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先秦礼学与礼制研究

2019-07-11 01:42杨英
古代文明 2019年3期
关键词:先秦礼制

提  要:中国古代的“礼”是一个融政治制度、社会生活为一体的庞大体系,先秦时期,礼学和礼制高度混融,保存于“三礼”之中,后代的礼学训诂考据某种程度上等同于先秦史研究。改革开放40年以来,乾嘉考据学的传统在礼学研究中不绝如缕地传承,礼制研究则在20世纪现代人文社科方法传入后,摆脱了作为礼经训诂附庸而存在的状况,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历史学研究,并且因为社会学、文化人类学方法的传入,研究方式趋于多样化。民国时期开始使用的“礼俗”概念自改革开放以来内涵日益丰富,但亦有模糊的地方。考古资料日新月异,其中的出土文献为礼学研究注入了活力,实物资料则为研究先秦时期的物化礼乐乃至政治典制研究提供了新素材。以上研究均有长足进展,但在研究的系统化方面则仍然存在广阔的提升空间。

关键词:“三礼”;礼学;礼制;先秦

DOI: 10.16758/j.cnki.1004-9371.2019.03.004

中国古代的礼是对政治制度、权力分配、社会结构进行整体设计、调适、约束的全方位规范。它渊源古老,从周代起就达到了思想上高卓凝练,结构上宏大精细,细节上令人叹为观止的地步,“三礼”就是对周代这些存在过的礼典和制度进行书写、勾勒乃至理想化铺陈的著录,此后数千年来一代代发蒙训诂校释,就是礼学;在此基础上结合改朝换代所产生的礼仪需要一次次重构从庙堂到乡里的制度,就是礼制。这些内容在古代学术框架下绝大部分从属于“三礼”经学。整个20世纪,社会的剧变和西方人文社科方法的传入使得传统经学体系瓦解,原先混融在经学中的“三礼”训诂学分别被归入文、史、哲门类中。简言之,从汉至清的注疏家们对“三礼”的文字考释和版本研究被归入中文研究的范畴;对周代具体典制的解释被归入历史学的研究范畴;对“礼”思想层面的探讨(无论是宋人的“理即礼”还是清人的“以礼代理”)被归入中国哲学中礼学思想的研究范畴。在古代从属于“三礼”经学的先秦礼学和礼制研究,到现代则归类于先秦文献和先秦史研究中。改革开放40年来,前20年思想解放,禁锢松动,先秦史学者们在按传统套路理解的关键词(封建社会、资本主义萌芽、专制主义等)所提供的学术框架和解读方式下继续着古史分期、社会性质(先秦是否奴隶社会)、土地制度(井田制)等问题的讨论,礼学和礼制研究均不在以上話题之内,但传统“三礼”学仍在不绝如缕地传承;后20年,考古资料的大量更新为礼制研究增加大量具体内容,“三礼”研究则因相关出土文献的发现而散发出新的活力。1下文便分前、后20年两段介绍先秦传统礼学与礼制研究的重要成果,以期提供一个脉络比较清晰的图景,或可有助于相关研究的进一步展开。

一、改革开放前20年的研究

(一)礼学研究的承续和“礼俗”概念的引入

20世纪,包括“三礼”学在内的经学整体框架崩溃,但学术内容和方法仍然传承下来。改革开放后的前20年,由于经历民国的学人尚未尽逝,先秦礼学研究学脉仍然传承,沈文倬先生是代表人物。《宗周礼乐文明考论》(增补本)(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年);《孙诒让周礼学管窥》(见沈文倬:《菿闇文存》,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均是此类能传之后世的作品。钱玄、钱兴奇编著《三<礼>辞典》(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林昌彝《三<礼>通释》(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都是继续清人以来“三礼”训诂考释的路子。这一阶段学者们还对“三礼”进行了整理和点校,彭林点校的有:《周礼注疏》(海口:海南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仪礼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以及清人凌廷堪的《礼经释例》(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2002年)。此外“三礼”注译之作频频出现,陈戍国《周礼·仪礼·礼记》(长沙:岳麓书社,1989年),闻人军《考工记导读》(成都:巴蜀书社,1988年),李景林等《仪礼译著》(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年),彭林《仪礼全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年)、台湾学者韩碧琴《仪礼郑注句读校记》(台北:国立编译馆,1996年)等,这些书籍面向今人将“三礼”点校、注释为白话文,反映古代经学教育下人人不需句读白话就可读懂经文及注疏的时代毕竟已经终结。

具体到“三礼”版本、成书等的研究,彭林《<周礼>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考订了《周礼》的成书年代,认为《周礼》只可能是一时一人之作。陈其泰等编《二十世纪中国礼学研究论文集》

(北京:学苑出版社,1998年)收录了多篇“三礼”研究与礼学思想、制度的研究论文。2009年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出版了由耿素丽、胡月平选编的《“三礼”研究》是《民国期刊资料分类汇编》12册中的一部分,该书将民国期刊中有关周礼、仪礼、礼记的文章汇为一编,共三册,依内容分为“周礼类”、“仪礼类”、“礼记类”、“三礼综论类”,收录了清末至民国学者如刘师培、钱穆、吕思勉、吴承仕、商承祚、洪业、曹元弼、章太炎、孙诒让、康有为、齐思和、杨向奎等代表人物涉猎“三礼”的重要研究文章,有“三礼”源流考证,有对《考工记》、《王制》、《月令》、《乐记》等单篇的考证,有对食飨、丧葬、锡命等礼典的考证,总篇幅达2000页,是对民国礼学研究的一个总结。

除了对“三礼”文本的研究,历史学意义上的礼制研究也在这段时间起步,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年)将礼乐文明当作宗周社会的根本特点进行研究,是当时的典范研究成果。陈戍国的六卷本《中国礼制史》(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1至2011年次第出齐)和杨志刚《中国礼仪制度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二书有开创之功,但未遑关注到礼制背后的政治制度、官僚结构、社会组织等诸多复杂因素。从思想史角度研究礼的有蔡尚思《中国礼教思想史》(香港:中华书局,1991年)。涉及到“礼”中具体典制的有钱宗范《周代宗法制度研究》(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该书介绍了宗法制家族形态、宗法统治与政治统治的结合、各阶层宗法制度,反驳“宗统”与“君统”不结合论,否定了庶人无宗法组织的观点,是前20年该领域的重要成果。这一时期大陆培养出了最早批次的人文社科博士,博士论文有些是牵涉到“礼”中各种典制研究的,多集中在先秦段。主要有:李玉洁《先秦丧葬制度研究》(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张鹤泉《周代祭祀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3年);邹昌林《中国古礼研究》

(台北:文津出版社,1992年);钱杭《周代宗法制度史研究》(上海:学林出版社,1991年);李衡眉《昭穆制度研究》(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杨华《先秦礼乐文化》(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这些作者经过成长,后来均成为学术界的领军人物。

除了先秦礼学研究传承和礼制研究起步外,还有值得一提的是“礼俗”概念的出现。随着西方社会科学的概念和方法被引进,学者们开始将“礼”当作一种风俗加以研究。1933年收入《民国丛书》并出版的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是以礼俗为切入视角的早期著作,此书屡次重印。张亮采《中国风俗史》与尚秉和《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合订(上海:上海书店,1989年,《民国丛书》第一编),体现“礼俗”作为一种概念,相对于囿于经学中的“三礼”训诂之学而言构成较新的研究视角。改革开放之后,“礼俗”作为一个较新研究领域,促进了礼学研究由经学向现代新史学的过渡。1在这种视角下,举凡婚丧嫁娶,衣食住行,岁时礼俗,都能被归入礼的研究范围。不过,在采用“礼俗”概念的书著中,通论性的占大多数,深厚专精研究极少,较有学术价值的有常金仓《周代礼俗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3年),该书介绍了礼俗的概念和理论,探索了礼的形式和内容、制礼的主要原则等,文献引用较充分,文化人类学的思考和运用初见端倪。台湾学者彭美玲亦以“礼俗”为视角,在专著《古代礼俗左右之辨研究:以三<礼>为中心》(台北:“国立”台湾大学出版中心,1997年)中,用“礼例研究法”研究了古人的动作、饮食、服饰、车马、兵刑习惯,并结合古人思维中与地理、序位相关的左右之辨,将文献所见“左右之辩”的纷杂事项予以理清。但是,这一阶段发表在重量级期刊上的礼俗研究论文极少,说明礼俗研究尚处在起步阶段。进入21世纪,“礼俗”这一概念仍被采用,宋镇豪主编《商代社会生活与礼俗(商代史·卷七)》(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充分地运用了甲骨资料,对商代的居住礼俗、建筑营造仪式、器用名物制度、食政与食礼,车服制度、农业、婚姻、丧葬、宗庙祭祖做了研究,但商代成熟的“礼”尚未出现,因此书中内容哪些是礼,哪些是俗,实际上还需要更精准地厘清。

总的说来,因为“礼俗”视角毕竟是舶来品,假如说在民国时期,它起了开阔视野,引进概念的作用的话,在如今现代人文科学研究愈来愈专精,需要成熟范式的21世纪,学者们继续从这一视角切入就需要越来越专门的礼经学、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知识。有些书著尚属80年代以来“礼俗”视角刚刚成为热点时那波著作的余绪。例如,方光华《俎豆馨香:中国祭祀礼俗探索》(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力图探索中国祭祀礼俗的演变和具体仪式,包括北郊祭地礼、社稷祭祀、四望山川、祭祖之礼(禘祫、宗庙时享、丧祭与墓祭等),用“礼俗”来探讨本应属礼制的庙堂礼典,存在概念上的偏差,且未涉及到这些庙堂礼典背后的经学和制度史内涵。这反映“礼俗”视角的进一步研究,需要成熟方法论的引入。直至目前,“礼俗”研究方法和礼学路数的交集融合远未完成,有待于来者继续探索。

(二)台湾学者的研究

台湾学者的礼学与礼制研究跟大陆的相关研究并行不悖。林庆彰先生《五十年来的经学研究》(1950—2000)(台北:学生书局,2003年)所总结的经学研究就有礼学的内容。此外,20世纪60年代末,台湾地区的一些学人发起了《仪礼》复原研究,台湾大学中文系、考古系的一些教师和学生,以台静农为召集人,孔德成为指导教授,成立复原小组,从事集体研讨。该小组的研究成果由台湾中华书局以“《仪礼》复原研究丛刊”的名义出版,其中包括:施隆民《乡射礼仪节简释》、吴宏一《乡饮酒礼仪节简释》(二书合为一册,1973年);张光裕《<仪礼·士昏礼>、<士

相见礼>之仪节研究》、黄启方《<仪礼·特牲馈食礼>仪节研究》(二书合为一册,1971年);郑良树《<仪礼·士丧礼>墓葬研究》(1971年);郑良树《<仪礼>宫室考》、曾永义的《<仪礼>车马考》、《<仪礼>乐器考》(三书合为一册,1971年);沈其丽《<仪礼·士丧礼>器物研究》、吴达艺《<仪礼·特牲>、<少牢>、<有司彻>祭品研究》(二书合为一册,1973年);陈瑞庚《<士婚礼>服饰考》、章景明的《先秦喪服制度考》(二书合为一册,1971年)。《仪礼》复原小组高度重视20 世纪上半期的考古发现,利用考古发掘成果与《仪礼》所记之器物、墓葬、向位等作比较研究,成绩反映在以上成果中。

王关仕《<仪礼>服饰考辨》(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77年)走的是传统经学训诂的路子,全书共十五万字,列表有八,附图五种。第一章《叙论》总言服饰由来;第二章《名义》包含首服、衣裳、带韠、屦、佩杖五类,皆列举出处,详释意义;第三章《采色》分赤系、黑系、青、黄、白素五个色系考辨色度;第四章《文饰》考辨服章;第五章《形制》包含冠、冕、弁、绖、发饰五大类分别考之;第六章《余论》据服饰以考辨经义。林素英《古代祭礼中之政教观:以<礼记>成书前为论》(台北:文津出版社,1986年)、《丧服制度的文化意义》(台北:文津出版社有限公司,1989年)二书的研究,更多侧重于礼学思想。石磊《<仪礼·丧服>篇所表现的亲属结构》(《民族学研究所集刊》第53期,台北:“中研院”民族所,1982年)则运用了民族学的研究方法。

甘怀真《皇权、礼仪与经典诠释:中国古代政治史研究》(台北: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04年)涉猎了更广的礼学与礼制研究。该书上篇为“礼观念的演变与儒教国家的成立”,包括“先秦礼观念再探”、“西汉郊祀礼的成立”、“‘制礼观念的探析”、“《大唐开元礼》中的天神观”4个专题,涉及的议题包括郊祀、服丧、礼的观念与制度、皇帝制度等,跨汉、晋至唐,涉及礼学的纷争和礼制重构等专门内容,引入视角和方法的启发意义大于实证意义。另外,黄进兴考察了孔庙祭祀制度的形成及其与儒家道统意识的关系,1还在《武庙的崛起与衰微(七迄十四世纪):一个政治文化的考察》中对武庙制度作了研究。2

(三)同时期日本、西方学者的研究及其对中国学者的影响

日本的“三礼”研究是其汉学研究中的一部分,3而日本的汉学研究源远流长,成果丰富。中国的改革开放40年相当于日本昭和后期和平成时代,这一时期日本老一辈学者渐次凋零,汉学传统没落,“三礼”及相关制度的研究实际在走下坡路,但仍然有末永高康、栗原圭介、上山春平、井上了等代表性学者及相当数量的成果,具体可参考工藤卓司《近三百年来日本学者“三礼”之研究》(台北:万卷楼出版社,2016年)。此外,著名的神话和古代小说专家小南一郎考察了“三礼”中饮酒礼、祼礼4以及射典礼仪化的过程,5反映了作者对宗教学的熟稔和对文化人类学方法的自如运用。此外著名考古学家林巳奈夫(1925—2006年)从古器物的角度考察了《周礼》中的六彝六尊、6《考工记》中的车制7和《仪礼》中的敦,8反映了日本学者在研究“三礼”器物方面早就受到近代考古学实证方法的影响。近年来,随着老一辈学者和江户汉学传统的凋零,日本学者的“三礼”研究有衰落的趋势,但毕竟根基深厚,仍有相当数量的扎实研究,同时出土文献也受到高度重视。澤天多喜男对郭店楚简《缁衣》做了研究,1佐川繭子从郭店楚简《缁衣》和《礼记·缁衣》的关系出发,对先秦儒家文献的写定做了考察。2这些成果与中国同行的研究殊途同归。

日本学者的“三礼”研究虽然没有中国那种强大的训诂学传统,但是有江户汉学以来的实证研究手法,所以一直以来成就卓著。这对当代中国学者是极为重要的启迪,那就是:对中国学者而言,尽管自20世纪以来经学的传统框架早已崩溃,礼学各种内容分别朝向文史哲领域各有所归,但是,在实证研究方法下仍能产生出属于一个崭新时代的大量研究成果。

西方学者由于语言的隔阂,很少深入研究礼学文本,但他们相对深厚的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传统深刻影响了他们的中国古代礼制研究,杨华先生曾撰文对此做过介绍。3夏含夷(L. Shaughnessy)《剑桥中国古代史·先秦卷》(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99年)4包含先秦礼制内容,并通过对《诗经》相关篇章的分析,认为从穆王时期就已开始了礼制转变。此外,西方学者还从艺术史角度研究中国青铜礼器。英国学者杰西卡·罗森(Jessica Rawson)的《中国青铜器:艺术和礼仪》(伦敦:大英博物馆出版社,1987年)5通过考察青铜礼器的质地、形制、花纹、铭文,说明礼制的发展过程和礼制对于当时社会生活之文化意义,认为近年来的一系列墓葬和窖藏发掘表明西周中期曾经发生过礼制变革,并将变革的时间聚焦在西周懿、孝和夷王时期。凯瑟琳·贝尔(Catherine Bell)《礼仪理论和礼仪实践》6整合了杜尔凯姆(?mile Durkheim)、斯坦利·坦比恩(Stanley Tambian)维克多·特纳(Victor Turner)、马歇尔·萨林斯(Marshall Sahlins)等的文化人类学、社会学、宗教学方法和理论,讨论了“仪式理论的实践”、“仪式的感受”,用了“仪式中的身体”和“仪式中的外部社会系统”、“展演”(performance)这样的概念,指出仪式化的身体包含了仪式的一部分价值,还研究了身体和场景的互动、身体仪式化

的完成。其第三章“仪式与权力”从构建社会权力的角度分析仪式,尤其值得注意。但该书不能视为对中国礼制研究的成功個案,因为作者对“三礼”之学以及跟礼制有密切关系且有天然需求的中国古代皇权和官僚制度缺乏了解,而后者的复杂程度不是非洲或太平洋地区其他部落的个案可以比拟的,因此结论不免流于蹈空。

二、后20年(上):礼学研究的进展与新出资料的推动

经过前20年的探索和积淀,先秦礼学(“三礼”)和礼制研究在后20年迎来了大发展。这一时期,“三礼”的点校和训诂及文献学研究并行不悖,而且许多先秦两汉古写本重见天日,这在当下传统的文献训诂学日益寂寥、学术重心和热门话题不断转移的背景下,为复原“三礼”文本提供了一定线索,对重构中国本土“古典学”也具有积极意义。7

(一)“三礼”及礼类文献的点校、译注

首先是“三礼”译注继续出了新版本,如杨天宇《周礼译注》、《仪礼译注》、《礼记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王梦鸥《礼记今注今译》(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1年)、王文锦《礼记译解》(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黄怀信《大戴礼记汇校集注》(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年)等。浙大古籍所组织力量整理出版的《中华礼藏》,是我国目前首次对传统礼学文献进行全面调查、分类、点校、出版的大型研究与出版工程,收录中国先秦至清末礼学典籍近3000种,通过录入、点校,计划按照九类十卷(礼经卷、礼论卷、礼器卷、礼乐卷、礼术卷、礼制卷、礼俗卷、家礼卷、方外佛教卷、方外道教卷)编纂,1共50册。截止2017年已完成并出版的有:贾海生《礼经卷·仪礼之属》第一、二册(2016年);束景南《礼乐卷·乐典之属》第一、二册(含北宋宫廷雅乐派代表人物陈旸的《乐书》);关长龙《礼术卷·堪舆之属》(2016年);金少华《礼经卷·周礼之属》第一册;祖慧《礼制卷·总制之属》第一册(2016年)、第四册(2017年);窦怀永《礼俗卷·岁时之属》第一、二册(2016年)等,这是21世纪初礼类文献点校的一大贡献。另外还有杨华《仪礼集释》点校(与李志刚合作)由北京大学出版社于2018年3月出版。另外,吴飞点校了清人张锡恭的《丧服郑氏学》(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7年)。王锷《三礼研究论著提要》(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01年)全书120万字,分上下两篇,上编收录汉至2004年历代学者研究“三礼”专著2795部的提要,下编收录1900至2004年国内外研究“三礼”的论文3275篇的提要,收录丰赡,内容详尽,查阅方便。钱玄与弟子钱兴奇合著的《三礼辞典》(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110余万字,分32个门类,依辞书之例,摘录“三礼”及《大戴礼记》中有关制度、典章、礼仪、名物等专用词语,包括近5000条词目,是“三礼”研究最重要的工具书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的礼学文献研究中,彭林的成就引人注目。他从《周礼》深入到清人礼学,发表了《论清人<仪礼>校勘之特色》(《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1期)、《始者近情终者近义——子思学派对礼的理论诠释》(《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3期)、《清人对敖继公的臧否与郑玄经师地位之恢复》(《文史》,2005年第1期)、《论姚际恒<仪礼通论>》(《湖南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论清人的<考工记>研究》(《台湾大学中文学报》第20期)等论文,并在《光明日报》2001年6月21日发表《<十三经注疏>与中国古代学术》,在《北京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发表《从<四库全书>到<儒藏>》,介绍古今经学和典籍的源流及传承。彭林还出版专著《中国礼学在古代朝鲜

的播迁》(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介绍并探讨了朱熹《家礼》在朝鲜的传播,《经国大典》与朝鲜时代的官礼,乾嘉时期朝鲜学者的燕行,朝鲜的礼讼等,对认识东亚世界礼制格局的枝系做出了贡献。他还对郭店楚简与先秦礼学的关系做了研究,发表论文《论郭店楚简中的礼容》(《郭店楚简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从郭店楚简看<礼记>的年代》(《中国哲学》21辑)、《郭店楚墓竹简·性自命出补释》(《中国哲学》20辑)等。

乔秀岩(桥本秀美)的研究涉及文献点校、“三礼”本身及其版本学、“三礼”义疏等方面,并撰写了大量书评。“三礼”类有:《<周礼正义>的非经学性质》(《孙诒让研究论文集》,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7年); “三礼”义疏类有:《<仪礼疏>探原试例》(台湾《经学研究论丛》第七辑,1999年)、《<礼是郑学>说》(台湾《经学研究论丛》第六辑,1999年)、《义疏学衰亡史论》(台北:万卷楼出版社,2013年)、《论郑王礼说异同》(《北大史学》第13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经疏与律疏》(载《隋唐五代经学研讨会论文集》,台北:“中研院”中国文哲研究所,2009年);“三礼”的版本目录学有:《<仪礼>单疏版本说》(《文史》第50辑)、《礼学第一要籍孤,本天下求偶》(《北京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嘉定南康军刊本<仪礼经传通解>之补修情况》 (《中国典籍与文化》,2013年第2期)、《<礼记>版本杂识》(《北京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聂崇义<三礼图>版本印象——纪念多一种蒙古时期山西刻本的发现》(与叶纯芳合撰);书评有《评江苏版点校本<仪礼正义>》(台湾《经学研究论丛》第五辑,1998年)、《点校本<仪礼通论>读后》(《古籍整理出版情况简报》,1999年第4期)、《学<抚本礼记考异>记》(《中正汉学研究》第23期)。此外,他还合编了《日本研究经学论著目录》(台北:台湾“中研院”中国文哲研究所,1993年),有助于中国学者了解日本学界的经学研究状况。

(二)对“三礼”内容的研究

首先是“三礼”总义类的研究。曹元弼《礼

经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介绍了读礼经及注疏的通例,并附宫室图、冠服等图及冕弁冠服表、妇人服表、丧服表,考订了贾公彦疏以及胡培翚、戴震、凌廷堪的一些失误,并对朝觐、冠、婚、丧、祭等宗周礼典的细节作了考辨。杨天宇《郑玄三礼注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一书从校勘与训诂两方面重点研究了郑玄“三礼”注的成就,也是从经学的脉络研究“三礼”学的代表性成果。潘斌《二十世纪中国三礼学史》(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概括了杨天宇、钱玄、钱穆、杨向奎、彭林等多位学者的“三礼”学研究,并收录了郭店楚简与《礼记》关系研究的成果,是较为全面系统的总结。吴飞《礼学拾级》(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按《礼记》各篇和《仪礼》各礼典分类,提出了自己的疏解。礼学思想史的研究有刘丰《先秦礼学思想与社会的整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剖析了礼学思想的哲学基础、礼对人的控制、礼对人之道德属性的制约、礼的社会控制——权力关系等,是从思想史理路进行的礼学研究。

具体到“三礼”,首先是《周礼》类。郭伟川《周礼制度渊源与成书年代新考》(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5年)对《周礼》成书时代提出了新的看法,认为《周礼》出自战国初期的魏国,是由以子夏为首的西河学派编定成书,说明《周礼》成书时代至今依然受到学术界的关注。

《仪礼》类有徐渊《仪礼丧服服叙变除图释》(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上编各篇分别涉及“为本族服图”、“妻妾为夫族服图”、“女子为本族服图”、“为外族服图”、“大夫、大夫之子服图”等九张图;下编为“丧服变除表解”,包括11张表,全书除了对《丧服》作出文字训诂之外,还用图、表方式将《丧服》服叙制度所规定的君臣关系、宗法关系和家族内部的尊卑关系整理得内容清晰,一目了然。丁鼎《<仪礼·丧服>考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是对《丧服》所做前沿性研究,书中涉及今、古文学派和疑古学派对《仪礼》的看法、《仪礼·丧服》服制及其基本内容、制服原则、服制义例、所体现的周代社会关系与伦理观念等等,并考察了“三年之丧”的起源和形成,辨析了“殷商旧制”、“东夷之俗”、“孔子创制”等观点,在理清《丧服》所载制度上有重要贡献。陈绪波《<仪礼>宫室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在吸收汉、宋、清人《儀礼》的训诂考据成果基础上,结合现代考古资料,对《仪礼》记载的宫室格局中的房、堂、室、楹、序、阶、庭、门、塾等的位置、结构和各部位尺寸做了仔细考证,还复原了大夫、诸侯的庙、寝平面图,惜考古资料征引尚有遗漏。

《礼记》类研究包括:王锷《<礼记>成书考》(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认真清理了古代各家之说,广泛吸收了近现代学者的研究成果,并利用新的出土文献,从文献学的角度考察了《礼记》各篇的成篇年代、整书的编纂者、编纂时间,是目前最前沿的研究力作。

(三)出土文献对礼学研究的推进

近年的出土文献有许多是已失传的先秦典籍,虽然十分零散,但这些一手资料或可补足久已失传的古书的缺环,或可对勘传世文献,对“三礼”研究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是对传世“三礼”的补充。郭店楚简、上博简均出土《缁衣》,可与传世《礼记·缁衣》对勘。晁福林《<礼记·缁衣>文本的一桩历史公案——早期儒家思想变迁的一个例证》(《山西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竹简本<缁衣>首章补释》(《人文杂志》,2012年第3期)在这方面进行了研究。上博简《内礼》包括10支竹简,曲冰《试论上博四<内礼>中的“五祀”与简文的释读》(《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9年第2期)对《内礼》篇简8的“五祀”作了具体的释读;梁静《上博楚简<内礼>研究》(《文献》,2012年第4期)对《内礼》简文作了释读,并认为《内礼》的发现证明至少在战国中晚期曾子之书就已有所流传。罗新慧《上博楚简<内礼>与<曾子>十篇》(《齐鲁学刊》,2009年第4期)考证了《内礼》与《曾子》十篇的关系,认为《内礼》与《曾子立孝》对各种人伦关系所应遵守的总原则论述一致,与《曾子事父母》所论述的谏亲之道基本一致,说明《曾子》一书在战国时期已在社会中有所流传。贾海生《上博简<内礼>发覆》(《人文论丛》,2014年第二辑)

对《内礼》的篇名与当时礼学观念的关系作了阐发,认为简文题为“内礼”,表明皆是在内践行的威仪,即闺门之内,父子之间、兄弟之间所行种种威仪可以称为内礼。简文“内礼”之题有两层意思:就礼之践行而言,表明所述言语之仪和事亲之仪是行于闺门之内、路门之内的曲礼;就当时的礼学观念而言,表明朝廷之上的君臣之礼衍生于闺门之内。

立足于出土文献研究礼制,杨华的研究可谓代表。他将礼制研究、楚地历史和出土文献结合起来,如其《“五祀”祭祷与楚汉文化的继承》(《江汉论坛》,2004年第9期)利用出土竹简文献表明《礼记·祭法》基于五祀,复吸收楚地司命、厉二神终成“七祀”。他的《新出简帛与礼制研究》(台北:台湾书房出版有限公司,2007年)将近五、六年来运用新出简帛材料研究中国传统礼制问题的作品集结成书,主要偏重对于祭祀礼的研究,如楚地祭祷礼、先秦血祭礼仪与踊辟礼等。又《古礼新研》(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收录了他的19篇论文,既有对新出楚简涉礼内容的训诂,又有对具体礼制的考释,更有从涉礼的楚简资料对楚地历史和文物制度进行研究,并综括出礼制发展的走向,体现了作者在经学、出土文献、历史学3方面扎实的学术功力。

此外,曹建墩《上博简<天子建州>与周代的飨礼》(《孔子研究》,2012年第3 期)对上博简《天子建州》“天子歆气”章简文作了考释,认为内容是论大飨礼的饮食礼规,简文反映了周代“至敬不飨味而贵气嗅”的饮食观念,体现出飨礼别尊卑贵贱的特征。他还在《上博竹书<天子建州>“礼者义之兄”章的礼学阐释》(《孔子研究》,2014年第3期)中对“礼者义之兄”作了礼学阐释,认为东周时期的儒家力图匡救时弊,强调礼的根本在于内在精神。他的《战国竹书与先秦礼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对上博简《天子建州》、《三德》、《内礼》、《昔者君老》,以及清华简《楚居》、《耆夜》中的礼观、礼制做了研究,还对战国竹书中的容礼、“曲礼”、礼乐之义作了考证。凡国栋在《先秦“顾容”礼钩沉》(《史林》,2009年第4期)中结合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对先秦士子的“顾容”仪节做了勾勒,认为通过与鲁士春勾勒的“视容”比较来看,“顾容”礼的出发点与“视容”礼的礼仪精神是一致的。

近年清华简的发现轰动学界,其中有《尹诰》、《保训》、《耆夜》等多篇古《尚书》逸文和《系年》等重要文献,跟礼典有关的是《耆夜》。《耆夜》讲述武王八年伐黎(耆)大胜之后,在文王太室宗庙举行饮至典礼,武王君臣饮酒作歌之事,1据《耆夜》云,参加这次饮至礼的共有七人。李家浩《清华竹简<耆夜>的饮至礼》(《出土文献》第四辑)根据《仪礼》的《乡饮酒礼》、《燕礼》考证了武王、周公、召公、吕尚父、作册逸等人的席位,考证了《耆夜》所记周初饮至礼跟礼书中记载的食飨礼的差别。田旭东《清华简

<耆夜>中的礼乐实践》(《考古与文物》,2012年第1期)结合传世文献,叙述了简文展示的武王八年出师戡耆(黎)大胜之后归周,在“文大室”即文王宗庙进行“饮至”典礼,武王君臣饮酒作歌的情景,认为这正是西周礼乐文明的具体体现。王少林《清华简<耆夜>所见饮至礼新探》(《郑州大学学报》,2015年第6期)认为,《耆夜》所见“饮至”礼在春秋时期并非仅仅在军礼中有所体现,而是文献所见赏功、赐物及农事、兵事、田猎、出行等诸事完成,返归本处后均要在宗庙举行报祭的告庙祭祀仪式。但是,关于《耆夜》的真伪存在争论。丁进《清华简<耆夜>篇礼制问题述惑》(《学术月刊》,2011年第6期)认为,《耆夜》不遵循“公卿不为献主”原则,违背君主不酬“献主”规则,似不明确设立“献主”角色的目的;本国人士称“客”不称“宾”,与西汉以下文献用词习惯接近等等,说明《耆夜》在礼制方面与传世文献多有抵触,假如认可《耆夜》反映的礼制为西周早期礼制,那么现有礼学知识体系将被颠覆,礼学史将要改写。从礼制角度看,《耆夜》篇疑点颇多,其真伪问题仍有待进一步讨论。程浩《清华简<耆夜>篇礼制问题释惑——兼谈如何阅读出土文献》(《社会科學论坛》,2012年第3期)对此进行了反驳,他认为《耆夜》中“饮至礼”的仪注与《仪礼》之“燕礼”

确有不合之处,是因为《耆夜》所记是西周王室的礼制,与《仪礼·燕礼》反映的诸侯之礼不应该放在同一层面进行讨论。“基于传世礼书建立的知识体系并不能覆盖周代礼制的全部,”以所记仪节是否符合传世礼书记载来判定清华简的真伪未必合适,“《仪礼》并非周初实录且以记录士大夫阶层的礼制为主,在考量西周王室礼制时的作用不应该被高估。”1这一分歧需要新的资料出现才可能解决。

总之,出土文献对“三礼”研究有很大促进作用,但是出土文献中直接关涉“三礼”的很少,而礼学研究跟其他出土文献(如行政文书)研究不同的地方,就在于有古人深厚的训诂积累,绕开这些积累去研究礼类出土文献是不可行的,这也是未来结合出土文献进行的礼学研究应要注意的地方。曹峰从思想史研究角度指出,出土文献的确为改写中国思想史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可能性,但由于出土文献自身的局限以及研究的复杂性,其所能发挥的作用受到限制,不经过长期的、艰苦的文本整理和复原,不能轻易用出土文献来改写中国思想史,对“二重证据法”的过度推崇,滋长了轻率、粗糙的学风,导致了研究方法的简单化。2这一观点对研究出土文献中的礼制内容同样适用——“三礼”学有其既定框架、体系和内在的发展脉络,如不了解礼学的既定框架、历史脉络和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名物训诂之学,迷信出土文献作为新资料的效用,只能是一种简单化的思想理路和操作方式。在将来的出土文献礼学研究中,结合扎实的礼典研究和物化礼乐研究,将是无法回避的路径。

三、后20年(下):多视点礼制研究对先秦史研究的贡献

“三礼”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即先秦史研究,因为它涵盖了先秦典章制度的绝大部分内容,因此可以认为,学者们的先秦史研究实际上也是从多视点进行的礼制研究,这对于补充以往被遗忘的那些角落的历史真相,探求先秦时期被糅合在“礼”中的国家、权力及社会各阶层的存在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礼与中国古代社会》(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以礼制通史的形式面世,兼涉禮学,包括“三礼”文本、礼学思想、《家礼》、礼制(吉凶军宾嘉五礼)。该书第一册为先秦部分,分别为殷代、西周、春秋、战国4章,殷代章从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材料出发,分析了殷代祭礼的特点、细节、禳祓之祭及鬼神崇拜,并从“祊”看殷人的庙祭,还有花东甲骨所反映出的殷代祭祀动机,并从殷墟“比某”卜辞看商代国家形态。西周章从周公庙遗址发现“宁风”卜甲,考察了西周早期对殷礼的继承,以及周承殷制的其他佐证,还考察了内外服制度下的贵族等级体系和五等爵制的真实面貌。春秋章考察了春秋霸主政治与周礼、春秋时期的用鼎制度,以及春秋之“礼书”、春秋之礼义。战国章以礼学思想的产生、儒家礼治的内容为核心考察了礼制变革、《周礼》成书等和战国社会变动的关系。《礼与中国古代社会·先秦卷》利用考古和古文字新资料不遗余力,在许多专题上,比如商代祭祀、西周五等爵制有独特创见,然而礼制研究毕竟是一个包含众多子课题的宏大课题,因此显得较为零散,系统性稍弱。比如礼学文本的出现及集结过程基本没有涉及,仅涉及了春秋的礼书和礼义,还有物化礼乐制度的成形和消长亦为阙如,这些都是后来再撰写先秦礼制史时的学术增长点所在。

下文分礼典、物化礼乐、具体典章制度三方面,对先秦礼制研究成果予以介绍。

(一)对周代礼典的研究

周代的冠、婚、丧、祭、朝聘、宴飨、乡射等吉礼承担着重大的政治功能,在当代,对周代具体礼典的研究早已从礼学训诂中独立出来,成为历史学研究的一部分,学者们利用近年新出的资料对先秦礼典做了各层面的研究。首先是关于周代礼典的综括性论述,这方面有胡新生《周代的礼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考察了周代拜礼、冠礼、婚礼、饮酒礼、射礼、殡礼等礼典涉及的细节和步骤,以及被包括进整体礼仪体系的傩和部分巫术,并考察了作为各种礼典实录的《仪礼》的史料价值、地域色彩等。具体到各种礼典,祭祀礼方面的代表作有刘源《商周祭祖礼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该书立足于甲骨资料,对商周祭祖仪式的类型、仪式内容、过程及商周祭祖礼反映的祖先观念、社会关系等做了深入研究,对学界一直承袭的“祭名”说提出了反思,用更为贴切的“祭祀动词”来归类商代的各种祭祖礼,并对甲骨、金文、传世文献中的祭祖常祀、临时祭告做了考察,尤其利用了花园庄东地卜辞的最新资料,是直至目前商代祭祖礼领域研究的前沿性成果。郭善兵《中国古代帝王宗庙礼制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对先秦至隋唐的帝王宗庙礼制做了考察,是关于中国古代前半段宗庙制度较早的通叙性专著。

凶、宾、军礼研究包括:万丽华《<左传>中的先秦丧礼研究》(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1年)对《左传》中先秦丧礼的各环节(临终、始死、小敛、大敛、成服、入葬、葬后)做了考察,并指出事死如生、等级森严是葬礼制度的基本特征。朝聘宴享礼典方面,李无未《周代朝聘制度研究》(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通过出土铜器铭文、考古发掘遗址、传世文献等,从整体上对周代朝聘制度进行了系统研究,揭示了西周朝聘制度的基本面貌与主要特点。周聪俊《飨礼考辨》(台北:文史哲出版社,2011年)考证了飨礼的整个过程;李志刚《周代宴飨礼的功能》(《古代文明》,2012年第3期)论述了飨礼的功能。军礼方面,袁俊杰《两周射礼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13年)以70多万字的篇幅,充分利用甲骨、金文资料,结合传世文献,对殷商射礼的性质、功能、特点与发展阶段;传世文献及西周金文中的射礼的过程、场所、仪式内容、参加人员及其身份等作了详尽考察,并且讨论了春秋时期射礼的种类、演变特点,投壶礼及其与射礼之流变关系,还利用战国时期人物画像纹射礼图案分析了战国射礼与东周礼书所记射礼之异同,该书充满了实证性个案复原研

究,是直至目前先秦射礼研究专精兼备的集大成作品。任慧峰《先秦军礼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一部分研究战争前(告祖、宜社、类上帝、授斧钺、授兵与治兵、祃祭)、战争中(观兵、吹律听声、致师、军容、守城之礼)和战争后的各种军礼(振旅、饮至、策勋与数军实、战败之礼),尽可能地复原仪式的细节;第二部分讨论军旗及与军礼有关的射礼、射礼、釁礼、軷祭、傩礼;第三部分探寻军礼的起源及衰亡,在前文考证基础上对军礼进行整体性思考,该书是迄今对先秦军礼最翔实的研究论著。

嘉礼部分,林素英《论乡饮酒礼中诗乐与礼相融之意义》(《井冈山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对乡饮酒礼中的诗、乐与礼相融之意义作了考察,认为乡饮酒礼之主要过程包含正礼、旅酬以及第二天的宾拜谢主人、主人慰劳司正等后续发展三部分,并认为乡饮酒的饮食之礼,藉由诗乐等文学艺术活动之熏陶达到催生礼乐社会之功能。戴庞海《先秦冠礼研究》(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6年)追溯了冠礼研究的历史、现状和人物,考证了夏商周天子诸侯大夫冠礼以及女子笄礼的功能与特征,及其对日本、韩国的影响。张闻捷《包山二号墓漆画为婚礼图考》(《江汉考古》,2009年第4期)结合“三礼”等文献记载,对包山二号楚墓一件彩绘漆奁盖壁上绘的一幅写实性人物车马图中的服饰、车马、礼节等进行了详尽的考证,推断其应是周代的婚礼之图,反映《仪礼·士昏礼》中所记载的六项礼节。

从以上成果看,训诂学已不是礼学研究的唯一方法,训诂色彩不似古人那样浓重而彻底,而是消融在历史学的典章制度研究中,这是重大的进步,为将来更全面、理性地考察先秦古礼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关于周代物化礼乐和涉礼政治制度的研究

1,物化礼乐的研究

周代的物化礼乐制度是用物品等级来表现“礼”的形式。这方面的成果有的继承了古人辨析名物的路子,如周聪俊《三礼礼器论丛》(台北:文史哲出版社,2011年)收集了他的“三礼”礼器相关论文《殷周礼制中醴及醴器研究》、《仪礼用鉶考辨》、《匡器辨》、《再论簠莆异实说》等,以传世文献典籍结合考古学与古文字学之成果,针对殷周醴及其相关酒器深入探讨,并对前贤时修纷歧异说詳加论辨。吴十洲《两周礼器制度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分析了礼器制度之来源与形成,先周、西周的礼器,礼器制度的社会功能及其与政治制度、家族宗法之间的关系,东周礼书中的礼器制度和组合形式、随葬礼器中的玉器、青铜容器、乐器、车马器、棺椁制度等等。郑宪仁《野人习礼——先秦名物与礼学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收录作者的18篇论文,涉及到前人对“三礼”名物的研究、铜器铭文所见的聘礼、《仪礼·聘礼》仪节的讨论等,还有4篇铭文考释。另外,考古资料的日新月异刺激了周代物化礼乐研究,用考古学方法进行的有关研究成果层出不穷,高崇文《古礼足征:礼制文化的考古学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涉及到都城形制、楚式铜器反映的礼制、殉葬制度、丧葬礼俗、棺椁制度、西汉车马殉葬制度、黄肠题凑等,对牵涉礼制的有关考古资料进行了深入剖析,力图厘清古代礼制的整体存在及区域性变动过程,也体现出了考古学者在研究礼制中的物化礼乐时具有的独特优势。

周代的物化礼乐制度有一些领域问题比较集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用鼎制度和青铜编钟研究,下文予以简要介绍。

(1)用鼎制度研究

周代用鼎制度是礼制的重要表现,在这方面,俞伟超、高明40年前撰写的《周代用鼎制度》(《北京大学学报》,1978年第1、2期)基本理清了周代用鼎制度的发展脉络。林沄《周代用鼎制度商榷》(《史学集刊》,1990年第3期)对该文一些观点提出了商榷,认为传世文献记载的有关用鼎制度的记载互有矛盾,只反映东周以降的实际行为或见解。在新时期,张闻捷《周代用鼎制度疏证》(《考古学报》,2012年第2期)结合近年大量新出资料在俞文基础上做了深入阐发,尝试从鼎中盛放物品的角度来重新探讨鼎的分类方法和鼎制组合(正鼎、陪鼎),进而分析用鼎制度在周代的变化过程。作者将鼎分为(陪鼎、铏鼎、镬鼎、升鼎、羞鼎)并探讨它们用在诸侯、卿大夫、士等不同阶层时的数目降杀,认为中原地区周代用鼎制度可分为西周、春秋、战国3个大的阶段,南方楚墓中的鼎可分为祭器和食器两套,战国阶段主要通过钮的形制来划分鼎的类别,远比中原地区要规整和严谨,从考古材料可以看出《仪礼》中有关用鼎制度的记载应主要参考中原地区的礼制实践情况,而与南方楚国无涉。

在此基础上,各地区的用鼎制度都有学者进行考察。刘颖惠、曹峻《周代中原用鼎制度变迁及相关问题探讨》(《殷都学刊》,2016年第3期)考察了周代中原地区用鼎制度的变迁,认为中原用鼎情况反映了鼎的使用与封国实力、性别差异、多元文化等因素有关,西周早中期的贵族墓葬(天马-曲村北赵晋侯墓地、上村岭虢国墓及宝鸡国墓等)已存在以鼎的使用及鼎数多少来象征和区分贵族的身份等级,可以认为此时用鼎制度已经出现;西周晚期各封国用鼎制度出现使用形制和纹饰相同、大小相次的列鼎,并有形制、纹饰、大小完全相同的列簋,这种规范的列鼎标志着周代中原地区用鼎制度的成熟。从春秋晚期直至战国早期,用鼎制度延续前一阶段的“列鼎”形式,且在鼎制组合上有所创新,形制和纹饰也表现出多元文化因素的特征,鼎制在东周由制度完备到后期衰落这一转变是因为社会文化的多元与开放。梁云《周代用鼎制度的东西差别》(《考古与文物》,2005年第3期)认为,周代用鼎制度的东、西差别主要指秦和东方六国在用鼎制度方面的差别。春秋至战国早期的秦墓所出的铜列鼎跟东方国家(如晋)墓葬所出的相比普遍为实用器;而秦墓中的祭器只存在于大夫以上级别的墓中,士以下级别的墓皆随葬微型化的铜礼器。东方诸国墓葬在用鼎制度方面走了一条维持周礼框架的连续性道路,秦在商鞅变法后直接颠覆鼎制旧传统,彻底破坏了用鼎制度。陈艺冠《钟离国礼制初探》(《中原文物》,2016年第3期)从近年来蚌埠双墩M1、凤阳卞庄 M1和凤阳乔涧子M2等春秋中晚期钟离国墓葬资料出发,分析了先秦时期淮河中游的小国钟离国的礼器组合和用鼎制度,其礼制文化既吸收了中原地区的因素,又有本地特色,还深受楚文化的影响,其用鼎制度存在一

个动态发展过程,底层贵族的葬制、随葬品等与中原地区较为接近,楚国对钟离国礼制的影响似乎仅限于上层社会。张闻捷《试论楚墓的用鼎制度》(《江汉考古》,2010年第4期)考察了楚墓的用鼎制度,通过礼制文献、遣策、器铭以及出土实物等的考察,认为楚系高等级贵族墓葬中普遍出现的两套正鼎并非是人器和鬼器,而应分别属于祭器和食器两类。祭器一组仿效周制却并不彻底,食器一组则沿用自身的偶鼎制度。战国时期主要通过纽的形制来区分这两类鼎,春秋时期虽然遵循同样的分类原则,但亦有细微的差别。

直至目前,张闻捷的专著《楚国青铜礼器制度研究》(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5年)以考古发现的楚墓资料为基础,结合出土简牍及礼制文献探讨楚国青铜礼器的使用情况,从楚国用鼎制度、粢盛器制度、酒器制度、盥洗器制度等方面来梳理楚国青铜礼制的形成、发展、演变过程,再通过文化的比较分析方法探讨楚地与中原、关中、齐鲁等地区礼器制度的异同,从器用制度的角度来认识礼制文献的创作时间、地域等相关问题,是目前该领域最前沿的研究。

(2)青铜编钟研究

改开40年来,音乐考古学的迅猛发展,对于弄清古代音乐(尤其是复杂的先秦编钟系统)的乐律构成,青铜钟、镈的铸造技術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李纯一《中国上古出土乐器综论》(北京:文物出版社,1996年)在搜集资料、形成体系方面有开创之功;王子初《中国音乐考古学》(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4年)分史前、商、西周、春秋战国、秦汉、魏晋隋唐、宋元明清7个阶段介绍了各种乐器的情况和音乐性能,具有学科奠基性质。乐律学是音乐考古学的灵魂,经过音乐考古学家们对出土乐器实物进行科学分析,失传数千年的先秦乐律学及其技艺开始重见天日,早在上世纪80年代,黄翔鹏就在《均钟考——曾侯乙墓五弦器研究》(上、下)(《黄钟》,1989年第1期)中考证了曾侯乙墓出土的五弦器的用途,认为它就是古代的盲乐师专用于调钟的律准——均钟。黄翔鹏还在《先秦编钟音阶结构的断代研究》(《江汉考古》,1982年第2期)一文中对先秦编钟音阶结构作了断代研究,

认为在按照年代顺序编排先秦编钟时,可以看出编钟音阶规范化的过程,以及音阶设计由简到繁——由四声、五声、六声,渐进到半音阶的全部过程。

在乐律学基础上,以编钟为核心的先秦乐器的综合性断代研究正在进行,这项浩大的工程主要由王子初培养的一批博士完成,他们在乐律构成、编钟铸造及音乐性能、区系分析方面各有特长。王子初《我们的编钟考古》(《中国音乐学》,2012 年第4 期)对他们的工作做了介绍。孔义龙《弦动乐悬:两周编钟音列研究》(北京: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年)提出,西周编钟的音列是以一弦等分时所产生的节点音为依据设置的,这一现象可追溯至晚商,延续到春秋早期。两周之际,随着正鼓音音列对变声的安排,以及侧鼓音趋向规范,编钟音列逐步实现着旋宫转调的理想。王清雷《西周乐悬制度的音乐考古学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对西周乐悬的用器制度、摆列制度和音列制度进行考察,梳理了西周乐悬制度的形成、发展、成熟、完善的过程。冯卓慧《商周镈研究》(新北: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13年)对镈的起源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的音乐考古学研究,认为在中原文化对镈进行“收编”以后,镈的形制、纹饰、组合等以“礼”为核心的外在特征都逐步随着其以“乐”为内涵的音乐表现能力的提高而变化,镈在金石之乐走上向大型组合化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扮演了不可忽略的重要角色。王友华《先秦大型组合编钟研究》(中国艺术研究院2009年博士论文),以“先秦大型组合编钟”为核心,描绘了一幅中国青铜时代兴盛一时、影响中国三千年的“礼乐”宏图。王友华还在其《先秦乐悬中镈的编列分析》(《中国音乐》,2010年第1期)中,对编钟的编列、音列、组合、礼乐功能4个问题作了剖析,归纳出了大型组合编钟的演进历程,并在此视角下描述了先秦礼乐制度的兴衰历程。邵晓洁《楚钟研究》(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0年)对楚钟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指出楚钟在先秦编钟中分布范围最广,历经年代最长,数量最多,音乐性能最为完善,曾侯乙钟是中国古代编钟发展到高峰时期的代表,其保存完好的音响和乐律铭文显示了极富

逻辑且未见于文献的乐律体系。文章通过对楚钟形制、纹饰、铭文的具体分析,较为系统地归纳了楚钟所具有的特征及其演变过程,提出了楚钟发展历史分期的认识,还对西周甬钟的来源及其与西周礼乐制度千丝万缕的联系做了深入剖析。

在以上所有这些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王子初《中国青铜乐钟的音乐学断代——钟磬的音乐考古学断代之二》(《中国音乐学》,2007年第1期)对青铜乐钟进行了音乐学断代,主要涉及:1.与乐钟演奏方式相关的结构设计;2.与编钟音乐性能相关的内部结构特征;3.编钟调音的磨砺手法;4.编钟的音列音阶结构。王子初认为,西周建立乐悬制度时,用南方大铙的形制为基础,逐步创制了甬钟,新干镈是3000年前扬越人的发明。入周后,镈为周人建立于中原的政权所吸收采用,出现了中原形制的镈,然后出现编镈。但编镈的音响性能远逊于编钟,双音性能更是不佳。晋侯苏编钟全套16件并非同一个时期的产品,应该是自西周初期恭王世的百余年间经过两次增扩而形成的。晋侯苏钟产生的时代正是西周甬钟重要的变革时代,编钟的音梁(后期发展为板块状音塬)的出现在编钟断代上有重要意义。音梁技术是与其双音技术同长共消的。战国时期出土的编钟、编磬为数众多,在丧葬排场和规范方面,钟磬乐悬层出不穷,只是这些乐悬中的编钟“明器”泛滥,真正可用于演奏的实用器反而属于少数。这些编钟的作器者已经不是世代造钟的凫氏家族,大多是就地取材的陋工拙匠,胎薄如纸,音乐音响的性能更谈不上了。王子初《石磬的音乐考古学断代》(《中国音乐学》,2004年第2期)还对先秦石磬进行了音乐考古学断代。

与此同时,许多音乐考古学者对各地出土的编钟、编镈个案进行了考古断代和测音分析,涌现出多篇学位论文或期刊论文。朱晓芳《山东地区两周乐钟研究》(山东大学2013年博士论文)对山东地区两周的甬钟、镈钟、钮钟作了考古学断代和测音分析,并研究了两周乐悬制度的演变,以及鲁地不同地区音乐文化的特征。杨文胜《中原地区两周随葬青铜礼乐器制度研究》(郑州:大象出版社,2016年)内容包括:周人随葬青铜礼乐器制度溯源、东周中原地区随葬青铜礼乐器形态特征、东周墓葬随葬青铜礼乐器组合与墓主等级身份、周人随葬乐器制度与礼乐文明、随葬青铜礼乐器制度与两周女性社会地位,对大量考古资料作了分类整理。还有一些硕士论文也值得注意,包括:孙文潇《山东两周编钟的音乐考古学研究》(中国艺术研究院,2012年);焉瑾《河南所见东周纽钟的音乐考古学研究》(中国艺术研究院,2014年);汪沐溪《辽宁地区钟磬的音乐考古学研究》(沈阳音乐学院,2012年);毛悦《西周早期编钟的音乐考古学研究》(天津音乐学院,2016年);任宏《晋侯墓地出土乐器的音乐考古学研究》(中国艺术研究院,2008年);冯伟《皖南商周青铜乐器研究》(安徽大学,2008年),等等。相关的期刊论文还有郑祖襄《两套新郑出土编钟的乐律学分析》(《中国音乐学》,2006年第2期)、向桃初《南方系统商周铜镈再研究》(《南方文物》,2007年第4期)等等。这些研究已经逐渐构成了一个对从先周到东周末期青铜编钟演变轨迹比较完整的研究系列。

乐悬制度是体现钟磬音响和贵族身份的专门方式。曾侯乙编钟发现后,李纯一《曾侯乙墓编钟的编次和乐悬》(《音乐研究》,1985年第2期)对其乐悬作了研究。此后随着编钟资料的增多和音乐考古学的展开,编钟乐悬研究逐渐深入。黄敬刚《从曾侯乙编钟看古代曲悬与轩悬制度》(《黄钟》,2009年第2期)认为曾侯乙编钟和编磬为三面曲尺形,即轩悬;用编磬摆放代替的一面,形成三面,即郑注引郑司农云“轩悬,三面,其形曲”。王友华《西周前期黄河流域甬钟用制分析——兼析西周前期乐悬制度的演进轨迹》(《中国音乐学》,2009年第4期)對西周前期黄河流域的甬钟及乐悬制度演进做了分析,他还在《再谈西周穆王时期的乐悬制度改革》(《中国音乐学》,2013年第1期)一文中提出,西周穆王时期进行了乐悬制度的改革,包括甬钟用制形成了4件组编列以及音列规范的改革。白国红《从乐悬制度的演变看春秋晚期新的礼制规范的形成——以太原金胜村赵卿墓为切入点》(《文物春秋》,2006年第4期)依据典籍文献,结合太原金胜村赵卿墓出土的考古资料,以春秋晚期乐悬制度的变化为切入点,认为春秋时期的各级贵族在“礼制”上只是顺次对其上一级贵族实行了反动,僭越了上一级贵族的礼制,并将之习惯化,最终将其固定下来。任宏《对两周时期乐悬“僭越”现象的认识》(《乐府新声》,2014年第4期)认为,从出土材料所展现的周代乐悬制度的演变情况来看,宣王时期的虢仲的乐悬编列方面出现突破,采用甬钟、钮钟和石磬的组合,同出礼器用到9鼎制;时处两周之交的晋文侯的乐悬音列方面出现突破,采用五声结构。相比而言,虢钟的乐悬规格比较高,有僭越的可能。中央级官员的乐悬材料可以从担任司徒属官的虞林单逨的乐悬得到体现。从铭文、形制得知单逨可能用到甬钟8件,说明宣幽时期的乐悬规格演进仍保持着正卿钟、磬两面摆放,朝廷大臣单类、单面摆放的规范。邵晓洁《楚乐悬钩沉》(《黄钟》,2009年第2期)对楚乐悬作了研究,认为楚乐悬摆列基本同周制,但其具体方向与楚俗的方位观密切相关;春秋中期至春秋晚期之间,大夫级墓葬的编钟配置为9件纽钟与8件小型编镈,进入战国时期后,同为大夫级墓葬的编钟配置数量明显增多,楚钟件数的多少与音乐的发展以及不同历史时期的用乐规范相协调,楚钟音列与楚钟件数的变化相辅相成。此外,传世文献亦有提到乐悬的,《诗经》的《灵台》、《有瞽》以简洁的诗歌语言描述了乐悬的享乐者、奏乐者,乐悬构件、悬挂乐器以及配饰方面的内容。刘莎《<诗经>乐悬篇什管窥》(《音乐探索》,2015年第2期)通过对文献的爬梳,窥得乐悬组件“栒”的缺位及原因,对诗中的乐悬编列数量以及悬鼓尺寸大小进行了推测,对“贲鼓”“鼍鼓”实属一物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张闻捷《周代葬钟制度与乐悬制度》(《考古学报》,2017年第1期)对两周葬钟作了研究,认为墓葬所见钟与墓主人生前演奏的乐悬无论在组合、音列及陈列方式上都有所不同,葬钟几乎只见一虡陈列,并依身份等级有三列、两列、一列之别,跟《周礼》所记多面多堵之制不同。且编钟之数又因时代而不同,西周时期多采用不同形制的乐钟拼凑成组编钟,东周之世则多用一类编钟,以甬钟代替镈钟或以甬钟代替钮钟的现象屡见不鲜。且乐钟随葬要考虑墓葬空间,两周时期将乐钟从钟虡上取下叠置或套置随葬,或对钟簴进行重新调整,形成特别的折曲钟虡,足以说明葬钟选择的随意性和墓葬空间的限制。

(3)其他物化礼乐研究

除了列鼎和编钟之外,体现礼制等级的物化礼乐还有很多,城墙宫室制度为其中之一。在这方面,考古遗址发掘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李季真《镐京西周礼制建筑探析》(《文史博览》,2016年12月)对西周镐京遗址中的礼制建筑作了研究,该遗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县沣河中游东岸的斗门镇,目前主要发掘了五号宫室建筑基址,考古勘查该宫室的夯土台基总面积为 3393平方米。五号宫室建筑基址中轴对称,方正统一,平面方形的核心建筑坐落于建筑群的正中方位,周围有其他附属的建筑围绕,呈现了“众星拱月”的格局,这一重大发现对于系统研究西周宫室建筑制度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此外,周人明堂是极为重要的礼制构成内容,但明堂经历了后人多次重构,研究起来难度较大。张一兵《明堂制度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追溯了前人的研究,细致地解析并诠释了明堂制度的基本范畴和主要功能,扼要地勾勒出明堂制度发生、发展、消亡的历史脉络,并解释了其制度产生的主要动因、明堂礼的地位、大体上廓清了明堂制度与总体祭祀制度、郊祭制度、宗庙制度等其他礼制的关联,讨论了古代礼制史和礼制建筑史研究中与明堂礼有关的一部分重大问题。薛梦潇《“周人明堂”的本义、重建与经学想象》(《历史研究》,2015年第6期)对经书中的“周人明堂”与郑玄、蔡邕的阐述间的关系做了考证,认为二者无法吻合,先秦建筑考古发现亦不支持郑、蔡及后世学者对《考工记》“周人明堂”的复原。早期文献中的“明堂”有“治朝”、“太庙”和“月令明堂”三义,前二者属“周公故事”系统,后者出自“月令”理论。以“明堂”为专名的建筑出现于汉代。在汶上明堂、元始明堂与洛阳明堂的构建中,经过儒生重新构拟,“月令明堂”理论与“周公故事”相融汇,在两汉之际形成涵盖两大知识系统且以“月令明堂”理论为主导的新理论。该文是对先秦两汉经学中明堂的由来较为系统的清理,澄清了许多模糊的认识。

除了城墙宫室外,衣服车马也是物化礼乐的重要组成部分。汪少华《中国古车舆名物考辩》(上海:商务印书馆,2005年)结合秦始皇陵铜车马等实物,考察了中国古车舆各部位(“輗”、“绥”、“胁驱”、“蚧”、“伏兔”)的名称、功能,反映了新时代的名物研究方法。目前,冕服的研究伴随着考古资料的积累也在沈从文、周锡保等前辈先生对服饰本身所做深入研究基础上有所发展。李岩《周代服饰制度研究》(吉林大学2010年博士论文)对周代的冕服、弁服、衣裘、深衣、丧服、佩玉制度做了初步考察。以冕服为主研究礼制的成果迄今很少,随着实物资料的增多和方法的成熟,未来可能成为一个学术增长点。

2,涉礼政治制度研究

周代的礼并非只有礼典和物化礼乐制度,还包括了班爵、分封、宗法、昭穆、五服等各种具体制度。在这方面,汉唐至清的注疏家们在“三礼”中训诂甚详。近20年,对这些问题的研究虽然并不活跃,但随着新资料的发现,仍然涌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成果。

(1)五等爵制

五等爵制既是周代的政治制度,也是当时礼制的组成部分。陈恩林《先秦两汉文献中所见周代诸侯五等爵》(《历史研究》,1994年第6期)认为,研究周代诸侯的五等爵问题固然要依据地下出土的金文材料,但金文材料零星不整,所以还须结合传世文献考察。在先秦两汉文献中,周代诸侯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排列是有序的。文章分析了作为爵位、尊称的“公”、“子”,认为周代诸侯五等爵在从西周到春秋的二三百年间有发展变化,小国沦落或自甘附庸,于是在文献中出现了诸侯爵称无定的现象。张铮也认为周代诸侯爵称混乱。他在《论周代五等爵制与五服制》(《求索》,2007年第12期)一文中指出,文献中对服制记载不一的情况是由于后人对“爵制”与“服制”的适用范围和区别缺乏了解,周代五等爵与五服制是西周华夏体系宗主国对王畿外的附属国诸侯制定的权利与义务,使这些诸侯可以在周王势力强大时按照周王的规定维护周王室,定期觐见周王。因此五服制不乏文献中记载的理想化成分,但确实是周代分封制中一项特殊的政治制度。刘源在《“五等爵”制与殷周贵族政治体系》(《历史研究》,2014年第1期)一文中认为,殷周时期并未真正实行过五等爵制,他考察了公、侯、伯、子、男自殷代至春秋的使用及演变情况,从这5个名号是否单纯指称诸侯来辨析它们是否用作爵称,进而考察殷代、西周、春秋3个历史阶段诸侯等级体系的状况——殷周政体为内外服制,外服诸侯体系为侯、甸、男、卫、邦伯;五爵称中只有侯、男是诸侯称号;公、伯、子实质上分别指年长位高者、伯长及嫡长子、族长及宗子,故广泛用于贵族名号,并不限于诸侯的范围。春秋时期王室衰微,内外服制瓦解,原属外服的侯与男、与天子分庭抗礼的内服称伯之贵族、被称为子的蛮夷戎狄之君,及作为殷王后裔的宋公,频繁聚集于会盟、战争等场合,经史官记载,遂产生《春秋》中的公侯伯子男这一虚拟序列,这一序列掩盖了殷周时期实行的内外服制及侯、甸、男、卫、邦伯的诸侯体系,为战国学者根据军功爵制构拟五等爵、五服乃至九服等理想王制模型提供了现实素材。马卫东则在《春秋时代五等爵制的存留及其破坏》(《史学集刊》,2006年第4期)一文中简要考察了从西周到春秋战国五等爵制存留、破坏的过程。尉博博《西周爵禄制度研究综述》(《社科纵横》,2007年第1期)一文对西周爵禄制度的研究现状做了回顾,梳理了自1900年到目前有关西周爵禄制度的论文和书籍,并对之進行了评论。

(2)宗法和昭穆制度

宗法制度研究在改革开放的前20年就开始了。近年来,这一领域的研究倾向于反思前人成果,并结合出土资料细化相关研究。安文研《周代宗法社会的君统与宗统——王国维<殷周制度论>再探讨》(《学海》,2018年第3期)认为,王国维《殷周制度论》对近百年的学术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是王国维从社会制度来理解政治制度的视角造成了对周代政治制度的误解,并导致了此后关于君统、宗统关系的持续争论。作者认为王国维所使用的论据并不足以支撑论点,在论证的每个步骤间都存在跳跃。他的“天子、诸侯虽无大宗之名,而有大宗之实”,“王者,天下之大宗”的结论,对此后百年间先秦史、考古学、社会史的研究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王国维正是在对周代制度系统、主动的误解之中寄托了他的经世之意,表明的是他持守于民国乱局中的文化与道德立场。丁鼎《<仪礼·丧服>所体现的宗法制度》(《史学集刊》,2002年第4期)考察了《仪礼·丧服》所体现的周代宗法制度与伦理观念,认为《仪礼·丧服》所规定的丧服制度是为周代宗法制度服务的,对嫡长子、宗子突出尊崇,并从“天子诸侯绝旁期”考察“君统”与“宗统”的关系。高婧聪《周代宗法制度下的“母弟”》(《古代文明》,2012年第1期)认为,“母弟”在先秦文献中一般指的是国君或宗子的同母弟,与宗子并为嫡子,地位高于众庶子,此特殊身份使其既能在邦国政事中发挥积极作用,又可能与大宗宗子对抗,与宗子形成利益的制衡关系;母弟可以凭借其嫡子身份在无承宗人的情况下优先成为宗子,体现了宗法继承制的灵活性;周王的母弟是周初封建过程中的中坚力量,对维护王室利益起到很大作用,并影响了周代以后政局的发展。宗子与母弟关系的发展体现了周代宗法观念的变迁。

昭穆制是与宗法制连带的制度,体现了宗法制下的祖孙辈分排列。张富祥《昭穆制新探》(《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认为,昭穆制的核心是一夫多妻制下三代之间的本生关系,古文献所见祖孙同昭穆、父子异昭穆、兄弟同昭穆等特征都由夫妻同昭穆连带而来,体现在宗庙制度上即昭者恒为昭,穆者恒为穆;当太祖位次变动时,则昭列与穆列各自递补。昭穆制的宗法基础是贵族诸妻及其诸子均不分嫡庶,否则昭穆制即发生动摇,后世衍传的昭穆制发生质变,已非原初意义上的昭穆制所能规范。彭卫民发表了关于昭穆制度研究的四篇论文,其中第一篇《“昭穆制”的历史意义与功能——婚制、宗法与家族政治摭谈(一)》(《社会科学论坛》,2011年第19期)从探讨家奠吊祭与婚制礼法入手,着重从“婚级制与昭穆”、“家族政治与昭穆”、“君宗之辨与昭穆”的角度进行阐释,并认为昭穆制应当缘于两姓氏族相互通婚且母系氏族分宗,班位在两系中轮流变动这一根本原则,其本质在于昭穆之间互通父子,且昭与昭,穆与穆之间属于同族,而昭穆之间分属异族。在严整的宗法制度下,某一宗族内部区分昭穆,是在严格辨析每代父子不同辈分的基础上确认了他们作为本宗族成员的身份,起到了凝聚本宗族成员关系的作用,因此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及至后代,昭穆开始异变,成为“敬宗收族”的一种礼法,开始表现为大宗宗子在宗族日常事务中据核心地位,并有别于君统之外的制度。

近年来,学者们利用新出考古或古文字资料研究周代族葬墓地体现的昭穆制度,如王恩田《西周制度与晋侯墓地复原——兼论曲沃羊舌墓地族属》(《中国历史文物》,2007年第4期)根据昭穆制度的原则,认为北赵晋侯墓地复原为9组晋侯夫妻合葬墓是可疑的,西周实行一继一及制而非嫡长制,西周晋国世系有所遗漏。M31+M8及其以上的7对并穴墓应是具有昭穆关系的14位晋侯墓,羊舌墓地并非晋侯墓地。陈絜《应公鼎铭与周代宗法》(《南开学报》,2008年第6期)对河南平顶山应国墓地新出应公鼎铭文作了重新释读,进而认为西周时期乃至于春秋中期以前,大小宗之间的祭祀体系中必有一位祖神是重合的,如鲁为长子伯禽代周公就封于奄者,周公为文王之子,即所谓“鲁”,“文之昭也”,所以鲁国的祖神体系中有文王,而周公也能铸器祭文王,这与周王室祭祀系统中有文王相重合。鲁三桓、郑七穆之情况也可由此类推。鲁不可能祭祀文王以上的先公,应国与毛国的神灵系统中不可能有文王以上的王室祖神,其他卿大夫的祭祀体系也可以由此类推,这大概就是春秋中期以前君统与宗统的真实关系,而上述这些在祖神祭祀上的重合之所,恰恰就是周代错综复杂的宗法关系的关键之所在。王晖、高芳《周代宗法组织结构新探》(《学术月刊》,2015年第10期)从西周春秋时期的庙制出发,考察了周代的宗法组织结构。西周春秋时期近亲庙制为“三庙制”(曾祖、祖父、父考)三世,西周春秋时期的“五世”是指去世“三世”父祖曾三代加上还在世的“二世”子孙;见之于《礼记》等古文献的战国后儒所说宗族组织有高祖、曾祖、祖父、父考四世,见之于《礼记·王制》以及郑玄等汉儒所说的五世,这些说法完全不符合西周金文以及反映西周春秋历史的早期文献。根据西周金文和早期文献,其实只有近亲“三庙制”(父祖曾);如春秋时秦国,不管是考古发现所见凤翔县马家庄秦都雍城“品”字形的三座宗庙遗址,还是春秋早期秦公镈铭文所说“文公、静公、宪公”,还是《左传》成公十三年所说“秦三公”是秦穆公、秦康公、秦共公,都反映了近亲曾祖父、祖父、父亲是处于不断变迁的过程之中,但皆只有三世,这种“三庙制”也与西周春秋时期宗族组织结构的变化规则完全一致。

以上是周代礼制中涉礼政治制度的研究。在新出考古资料的刺激下,目前这一领域中的某些制度研究又有局部推进,但是对周代典章制度进行比前人更上一层楼的、既精密又系統化的研究,尚需在“三礼”训诂研究和历史学、考古学研究彻底融合的情况下才能展开,这也是未来先秦礼学和礼制研究的趋势所在。

结   语

本文对改革开放40年以来先秦礼学和礼制的研究状况做了回顾和总结。40年来,“三礼”学研究承乾嘉之余绪,不断传承,对“三礼”的点校、注释、译注的成果层出不穷,出土文献中跟礼相关的内容(如清华简《耆夜》、上博简《内礼》等)对“三礼”研究和先秦礼制研究发挥了显著作用。这40年来,从历史学角度对先秦礼学的研究大幅度扩展,方法正在兼博更新,“礼俗”研究不断展现新的内涵,考古发现刷新了此前可利用资料的数量和体系。学者们从这些新视角、方法、资料出发,在廓清“礼”的各种组成部分(礼典、物化礼乐的各种构成)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极大推进了先秦政治制度、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研究。因此,虽然经学体系在20世纪初就已瓦解,“三礼”内容各有所归,但是现代社会科学的实证方法提供的强大认知手段促进了先秦礼制各个点的全方位式研究。目前所见,虽然某些细节确有“碎片化”之虞,先秦“礼”的全貌和前后动态演变仍未全盘浮现,但我们有理由相信,现代实证方法完全可以让我们有能力客观而具体地认识古代的礼,因为经学中包含的一些科学的认知手段并没有瓦解,而是融于现代社会科学方法和范式中。而且,新的认识礼、研究礼的学术手段也在形成中。比如,巫鸿先生提出的“纪念碑性”(monumentality),1在用来观察礼典时可以提高可视性。另外,从历史人类学的视角做先秦礼制研究刚刚起步,也有非常广阔的空间。随着历史学研究方法的深度变化和各种范式的继续引入,未来的先秦礼制研究必将呈现崭新的面貌。

[作者杨英(197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院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北京,100732]

[收稿日期:2019年1月10日]

(责任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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