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华
一、重新认识会计发展和法治企业建设融合推进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经济体制改革是当下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而国企改革又被视为其中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基本形成,设计图逐渐明晰,改革步入实践高峰期。无论是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改组组建投资运营两类公司,还是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都将带来利益格局调整和法律关系重构,都将带来防范各类风险和维护资产安全的更大责任,这对国有企业的会计工作和法治工作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面对繁重的改革任务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国有企业作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力量,不仅要在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中的自觉定位、自觉行为,积极回应社会和公众的关切,更要坚定自觉成为带头崇尚契约和诚信精神、公平参与全球市场竞争、实现民族伟大复兴重要力量的信心和决心。尤其是财政部和国资委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更进一步显示了中央对于未来国有企业能否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更加注重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经营活动、提升法治央企经营效益的高度重视。
二、如何将会计发展与法治企业建设融合推进
(一)把握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会计发展与法治企业建设的融合过程,实际上也是经济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的过程,必须要密切联系群众,普遍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首在立制。要建立健全以财务机构和法治机构牵头,业务部门及各级干部员工能够全员参与的普遍宣传教育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各部门的作用,不断提高普法宣传教育实效。要深入开展业务指导,必须协同。需要协调推进全员财务与法律风险管理、财务与法律服务管理、财务法律监督维权等同步共振的建设工作。尤其是通过与干部员工联系紧密的在线监督、风险管理、责任清单等具体工作,引导全员不断增强经济意识和法制观念,用正确的方式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从而突出会计与法律工作的价值创造作用。
做好宣传教育与业务指导,重点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一方面要明确红线不可逾越、底线不可触碰,真正做到不违法行使权利,不徇私枉法。另一方面要把相关指标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际的重要内容,作为考察和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才能使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深刻地认识到运用法治思维和经济方式促进发展的作用和价值,从而提高深化改革、转型升级、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将先进科技发展成果形成生产力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与革新,新时期的许多工作中必须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搭建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凝聚共识的新平台,以微信、微博等为代表的互联网及新媒体所表现出的重要作用,也为会计发展和法治企业建设工作如何运用科技发展成果指明了方向。
以微信传播为例,一是要注意全面覆盖,以“互联网+”为核心,由人员专门负责微信群内的信息发布、成员管理,每个群内都有宣传队伍的成员,能够实时回答群内成员提出的各种财务和法律咨询,确保微信群的作用发挥到实处。二是要注意贴近员工,微信中发布的信息应以中青年干部和相关员工为主要受众,以传播普及财务法律知识、传播会计与法治文化、推广会计与法治理念、提供财务法律服务为核心内容,注重实用性和实效性,少用官话套话、假话空话,拉近距离便于广大干群理解接受。三是要保证准确真实,互联网+的生命力在于方便快捷,而会计与法律的基础是都是准确真实,两者相结合就要求要围绕中心,紧密结合实际需求,严格筛选信息,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可读性。
三、会计发展与法治企业建设融合发展的具体实践
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例,对内以多维精益体系建设和资金集中支付体系建设为抓手,从体制和机制上推进了会计实践在企业中的发展,同时优化顶层设计开展法治建设,编制实施“十三五”法治建设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完善公司董事会设置,把加强公司党的建设、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写入公司章程,不断建设完善网络化、一体化、专业化、社会化财务和法律服务保障平台,举办内控知识竞赛、会计知识竞赛以及法治企业建设知识竞赛,开展资金专项调考、税务专项调考、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专项调考等,同时主动接受政府监督,落实电费电价政策,主动服务国家立法,配合各省地方性涉电立法,大大增强了改革举措的穿透力,财务与法治价值不断释放,让基业长青之路越走越宽。
四、结语
当然,会计发展与法治企业建设的融合推进,不仅要从专业工作向基础性、全局性工作转变,其理论内核和实践操作也必须从专业工具、管理方法向思想理念、价值核心不断提升,未来还需要不断地理论研究和实践验证。(作者单位:国网晋中供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