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志来,邓爱平,谢冬梅,张悦,3,方文韬,,齐耀东,秦雪梅,刘大会,张福生,马玲,王英华,严辉,段金廒,郭兰萍,黄璐琦
1.中国中医科学院 中药资源中心 道地药材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北京 100700;2.安徽中医药大学 药学院,安徽 合肥 230012;3.河南中医药大学 药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4.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北京 100194;5.山西大学,山西 太原 030006;6.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 武汉 430065;7.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所,宁夏 银川 750004;8.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 南京 210023
根及根茎类药材在植物药中所占比例大,在中药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该类药材传统上主要按照基原、产地、部位、采收加工方法等划分规格,并主要根据长度、直径、质量、含杂率等划分等级[1-3]。历代医家通过长期临床实践发现,以上因素均对药材质量产生影响,并得到了现代研究的证实,同时为了便于商品流通,做了规格等级的划分。在大规模人工栽培以前,中药材主要来源于野生,野生采集过程中必然遇到同属近缘物种、不同产地分布等问题,加之古代植物分类学知识尚不完善,因此同类相近的植物往往作一种药材使用,但长期临床实践比对发现其中存在差异,且同属不同物种受生境等影响而不同,因此传统逐步采用以产地定物种的方法来划分不同商品的规格及等级,即逐步形成并得到认可的“道地药材”。此外,不同年限的根茎类药材一般情况下与大小呈正比关系,因此从有效成分的积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及后续的炮制加工角度出发,产生了按大小分档的等级划分。部分贵细药材(如人参、石斛等)因价格较高,对品相较为讲究,以外观完整度、美观角度做了细分。因此传统商品规格等级的划分是从质量、商品学、加工等多角度出发的,具有丰富的内涵。
随着中药材需求量的不断增加,野生资源蕴藏量下降,加之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需要,中药材的生产逐步由野生转为家种。目前,临床常用中药材多以人工种养为主,少数尚不能完全实现人工种养的依然依赖野生资源。由于临床应用中根及根茎类药材需求量较大,该类药材目前多以人工栽培为主。然而由于人工栽培的时间尚短,不少野生药材的生物学特性至今仍不十分清晰,药材的种植多以药农散户为主,存在“重产量轻质量”的现象。当前根及根茎类药材栽培过程中水肥过度、使用植物生长调节激素、降低年限、非适宜区域引种等现象较为普遍,在一定程度上对中药材质量造成了影响。因此根及根茎类药材在传统划分方法的基础上,需要根据当前的变化做出适度的调整(如按照直径与长度的等级划分应适当淡化),以避免盲目引导。基于以上原因,本次商品规格等级标准制订强调以质量为导向。
植物中所含次生代谢产物往往是其在防御过程中形成的,或是作为自身繁育所需而生成,因此这些次生代谢产物大多具有一定的生物活性,人类利用其防治疾病。根及根茎类药材用药部位在地下,在生长的过程中,为抵御有害菌、虫等不良外界条件,不断向外分泌次生代谢产物,因此,根及根茎类药材在韧皮、表皮等与土壤相近的组织中次生代谢产物的含量较高,而内部大多为存储营养物质,如淀粉、多糖等[4]。因此,这类药材划分中存在分布在韧皮部的成分与药材直径成反比的情况,出现直径越细含量越高的问题(如人参中人参皂苷的含量在较细的须根中反而含量最高),但往往其他类成分(如多糖等初生代谢产物)则无此规律或相反,因此仅从含量来否定传统大小直径划分等级的科学性有待商榷[5-7]。且药材在采收加工后还需切片及炮制,按照大小分级分等有利于切片及炮制,因此,按照大小划分等级在现代仍有一定必要。具体见牡丹皮、丹参两个药材的主题讨论。
本次在原《七十六种药材商品规格标准》中根及根茎类药材基础上,新增加西洋参、高良姜等49种根及根茎类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其品种更为齐全。本研究以黄芪、丹参、天麻等6种药材为例,对根及根茎类药材的制(修)订进行介绍,对划分依据做出说明,同时列出该药材的规格等级划分表,此外还在备注中对其他问题做出补充说明,以便更好的使用本系列标准。
原《七十六种药材商品规格标准》中黄芪的来源除蒙古黄芪Astragalusmembranaceus(Fisch.)Bge.var.mongholicus(Bge.)Hsiao或膜荚黄芪Astragalusmembranaceus(Fisch.)Bge.以外,尚将红芪HedysarumpolybotrysHand.-Mazz.也列入,分为两个品别。本次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做出调整,不再收入红芪。原标准中以长度和直径划分等级,其中特等长70 cm以上,一等长50 cm以上,二等长40 cm以上。目前的移栽黄芪难以达到此长度,因此原标准是基于野生资源提出的。目前随着黄芪的用量增加,野生资源不再成为商品主流,均以育苗后移栽方式栽培为主。近年来,随着对高品质黄芪的追求,山西大同、陕西子洲等地开始仿野生栽培,采用种子直播方式,生长年限达5年以上,因此具有部分野生黄芪的特性。由于栽培年限较长,干预较少,其性状也与栽培黄芪具有较大的差异,其具根皮绵韧、质地松泡的特点,与野生黄芪较为相似。因此本次修订将仿野生黄芪与栽培黄芪作为两个规格,因两种栽培模式差异所致长度差异较大,因此以药材长度结合性状作为规格划分的依据,各自项下以长度与斩口下3.5 cm处直径作为等级划分的依据。
本品为豆科植物蒙古黄芪Astragalusmembranaceus(Fisch.)Bge.var.mongholicus(Bge.)Hsiao或膜荚黄芪Astragalusmembranaceus(Fisch.)Bge.的干燥根。春、秋二季采挖,除去须根和根头,晒干。
1)栽培黄芪:采用育苗1年,移栽生长1~2年方式进行栽培,从育苗至采收,生长年限为2~3年的黄芪。2)仿野生黄芪:采用人工仿野生模式进行种子直播生长,年限通常5年以上,具有部分野生黄芪特征的黄芪。
黄芪主要按照栽培模式分为“栽培黄芪”和“仿野生黄芪”两种规格,各规格项下再按照长短、粗细分为不同等级。
黄芪规格等级划分标准见表1。
1)黄芪传统以野生供药用,无规格之分,等级划分较多。但现时主流商品为栽培黄芪,主要产区在甘肃、内蒙等地,药材长度与直径较均匀,形状差异较小,划分选货与统货的方法基本一致。目前野生和仿野生黄芪总产量较小,药材长度明显大于栽培黄芪,故设仿野生黄芪与栽培黄芪两个规格。野生和仿野生黄芪不同生长年限和同一根的上下段间直径差异较大,根据商品现状以长度和直径为指标划分为不同等级,多供出口,主要产区在山西、内蒙古、陕西等地。因仿野生黄芪年限较栽培黄芪长,且人工干预相对少,因此品质优于栽培黄芪。2)市场中栽培黄芪有蒙古黄芪和膜荚黄芪两个基原,以蒙古黄芪为主。此外,膜荚黄芪较蒙古黄芪质地坚硬,柴性大,不易折断,表皮呈棕褐色,俗称“黑皮芪”。3)市场尚有段、片、硫熏等商品,应注意区分。4)市场上有川黄芪流通,其来源为豆科植物梭果黄芪AstragalusemestiiComb.、多花黄芪AstragalusfloridusBenth.、金翼黄芪AstragaluschrysopterusBge.的干燥根,为地方药材标准收载,应注意区别。
表1 黄芪规格等级划分标准
原《七十六种药材商品规格标准》将丹参分为野生丹参与家种川丹参两个品别,川丹参以中上部直径的大小分为两个等级。由于丹参年需求量较大,加之栽培技术的发展,目前市场已无野生丹参商品流通。本次根据市场实际,不再收载野生丹参规格。目前丹参栽培区域较广,长江黄河流域较多省份均有栽培,受各地生态环境及栽培管理模式影响,各地性状稍有差异,其中四川中江所产丹参因以根段繁殖为主,条直粗壮,分级较细。而山东所产因皮色较红,且受丹参酮类成分含量的限定影响,市场普遍作为优质等级。因此本次修订将丹参按产地分为3个规格,各规格下根据长度与直径进行等级划分。内在质量评价及其与外观性状之间的关联规律详见专题论文。
本品为唇形科植物丹参SalviamiltiorrhizaBge.的干燥根和根茎。春、秋二季采挖,除去泥沙,干燥。
1)中江丹参:产于四川省中江县及其周边各地区的丹参,习称“中江丹参”。2)山东丹参:产于山东临沂、泰安、日照、潍坊、淄博、济宁等地及其周边各地区的丹参,习称“山东丹参”。
根据市场流通情况,按照产地的不同,将丹参药材分为“川丹参”“山东丹参”和“其他产区丹参”3个规格;在规格项下,根据是否进行等级划分,分成选货和统货两个等级,选货项下根据主根中部直径、长度等进行等级划分。
丹参商品规格等级划分标准见表2。
1)当前药材市场丹参规格按照产地进行划分,有中江丹参、山东丹参及山西、安徽、河北、河南、陕西等不同产地的丹参,各地性状稍有不同,应注意区分。2)市场调查发现,野生丹参产量较低,不能形成商品主流,个别市场以滇丹参或甘西鼠尾草做野生丹参出售,均不为《中国药典》收载之物种,应当注意鉴别。3)目前市场上存在大量切过的丹参片或段,这些片或段大小不一,厚薄不均,均不符合《中国药典》对丹参药材的规定,应注意区别。4)除正常加工丹参外,市场上尚存在较多熏硫丹参。熏硫丹参气味偏酸,断面颜色发白,并呈半透明角质样,这类商品二氧化硫残留量容易超标,应注意区分。5)市场上存在发汗丹参,与普通丹参区别在于断面呈黑色,其他方面差别不明显,因此制订规格时不单独列出。
表2 丹参商品规格等级划分标准
原《七十六种药材商品规格标准》按照质量,即每千克内个数将其分为不同等级。原标准中“顶端有残留茎基”的描述可能指野生或栽培之春麻,传统野生采挖由于需要等到天麻抽薹后才较易采挖,因此可见其残留的茎基。然冬麻饱满、品质佳,春麻已较少使用,本次制订分为春麻与冬麻,但春麻只保留统货规格。至20世纪70年代以来,天麻实现了有性繁殖,随着栽培技术的发展,目前天麻商品均以人工栽培为主,经过各地栽培选育品系较多。目前根据生境、海拔等区划,可将几个主产区的天麻分为红天麻与乌天麻两大主要品系,其中红天麻为兰科植物天麻原变型红天麻GastrodiaelataBl.f.elata的干燥块茎,而乌天麻为天麻变型乌天麻GastrodiaelataBl.f.glaucaS.Chow的干燥块茎。其中乌天麻生长在较高海拔地区(海拔1500 m以上),其折干率较高、产量低,一般认为质量较好。而红天麻生长在较低海拔地区,相对折干率低、产量高。因此,本次标准制订主要按照基原将其分为红天麻和乌天麻,再按照采收时间将其各自分为冬麻和春麻,冬麻项下根据每千克内的个数分成不同等级。
本品为兰科植物天麻GastrodiaelataBl.的干燥块茎。立冬后至次年清明前采挖,立即洗净,蒸透,敞开低温干燥。
1)红天麻:兰科植物天麻原变型红天麻的干燥块茎。块茎较大,粗壮,长圆柱形或哑铃形;花茎橙红色,花黄色而略带橙红色。主要产于长江及黄河流域海拔500~1500 m的山区,遍及西南至东北大部地区。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栽培者多为此变型。2)乌天麻:兰科植物天麻乌天麻变型的干燥块茎。块茎短粗,呈椭圆形至卵状椭圆形,节较密;花茎灰棕色,带白色纵条纹,花蓝绿色。主要产于贵州西部、云南东北部至西北部的1500 m以上高海拔地区。天麻此变型块茎折干率较高,在云南栽培的天麻多为此变型。3)冬麻:在立冬后至次年清明前,天麻花茎未抽薹出土,进行采收加工的天麻。此时地下块茎内营养物质积累最多,质最好。4)春麻:清明过后,天麻花茎已抽薹出土,进行采收加工的天麻。此时地下块茎的营养物质已部分消耗,质次之。5)芝麻点:指天麻块茎环节上鳞片腋内的潜伏芽。其在块茎环节上呈现出隐约可见的白色斑点,习称为“芝麻点”。6)鹦哥嘴:天麻略尖一端,有时可见红棕色至深棕色鹦嘴状的芽或残留茎基,其中鹦嘴状的芽习称“鹦哥嘴”。7)肚脐眼:白麻、米麻无性繁殖萌生出营养繁殖茎的残留基,箭麻上的残留基习称“肚脐眼”。8)枯炕:在烘烤过程中花茎芽因受热过度所致的焦枯。
根据市场流通情况,按照不同基原,将天麻药材分为“乌天麻”“红天麻”两大类规格;根据不同采收时期,将“乌天麻”“红天麻”各项下又细分为“冬麻”和“春麻”两种规格;根据单个质量和每公斤所含个数,将“冬麻”规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等级。
天麻规格等级划分标准见表3。
1)天麻药材现主流为栽培品,野生品已经形成不了商品。2)乌天麻主产于云南昭通和迪庆,贵州毕节,四川宜宾、泸州等地区,旧时统称为“川天麻”。3)红天麻主产于湖北夷陵区、罗田、英山、恩施,安徽金寨、岳西、霍山,陕西汉中,甘肃文县,河南商城、西峡、南阳,四川广元,贵州大方、德江,云南丽江等地,其中湖北恩施地区咸丰、鹤峰、巴东所产旧称“什路天麻”,陕西汉中、甘肃文县、河南南阳等地区所产旧称“西天麻”或“汉中天麻”。
原《七十六种药材商品规格标准》中将远志分为“志筒”和“志肉”两个规格,“志筒”下根据长度与中部直径分成两个等级,其中一等长度为7 cm,中部直径0.5 cm以上,可见当时以野生来源为主,生长年限较长,条长粗壮,目前远志以栽培为主,受栽培年限的影响,目前远志栽培商品难以达到野生的要求,因此本次对远志做了重新修订。此外《七十六种药材商品规格标准》备注中“远志棍是抽不出木心的小根,为保护资源,未制订规格标准”,然目前栽培为主的情况下,难以抽心的较细的根则成为一个规格,多供制剂投料所用,因此本次增加全远志规格,产地所指远志棍多指中间的木心,其所含成分较低,然《中国药典》药材项下未对抽心与否做出说明,仅在饮片的性状描述内提及“中空”,然远志抽心多在产地趁鲜适当干燥后进行,因此目前远志药材多以抽心后的远志筒为主流,且以抽心率的高低作为等级评价的依据。此外当前栽培主流为远志PolygalatenuifoliaWilld.,而卵叶远志PolygalasibiricaL.未见有栽培。因此在备注中对基原进行了补充说明。
表3 天麻规格等级划分标准
本品为远志科植物远志PolygalatenuifoliaWilld.的干燥根。春、秋二季采挖,除去须根、泥沙,晒干。
1)远志筒:春季返青或秋季茎、叶枯萎时,采挖远志根部,除去泥沙,干燥至皮部稍皱,抽去木心(依据传统方法和产地加工实际情况,建议以手揉搓后抽心),呈中空筒状,称为“远志筒”。2)远志肉:将不能抽去木心的远志药材的皮部破开,去除木心,得到破裂、断碎的肉质根皮,称为“远志肉”。3)全远志:未抽去木心的远志药材,称为“全远志”(又称“远志根”“远志棍”“远志条”)。4)抽心率:远志药材中“远志筒”“远志肉”与药材总质量的比率。
根据加工方式不同,将远志药材分为“远志筒”“远志肉” “全远志”3个规格。在“远志筒”项下,依据药材中部直径大小、结合抽心率高低进行等级划分。
远志规格等级划分标准见表4。
表4 远志规格等级划分标准
注:—表示不作要求。
1)《中国药典》规定远志来源于远志科植物远志PolygalatenuifoliaWilld.或卵叶远志PolygalasibiricaL.的干燥根,目前市场上主要以远志PolygalatenuifoliaWilld.的栽培品为主流商品。2)远志筒与《中国药典》规定的药用部位根比较少了木心部分,但市场实际交易商品以筒为主。
原《七十六种药材商品规格标准》中将甘草分为“西草”和“东草”两个品别,在规格下根据不同部位分为“大草”“条草”“毛草”“草节”“疙瘩头”规格,“条草”和“草节”下根据长度与直径分不同等级。随着野生资源的逐步匮乏,甘草目前西北各地均有栽培,但栽培品以甘草GlycyrrhizauralensisFisch.为主,其余两个基原尚以野生为主,野生由于生长年限长,外观性状与栽培品有较明显差异,且因成分积累多,而有效成分较栽培品高,味较甜。此外且目前市场不再以东西草进行划分,因此本次做了调整,将野生与栽培进行规格划分。
本品为豆科植物甘草GlycyrrhizauralensisFisch.、胀果甘草GlycyrrhizainflataBat.或光果甘草GlycyrrhizaglabraL.的干燥根和根茎。春、秋二季采挖,除去须根,晒干。
1)甘草:指甘草GlycyrrhizauralensisFisch.的根和根茎,根呈圆柱形,长25~100 cm,直径0.6~3.5 cm。外皮松紧不一。表面红棕色或灰棕色,具显著的纵皱纹、沟纹、皮孔及稀疏的细根痕。质坚实,断面略显纤维性,黄白色,粉性,形成层环明显,射线放射状,有的有裂隙。根茎呈圆柱形,表面有芽痕,断面中部有髓。气微,味甜而特殊。主要分布于中国内蒙古、宁夏、新疆、甘肃、陕西、青海、河北、山西等省(区)及东北地区的甘草药材。2)胀果甘草:指胀果甘草GlycyrrhizainflataBat.的根和根茎,根和根茎木质粗壮,有的分枝,外皮粗糙,多灰棕色或灰褐色。质坚硬,木质纤维多,粉性小。根茎不定芽多而粗大。主要分布于中国新疆及其周边地区。3)光果甘草:指光果甘草GlycyrrhizaglabraL.的根和根茎,根和根茎质地较坚实,有的分枝,外皮不粗糙,多灰棕色,皮孔细而不明显。主要分布于中国新疆及其周边地区。4)条草:甘草斩头去尾,单枝直条,长25~100 cm。5)草节:条草加工中剩余的甘草短节,长25 cm以下。6)毛草:甘草顶端直径<0.6 cm的小甘草。7)疙瘩头:加工甘草时砍下的根头。8)野生甘草:为甘草GlycyrrhizauralensisFisch.、胀果甘草GlycyrrhizainflataBat.及光果甘草GlycyrrhizaglabraL.的根和根茎,指主产于中国内蒙古、宁夏、新疆、甘肃、陕西、青海、河北、山西等省(区)及东北地区的野生甘草药材。9)栽培甘草为甘草GlycyrrhizauralensisFisch.的根和根茎,指人工栽培的甘草药材。
根据甘草根和根茎加工后的部位,将甘草药材分为“条草”“毛草”“草节”“疙瘩头”4个规格;在规格项下,根据长度范围及口茎直径范围进行等级划分。
甘草商品规格等级划分标准见表5。
表5 甘草商品规格等级划分标准 cm
注:—表示不作要求。
1)甘草一般斩去头尾,以口尾径测量。2)国务院国发[2000]13号文(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制止滥挖甘草,由取得采集证的持证人采挖,且由于野生甘草越来越匮乏,种植品越来越多的现状,当前药材市场甘草规格按照野生甘草和栽培甘草进行划分。3)栽培甘草的商品性状和品质与品种、产地等有一定相关性,但因种植年限过短,品质均受影响。4)栽培甘草的种植品种以乌拉尔甘草为主。
原《七十六种药材商品规格标准》中将当归分为“全归”“归头”两个规格,“全归”根据每千克内个数即质量及根梢直径划分成5个等级,“归头”根据每千克内个数即质量分为4个等级。当归自金元时期以来,逐步形成不同部位功效不同的观点,其中以元代李东垣“头止血而上行,身养血而中守,梢破血而下流,全活血而不走”之描述最为精辟,后世医家多从此说。目前临床上依然推崇此说,区分而用,本次制订增加“归尾”规格。
本品为伞形科植物当归Angelicasinensis(Oliv.)Diels.的干燥根。秋末采挖,除去须根和泥沙,待水分稍蒸发后,捆成小把,上棚,用湿木慢慢熏干。
1)全归:除杂修整后的当归完整干燥根。2)归头:去除茎叶残基和“归尾”后的当归干燥主根部分。3)归尾:指去掉根须的当归的支根部分。
按照其入药部位,主要分为“全归”、“归头”、“归尾”3种不同规格,其中“归头”是指当归的主根;又按照大小(每千克支数、单支质量)细分为不同的等级。
当归商品规格等级划分标准见表6。
表6 当归商品规格等级划分标准
1)甘肃岷县等地传统有专门用于出口的“箱归”,为当归按规格标准加工后,成品整齐摆放纸箱。其外观形态与同等级当归药材相比,更为规整、长度统一,身长不超过13 cm,去净毛须和尾须,因该品主要销往港、澳、台地区和东南亚等国家。考虑到其质量与同级当归相比差别不大,为避免标准过于繁杂,故本次标准并未单列。2)“归尾”多来源于当归采收、加工时掉下的支根以及加工“归头”时去除的支根等,目前市场多用于提取物投料或生产切片。其在传统中医临床上功效更偏重于活血,与当归传统活血补血、润肠通便、调经止痛的多元功效不一致,不可替代全当归入药。3)市场可见将当归、“归尾”加工剩下直径小于0.3 cm的支根、须根、腿渣,常统称为“毛归”“毛尾”,可作为药厂投料当归原料,其含量测定指标(如阿魏酸和挥发油含量等)都符合《中国药典》要求,但其外观不符合性状鉴别要求,不能作为药材使用。4)传统认为滇西北大理、丽江、维西等地区所产当归药材质量也较好,称为“云归”。
综上所述,根及根茎类药材主要依据其基原、产地、药用部位、采收期、野生与栽培、加工方法等划分规格,依据外观大小(包括直径、长度、个数/kg)划分等级。根茎类药材在后续的饮片加工中多数需要润透并切制,因此大小分档除有质量因素以外,尚从加工角度出发,而不同直径的药材润透的时间不同,加之临方调剂饮片使用中受品相因素影响,也需要大小分档,因此应正确看待药材直径大小观,既不能彻底否定也不能盲目鼓励。在有效成分明确的药材上应鼓励质量导向的划分。
通过产地与市场调查发现,在经济利益的驱使及干燥、仓储、物流等技术提升的影响下,中药材产地切片呈现越来越多的趋势,常用的根茎类药材几乎以半成品的形式(片、段等)出售,此与《中国药典》对药材的性状描述冲突。在目前国家尚未明确鼓励产地切片、切段的情况下,本次标准制订不迎合市场,仅在备注中做出提示。
此外,根及根茎类药材多含有较多的多糖、淀粉等,容易发霉和虫蛀,在市场上常见经熏硫的根及根茎类药材或相应切片,此与《中国药典》相关规定相悖。现代研究表明,熏硫过程会导致中药中很多化学成分的转化[8-11],因此可能导致其药理作用的变化,降低中药材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