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明 杨 银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 重庆 400715)
特殊教育是残疾人全面发展,融入社会,共享社会改革发展成果的基本途径。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明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个体一个都不能少”的宏伟目标。党的十九大提出“办好特殊教育”的发展方针,不仅是对十七大报告中“关心特殊教育”和十八大报告中“支持特殊教育”的继承和发展,更是对十九大报告中“优先发展教育”和“实现教育现代化”战略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在国家出台多项专门化的政策措施推动下,以及相关专家、教师的共同努力之下,我国特殊教育在理论与实践、人才培养等诸多方面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在此背景下,特殊教育的整体现况与未来也获得有关学者的极大关注。方俊明从研究机构、研究项目与课题、主要研究成果等几个方面回顾了我国20世纪90年代特殊教育研究的历程,指出了21世纪我国特殊教育研究的发展趋势[1]。周蕴和祁占勇则绘制知识图谱,分析了1985至2015年研究我国特殊教育政策的198 篇文献[2]。此外,亦有研究者对中国知网的721篇特殊教育硕博论文进统计分析,梳理了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方方面面[3]。
博士生是我国高等教育结构的最高层次,目的在于造就青年学者、学术中间与骨干力量。博士学位论文是作者在导师指导下,为获取学位而撰写的论文,代表着本学科或领域内比较重要的或前沿的课题,学术质量较高。关于特殊教育的博士学位论文是特殊教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特殊教育研究的水平与发展方向。因此,本文通过对95篇特殊教育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计量分析,以厘清我国特殊教育研究的现状、热点,以期为特殊教育研究的学位论文选题提供参考,进一步为特殊教育的研究发展提供战略思考。
(一)数据来源。因博士学位论文是不同于期刊或书籍的一种高水平的资料,是反映研究成果的重要载体,对于研究和跟踪世界最新科学前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以中国知网中的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为平台,辅以万方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以弥补个别博士学位论文未被收录的不足。以“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学”与“特殊儿童”为关键词进行高级检索,获得118 篇博士论文,而后通过阅读论文题目、摘要及关键词,剔除无关的、重复搜索的博士学位论文,且由于北京师范大学的博士学位论文无法获取,最终共得到95篇有关特殊教育研究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分析方法。文献计量分析法是以文献的外部特征为研究对象的定量研究方法,采用数学与统计学方法,能很好地描述、评价和预测某研究领域的现状与发展趋势[4]。本文采用文献计量分析法,对检索到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分类分析,重点分析自2003年到2018年的95篇博士学位论文的历年发文量、学位授予单位、学科分布、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等五个方面的信息。
(一)文献整体趋势分析(见图1)。
图1 2003—2018年特殊教育领域博士学位论文发文情况
从图1可以看出,从2003—2018年,我国特殊教育研究博士学位论文的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从2003年检索到一篇出自华东师范大学周念丽的《自闭症幼儿社会认知实验及干预绩效研究》博士学位论文起,而后历年虽有小幅度的增加与减少的波动,但平均每年约有5篇博士论文的产出,文献每年产出量总体呈稳定增长态势,尤其是在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后,呈现加速增长的趋势,单是2013年后更是达到了最高峰(12篇)。特殊教育研究的博士学位论文发文量不断增加,这与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方面的政策扶植力度、特殊教育专业高学历人才培养质量体系、经济发展需求、社会生态观念转变等密切相关。
特殊教育学与课程与教学论、比较教育学以及教育学原理等专业同属教育学的二级学科。2000年—2008年间,课程与教学论产出了218 篇关于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博士学位论文[5]。2002—2011年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7所学校比较教育学的博士点更是产出高达244篇关于比较教育研究的博士学位论文。[6]同等条件下,自华东师范大学2000年设立中国内地第一个特殊教育博士点以来,笔者检索到截止2018年来特殊教育博士学位论文数量为95篇。此外,从在高校参与特殊教育教学的教师而言,结合参与“2010年高等教育年会特殊教育研究分会”的约为110人,再加上未参与的此次年会而从事特殊教育的高校教师至少不少于300 人,而其中具有特殊教育学博士学历的仅为十多人。[7]换言之,特殊教育学的博士学位论文在年平均产出量与总量上仍远远落后于课程与教学论、比较教育学等同等教育学的二级学科。由此可见,尽管特殊教育越发受国家及社会大众的重视,其发展势头一路向好,但与同等教育学二级学科相比,仍具有较大差异,仍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学位授予单位分析。结合检索到的95篇特殊教育博士学位论文的授予单位来看,笔者选取了发文量在3篇及以上的高校进行呈现(见表1)。
表1 特殊教育领域博士学位论文授予单位分布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除未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博士论文的明确资料外,2003—2018年间,我国共有6 所高校授予了有关特殊教育研究的博士学位论文在3 篇及以上。其中华东师范大学授予了36篇关于特殊教育研究的博士学位论文,占全部博士学位论文数量的37.9%。这表明华东师范大学在特殊教育领域的研究遥遥领先于其他高校。这样的优势与华东师范大学在特殊教育学科上所占据的地位是分不开的。华东师范大学1996年被列入“211 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06年学校进入国家“985 工程”高校行列。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系于2000年成立了中国内地第一个特殊教育学博士点,其特殊教育学学科于2001年也被列入上海市第一期重点学科,并列入学校“211 项目”建设规划[8]。2009年华东师范大学还成立了言语听觉康复科学系,该系拥有国内最早且目前唯一的言语与听觉科学博士点[8]。
此外,华中师范大学是除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之外的第三个具有特殊教育学博士点授予权单位的高校,其特殊教育博士学位论文产出量仅次于华东师范大学,占比为7.4%。而东北师范大学等高校无特殊教育学的博士授权点,单一比较而言虽落后于华东师范大学与华中师范大学,但在特殊教育领域所产出的博士学位论文占比上共为26.3%,成为特殊教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见,对特殊教育学博士的培养来看,拥有特殊教育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在国内特殊教育领域的博士学位论文产出上属于领头羊的地位,且对特殊教育学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也独占鳌头。而其余高校虽无特殊教育学的博士学位授予权,但所进行的特殊教育研究也成为我国特殊教育发展不容忽视的力量。
从图2可以看出学位单位所属的地区分布而言(如图2),有69.5%的博士学位论文授予院校是东部地区的院校,中部地区授予了23.1%博士学位论文,而西部地区的院校仅产出了7.4%的博士学位论文。因此,在我国特殊教育研究实力方面呈现出东中西逐渐递减之势,不同地区的特殊教育科研实力差距较大。这与我国人口分布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紧密相关,东部地区相比中西部而言,所获得的人力、物力及财力等各方面的支持皆远胜于中西部地区。从这一点可表明,解决特殊教育区域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应成为我国今后特殊教育建设与发展的重中之重。
图2 特殊教育领域博士论文授予单位的地区分布情况
(三)学科分布分析。根据检索到的特殊教育领域的博士论文可发现,95篇博士论文涉及诸多学科,笔者选取相关学科有两篇及以上的特殊教育博士论文进行呈现(如图3)。从图3可以看出,在95篇特殊教育领域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共涉及的相关学科有12个。在已列出的12个交叉学科中,涉及成人教育与特殊教育、心理学、教育理论与教学管理学科的论文量各占检索到数据总量的48.4%、11.6%与9%,这与特殊教育学科自身的专业性有紧密相关。特殊教育尽管有其特殊性,但面对的仍然是独立的、发展中的个体,因而教师也必然具备有教育学与心理学的相关背景。此外,在特殊教育领域的博士学位论文中还涉及有政策与法规、康复医学、辅助科技、神经科学、人力资源等诸多交叉学科。由此可见,特殊教育具有专业性外,在其本质上还具有跨学科的属性。不仅与学前教育、教育原理等教育学内的二级学科有交叉研究,更涉及法律、经济、医学等非教育学学科的交叉研究。然而,当前特殊教育领域的研究仍然是以特殊教育为主导,而其他交叉学科则处于边缘地位,这表明我国特殊教育在当前及未来的研究除自身的专业性以外,还必然涉及到学科的相互交叉与渗透。
图3 特殊教育领域博士论文涉及学科分布情况
(四)研究内容分析。笔者对检索到的特殊教育领域的博士论文中涉及的研究对象进行统计,选取在两篇及以上的对象予以呈现。由表2可见,特殊教育领域内的博士论文中的研究对象整体上与我国特殊教育中所划分的特殊儿童类型一致,涵盖言语与语言障碍、听觉障碍、自闭症、学习障碍、智力障碍、视觉障碍等儿童。其中,研究对象也涉及有关特殊教育的法律法律、社会福利制度、特殊儿童家长及特殊教育教师。这表明我国特殊教育领域的研究对不同类型的特殊儿童皆有较大的关注度,且辐射到与特殊儿童直接相关的家庭、教师、安置形式及其权益保障等层面。
表2 特殊教育领域博士论文的研究对象分布
关键词作为体现文献主题核心信息的关键性词汇,分析高频关键词可以归纳和把握学科研究的热点主题和前沿趋势[9]。笔者利用中国知网中的计量可视化分析,对检索的95篇博士论文进行关键词共现分析,并过滤掉频次低于两次的关键词进行呈现(如图4)。从图4可见,在已有博士学位论文中的研究主题主要集中在三类:一是残疾人教育权益、就业、福利保障等相关内容研究;二是各类特殊学生的融合教育;三是特殊儿童尤其是自闭症儿童的心理干预的研究。这表明我国特殊教育的研究很大程度上契合当下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需求,考量到特殊儿童的教育权益、康复、社会保障等诸多层面。
图4 特殊教育博士论文的关键词共现情况
(五)研究方法分析。研究方法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地位不容忽视,可直接反映了该学科的研究水平、发展状况以及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差距。特殊教育领域的博士学位论文所选取的研究方法,更能体现当前我国特殊教育学科的研究水平。由图5可见,对特殊教育领域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方法分为量化研究、质性研究以及混合研究,所占比例分别为59%、16%和25%。这说明目前我国特殊教育领域的研究采用的方法视角日益多样化,但仍以量化研究占据主导地位。从已有研究来看,这一结论与范秀辉对我国以听障或聋为选题的特殊教育硕博论文分析结果具有一致性。[10]具体而言,量化研究中使用最多的是实验法,尤其是采用单一被试设计进行实验干预研究[11];质性研究较多采用深度访谈法、观察法、生活史等方法[12];而混合研究则较为灵活,较多结合访谈法、问卷法、实验法进行研究。[13]
图5 特殊教育博士论文的研究方法分布情况
从2000年华东师范大学第一个特殊教育学博士点的设立到现在的三个特殊教育博士点的建设,从2003年第一篇特殊教育学博士论文产出到平均每年6 篇以上的特殊教育相关博士论文产出,表明我国特殊教育领域博士学位论文的产出整体上逐年稳定增长,特殊教育获得长足的发展与进步。与此同时,相比教育领域的其他二级学科,我国特殊教育今后在博士点的建设、学科交叉研究、理论与实践研究、研究方法拓展等方面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一)加快特殊教育学的博士点建设,确保特殊教育区域发展的均衡化。博士点的设立是一个学科发展水平与实力的重要体现。就目前而言,我国有特殊教育博士学位授权的高校仅有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而这三所学校,每年招生人数极为有限,就2018年三所学校招生的名额来看,也仅招生6名特殊教育博士生。这一数字与广大的一线特教教师、从事特殊教育的高校教师、每年近70左右的特教硕士毕业生以及残联机构相关人员的学历需求相比,很难满足其需要。虽有部分研究者可选择邻近的心理学、学前教育等专业来从事特殊教育相关研究,但仍然不能满足当前的需求。而据学信网的资料显示我国内地32个省市高校中设立特殊教育硕士学位授予的高校不超过20 个,再结合已有特殊教育博士点的数量来分析,可发现大部分集中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而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博士专业的发展仍处于空白,区域分布与结构比例上严重的不均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国家分类管理、加强省级统筹、重在规划建设、优化结构布局”的原则,明确要求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新的时代发展背景下教育部门应积极发展特殊教育事业以弥补教育短板,综合考量各方需求扩充特殊教育博士点的设置,尤其是加快建设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博士点的建立以弥补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位授予体系的空白,完善特殊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把握特殊教育学科属性,加强特殊教育的跨学科研究。任何一门学科尤其自身的独立性,同时亦是处于完整的系统之中。特殊教育不仅尤其自身的专业性,更兼具心理、医学、法律等多学科属性。就教育领域而言,特殊教育所面临的对象是有特殊需求的学生,这必然强调教育的专业性。但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是家庭——学校——社会这一完整系统中的一员,同是心理学、医学等学科面临的对象,这就表明不同学科之间必然存在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结合以上有关特殊教育领域的博士学位论文所涉及的相关学科而言,更是详加特殊教育的学科属性。在新颁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与《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等政策文件中皆表明特殊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各专业人员、各个学科及部门的共同努力。因此,为了更好地推进特殊教育的学科建设,促进特殊教育的发展,应进一步加强学科交叉研究,不仅注重跨学科的专家队伍建设,更强调特殊教育跨学科研究的理论与实践视野。
(三)以实务为导向,促进特殊教育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结合。教育理论研究源于实践,并回归于实践。特殊教育领域的博士学位论文,无论在理论上,亦或实践上,都代表着特殊教育的实际发展水平。通过对95 篇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特殊教育的博士论文研究对象基本涵盖特殊教育领域内所划分的各个障碍类型的特殊儿童,研究主题也涉及特殊教育相关政策与法规、融合教育、教育干预与康复等内容。可见,研究对象或相关主题囊括较为全面,几乎包括了当前我国特殊教育实际发展需求的各个方面。但统计结果也显示出我国特殊教育研究主题还不均衡,如研究对象较为集中轻度的自闭症与言语与语言障碍等儿童,而中重度的障碍儿童研究较少,缺少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学生评量等相关主题的研究,且研究结果在实际中的推广性仍有值得商榷。因此,今后特殊教育的研究应当以特殊教育的实务为导向,立足教育现场,加强中重度特殊儿童的有关教育与康复的研究,拓展特殊教育研究的资源与主题,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教学与研究之路。
(四)凸显特殊教育研究方法的多元化。从已有数据可发现,虽混合研究与质性研究逐渐在特殊教育领域内占据一席之地,但当前特殊教育研究在方法的选择上仍更倾向于选择实验法、问卷法、个案研究等具有可操作、可量化的研究范式,这与人文社科领域所存在的“无量化不研究”的量化研究主流趋势不谋而合。然而,教育和人的复杂性及各种研究方法的互补性决定了教育研究应采用多层次、多方面、多指标的方法。[14]尤其对特殊教育而言,所面对的特殊儿童是有血有肉的独立个体,在身心发展上存在着多样性、差异性,其研究应该注重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统一。因此,特殊教育研究方法应避免走向重理论轻实践,重量化轻混合或质性的局限,更应借鉴心理学、医学、社会学等诸多交叉学科思想的基础上,拓展研究视野,强调特殊教育研究方法与范式的多元性及过程中的规范性、伦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