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志秋
目前,随着新《预算法》实施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我国事业单位为了适应改革及不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纷纷按照《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要求建立、执行内控机制。就近几年事业单位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看,多数事业单位能够结合自身管理需要建立内控制度,并在事业单位内部有序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在规范会计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及降低贪污舞弊风险、保证资产安全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一)内部会计控制防范意识尚未形成。虽然财政部早已出台《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但个别事业单位法人尚未对该规范及内控制度作用给予足够的重视,认为内部控制制度只是形同虚设或是应付上级部门检查的方式。特别是基层事业单位为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考核任务,盲目照搬其他事业单位制定的内控制度,未能针对本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需要及生产管理流程制定与修改内控制度,造成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缺少可操作性,最终成为一纸空文,无法真正发挥规范会计核算、保证资产安全及防范财务风险的作用。虽然财务管理具有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两项重要职能,但由于长期受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及事业单位法人对财务工作存在的误区,个别事业单位将财务部门认为是单位的“出纳员”,财务部门只要及时将资金收支记录正确即可,无法真正发挥管理型会计所具备的各项功能。多数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仍将工作重点放在年底对经济业务结果的考核、分析,未能从事前、事中对经济业务进行有效监管,造成事业单位在财务核算中随意性比较大,管理过程中非常容易产生漏洞,从而导致会计工作无法按照正确顺序来进行,财务管理出现失控局面,严重的甚至出现违法乱纪现象。
(二)预算编制不规范及执行不到位。财政部门每年都会收到事业单位上报的预算计划,但是事业单位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并没有根据实际批复的资金额度和开支范围开展预算计划,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并不具备预算约束过程中应具有的法定意义和规范性能。个别事业单位未能按照财政部门确定的人员经费定额、公车定额、公用经费定额编制支出预算,同时,未能将房租收入、经营收入全部编入收入预算,造成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特别是个别事业单位未能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三公费用支出标准控制支出预算,造成财政资金的极大浪费。同时,个别事业单位由于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在预算执行期间擅自调整预算指标,甚至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弥补公用经费支出不足,不但使事业单位承担了较高的财经违纪风险,也给个别工作人员贪污舞弊提供了土壤。
(三)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失效。在部分事业单位中并不具备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部监督和评价体系,检查、监督和评价都只是表面形式,一部分岗位之间缺乏相互制衡,甚至还会出现一人同时兼任出纳和会计两种职务的违规现象发生。在个别的事业单位中,财务部门应扮演“出纳”角色,对事业单位重大投资、固定资产采购、专项资金使用等决策方面没有话语权,进而无法对事业单位内部各业务处室进行有效的监管。目前,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仍停留在由上级主管部门委派财务或中介机构对财务收支、领导离任及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由于审计结果最终由事业单位主管单位进行审理,无法对事业单位起到震慑的作用。
(一)提高事业单位法人对内控工作的重视程度。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法人对会计记录的准确、完整、及时负有第一责任,同时,对内部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执行是否到位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财政、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召集事业单位法人就会计信息质量、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等内容进行培训,在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相关理论知识水平的同时,增强其财经法律意识,特别是提高事业单位法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视程度,促使其为内控制度实施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事业单位法人应树立正确的内部控制意识,主动学习内控制度相关知识,并督促各业务处室及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执行内控制度,并对预防和反腐的职责能力进行充分认识,激励和支持从事会计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全程参与到单位的重要决策和业务管理过程中,从而提升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掌控和监督的执行效果。
(二)不断规范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一是摆脱传统固定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在综合考虑下年度各项收入与刚性支出的基础上,实现彻底的零基预算编制原则,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充分发挥预算监控作用。二是事业单位应树立全员参与、节约开支预算管理理念,促使全体工作人员在认真执行预算管理指标的同时,为预算管理建言献策,不断提升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水平。同时,事业单位可对预算管理实施绩效考核及奖惩机制,对于能够完成预算目标的业务处室给予一定的奖励,并给予在预算管理过程中提供可行性建议的工作人员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以此鼓励事业单位内部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预算管理工作。三是要想使预算达到比较好的效果,事业单位不单要制定一份合理准确的预算目标文件和立竿见影的预算控制系统。对各种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实行跟踪反应,将其作为依据来对预算业绩报告进行定期编制,将实际执行情况和预算目标之间的差异进行充分反应,从而全面分析和评价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
(三)对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一是事业单位应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参加财政部门内控制度相关培训,也可聘请相关院校教授、中介机构专家为财务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在具体执行内控制度工作中的效率。二是事业单位应鼓励财务工作人员参与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或中级会计师职称等财经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可对取得相关专业技能的工作人员在待遇、晋升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以调动财务工作人员提高内控制度操作能力的理论水平的积极性。
(四)强化事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事业单位应发挥内、外部会计监督作用,不断规范日常经济业务及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并给予内部监督机构独立、客观开展工作必要的支持。事业单位应结合自身财务管理需要建立内部监督机构,通过制度明确内部监督机构的具体职能,以保证内审机构可以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在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同时,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事业单位承担着国家公益事业及百姓民生等重要职责,对其经济业务、财务收支及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完整、准确的记录,对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使用及国有资产效能的发挥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事业单位应提高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与执行的重视程度,通过人才培养、健全制度、规范预算及强化监管等方面强化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