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合为何面目可憎

2019-07-20 09:34苗向东
特别文摘 2019年13期
关键词:集体利益主人翁公共场合

苗向东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缺乏公共意识的行为: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高铁“霸座”……总之在公共场合很多人像“野蛮人”。

这一切的背后有一个极其重要的根源是公共精神的缺失,这是个历史问题,中国传统的农村根本没有公共空间的概念。1872年美国传教士亚瑟·史密斯来到中国,他接触了中国社会各阶层人士,然后得出了一个结论:“中国人不懂得什么叫‘公共。”这个问题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很好地解决。

中国的封建社会太长,天下是皇帝的,本质上是家长制,“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再比如县官出门打出“肃静”“回避”的牌子,明显把公共空间看作了朝廷空间的延伸。一位学者说:“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有,在‘公有的场合,中國人处处受到的是限制,各个公共的场合我们能看到的是‘严禁之类的警示特别多,严禁这个、严禁那个,反正就是不许。”而另一方面“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自古以来中国就没有给予公共空间足够的地位。孔子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中国文人遵守一个座右铭:“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而民众也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于是长期被管的中国人所选择的是逃避,而不是合作。

中国普通人缺乏公共意识,结果是对公共财物都是能拿就拿,大家都来揩油,觉得“不拿白不拿,拿了也白拿”,对公共设施不爱护,心想“反正又不是我家”。现在很多城市搞景观改造,就是在道路两旁的房子上进行装修,政府掏钱,可是更大多数人没有享受到,其实这是在做面子工程,搞形式主义,反而让更多的百姓不满意。在这样的情况下,普通老百姓就会从本能出发,既然不能抗拒拿钱给政府,那么就会想方设法顺手牵羊地从政府的公共工程那里拿回自己原本不想给的那部分钱。与此同时,对违背公共利益的行为和个人也表现冷漠,心想“关我什么事”,这样的结果使得中国人的主人翁意识普遍不高,那就更别说挺身而出了。只有当“人民城市人民建”,每个人成为社会真正的主人,才会有主人翁意识,普通人的公共意识才会得到提升。

“公共空间”是欧洲、美洲文化自古至今的一大亮点。西方很早就有社区自治,官员是民众选的,官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接受百姓的监督,任何集体利益都是个人利益的延伸,这就养成了人们保护集体利益的习惯,因为那就是他们自己的利益。而作为百姓的中坚知识分子如康德说,知识分子的崇高责任,就是“敢于在一切公共空间运用理性”。美国人在这一点上一直很明晰,“我是纳税人”一直是美国人的口头禅。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公共事物中的权力,自然也就尊重其义务。

也就是说,只有当社区是每个人的社区,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国家是我的国家,公共意识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大家才会把公共场合当成自己家来爱,公共场合的面貌才会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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