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国辉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广州 510095)
外伤性截瘫多为脱位、脊柱骨折等外伤的并发症,主要是指脊柱受到外力创伤导致脊髓部位受损,进而引发不同程度的感觉、运动功能丧失,表现为脊髓损伤平面以下无法活动,若治疗干预不及时,可导致内脏功能紊乱,引起植物性神经系统障碍,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因此在面对此类患者时,还需加强运动疗法,促使疾病康复,发挥最大的协同效果[1]。而本文在面对外伤性截瘫患者时,分别进行了不同干预措施,如下文报道。
1.1 一般资料 本次选择的100例外伤性截瘫患者均在2017年7月22日-2018年7月22日期间收集,选用奇偶数法分组,各50例。观察组平均年龄(51.28±3.62)岁,平均病程(15.36±3.29)天;性别:男性29例,女性21例;损伤程度:32例为不完全性截瘫,18例为完全性截瘫;损伤部位:12例为腰椎损伤,14例为胸椎损伤,24例为颈椎损伤;Frankel分类:3例为D级,11例为C级,15例为B级,21例为A级。对照组平均年龄(51.56±3.34)岁,平均病程(15.58±3.68)天;性别:男性28例,女性22例;损伤程度:33例为不完全性截瘫,17例为完全性截瘫;损伤部位:13例为腰椎损伤,15例为胸椎损伤,22例为颈椎损伤;Frankel分类:2例为D级,12例为C级,16例为B级,20例为A级。两组资料不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干预措施,每日对会阴部和膀胱冲洗,利用叩击震动法,帮助患者排痰,以免堵塞气道,指导患者进行吹气球、吹蜡烛等呼吸训练,多按摩肢体和膀胱,刺激患者排尿感。做好相应的心理疏导和解释工作,提高患者依从性。
观察组在常规干预基础上,采用运动疗法,主要措施:(1)增加肌力训练:鼓励患者进行主动运动,前提是保证脊柱稳定的基础上,采用抗助训练、主动运动、助力运动,在条件允许下,还可进行弹簧拉力器、哑铃等简单器械运动,利用小型倒立架或在床上进行徒手撑起上身训练练习;(2)转移、平衡、坐起、翻身训练:在日常生活中,不定时进行靠左、扶坐等训练,且适当增加坐位时间和次数,且鼓励其自行进行,且注意保持平衡感,在患者具有一定平衡感后,利用上方吊环或滑板进行坐便器、轮椅之间转换训练;(3)在患者恢复步行能力后,还可进行步行训练和站立训练,早期可训练轮椅或床上生活技巧,促使患者学会借助背阔肌促使骨盆倾斜,进行站立,早期可扶床栏站立或双腋杖拐杖辅助站立,后期可开始平衡迈步、行走训练,且必须有人保护,以免患者失去平衡时,及时搀扶,以免跌倒[2,3]。
1.3 观察指标 对比两组Barthel评分、ASIA评分、并发症发生率。Barthel评分(日常生活能力)[4]:评估转移、吃饭、如厕、修饰、大小便、上下楼梯、穿衣、活动、洗澡等功能,分数越高,代表日常能力越强。ASIA评分(运动功能)[5]:满分100分,若分数越高,代表运动功能恢复越好。
1.4 统计学处理 运用SPSS 22.0软件处理,P<0.05代表存在差异。
观察组褥疮、肌肉萎缩、尿路感染率低于对照组(P<0.05)。如表1。观察组Barthel评分、ASIA评分高于对照组(P<0.05)。如表2。
表1 对比并发症(n=50)
表2 对比Barthel、ASIA评分(Mean±SD,分,n=50)
外伤性截瘫具有较高的致残率,干预不及时,可直接影响日常生活质量,为了改善预后,还需尽早实施康复疗法干预,其能够帮助患者恢复原本肢体功能和生活质量,通过相应的运动疗法能够促进神经肌肉恢复,防止肌肉挛缩,避免肌肉关节的过度牵拉,防止瘫痪关节活动范围受限,恢复肌肉功能 。分析本次结果,观察组Barthel评分、ASIA评分高于对照组(P<0.05),并发症发生率低于对照组(P<0.05),由此说明,运动疗法能够有效提高损伤部位的功能水平,有效调动患者主动性,维持关节活动度,增强肌力恢复,松解肌肉粘连,消除组织水肿,缓解肌肉紧张,进而还能够刺激病变软组织,改善神经血供,促进轴突再生,调节自主神经,促使神经纤维快速生长,延缓肌肉废用性萎缩,促进静脉和淋巴回流,获取满意效果。
总而言之,运动疗法能够恢复肌肉关节功能,放置脊髓损伤处瘢痕组织产生,建立正确的运动模式,利于神经功能康复,用于外伤性截瘫患者中效果显著,可提高治疗效果,增强肌力,预防肌肉挛缩,促进神经肌肉恢复,减轻对机体损伤性,有效降低并发症发生率,改善预后,加速疾病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