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
诗人何其芳有一九三七年出版过一本散文集《画梦录》,薄薄的一本小册子,加在一起不过寥寥几万字。集子写得漂亮,有着浓郁的感伤色彩,充满落寞的独白。那年,何其芳不过二十五岁,伤春怨月算得上自然。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十几岁,此后再未重读过,具体的内容早已忘记得干净,印象却清晰。这让我想到钟春琛的画,他的画我看得不多,也没有更多的机会一再观摩,记得如此清晰,这有些奇怪。说到《画梦录》是因为钟春琛,在我看来,他也属于画梦型的艺术家。
在当代艺术领域,技术在某种程度上被轻视,观念作为先锋艺术的灵魂,正被越来越多的艺术家所接受,其重要性一再被强调。这在以往是不可想象的。我们不难联想到毕加索说过的一句话,当大众对毕加索立体主义、超现实主义的画作提出质疑时,他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十四岁就能画得像拉斐尔一样好,之后我用一生去学习像小孩子一样画画。”这并不是说毕加索后期的画没有技术的痕迹,实际上那只是更高级的技术。把重点放在“像拉斐尔一样好”上,这里指向的显然是古典现实主义的造像功能。在毕加索看来,这种造像功能意思不大,世界并不需要一面多余的镜子。类似的话齐白石也说过,他说“不似为欺世,太似为媚俗,妙在似与不似之间”。我们为什么要把重点回到观念,回到创世纪的初始状态?我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在技术被发明之前,人类对世界具有原始的初心,這个初心带来热爱和未知的经验,也带来可能性。如今的世界,技术太成熟了,以致让人厌烦,蒙昧和童真成为稀缺的东西。出于对技术至上主义的反抗,观念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位置。当代艺术带有致幻色彩,艺术家试图通过梦境的形式,进入另一种虚构的现实。钟春琛属于这类艺术家,他眼神干净,画面纯粹,像一个幻影。
就我看到的钟春琛的画而言,我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现象。新世纪的前十年,他画了一系列人物画,风格各异。比如《风,也许再来》(1999年作)《心向远方》(2008年作)《日记,看齐》(2010年作),这三个作品可以看成一个系列,它们在题材上具有一致性,描绘的都是青春期的少男少女。画面沉稳结实,充分显示出一个艺术家扎实的功底。我甚至可以从这些画里看到一个板着脸、苦心孤诣的艺术家形象。这是有负担的作品,诉求明确,让人可敬。也是在这个时期,他还画了《1+3=?》(2003年作)《高手》(2003年作)《龙凤呈祥》(2004年作)等作品,在这些作品中,我们看到了孩童的形象,他们天真活泼,画风上也是如此。相比较前面的人物系列,画家明显放松了些,多了可以称之为趣味性的元素。几乎可以断定,钟春琛在这个时期受到了流行画风的影响。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正是卡通一代风生水起的时期,《龙凤呈祥》带有强烈的卡通一代风格。对一个当时尚还年轻的艺术家来说,进行多种艺术形式的尝试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我从来不相信一个艺术家,在没有广泛涉猎的情况之下,能够形成自己的风格。略萨在《中国套盒》中谈到“风格”时写到“风格正确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风格要有效力,要与它的任务适应,这个任务就是给所讲叙的故事注入生命的理想——真理的理想。”套用一句常用的话,艺术是相通的。略萨谈的是文学,对绘画来讲,同样适用。一种风格如果不能形成效力,这种风格便没有了意义。而风格的形成,当然要借助大量的艺术实践,并在此基础上找到合适的路径。钟春琛那些年的探索,不排除有这方面的原因。
谈到钟春琛的作品,论者经常会使用到“诗性”这个概念,认为其作品具有抒情性,有着优雅的诗歌品质。如果我们单从作品名称和画面风格上去分析,要得出这样的结论并不难,那确实具有传统诗歌的抒情性贯穿其中。让我们来看一下他作品的名字:《曾有一棵孤独的树在歌唱》《黄昏时,我想起了西藏唱》《这里的夜晚会有星星吗?》,这其中的抒情性是显而易见的。它甚至让我想起了另一位画家,诗人艾青的儿子艾丹。他的作品名字同样是具有抒情性的,我至今对《午夜下了薄薄的雪》这样的名字念念不忘。钟春琛和艾丹在作品风格上没有可比性,他们是两个类型的画家,虽然同样具有浓厚的抒情性。艾丹的抒情是田园牧歌式的,表现的是遥远的、神秘的、陌生化的经验,是对另外一种陌生文明的解读。他在艺术表现方式上依然是具象的。钟春琛的抒情更多地表现静谧、童真的经验,它是抽象的。我注意到他这一系列作品的创作时间,都是在二○一○年之后。我有些好奇地猜测,是不是经过大量的尝试之后,钟春琛找到了合适自己的方式,也就是说,他找到了风格,而这种风格是有效力的。他画面变得更加干净,多用灰白色调,偶尔红蓝,不过也是简单的点缀。他笔下的树木、房屋、甚至背景都变成了大幅的色块。在材料的使用上,也更具综合性,布面拼贴使得画面具有了毛茸茸的质感。有的画面厚的部分颜料堆积起来,薄的部分和风雾一样透明,如此并置,却毫无突兀感,反而具有一种异样的和谐。仿佛大地上有山川、有树木,还有河流,它们高低不一,却天生自然。关于钟春琛画面中的灰,也已经被太多的人谈论过了,我不懂绘画的技术操作。专业人士告诉我,灰是一种极难使用的颜色,容易使画面看起来脏。钟春琛的灰用得高级,不但没有滞重感,反更显清灵冷峻。我非常喜欢他的《此时此刻》。如果只看图片,如果我不告诉你这是一幅画,你可能会认为这是一张照片。石墙上涂了白色的漆,孩子们在上面涂鸦,那些符号随意自由,似乎并无深意。这是再常见不过的画面,似乎每一条街巷上都能拍到。它打动我的,恰恰是画面散发出来的自然气息。天真,干净,没有意义。他的画不再具象,抛弃了物象的外在,达到了返璞归真的境地。前面说到了,有一类艺术家是造梦型的艺术家,他们在虚构一个梦境,试图为人心打开新的触觉,新的审美。我一直坚持一个观点,好的艺术家应该是情绪发明家,他能够启发一种被隐藏或未被创造出来的感知力。从钟春琛二○一○年之后的画来看,他具备了造梦的能力,良好的人文素养,也使他能够在造梦的路上走得更远。
人活在世上,如同一个困境或迷局。真正解放的道路其实只有一条,从内心深处与这个操蛋的世界和解。我们共同的朋友倮倮写过一首诗,其中有这么一行“我原谅了世界对我的冒犯”。据说,他想到这句话时,群山沉寂,星河灿烂,而他坐在山坡上。四野的风,把远方的气味塞进他的鼻腔,那熟悉的人世滋味,让他原谅了整个世界。作为一个艺术家,我想,钟春琛用他的方式原谅了整个世界,他是一个以梦对抗现实的艺术家。
观永德先生画作有感
和永德先生认识,有些偶然。后来,得知他工山水、书法、篆刻更是意外。这是少见多怪了。中山不大,艺术界的朋友我识得不少,常在一起宴饮作乐。如是多年,未曾见得永德先生,除开见识的浅陋,大约也说明永德先生沉潜至深,不喜喧嚣。看了永德先生的作品,我很敬佩,也理解了他的沉潛。
清初石涛有言:笔墨当随时代,犹诗文风气所转。上古之画迹简而意淡,如汉魏六朝之句然;中古之画如晚唐之句,虽清洒而渐渐薄矣;到元则如阮籍、王粲矣,倪黄辈如口诵陶潜之句,悲佳人之屡沐,从白水以枯煎,恐无复佳矣。石涛这段话,颇有些争议,焦点在于笔墨当不当随时代。这要怪古人,一个“当”字,有两种解释,一是“应当”,一是“倘若”。到了吴冠中先生,喊出了“笔墨等于零”的口号,这就闹得更复杂了。据说,吴冠中先生的本意是脱离了具体的画面,笔墨没有价值——等于零。有意思的是在不少人的解读中,只看到了等于零,而忽视了前提。这使得不少文人画家轻视笔墨的价值,尤其是文人画这一块儿。说来中国历来有文人画的传统,王维、苏轼不光是文学大家,书画一样声名显赫。到了近代,书画作为一门专业的艺术,逐渐和文学分离。齐白石、张大千、徐悲鸿大画家的地位确定无疑,文学上并无大的建树。文人画变成文学工作者业余的品玩,意味逐渐变得可疑起来。今天,我们说到文人画,多半是说有个意境,有个意思就行了,强调的是观念和趣味,至于技术就不苛求了。
从这个意义上讲,永德先生的画不能划归文人画的行列,那对他来说实在有些不公平。当代水墨讲究创新,以求有新的意味,适应时代的审美需求,这本没错。问题是这些年我们见过太多以新水墨、实验水墨为名的作品,有些是颇有意思的,更多的没有。艺术创新并不以胆大为标准,文学领域有“冯唐金线”之说,绘画领域想来也是有的。即使像我这么寡闻的人,也见过水墨版油画,油画版中国山水。我有些好奇,不同的画种之间,受材料介质的限制,表现形式自然有所区分,强行突破真的有价值吗?在这方面,我愿意做一个保守主义者。观永德先生的画,我觉得他和我一样是个保守主义者。
永德先生的画笔墨节省,毫不铺张,画面古朴淳厚,恬静自然,笔墨细致、严密,不同于时下流行的文人画,似乎并无刻意创新的企图——他更像一个传统的守护者。如果要究其传统,永德先生似乎在宋元山水画上下过不少功夫,构图稳重,用笔凝重细劲,以短笔布皴,勾点传神,严谨而有法度。看永德先生的画,能让人安静下来,充满凉意。永德先生的山水画面幽深,层岚叠嶂中流水潺潺,偶见茅屋亭台,却不见人影,想必是在深山中。这种大寂静,让我想起北宋范宽的《溪山行旅图》,画面同样巨峰壁立,山头杂树茂密,飞瀑从山间直流而下,山下巨石纵横,只在山路上出现一支商旅队伍。山石巨大,人微小至近似于无,这不禁让人感受到造物的雄奇,人自身的渺小与卑微,这里面有人对大自然的敬畏,对先贤寄情山水之间的追慕。永德先生画宗宋元,我想不光是画法,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传承。说永德先生的画古朴,还有另一层意思,他的画很少着色,偶有着色也不过是几点橘红与青绿,淡雅含蓄,全无当下不少山水画大红大绿的聒噪。永德先生的画,随处可见他对笔法的重视,这种重视也许在当下并不讨巧。好些所谓名家的画,笔法之粗糙单一,让我这外行看了都着急。永德先生的画线条清逸秀美,变幻多姿。他笔下的树多是以线造型,勾点兼顾,树干枝叶摇曳生姿;山石也绝不偷懒,一笔一划,皴擦点染,工谨灵动,山石丰润结实。这和当下泼墨泼彩的写意山水完全是两回事。反观当下的山水,愿意花这种笨功夫的人少,聪明人太多。他们深知,与其花这种笨功夫,不如投机取巧,满足普罗大众猎奇的眼球,永无止境的创新欲。故他们多画山之一角水之一域,趣味有余,大气不足。即使是大幅的山水,多也是大笔涂抹,彩墨绚烂,只见水墨不见笔法。要么,只有几条类似简笔画的线条,看是好看,也有新意,却让人觉得心里不踏实。永德先生的山水不同,几乎都是全景式的,他极少关注山之一角,树之一枝,这种大开大合的山水,抛开构图不谈,胸中无丘壑是干不来的。画这样的画,我想是需要耐力的,要有沉潜之心,它不像某些镜头前的表演,一涂一抹,喝彩一片。这一笔一画中,可谓甘苦寸心知。永德先生耐得住这份寂寞,除开他爱笔下的山水,更重要的恐怕是修得了一颗淡泊之心。这也是我敬佩的地方。
你应该成为纯粹的木柴
天下诗如天下人,人有千姿百态,诗亦如此;人有万千性格,诗亦如此。诗与人历来是文学笔记喜欢讨论的话题,各种野史也不乏诗人故事。我们喜欢读,不外乎有趣,或庄或谐,都有其独特的姿彩,若千人一面,想来也是无趣得很。就诗而言,高下自然是有的,却和题材形式并无多大关系,无非是境界与诗艺之别,说到底这是人的问题。我喜欢读诗,口味庞杂,这和我对美食的喜好相似。这么说并不是毫无挑剔的接受,有些东西再努力也是无用,天生没有缘分,并非东西不好。比如说北京的豆汁,我试过几次,终还是敬而远之。人大多具有亲友性,身边人更容易激起内心响应。我读希尼、米沃什、阿米亥,显然出自诗歌本身。读徐林却不同,除开诗,还有对朋友的亲和。
《柔软的石头》是诗人徐林多年的诗歌精选,有些作品我在微信或者其他地方读过,更多的没有。我有点惊奇。这几年,徐林的诗歌露面的少,每次谈起诗他都面带羞惭,说写得太少,太懒,实在不好见人。他说了,我就信了。看到这本集子,我才知道我太容易轻信,以为他真没写,还多次直言他的懒散。现在来看,显然是误会。前些天,他发了几首诗给我看,诗风大变,简洁直接,冲撞鲁莽,充满力量和自由感,和他往常的风格截然不同。他甚至还动用了大段的排比与反复,这在他的诗里非常鲜见。那几首诗,他没有收入这个集子,猜想是出于整体的考虑。徐林温顺善良,也有倔强的一面,他单纯,这些性格在他的诗歌中有所体现。《柔软的石头》分了六个小辑,辑三“鸟倦飞而知返”写给故乡,辑四“水母爱”写给亲友,辑六“遇见,或迷途的蝴蝶”写给爱情。这三种题材,恕我直言,都很不好写。它太普遍,太日常,被书写过太多次,古往今来,有太多的经典作品横在前面。你哪怕想贡献一个意象,前进三厘米的一小步,也是极其困难的。相关的诗,稍稍有点文学修养的人,谁都能背出几十首来,这大概没有一点夸张的成分。然而故乡、亲友与爱情,又是每个人日常生活中最为重要的三个部分。如果你是个诗人,你也会忍不住要去写它。这并不是出于文学史的野心,而是精神的需要,它确实能够抚慰人心。徐林写过一首《小镇》,作为一个已经没有故乡的人,每次看到这首诗,我都有一种贴肤的伤感。
哦,我愿以异乡万家灯火
换回小镇明月
我愿以窗外喧嚣笛音
换回夜莺哀歌
——《小镇》
这几行诗略带古典意味。“明月”和“夜莺”作为怀乡诗常见的意象并不让人惊奇,打动人的是“我愿”,如此赤裸,近乎告白。但这些,都不是我想说的,我想谈点别的。前些年,我喜欢过阿多尼斯,精细地读过《我的孤独是一种花园》,读完后,我对他的好感打了不少折扣。原因简单,他在诗艺上过于单调了,或者说过于迷恋某一种手法。我举两个例子“爱,是持续瞬间的永恒/恨,是仿佛永存的瞬间”,“风没有衣裳。时间没有居所。它们是拥有全世界的两个穷人”。抽出来看,都挺好的,但这样的句子频密地挤在一起,却让人厌倦,更要命的是意象之外并无深意,也无所指涉,它仅仅是作为一个漂亮的意象存在,这就不够了。拿阿多尼斯出来举例子,绝不是要说徐林做得更好一些,那太浮夸了,看到其中的努力却是必要的。在这四行中,可以找到两组对称的意象,“万家灯火”对“小镇明月”,“喧嚣笛音”与“夜莺哀歌”。这两组意象之中,“万家灯火”与“喧嚣笛音”指向城市的嘈杂、工业化与隔离,“小镇明月”与“夜莺哀歌”更多的是对自然与乡土文明的怀念。这两组意象之间构成了复杂的关系,成为诗得以成立的强大背景。在这里,我们不做价值评判,也不去讨论为逝去的乡土文明唱挽歌是否有意义,那是另一个问题。看到辑三“鸟倦飞而知返”,我有点意外,一个年轻人何以有如此之重的乡愁?他应该还没有到倦而知返的年龄。再且一个如此凋敝的乡村,又有什么好怀念的?除开辑三,在别的小辑中也有类似的情绪,可见其怀乡病之重。徐林写亲友,爱情的诗也多,足见他是一个重感情的人。徐林出自乡村,八十年代的中国乡村,虽有复苏的迹象,大体还是贫困的。我有着漫长的乡村生活经验,对山川与草木的爱,并不能让我们的世俗生活过得更好一些。我们今天谈起乡村,仅存的一丝眷恋多是来自自然,而非其他。也许我们得老实地承认,乡村带给我们的苦难,我们并未感同身受,压力在我们的父辈肩上。童年时期的我们,还缺乏对苦难的深刻体验。徐林写到了乡村的凋敝,写到人世的不如意与艰难,也写下了细小的欢愉与幸福,还有相濡以沫的感慨。
无数个细小的欢愉悬浮在空气中
聚拢而来,我们就获得了小小的幸福
——《幸福的哲学》
说起彼时艰辛,母亲心疼落泪
“越是在黑暗的路上
更需要將彼此的手握紧”
亲爱,在旋转的岁月里,你和我
终被打磨成一对紧紧咬合的齿轮
——《齿轮》
这些句子让人动容。我更喜欢的却是他另外三辑中的一些诗,那些诗跃出了他习惯的写作题材和形式,显示了他另一面的才华。这让我惊奇,那些诗真是他写的吗?老实说,徐林有一部分诗写得庞杂,在修辞上缺乏足够的精度,读来让人遗憾。他就像一个贪玩的孩子,明明抓住了一只漂亮的鸟,却没有深入研究的兴趣,看上两眼弃之如破履,实在让人觉得可惜。幸好,在另一些诗里,得到了很好的补充和体现,他变得简洁,干净,准确又有力,他的视野也突破了日常的限制,比如说这首:
花海开在大地
惊惧的鸟群飞往西半球
高气压降下流毒
扼杀满月的诞生
繁华落尽,笔记本合上
浮夸之梦
——《十月》
和前面提到的几首诗相比,这首诗显得暧昧游移,与徐林一贯的清晰流畅截然不同,它似乎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从浅白通晓变得隐晦迷离。这就像一个诗人突然从白居易变成了李商隐。在《十月》这首诗中,作者的观念、态度完全消失,它依然有密集的意象,它们之间依然存在内在的关系,然而要去解索却又是艰难的。“大地”与“鸟群”,“流毒”与“扼杀”,前一组具有对称性,后一组则存在因果关系,我们对此诗的理解基本到此为止,似乎难以再进一步。也许最后一节提供了答案,“繁华落尽,笔记本合上/浮夸之梦”,这里面有动作有情绪,同时与一二节之间产生了距离感。一二节大而远,都是遥远的事物。最后一节则把视线拉回眼前,“合上”是一个贴身的动作,像是结束,正好与“繁华落尽”呼应,“浮夸之梦”则藏有一个判断,到了这儿,我们仿佛听到了作者的一声叹息,这一切不过是浮夸之梦罢了。这是一首关于情绪的诗,它语感清澈,形式精致,在徐林的诗中并不多见。这偶尔出现的意外,让人惊喜。与此诗类似的还有一首《澡雪》,诗短,全录如下:
冬泳者,破冰而入
在冷冽的水中
游刃有余
灯下的促膝,被深夜一声
尖锐车笛叫停
倏忽间,白了窗外积雪
梦境是崭新的
他打开一幅手卷
上书:澡雪而精神
——《澡雪》
这两首诗交集了古典与现代的精神,如果说得再深入一点,场景和意象是现代的,而精神却是古典的。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对每一个中国诗人来说,很难超脱古典的审美,我们的肉体在现代,精神却还是在古典的传统之中。这让我想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很多中国诗人,一旦熬不过中年的写作困境,往往会回到古典寻找慰藉,并视之为新的精神资源。我个人更倾向将新的精神气质注入古典的形式之中,而不是相反。徐林的这两首诗也许是个不错的尝试,他的写作可能将会开启一条新的路径,对一个年轻的诗人来说,任何一种探索都是值得肯定的。之所以重点提到这两首诗,还因为其在诗艺上的精进,和徐林其他的诗相比,完成度明显要高,没有一点拉拉杂杂的成分,精准有力得如刀砍斧劈。作为一个挑剔的人,我想说的是,既然你有做出精致细活儿的能力,就要把它发挥出来,用到淋漓尽致,绝不允许粗疏简陋。徐林显然有着精致的诗歌手艺,他需要一点耐心,更为专注一些。我喜欢他的《木柴》,里面的决绝和一意孤行,在我看来既是勇气,也是面对世俗的巨大傲慢,我们需要这种精神。
一棵树,自断根系
自断枝叶,从挺立的山冈
滚落。他要成为木柴
梁、柱,他都不做
自断成十截
再劈成十片,顺着清晰的纹理
他要成为纯粹的木柴
等待火种的木柴
冷静地躺着,哪怕变成煤炭
也要等着,等待着
他要把自己,燃烧成灰烬的
木柴
——《木柴》
你也应该成为纯粹的木柴,这就是我想对你说的话。
每一点都很正经
诗坛是个江湖。既然是江湖自然有江湖的规矩,江湖是要打架的。诗人说上来都是文化人,真动手打架的不是没有,毕竟不多。那么,君子动口不动手的嘴巴官司打得就热闹了。没有比诗坛更热闹的圈子了,各种互相鄙视,各种瞧不起,各种心照不宣。没有比诗人更骄傲的艺术家了,穷得只剩下一只面包,依然可以藐视皇帝——当然,这只是个比方,当不得真。概括来说,诗人比较容易惹事儿,小说家一般不会为了某个观点争得脸红脖子粗,他们相信和气生财。诗人反正没什么钱赚,捍卫观点就变得重要了,这涉及到立场问题。据诗坛小灵通说,越是优秀的诗人越偏执,眼里越揉不得沙子。比如,在民间诗人的眼里,知识分子诗人都是傻逼,反之亦成立。在这些带头大哥的影响下,诗歌圈子形成了,派别出来了。行走江湖,碰上自家兄弟,好酒好肉好姑娘伺候着。要是遇上另一派的,没有过节的还能坐一桌上喝酒,有过节的就有得好戏看了。诸位看官不用太担心,有过节的一般互相绕着走,碰到一起的可能性很小。
江湖是用来行走的,名头固然跟本事有关,交游不广,没有广结善缘,挺你的兄弟自然就少,到了分赃季,也就没你什么事儿了。诗坛有不少名声鼎沸,但没人知道他写过什么的诗人,这些诗人有几个基本特征:要么把持着一份诗歌刊物或文学刊物;要么有钱,经常周济天下,搞堂会请兄弟们吃喝玩乐;要么善于概念翻新,动不动制造一些新名词用以蛊惑人心,整合队伍,这类可以归入批评家的行列了;要么则是人民公仆,主人们时不时巴望着享受一下服务。还有些名头大的,那是真有本事,都是开山立派的人物。别以为这些大哥就不用行走江湖了,照样得按江湖规矩办事,接受朝拜,时不时出游联系一下兄弟。这些事儿都得做,不做,兄弟们不满意。
做一个诗人真难,“功夫在诗外”诚不欺我。也不用太丧气,不是每个诗人都那么江湖,总还有些不懂规矩的。我认识一个诗人,他年轻,长得还挺貌美,据传他是八十后代表诗人,有各种辉煌史。他住在小镇上,养一只猫,几条鱼,有标配的老婆、孩子。身在小镇,想混江湖估计也没那么容易,谁他妈愿意去小镇上看一个诗人啊。混不了江湖,那就认真写诗吧,他确实也是这么做的。奇怪的是,他有着广泛的诗歌声誉,几乎获得了口味挑剔的各类诗人的认可。在诗歌圈,这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好吧,他是唐不遇。
认识唐不遇好些年了,以致他老婆和我老婆成了闺蜜,我女儿和他女儿从还不会说话开始就一起玩了。他住在中山下属的边远小镇上,去他家一次坐公交车得一个小时。我经常去他家玩儿,说是去玩儿,其实比上班还累。我得陪着他通宵达旦地谈诗歌,谈小说,喝茶,基本不谈人间烟火。每次去他家,我都会收敛着我的自尊心,随时做好受虐的准备。他阅读面太广了,对诗歌史、诗歌作品的熟悉程度不知道高出我多少个量级。亲爱的朋友,你一定经历过这种交流,插不上话,只能“嗯嗯”“啊啊”地掩饰自己的无知。更让我生气的是,他说到的很多小说我都不知道,不得不按他开的书单去阅读,以便下次聊天不至于那么丢人。
這是一个认真到可怕的人,一首诗可以写五十个版本的人,一个用有限的生命无限地折腾的人。我曾经对他说,每一首诗都有它的命运,你反反复复地折腾一首诗没意思的。你在不断地成长,观念和认识肯定会变,那么,你回头看以前的诗必然会有不满意的地方。你不可能一生只写一首诗,不如让它留下你自然的痕迹。他不这么认为,对他来说,每一首诗都是未定稿,除非他死了。我见证过他很多诗歌不断变形的过程,改到后面,几乎面目全非,只有几个词还留在那儿。
他自称是一个擅长写死亡的诗人,还真写有《死亡十九首》。我深深地理解为什么是死亡十九首,而不是十八首或二十首。唐不遇曾说过“因为《世说新语》,我愿意永远做一个中国人。”我把这看成他对古典文学的致敬。他最喜欢的古诗是《古诗十九首》,说到这儿,我想该明白的人都明白了。再八卦一下,唐不遇有一个计划,他希望以后他的诗集叫《唐诗三百首》,这里的“唐诗”指“唐不遇的诗”。他还写了一个系列,并把它命名为“超绝句”。很显然,这是一个有着巨大野心的诗人,他在以他的方式建筑他的诗歌版图。如果换成一个我不了解的人,我可能会以为这是出于“千秋万岁名”的文学史冲动,因为是唐不遇,我知道,他只是想做一个好诗人。
谈谈作品。
《死亡十九首》是唐不遇偏爱的一组诗。我曾和一个朋友谈起过这组诗,他对这组诗的诚意表示怀疑。用他的话说,所有写死亡的诗都是靠不住的,因为死亡无法确认和感受,对一个没有感受的事物,怎么写都显得假,都是一厢情愿。有些道理对不对?我曾在一篇文章中写到“人总是带着秘密来到世上,人生如同猜谜。对一个写作者来说,如果不与人生猜谜,那么乐趣便荡然无存。在我看来,优秀的作家都是猜谜高手,他们破解一个又一个的谜底,同时制造出新的谜语。谜语的丰富也意味着人生的多姿,没有人愿意自己的人生只有单一的颜色,像谜一样的人,总能吸引更多的关注,他们告诉我们人生还有更多的可能。然而,无论多么优秀的猜谜者,有一个谜他们永远猜不透,也许有人猜到了——死亡。死亡是人类最为终极的谜语,一个谜语一旦解开,那么它的神秘性将不复存在,但死亡不行,没有人能够死而复生,从而让死亡之谜得以破解,这意味着所有对死亡的猜测仅仅只能是猜测,它没有一个可破解的谜底。正因为死亡之谜无法破解,才使得这个谜语能够一直猜下去,永不终止。”
死亡确实无法确认,或者亲身体验,体验过的人都在土里,但猜测死亡是可以的,通过死者,我们明白生的意义,这是一种通过他人实现的间接感受。唐不遇写死亡,恰恰体现出他对生的迷恋。一个伟大的死者传达出来的信息可能比活人更多,自杀是主动选择死亡的方式。关于这个问题,加缪说过,自杀是唯一严肃的哲学问题。涂尔干的自杀理论指出,一个完全没有自杀的社会是一个低俗而堕落的社会。一个正常的社会里,需要经过自杀来清洗一些必须清洗的人,并通过自杀来张扬一种崇高的德性。有些东西是比生命还要重要的,一个推崇生命高于一切的社会无疑是危险的。有时候,爱、自由、理想甚至尊严是需要我们用生命做代价来维护的。谈论死亡是一种冒险,有可能进入虚无的空洞,人的尊严和意志一直面临着死亡的考验。从这个角度出发,一个写死亡的诗人,不但不荒谬,相反更值得信任。
在《火焰》一诗中,唐不遇写到:
我和死者交换世界
像一朵花回到幽暗的茎中,
他们永远不会复活,
但会热烈地拥抱我,
用另一种语言
向我飘飞的血液致敬。
生和死如何交换?由生到死不难实现,由死到生——非常抱歉,地球上还没有先例。这是科学的思维方式。诗歌恰恰不是科学的,甚至诗歌可能是反科学的,它关注的是精神的方式,这让生死的交换成为可能。一个死者,是不是像唐不遇写的一样“像一朵花回到幽暗的茎中”,然后继续生长,重新开花?科学的知识告诉诗人“他们永远不会复活”,如此肯定,如此毫不怀疑,好像没得商量。我喜欢的是最后一行“向我飘飞的血液致敬”,翻译成大实话,意思是不是“还是活着好啊”?
在另一首诗中,我们可以更明显地看出诗人书写死亡的目的。
我发明了一种乐器,它将代替我
去召唤灵魂。
它将让令人恐惧的事情变得美好。
——《骨笛》
死亡是“令人恐惧的事情”,如何让它变得美好?出于对生的留恋,死亡总是黑色的,没有任何一种死亡方式让人觉得可以接受,但我们知道那是一个所有人都必须到达的终点,怕没有用,抗拒也没有用。真正的终极关怀,我觉得是说服人类相信死亡其实没那么可怕,至少没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这可以让我们更加心安理得地活在世上,而不会为一个必须达到的终点惶惶终日。敏感的诗人对生命的感悟会更深一些,即使所有对死亡的猜测都是空中楼阁,它们依然值得建造。
那么好吧,让我们相信来世,转世再来。
他请求抹掉墓碑上的名字,以便
新的名字飞下山去
亲吻一个女孩子的嘴。——《墓志铭》
挺美好的是不是,没那么可怕了是不是?感谢诗人,感谢女孩子的嘴。
相对唐不遇写死亡的这些诗,我更喜欢他另一些充满人间烟火气的诗。不止一次,我对唐不遇说,你是个知识分子诗人。几乎每次,他都会否定我的说法,他说“我是个民间诗人。”不难理解唐不遇的否定。这年头,风气真是坏了。知识分子和校长一样,变成了贬义词,有文化似乎挺丢人的。我遇到的每个诗人,如果你告诉他,你是个“知识分子诗人”,他都会有一幅受辱的表情。不妨不怀好意地猜测一下。诗人之所以抗拒“知识分子诗人”这个称呼,排斥的并不是知识和修养,而是知识分子背后的隐喻——对体制的依附性。“民间诗人”则不同,民间嘛,敢于反抗体制嘛。做一个体制的反对者,在这个时代成本并不高,却往往会收获更多的赞誉。正如在美国,左派比右派安全得多。类似的诗歌权术,早已屡见不鲜。我对这些非常反感,一个诗人以不读书为荣,肯定是有问题的。天才论在诗歌圈居然还有那么大的市场,实在让人有点意外。综上所述,即使唐不遇不愿意接受“知识分子诗人”的说法,那么也别把自己归到“民间诗人”,“独立诗人”是不是更合适些?
我把唐不遇称为“知识份子诗人”当然有我的理由。这是一个有着几近完美的诗歌技术的诗人,对修辞有着天生的热爱。在他的诗歌中,充满了隐喻,他是一个喜欢隐藏的诗人,尽管身怀利刃,却准备了更多的棉花,你得剥开那一层层的棉花,才能发现利刃之所在。对不少没有耐心,或者不习惯思考的读者来说,实在是太折腾了。快餐时代,口语会比这些精巧的隐喻更易于传播,我们的读者还是更喜欢“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这样充满诗意,直白痛快的诗句。唐不遇广为流传的诗歌往往不是他满意的,这一点也不难理解,有些诗被他整得太复杂了。这是一个多么折腾,多么不会讨巧的诗人,他足够聪明,却如此笨拙。
挑两首诗作一个对比,也许更容易理解一些。
我是个擅长写死亡的诗人,
尽管我惧怕死亡。
透过灰尘和一张白纸,
我走近一切死去的名字
把蓝色墨水灌入他们的血管。
每一首关于死亡的诗
都是我的遗作——
我的词语不是蛆虫
而是铁锹,挖掘死者的洞穴。
此刻我删掉一个逗号
又加上,感到难以忍受的痒。
紧挨着的墓碑
我未曾修剪的指甲,深深抓挠着
空气中的厚厚青苔——
也许,下一秒钟,
我就会飞出窗户
为萤火虫带来死者的呼吸。我是个擅长
写死亡的诗人,
我的诗中没有多余的泥土
但足以埋葬一个时代。
——《我是个擅长写死亡的诗人》
这是唐不遇自己很喜欢的一首诗,非常残酷地告诉大家,广为流传的是“我的诗中没有多余的泥土/但足以埋葬一个时代。”简单、直接、迅猛有力,诗中那些精美的修辭干不过这直接的两行。与这些诗形成对比的是他写给妻子和女儿的那些诗,我觉得应该可以通杀小清新、御姐、萝莉各色人等。
我妻子不再是个处女,
她因此而更纯洁。
她将为我生下一个孩子,
鼻子和嘴巴像她,眼睛像我。
这世界在我眼中的
将通过她的嘴说出——
他生来就不是懵懂无知,
他的哭声证明这一点。
我们的另一个孩子
也许会出生,也许不会:
爱,永远在脐带中,
紧紧缠绕着你的子宫。
——《妻子不再是处女》
仅仅“我妻子不再是个处女/她因此而更纯洁”这两行,就足以把一帮姑娘弄得服服帖帖了,是不是?这些诗句很讨好,很清新,让人觉得舒服。对某些诗人来说,写到这儿就够了。偏偏唐不遇是个喜欢折腾的人,他从来没打算在儿女私情这个领域纠缠太久。私下里,他说,他写给妻子孩子的诗很讨人喜欢,他自己也很喜欢,但作为一个诗人,这样写、写这些是不够的,它太轻了。我注意到这几年,他的诗歌视野放得越来越开,试图在诗歌中引入重大的题材,当然,这个题材和现实息息相关。比如《野史》《马赛克》《结绳记事》《软禁》等等。一个诗人的成长总是艰难的,唐不遇还很年轻,他有足够的理由写他愿意写的诗,我想说的是泰戈尔是个大诗人,他的诗——他绝大部分的诗我觉得挺小清新的。
在唐不遇还没出版的一部诗集里,他编了四卷,分别是《结绳纪》《自白书》《欢乐表》《死亡传》,“纪”“书”“表”“传”四种文体,在他这儿变成了四个主题,社会的、自我的、家庭的,还有死亡。社会、自我、家庭是一个人生活的三个维度,足以构成一个完整的世界。至于死亡,那属于终极问题,思考一下也无妨。这四个主题,涵盖了唐不遇诗歌写作的主要方面,他正在弄的还有超绝句及诗章系列。先剧透一下,超绝句是以文体形式来分的,诗章系列则是从主题出发,而且每章都是三首诗,比如《天堂三章》《草木三章》《隐士三章》。
从这儿可以看出,在诗歌上,唐不遇是一个绝对的严肃主义者,严肃到了有些不好玩的地步。他还是一个形式主义者,他的诗即使看起来再自由,依然是严格按照唐氏风格制造出来的。不止一次,唐不遇谆谆教导我,形式对文学来说不是必要,而是非常必要。不光诗,小说同样如此,一个好的结构,甚至可以撑起一个没那么好的小说。好吧,就算他说的是对的,我还是想问一句:“诗章为什么非得三章啊,两章、四章就不行么?”也许他会回答:三章整齐划一,形式感更强些。
写到这儿,我突然想起了唐不遇的一首短诗。有些作品可敬而不可亲,这首小诗,很可亲。
世界上有无数的祷词,都不如
我四岁女儿的祷词,
那么无私,善良,
她跪下,对那在烟雾缭绕中
微闭着双眼的观世音说:
菩萨,祝你身体健康。
——《第一祈祷词》
对不起,唐不遇,我真的很喜欢这首诗,你可能觉得这首诗轻巧,没那么重要,但我不这么想。我会记住它,那么,它就很重要。前些年唐不遇拿了湖广诗会年度诗人奖,颁奖词写得漂亮。我把它抄在这里,作为本文的結尾:
唐不遇是当代汉诗界最具时代性的年轻诗人之一。他的诗歌将个人性和公共性,赤子之心和审慎批判,肉体温度和心灵纯度,罕见地融合在一起。他尽情地书写爱、死亡、批判、赞美,又审慎地保持控制力,将内在的高温包裹于冷峭的外表,将岩石沉没于水中,阳光融于黑夜。尤其是他的政治诗,悲痛和愤怒都带着剑鞘,每一行都刻着身心一体在场的痕迹,而绝非故作姿态;当诗歌在消费主义时代变得不明一文时,他用自己炭火般的诗句,烧灼现实的麻木之躯,这是一种诗歌的风度,也是一种灵魂的形象。到目前为止,唐不遇诗歌的肌体,是一个骨骼挺拔、肌肉匀实的青年男子的肌体,拥有蓬勃喷发的生命力,这意味着他仍然充满了成长性。所以,他仍然在我们热忱的期待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