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路波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其自身所蕴含的重大原则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理论逻辑。它所蕴含的重大原则主要包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其首要原则;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其根本原则;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是其基础原则;坚持按劳分配和实现共同富裕是其价值原则;坚持独立自主和扩大开放相结合是其重要原则;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其方法论原则。
关键词:政治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原则;市场经济
随着经济新常态的到来,为更好认识和把握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2015年12月月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原则”。这一论述成为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方向和基本遵循。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源起和提出
早在150年前,马克思、恩格斯就指出“《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是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的科学表述。这里所涉及的不是鼓动性的词句,而是严密的科学结论”,在这一经典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从分析商品开始,借助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全方位的解剖来揭示其生产关系的本质和运动规律,并对未来社会经济关系的基本特征作了描述,认为将来社会是“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按照商定的计划,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可以说,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实践的思想源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要求全党“以苏为鉴”、“少走弯路”,以《论十大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以及“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批注和谈话”为标志,提出了一系列獨创性理论观点,为构建我国新时代的政治经济学提高了宝贵的思想素材。以党的十二大召开为标志,在推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的第二次飞跃过程中,党创立并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概念。对此,邓小平给《决定》作出了高度评价,认为这个《决定》“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改革开放40多年来,在促进马克思经济学中国化第二次飞跃的伟大征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获得了极大丰富和发展,形成了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社会主义本质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为代表的一系列独创性理论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现实国情出发,在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的过程中,表现出对“政治经济学”的高度关注。2014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学好用好政治经济学,自觉认识和更好遵循经济发展规律”。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把实践经验上升为系统化的经济学说,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随后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原则,……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从上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经济学”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中可以看出,它们之间是紧密相连且层层递进,相互之间有着严密的逻辑关联,共同成为我国新时代经济建设的理论基础。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重大原则蕴含发展道路的理论逻辑
在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过程中,面对众多不同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进行理论升华,就会产生诸多具体原理;如果这些具体问题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范畴,那么它所产生的理论观点便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原理,而贯穿于该理论原理之中、且对该理论原理具有方法论层面上的指导作用的原则性原理就属于我国新时代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原则。在其创新发展过程中,它所体现的重大原则一以贯之,这些重大原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进行高度概括后所凝结的抽象性准则,深刻反映了我国新时代政治经济学的内涵实质和根本属性,蕴含着探索中国经济运行规律和发展道路的理论逻辑。
马克思在研究政治经济学的过程中明确指出:“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识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原则,就是根源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的具体事实和发展过程,同时也蕴含着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运行规律和发展道路的理论逻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严格遵循一般、个别和特殊的辩证法,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原则用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对以往理论(包括西方主流经济学和非主流经济学理论)进行批判、继承和创新,突出体现了中国道路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本质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可以说,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源起和提出,就是为了解决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各种现实问题,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而它自身所蕴含的重大原则始终坚持道路、理论、制度等方面的“自信”,紧紧围绕中国经济建设的具体实情,紧跟实践的向前发展来确保理论的不断创新,并在与时俱进的过程中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自信”。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重大原则的主要内容
在推进马克思经济学中国化的过程中,我们党破除了对马克思主义教条式的理解,把理论和实际相结合,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一最新理论成果。贯穿于这一理论成果的重大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首要原则
在《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著作中,马克思指出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就是要消除资本主义私有制,进而在生产力极大发展的基础上,消灭商品交换带来的利益矛盾,最终解放全人类,真正实现共同利益一致的共产主义社会。可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一开始就根植于维护人民群众物质利益的深厚土壤中,服务于人民,因而具有鲜明的人民主体性。因而,人民主体性也毫无例外是其首要原则,这也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阶级性的内在要求。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唤起人民群众利益主体的自觉性,毛泽东指出:“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并强调指出:“这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根本政策”。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提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更加凸显了我国经济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内在本质,因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就在于把生产力标准和价值标准有机统一起来,用社会主义的力量来驾驭资本,强调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这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强调的以资本为中心——实现资本的自身增殖是根本不同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表明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要求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这也是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在我国发展起来后进入新阶段的具体体现。
(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原则
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既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它贯穿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全过程。长期以来,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仅局限于生产关系,关于生产力的研究则处于被联系的次要地位,即生产力的研究服从于并服务于生产关系的研究。实践证明,不直接研究生产力而研究单纯地生产关系,政治经济学既不能实现理论发展与时俱进,也不能有效指导中国经济发展。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學的重大创新之一就在于把生产力的研究摆在突出位置,并从发展生产力的角度来研究生产关系,在此条件下,以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经济效率的提高来变革并改善生产关系。只有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保护生产力三者统合起来进行系统化研究,不断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与效率,才能正确处理生产力发展的质与量、中心与全面、重点与非重点、平衡与不平衡的关系,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下坚实物质基础。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根本最紧迫的任务还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可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始终贯穿于我国新时代政治经济学的全过。当前,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情形下贯彻这一重大原则,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引,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抓手,突出创新驱动在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不断提高生产力发展的速度和效益,改善生产力的结构和布局,实现生产力实体要素的协调发展。
(三)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原则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这一重要论述,既是对经典社会主义的继承、坚持、创新和发展,同时又规定了我国现阶段经济建设的发展方向和路径。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漫长过程中,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作为一种“普照的光”,它决定和影响着其他性质的所有制及其相应的生产关系,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始终沿着经典社会主义的方向前行,才不会走“邪路”、不会走“歪路”。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须按照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把“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好“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的积极作用,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努力促进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进而壮大公有制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为提高国家的宏观调控效率奠定坚实基础。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党创造性地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在正确定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基础上,通过深化各方面的改革,基本实现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机融合,一方面,市场配置资源的高效率为实现“合格的社会主义”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价值目标有效规避了市场经济的各种弊端,使资本增殖的利益服从于社会的需求、服从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从而确保经济发展成果为广大人民所共享,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融合过程中,“市场”只是我国发展生产力的一种手段,国家并没有屈从资本的意志,因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为国家摆脱资本的控制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故而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能削弱,这既体现我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属性,也展现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中国特色”。
(四)坚持按劳分配和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价值原则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它揭示了价值的真正来源。作为价值实体的抽象人类劳动,意味着劳动者的劳动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劳动者应该有权利、有机会共享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在现实的分配领域中,劳动价值论就要求凸显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对此,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作了精彩描述,认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带有脱胎于旧社会的痕迹,劳动只是一种谋生手段,因而只能实现按劳分配,即“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领回的,正好是他所给予社会的。他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同时由于每个人的工作能力、家庭状况存在差异,因而按劳分配“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又是不平等的权利”,即存在事实的收入差距。加之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按生产要素分配等多种分配方式,使得社会成员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这就必须按照“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深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从制度上防止两极分化的出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其他社会制度的一个根本特征,是党在带领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坚持生产力标准与价值标准的有机统一。它的实现离不开生产力的高度发达,离不开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只有坚持按劳分配和共同富裕这一重大原则,才能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体现我国新时代政治经济学的本质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