王子今
《史记》“究天地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司马迁在陈述历史、论说文化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观察社会现象后的若干判断,其爱憎好恶的情感倾向是鲜明的。司马迁在对他看到的世界进行评议的同时,还发表了许多高明的见解。例如对于“浮说”“浮辞”的批判,至今仍然可以给我们有益的启示。
《史记》中出现“浮”字,有些作为动词使用,如“浮江”“浮海”。但也将“浮”作为形容词使用,体现了作者的价值判断。例如,《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所见“浮淫之蠹”,《史记·平准书》言“浮食奇民”与“浮淫并兼之徒”等,贬抑的态度都是很明显的。
《老子韩非列传》所谓“浮淫之蠹”,是在介绍韩非论说时使用的言辞。《史记》写道,韩非见韩国削弱,几次上书劝谏韩王,均不被采纳。于是韩非因韩王治国不能“务修明其法制,执势以御其臣下,富国强兵而以求人任贤”,反而“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而深感痛心,他又看到“今者所养非所用,所用非所养”,于是总结历史教训,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文来宣传法家学说。秦王政,也就是后来的秦始皇,就是读了韩非的《孤愤》《五蠹》等篇章,心生感念,渴望接近韩非来宣传法家的思想。不过,韩非来到秦国之后,并没有得到任用,后来竟死在狱中。司马迁记述:“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告知“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王于是“急攻韩”,迫使韩王派遣韩非出使秦国。得到韩非,“秦王悦之”,然而“未信用”。韩非最终为李斯、姚贾所嫉害,自杀于狱中。所谓“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说明对“浮淫”的批判,所坚持的是“功实”的原则。这正与秦崛起时尚“功用”的倾向相一致,也就是司马贞《索隐》引刘氏云:“韩非之论诋驳浮淫,法制无私,而名实相称。”
《史记》的作者大致是赞同韩非主张的。而《盐铁论·刑德》所见御史大夫语,将相关言语直接归于“韩子”:“御史曰:执法者国之辔衔,刑罚者国之维楫也。故辔衔不饬,虽王良不能以致远;维楫不设,虽良工不能以绝水。韩子疾有国者不能明其法势,御其臣下,富国强兵以制敌御难,惑于愚儒之文词,以疑贤士之谋,举浮淫之蠧,加之功实之上,而欲国之治,犹释阶而欲登高,无衔橛而御捍马也。”其中“惑于愚儒之文词,以疑贤士之谋,举浮淫之蠧,加之功实之上”之语,是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老子韩非列传》中所谓“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的。
其实,今本《韩非子·说疑》出现“浮淫”语,并非指言辞,而只是说享乐生活的淫侈。“赵之先君敬侯,不修德行而好纵欲,适身体之所安,耳目之所乐,冬日罼弋,夏浮淫,为长夜,数日不废御觞。”而《韩非子·五蠹》却明确批判了“破国亡主以听言谈者之浮说”的情形。《韩非子·存韩》也说:“(韩)兵弱至今,所以然者,听奸臣之浮说,不权事实。”可见“浮说”是有悖于“事实”的。
在谈及韩非著作有《说难》篇时,《史记》写道:“泛滥博文,则多而久之。”《史记》注家多以“泛滥”为“浮说”“浮辞”。司马贞《索隐》:“按:谓人主志在简要,而说者务于浮辞泛滥,博涉文华,则君上嫌其多迂诞,文而无当者也。”张守节《正义》:“泛滥,浮辞也。博文,广言句也。言浮说广陈,必多词理,时乃永久,人主疲倦。”《说难》似说政治交流时语言表达的技巧,而司马贞《索隐》则指为“浮辞泛滥”“迂诞”“文而无当”。张守节《正义》则指为“浮辞”“浮说广陈”。不仅说这种语言表达方式之失败,可以使“人主疲倦”,也批评这种“浮辞”“浮说”失之于不能“简要”,暴露出思维习惯和逻辑能力方面的缺失。
所謂“多而久之”,《韩非子·说难》作“米盐博辩则以为多而交之”。《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载录楚王对《墨子》的评价,有“其言多不辩”的说法。这里所谓的“多”,就是“泛滥”“广陈”“迂诞”“文而无当”。
《史记·伍子胥列传》载伍子胥语,指责越人“浮辞诈伪”。《史记·商君列传》说商鞅曾欲以“帝王术”劝说秦孝公,“挟持浮说,非其质矣”。司马贞《索隐》对此有所解释:“浮说即虚说也。谓(商)鞅得用,刑政深刻,又欺魏将,是其天资自有狙诈,则初为孝公论帝王之术,是浮说耳,非本性也。”所谓“浮辞诈伪”和“浮说非其质”,都指出“浮辞”“浮说”偏离其“本”、违背其“质”的性质。而这种语言表现形式,有时与“其天资自有狙诈”存在关系。对商鞅的相关评价,是以“太史公曰”的形式发表的史学判断,真切体现了《史记》作者的文化观念和价值取向。
《史记》中还有几处说到“浮说”“浮辞”。比如《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两主二臣,剖心坼肝相信,岂移于浮辞哉。”《史记·韩长孺列传》载韩安国谏梁孝王语:“今大王列在诸侯,悦一邪臣浮说,犯上禁,桡明法。”《史记·太史公自序》也写道:“正衣冠立于朝廷,而群臣莫敢言浮说,长孺矜焉。”《史记·匈奴列传》张守节《正义》也说:“以刺武帝不能择贤将相,而务谄纳小人浮说,多伐匈奴,故坏齐民。”此外,《史记·苏秦列传》说:“(苏秦)求说周显王。显王左右素习知苏秦,皆少之。弗信。”司马贞《索隐》:“谓王之左右素惯习知(苏)秦浮说,多不中当世,而以为苏秦智识浅,故云‘少之。”这里的“秦浮说”是司马贞的话,但与《史记》原本对苏秦的看法是接近的。
裴骃《〈史记〉集解序》对于徐广的汉代文献研究,有“删其游辞,取其要实”的说法。张守节《正义》以为“游辞”即“浮游之辞”:“去经传诸家浮游之辞,取其精要之实。”“诸家浮游之辞”,是说不甚可靠的各种史学、文献信息,当与基于“其天资自有狙诈”的“邪臣浮说”“小人浮说”不同。但是这种“游辞”“浮游之辞”与“要实”(即“精要之实”)存在距离的结论,使我们在对史学进行思考和理解时,必须将二者划清界限。
汉文帝时名臣张释之的故事,有颇多值得重视的情节。其中之一发生在上林苑虎圈。汉文帝视察时,询问兽圈豢养的禽兽数量,上林尉不能明确答复,而虎圈啬夫的回答令汉文帝满意。然而对于这个官员的任命,君臣出现了不同意见。
《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记述:“释之从行,登虎圈。上问上林尉诸禽兽簿,十余问,尉左右视,尽不能对。”而虎圈啬夫在一旁代上林尉回答,甚为详尽。汉文帝说:“吏不当若是邪?尉无赖!”于是指示张释之“拜啬夫为上林令”。张释之问汉文帝:陛下认为绛侯周勃是怎样的人?文帝说:“长者也。”张释之又问:“东阳侯张相如是怎样的人?”文帝依然说:“长者。”张释之说:“夫绛侯、东阳侯称为长者,此两人言事曾不能出口,岂敩此啬夫谍谍利口捷给哉!”又以秦行政史的教训相警告,指出“秦以任刀笔之吏,吏争以亟疾苛察相高”,然而“无恻隐之实”,于是“陵迟而至于二世,天下土崩”。张释之说:今陛下以啬夫“口辩”而破格提拔,臣担心“天下随风靡靡”,都竞相效法此“口辩”而语言皆不讲求符合实际,认为这种习气会影响世风,并提醒帝王用人务必审慎。文帝说:“善。”于是“乃止不拜啬夫”,放弃了提拔虎圈啬夫的想法。
《史记·五帝本纪》记载舜的话“朕畏忌谗说殄伪,振惊朕众”,张守节《正义》对“畏忌谗说”的解释是“畏恶利口谗说之人”,“言己畏忌有利口谗说之人”。如果张守节理解司马迁的原意不误,则对“利口”与“谗说”的批评是接近的。可以推测,张释之对“此啬夫谍谍利口捷给”的斥责是非常严厉的。这种态度的表达说服了汉文帝,也得到了太史公的赞许。
太史公对于“利口”的态度,又见于《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宰予“利口辩辞”,问孔子:“三年之丧不已久乎?”以“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为说,孔子于是有“予之不仁也”的评价。《仲尼弟子列传》又说:“子贡利口巧辞,孔子常黜其辩。”
不过,《史记》并不简单生硬、不加区分地鄙薄“辩”这种语言能力。我们可以看到书中对“辩”的正面肯定。如《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所谓“孔、墨之辩”“伊、管之辩”以及“鄂侯争之强,辩之疾”等。特别优异的“辩”,称“闳辩”“弘辩”。如《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可见“驺衍之术迂大而闳辩”之说。《史记·范睢蔡泽列传》又说道:“燕客蔡泽,天下雄俊弘辩智士也。”同篇又两次用“辩智”一语。《史记·龟策列传》中也可以看到“辩智”。《史记·滑稽列传》又有苏秦、张仪“博闻辩智”的说法。
有时候,有关“辩”的文字似乎是中性的记述,不显现价值评判。如《史记·樗里子甘茂列传》所谓“张仪之辩”,《史记·孟子荀卿列传》所谓“坚白同异之辩”。
但是,我们看到的更多言辞,是对“辩”持否定态度的。《史记·樗里子甘茂列传》说:“樗里子滑稽多智,秦人号曰‘智囊。”对于“滑稽”,司马贞《索隐》提出了几种理解,其中一种是说其“辩捷”:“邹诞解云:滑,乱也。稽,同也。谓辨捷之人,言非若是,言是若非,谓能乱同异也。”“辨捷”应当就是“辩捷”。宋朱熹《楚辞辩证》卷下《卜居》:“《史记》有《滑稽传》,《索隐》云:‘滑,乱也。稽,同也。谓辩捷之人,言非若是,言是若非,能乱异同也。”所谓“辩捷”,是说言辞机敏,话语伶俐,能够把“非”说成“是”,把“是”说成“非”,混淆“同异”。关于“滑稽”与“辩”的关系,又见于《史记·滑稽列传》:“(淳于髡)滑稽多辩,数使诸侯,未尝屈辱。”“(优孟)多辩,常以谈笑讽谏。”
《史记·太史公自序》说“表”的设计:“并时异世,年差不明,作十表。”司马贞《索隐》:“案:并时则年历差殊,亦略言,难以明辩,故作表也。”《史记·五帝本纪》说黄帝“成而聪明”。司马贞《索隐》:“聪明,闻见明辩也。”按照司马贞的理解,“明辩”应当就是“明辨”。然而《五帝本纪》是说到黄帝的语言能力的,即所谓“弱而能言”。司马贞《索隐》:“弱谓幼弱时也。盖未合能言之时而黄帝即言,所以为神异也。”
“辩”的能力可以转化为说服力,以致产生非同寻常的政治影响和文化效应。《史记·张仪列传》说,宣传合纵的游说者骋其口舌,能够实现征服人心的作用:“夫从人多奋辞而少可信,说一诸侯而成封侯,是故天下之游谈士莫不日夜扼腕瞋目切齿以言从之便,以说人主。人主贤其辩而牵其说,豈得无眩哉。”所谓“天下之游谈士”积极地“言从之便”,“人主贤其辩而牵其说”,于是被迷惑,进入“眩”的境地。后文解释这种情形:“夫从人饰辩虚辞,高主之节,言其利不言其害,卒有秦祸。”然而所谓“饰辩虚辞”,对掌握权力者进行政策说服的时候,往往有选择地只强调片面的、局部的、扭曲的信息,往往“言其利不言其害”。
除了陆贾被称为“有口辩士”外,我们还看到“辩有口”的说法,见于《史记·郦生陆贾列传》与《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则说“有口辩”。所谓“有口”“有口辩”或“辩有口”,都指语言辩说能力之强。而《史记》中说田蚡“辩有口”,又说“淮南王有女陵,慧,有口辩”,似乎都暗含贬义。
汲黯指责张汤“务巧佞之语,辩数之辞,非肯正为天下言,专阿主意”(《史记·汲郑列传》),被太史公所记录,是对于“巧佞”之“辩”的严正批评。太史公对违背“功实”而追求“辩”的反感,集中体现在对“诡辩”的否定。《史记·五宗世家》可见“持诡辩以中人”的说法,司马贞《索隐》:“谓诡诳之辩,以中伤于人。”《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说张仪“如楚,又因厚币用事者臣靳尚,而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执笔者对“诡辩”的指斥,表现出对正义的追求和坚持。
据《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记述,范睢时号“天下辩士”,自称“五帝三代之事,百家之说,吾既知之,众口之辩,吾皆摧之”。太史公于是有“辩口”之誉。蔡泽有关于“辩智”的论说,时人言“其人辩士,明于三王之事,五伯之业,世俗之变,足以寄秦国之政”。可知“辩”的基本条件包括历史知识、文化理解和时政判断。“辩士”曾经是相当宽泛的称谓。《范睢蔡泽列传》中有“范睢、蔡泽世所谓一切辩士,然游说诸侯至白首无所遇者,非计策之拙,所为说力少也”的说法。《史记·吕不韦列传》又写道:“是时诸侯多辩士,如荀卿之徒,著书布天下。”“辩士”长期有活跃的表现。刘邦称侯公为“天下辩士”(《史记·项羽本纪》),广武君建议韩信“遣辩士奉咫尺之书”说燕,为韩信献策的还有“范阳辩士蒯通”,刘邦称其为“齐辩士”(《史记·淮阴侯列传》),陆贾“以客从高祖定天下,名为有口辩士,居左右,常使诸侯”,太史公曾感叹:“余读陆生《新语书》十二篇,固当世之辩士”(《史记·郦生陆贾列传》)。又,张良称“固请”四皓的太子代表为“辩士”(《史记·留侯世家》),刘敬建议“使辩士”出使匈奴(《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史记·季布栾布列传》说“楚人曹丘生,辩士”,《史记·南越列传》说“令辩士谏大夫终军等宣其辞”。这些都反映了“辩士”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史记·日者列传》所谓“谈士辩人”,应当与“辩士”义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