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新[山东省邹平市第一中学,山东 邹平 256200]
《故都的秋》是中国现代著名小说家、散文家、诗人郁达夫于1934年创作的散文。在1921至1933年间,郁达夫一直积极地参加左翼的文学活动,迫于当时国民党白色恐怖的压迫与威胁,1933年,郁达夫选择由上海前往杭州,并且在杭州生活了将近三年的时间。在那段时期,郁达夫的内心虽然苦闷,却过着一种相对闲散与安逸的生活。他有很多时间可以去游览山水,在这段时间,他写了许多游记,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他逃脱了现实困境带给他的烦闷与忧愁。1934年,郁达夫回到北平,再次领略了故都北平之秋的独特韵味,从而写下了《故都的秋》这篇优美的散文。全文运用了丰富而精湛的语言来润色故都之秋的“清”“静”与“悲凉”,也处处渗透着郁达夫的消极与积极情绪的相互纠结与斗争。可以说,故都的秋,也是郁达夫的“秋”,是表现了他的主观感情、审美取向、文学气质和人生体验的“秋”。
“故都”点名地点,一个“故”字包含了深深的眷念之意,又深藏着深刻的文化底蕴;“秋”字点明时间,故都的秋,作者将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故都的秋》是一篇典型的抒情散文,其最大的特点是情景交融,作者将自然界的客观色彩与自己内心的主观色彩十分自然地融合在一起,以情写景,以景显情,情与景浑然交融,秋中有情的眷恋,情中更有秋的落寞。
写故都的日常:“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在这里,作者充分地调动其视觉、听觉感官,景物描写非常细致动人,“一丝一丝的日光”漏下来,“牵牛花的蓝朵”像喇叭似的;“细数”“静对”则是他在观景、赏景时的心理与动作描写,透露出作者悠闲、恬淡的心境。
写故都的槐树:“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落花铺满地面,是视觉感官;脚踏花地,是触觉感受。此时此刻,作者的心情既是欣喜的,又是落寞的。郁达夫在《故都的秋》的景物和事物描写中,巧妙而不露痕迹地融入了他的思想情感和生活情趣。在他的笔下,故都的秋天,存在于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在老旧胡同的两旁,在槐树的周围,存在于自然天地间。从对秋色秋韵的描绘中,作者抒发了他对故都人情风物的热爱与赞美、眷恋与神往,以及他对淡泊、恬静、悠闲生活的向往之情。
色彩是美学领域的一个概念,自然万物都带有其与生俱来的某种色彩,人们称之为客观色彩;客观存在再反映到人的主观意念上来,就形成了人的主观色彩。郁达夫在描写故都的秋色秋韵时感叹:“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这“清”“静”“悲凉”,就是故都北平秋天景物的客观事实在郁达夫主观意念之上的投射,构成了整篇文章的情感基调和底色。
刘勰在《文心雕龙·物色》中曰:“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人的内在和主观情感会随着外界的变化而变化,春景自然令人愉悦,暮秋则令人感伤。“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作者用“细腻”形容“灰土上留下来扫帚的丝纹”这是客观的描写,“清闲”“落寞”则完全是作者主观上的感受和意念。一叶落而知秋,飘落的树叶打动了作者的心意,秋虫的哀鸣则令作者感到抑郁与哀伤,这种忧思和孤独、冷落,正是郁达夫当时的真实心境。
可以说,作者眼中的故都之秋是静而不寂、悲而不伤的。故都北平的历史文化是深远的、厚重的、沧桑的,而故都的秋天,“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作者所描绘的“清”“静”和“悲凉”,既不是一种纯粹的大自然之“寂静”,更不是一种纯粹心理上的悲凉,而是被作者升华了的一种超尘脱俗的艺术感悟。同样是写静,王维笔下的“鸟鸣山涧中,清泉石上流”,是一种纯粹的自然之静,而郁达夫描绘的则是昔日热闹繁华的故都之静。在这么大的城市里,作者又独寻一隅,“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这种悠闲的情调、静谧的意境、淡淡的诗意,恐怕只有作者这样具有独特审美眼光的人才能体悟得如此深刻吧。这种故都闹市之中独特的“清”“静”,静中有动,静而不寂,比那种纯自然的“寂静”,更多了一些灵性,更多了一些深意。
郁达夫年幼时失去父亲,从17岁开始,他就在异国谋生,饱受生活的困苦,因此造成了他抑郁善感的性格。在文学和艺术方面,他又提倡“静的文学”,写的也大多是“静如止水似的文学”。再加上当时的中国,连年战乱,郁达夫居无定所,颠沛流离,饱受人生愁苦,因此他描写的悲凉,已不单单是因赏秋而感到的悲凉,而是他对整个困苦人生的感悟。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虽然说是令作者向往的帝都胜景,但是那里游人云集,不够清静,反而不如寻常的民居家院、街头巷尾的秋意更足,更贴近作者的心境。
整篇文章的词语毫无雕琢的痕迹,“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清”“静”“悲凉”三个词语精要地概括了全文的意旨,既有一种畅达的气势,又有一种抑扬顿挫的声韵之美,尤其是最后“来得悲凉”一句,比前两句更加舒缓而深沉。“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文字流畅,轻松随意,仿佛是一幅巨大的画卷在徐徐展开。湛蓝辽阔的天空是这幅画的背景:碧绿的天色下,五颜六色的牵牛花组成流光溢彩的花圃;间或出现一两只白色或瓦灰色的驯鸽,而坐在院子里的人,手捧着茶具,不经意间抬头望一望碧绿的天空,欣赏着毫不起眼、淡淡的牵牛花,耳边不时传来鸽子的声音,画面中有静有动,动静结合,绘声绘色,秋的美、秋的情一展无遗。这种清淡中略带一点哀伤的情调,酣畅淋漓地体现出故都之秋的质朴与风韵。
《故都的秋》的语言风格是稀松平淡的,平淡之中又略带感伤,却让人觉得淡而不寡、淡而有味,令人回味隽永。自开篇作者说故都的秋“来得悲凉”之后,作者就似乎遗忘了这个词,一整篇文字再没有提一个“悲”字。但我们却能从文章的字里行间感受到作者所说的“悲凉”。作者选取的秋色,大部分是以淡雅的冷色调为主,比如高远的天、淡雅的花朵、淡黄的秋草、满地灰而白的落蕊、灰暗而带斑驳的树影,以及穿着青布单衣的闲人,这些都是淡雅的冷色调。作者眼中的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文章选取的都是浓而不丽、清新典雅的冷色调,故都的秋味秋意正在于此,作者的所思所念也正在于此。色调虽然是冷的,带给人的感觉却是鲜活的、动感的。
《故都的秋》令读者强烈地感受到郁达夫对故都北平之秋的眷念、神往和赞美,感受到他对美好事物的热爱与追求。作者曾说:“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郁达夫在生活中感受到太多的悲苦与哀愁,但他并没有彻底沉沦下去,依然怀有一颗追求真善美和美好生活的心,以积极的态度去欣赏生活,去记录生活。作者选取秋日里故都北平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中美好积极的一面,他写北平老百姓的普通院落和寻常街景,又写北平下层人民和普通知识分子的日常生活,他的文学创作始终与普通人的生活联系在一起,蕴藏着深厚的平民意识。郁达夫本人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他不只是在赏秋色,更是在体验秋韵,也是在感受故都深厚的文化气息,他珍爱着一切赏秋诗文和赏秋文化,珍爱着故都北平平静而闲适的生活。一篇写景散文能够这样自然而然地连通着历史人文,实属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