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晨超 漏海洋
【摘 要】产教融合是提升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当前,高职建筑类专业校企协同育人面临人才供需耦合不平衡、“产”和“教”不协调、“校企双导师制”不完善、育人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可通过人才供需协调共振、产教协调运转、建设“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构建动态平衡的育人成本分担机制,推动产教融合背景下校企协同育人。
【关键词】产教融合;建筑类专业;协同育人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为激发办学活力,开展校企深度合作,针对学校建筑类专业群校企协同育人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结合建筑业发展趋势、省优质校建设情况,校建筑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与春晗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共建“春晗环境建设”学院,组建春晗班、广宏班、成龙班等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级,共同开展校企联合办学、协同育人的探索实践。
一、产教融合是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必然选择
学院现开设有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四个专业。除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外,其它三个专业都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以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为例,该专业既包含专业性、逻辑性、系统性强的显性知识,如建筑力学、制图、结构等。除“师傅”手把手示范外,还需“徒弟”模仿、体悟及实践,采用传统课堂教学。学生缺少“身临其境”的经历,教学效果不能满足岗位需求。
二、校企协同育人是“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基础
学院与行业、企业等建立稳定和长期的合作关系,共同成立“高职建筑类专业教育联合体”,搭建基于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产教深度融合平台,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实现了“学生共育、师资共培、教学共抓、资源共享、平台共建”的校企协同育人,有效整合了政校行企各方办学资源,不断提高人才培养适用性。
三、校企协同育人面临的问题
(一)人才供需耦合不平衡
以我院为例,在“现代学徒制”试点前,企业对于学院和学生认可度较低,参与合作办学积极性不高,合作仅限于提供实训场地、实习指导师傅、设备、试验耗材等实训资源,企业无法持续获得稳定的人才供给,加上政府税收减免和补贴等相关法律配套不完善,企业付出和获得不匹配,降低企业参与合作办学的积极性。
(二)“产”和“教”不协调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根本目的是让学生和工作岗位对接、教学和实践环节对接、职业与行业需求对接,从而创造“情景式”的职业氛围,把学习过程和生产过程融合,开展生产性实训环节来熟悉相关工艺流程及施工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在实际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企业和学校之间“产”与“教”的矛盾,表现为:
第一,教学与企业生产之间的矛盾。产教融合过程中,高校开展的教学实践活动与企业开展的生产性经营活动存在一定的矛盾,以“主体结构施工”课程为例,赴企业开展实践教学占用实训工位和材料等资源,还需要企业师傅现场指导,会影响项目的工期和现场人员配备,最终影响到项目的进度控制和成本控制。
第二,技能训练单一性和岗位技能多元性不匹配。关键岗位如质量验收、监理等实训环节都是体验式,不能融入岗位实际来开展标准化的技能训练,而这些综合能力要求较强的岗位都具有联动性。
(三)“校企双导师制”不完善
作为“校企双导师制”之一的高职院校教师缺少企业顶岗经历,特别是一线专技人员岗位的经历,对于情景式实训项目力不从心。企业导师由于工期紧、任务重,对于指导学生实践缺少主观能動性,加上激励措施不到位,在实训指导过程中不深入、不具体、不明白,达不到学生对岗位技能的期望和岗位要求的熟悉程度。
(四)育人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过程中,往往出现“校热企冷”的现象,主要原因是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投入成本较大,育人成本的分担机制不健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和物力,提供实践岗位和就业岗位等,而学生毕业后不一定会留在企业。人才培养是一个持续时间较长的过程,施工项目一般周期紧、风险大,企业的利益诉求得不到保证,导致合作的内驱力不强,在协同育人方面也表现较为被动。
四、校企协同育人的意见建议
(一)人才供需协调共振
无缝对接就业岗位,须依托企业开展实训教学,适应建筑行业的转型升级和产业发展新趋势。而企业规模和项目生产经营模式会直接影响实训教学成效,进而影响人才培养效果。高职应积极对接企业,吸引优质企业与学校共建紧密型校企合作基地,促使学生在具体生产项目中用企业标准开展实训环节的教学实施。行业企业应突出人才培养的主体地位,在保障业务运营的前提下,积极融入职业教育的育人功能,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发挥好生产性实训基地的辐射和引领作用。
(二)产教协调运转
在产教融合背景下,我校把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和创新链有机衔接,作为当前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内在要求。在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下,成立了政、行、企、校四方协同的“建筑行业产教联盟”,构建起以政府为主导、以建筑业企业为主体、以中高职院校为技术支撑、以岗位需求和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新型产教协调机制。目前,产教联盟涵盖3个政府部门、3个行业协会、41家施工、设计、监理和咨询企业及11家省内与建筑行业相关专业中高职院校,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服务区域经济。
(三)建设“双师型”教师培育基地
高职须要建设一批“双师型”教师培育基地,引入考评机制,出台、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使教师“引进有政策、进修有平台、晋升有通道”。我院在现代学徒制试点过程中,先后制订《校企双导师管理办法》、《教师外出交流学习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鼓励教师“走出去”、“引进来”,充分利用基地资源开展师资培训、项目对接和教师交流学习,提升教师教研能力、新技术应用能力及实践指导能力。通过访问工程师和企业顶岗实践等项目,收集教学资源,使得教学内容和行业前沿技术发展方向对接,对于提升教师和学生的实操能力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四)构建动态平衡的育人成本分担机制
深化产教融合首先要考虑双方的利益诉求和成本动态平衡。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之一,首先考虑的是校企合作的利益点,靠企业的社会责任来支持的合作是不长久、不牢固的,因此,只有满足企业对于人才、技术支持、社会服务等利益诉求,才会有持续合作的可能和动力,企业才会积极参与到人才培养当中来。因此,在多元主体育人过程中,需考虑各方参与人才培养的成本和力度,政府应制订相应的激励政策,在税收减免、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审批、补贴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企业应按照校企双方共同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满足实践指导师资、实训场地、实验材料的需要,在学生顶岗实践、师资互培、奖助学金设立等方面给予配合协助;学校可将设备、师资、场地和人才供给等作为产教融合的办学成本,帮助企业减轻合作办学压力,让企业得到实惠。通过政府指导、校企合作共同推进人才培养,共同承担办学成本和培养责任,推进职业教育发展。
五、结语
基于产教融合的高职建筑类专业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是高技术高技能人才培养必经之路,是实现专业、课程设置与就业岗位对接的纽带,是实践教学课程与职业标准对接、实践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平台,是校企共同开发教学资源的基础。因此,加强基于产教融合的现代学徒制试点育人是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高职教学改革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饶丽娟.高校产教融合运营机制存在的盲区与突破[J].中国成人教育, 2018(12) .
[2]赵永红.缩短职业院校与企业的距离[N].中国教育报, 201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