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随
最近,微博上有一个话题:你一直在追的偶像是谁?我下意识地就想到了周杰伦。从我上初一开始,一直到现在,十几年过去了,当有人问起“你的偶像是谁”时,我总是会说“周杰伦”。
喜欢他的人都知道,虽然他没有开通微博账号,但微博上从来不缺少他的故事。可以说,他早已成了一个时代的标志。他的音乐也陪伴着很多像我一样的人度过青春,当我们提起青春时,永远无法撇开周杰伦的名字。
我第一次听周杰伦的歌,是在初一那年的深秋。
经过几个月的磨合,我和室友们都已经适应了住校生活,彼此之间的关系也变得亲密起来,不管是吃的还是玩的,大家都会分享。记得那天风很大,回到寝室时,我衣服上的帽子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落进去一片泛黄的树叶。我拿出来准备丢掉,室友阿曼赶紧阻止了我。
“你看它像不像《东风破》里那片将故事染色的枫叶?”阿曼兴奋地说。我却一脸蒙:“《东风破》是什么?哪来的枫叶呀?”
阿曼看我一副迷茫的表情,二话不说就爬到床上,拿出放在枕头底下的手机,点开音乐App,小心翼翼地把一只耳机塞进了我的耳朵——没错,就是那首《东风破》。
因为周杰伦不标准的发音,我刚开始听的时候并没有注意歌词,只是觉得旋律很美,直到副歌部分唱起“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枫叶将故事染色,结局我看透”时,我才瞬间明白阿曼为什么会在意那片外形像枫叶的落叶了。
十三四岁的孩子,尚未真正经历过离别,那些可以下酒的故事也都还没有发生。可偏偏就是在那个懵懂的年纪,我们都喜欢上了一首关于离别的忧伤歌曲,还有唱那首歌的周杰伦。
那天晚上,我和阿曼缩在一张床上,每个人的耳朵里塞一只耳机,把那首《东风破》听了无数遍,最后因为实在抵挡不住困意才睡了过去。第二天醒来,发现手机已经没电了。
那晚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和阿曼因为有同一个偶像,一直形影不离。后来升到初二,我们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教室差着一层楼,寝室也分别在东西两边。刚开始,我们还会彼此约着一起吃午饭,晚自习放学后一起回寝室,后来我们各自有了新的朋友,不知不觉间,两个人再也没有凑在一起,每个人的耳朵里塞一只耳机,单曲循环播放周杰伦的歌了。
曾经有朋友对我说:“有共同爱好的人,会有相互吸引的气场。”说这话的正是我中学时的另一个朋友周周。她姓周,因为特别喜欢周杰伦,所以就给自己起了这样的小名。毫不夸张地说,因为她姓周,所以我还羡慕了好长一段时间呢!跟自己的偶像同一姓氏,是多幸运的一件事啊!
周周喜欢周杰伦的方式很霸气,除了给自己取小名,她还学会了周杰伦的每一首歌。在课间休息时,在宿舍里或者在食堂吃完饭洗饭盒时,我们都能听到五音不全的她优哉游哉地唱着那些熟悉的歌。虽然有时我会故意嘲笑她,说她毁了偶像的歌,但内心是羡慕的。那时候的我始终无法像她一样,随心所欲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我用乐观开朗的外表,掩饰着内心深处对外界的敏感和不自信。
就这样,到了2008年,当大家都在为北京奥运会欢欣鼓舞时,一首《北京欢迎你》久久地回荡在校园里。
娱乐圈的很多明星都参与录制了这首歌,唯独不见周杰伦的影子。说真的,每当同学们唱起《北京欢迎你》时,尽管我也很喜欢它的旋律,但还是会有点失落。
“放心好啦,我伦一定会用自己的歌声助阵北京奥运会的!”周周在说这话的时候,满怀期待的眼神让我羡慕。她永远相信自己的眼光,而我总是担心希望会落空。
果然,当我们终于熬到了两周休息一次的周末时,我和周周在学校附近的网吧里,听到了那首《千山万水》:“千山万水,无数黑夜,等一轮明月。梦的边陲,风吹不灭,从不感疲惫……梦与希望在飞,我向前去追,有目标就不累,等着我超越……”
此刻,当我打下这些歌词的时候,不知旋律已在我脑海中回荡了多少次。方文山的歌词配上周杰伦的曲和嗓音,一切都恰到好处,完美得让人心醉。
周杰伦从来不会让人失望,这首《千山万水》后来跟随“神舟七号”一起飞向了外太空,在宇宙中循环播放。“神舟七号”返回地面后,这首歌的曲谱也被相关博物馆珍藏。而在我们的小小世界里,与那首歌一起被珍藏起来的,是对未来的期待和对梦想的信念,就像歌里唱的那样:“做好准备,这一回,起跑后绝不撤退。”
《千山万水》陪伴我完成了阶段性的梦想,当我终于在大学读了自己喜欢的专业时,我的人生逐渐展露出了它美好的一面。
二十来岁的天空总是晴朗的,时光在指尖轻轻溜走,四季的更迭也不再那么漫长。围绕在身边的美好也同样掺杂了一些伤感,带我初识周杰伦的阿曼,在一次又一次的分离中早已失去了联系;和我一路狂奔到网吧下载周杰伦新歌的周周,因为没有了相同的生活圈子也逐渐疏远。但值得欣慰的是,每年周杰伦发布新歌的时候,我们还是会相互分享作為歌迷的喜悦心情。
我们常常说,喜欢一本书是因为在那本书中看到了自己。其实喜欢一首歌也是如此。或许那首歌里没有属于我们的故事,可谁又能说那旋律中没有属于我们的情绪呢?就像初一时喜欢的那首《东风破》,彼时的我们尚未体会过离愁,可谁的人生没有离愁呢?它早已根植于我们的生命中,在离别时,会渐渐升起。
在青春期的某个阶段,总是忧伤多过快乐,那时的我喜欢周杰伦的慢歌,《发如雪》《兰亭序》《青花瓷》……这些带着浓浓中国风的歌曲,一度被我视若珍宝,尤其是旋律中或浓或淡的伤感,总是能和我当时的心境完美契合。
当生活中逐渐有越来越多的光照进来时,因为一首《以父之名》,我突然爱上了周杰伦的快歌。因为节奏快,四五分钟的时长里也能容纳下更多的歌词了。对于我们这种偏爱文字的文科生来说,抛开周杰伦的发音,认真看歌词,绝对会有意外的惊喜。
那时我有一个厚厚的笔记本,像无数追星女孩一样,我在本子的每一页都贴上周杰伦的贴纸,然后用自以为漂亮的字体,虔诚地抄下他每一首歌的歌词。没有心情学习的时候,我就把本子拿出来,随便翻开哪一页,看着文字,熟悉的旋律便在心底流淌开来。
那个本子一直都在,上面的贴纸很多已经脱落,留下泛黄的痕迹。最近一次在上面写字,是在去年5月份,那首任性的《不爱我就拉倒》发布后的第二天。当我在本子上写下那些傲娇的歌词时,我不禁笑了起来。
现在的一切都刚刚好,没有惊天动地的喜悦,也没有过去那些莫名的忧伤。当娱乐圈一个又一个明星的“人设”崩塌的时候,我在青春期一直喜欢的周杰伦却活得让我越来越骄傲。有一天,我突发奇想,针对“你一直追的偶像是谁”的话题,发了这样一个帖子:如果你问我用什么铭记青春,我会说用一个名字——周杰伦,因为我的青春充满了他的音乐,每当旋律响起时,我就可以看见青春时的自己。
在我们的生命中有无数我们舍不得丢下的瞬间,而要铭记它们,有时候简单到只需要一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