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挤压背景下农村大龄未婚男青年主观幸福感的调查研究

2019-07-09 10:31陆卫群杨慧勤
人口与社会 2019年3期
关键词:男青年大龄主观

陆卫群,杨慧勤,赵 列

(贵州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一、问题的提出

由于择偶梯度、婚姻迁移以及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高于102~107的正常水平值,我国婚姻市场中出现了大量男性过剩和男性婚姻被挤压的现象。我国地域辽阔,经济社会发展地区差距较大,在婚姻梯度的作用下,婚姻挤压矛盾在地区间转移,使经济贫困和偏远农村地区的男性逐渐形成一个规模庞大的失婚群体[1]。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1989—2010年我国呈现男女轻度婚姻挤压的趋势, 2011—2030年婚姻挤压程度呈逐年递增趋势,到2030年MR值将达119.86,男性将受到中等程度的婚姻挤压[2]。从1950年来中国男性婚姻挤压的演变来看,预计2028年被迫未婚的男性数量将达3 300万人,到2043年将高达到4 141万人[3],预测到2055年,50岁未婚男性的比例将上升到15%,直到2065年下降为10%[4]。婚姻是每个适婚男子生命周期中的重要环节,如此规模的男性在适婚年龄不能顺利组建完整家庭,加上我国“普婚制”观念根深蒂固,这势必会影响人口生存和可持续发展。

当前农村未婚男青年备受双重压力,一是渴望组建完整的婚姻家庭,获得生理和心理的满足;二是承受着严重的婚姻挤压,找不到结婚对象。已有研究发现,拥有正常婚姻家庭的男性比未婚大龄男性的生命质量高,即感受到婚姻挤压的男性生命质量显著低于未感受到婚姻挤压的男性[5]。即使婚姻质量较差的男性,其生活幸福水平也普遍高于未婚男性[6]。由于单身往往被视为婚姻失败,未婚男性易因各种负面评价而伤及自尊,心理压力较大[7]。在婚姻挤压的背景下,自身条件和家庭状况较差的男性在婚姻竞争市场中处于劣势,使其主动或被动地推迟结婚。家庭经济条件低于村里平均水平的男性更易成为过剩未婚男青年,西部地区的未婚男性拥有的实际支持和社会支持比中、东部地区弱,且不同婚姻状况、不同地域的农村大龄男性的社会资本、婚姻满意度也存在较大差异[8-11]。贵州是全国重点扶贫省份,其农村交通闭塞,经济落后,传统婚姻观念重,存在大量成婚难的大龄男性。本文基于对贵州省六县(市)的实地调查,分析农村大龄未婚男青年的婚姻挤压、社会支持状况及识别影响其主观幸福感的因素,探究提高农村大龄未婚男青年的主观幸福感的途径。

二、文献回顾

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和婚姻家庭研究所对28~36岁未婚男青年开展了婚姻问题的调查,还研究了城市中30~44岁未婚男青年和28~44岁未婚女青年的婚恋压力[12]。也有学者以28岁为大龄未婚男性的分割点,分析其社会支持[5]、结婚机会和社会资本[8]与生命质量[13]。可见,目前对大龄男青年的年龄范围没有统一的划分和界定,考虑到近些年贵州青年男女平均初婚年龄的变动趋势,本文拟选取28~40周岁的未婚男青年为研究对象。

西方积极心理学把社会支持与幸福感联系起来,研究人类的积极心理品质和感知生活质量[14]。有学者提出了社会支持对幸福感影响的理论模型,一是累加效应认为积极的社会交往使个人在良好的人际关系中获益,增加幸福感;二是缓冲器理论模型认为积极的社会交往能弥补消极因素对幸福感的影响[15]。目前,国内学者就不同地区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社会支持、生命质量与生活满意度等方面开展了研究。分析安徽省乙县农村大龄未婚与已婚男性的社会支持网规模和构成发现,婚姻状况对农村男性社会支持网(实际、情感与社交支持网)有显著影响,未婚男性的社会经济地位、社会支持和心理福利程度弱于已婚男性,尤其是失婚使大龄男性获得的情感支持远少于已婚男性[16-17]。调查冀北地区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生活质量发现,未婚男性的年龄、居住方式、父母在世与否、工作、收入及社会保障对其经济和生活满意度均存在正相关关系[13]。研究陕南地区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生存质量发现,该群体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生理需要与精神孤独,缺乏日常生活照料和社会支持资源等,与已婚男性相比,单身给大龄男性造成困扰,降低了该群体的生活满意度和心理福利[18];且未婚男性在日常生活、社会交往、就业、情感、心理和快乐自评等方面均处于劣势[19-20]。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百村调查”发现,大龄未婚男性的社会融合度普遍弱于已婚男性,且个人、家庭及地域因素不同,所拥有的社会支持资源差异较大[21-22]。农村大龄未婚男性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个体收入和消费、社会支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均劣于同龄已婚男性,整体生活福利处于较低水平[23]。对安徽省巢湖市农村男性的调查发现,工具性支持网络和社交网络对遭遇成婚难的农村男性生活质量有直接影响[24]。根据科尔曼(Coleman)的社会资本理论,物质资本(经济收入)、人力资本(知识和技能)以及社会资本(个人在社会网络中拥有的能量与地位,表现为社会结构资源)三种类型的统一,是自评生活满意的重要前提。因此,将中观的变量(家庭背景、经济状况等)与个体微观的情绪体验(幸福感受、积极情感等)联系起来,通过社会支持可以改变个体对生活满意程度的判断,进而影响个体的幸福感[25]。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相当数量的农村男性在寻找配偶时面临困难。婚姻梯度和婚姻区域选择偏好造成了“男高女低”的非平行婚配模式,使得受教育程度低、无技能和家庭经济较差的男性承受着大龄未婚的风险。婚姻挤压是一种危害男性生活质量的压力事件,同时削弱了他们的社会支持网络[24]。在陕西汉滨区开展婚姻挤压对农村男性生命质量影响的调查发现,不同年龄、经济和婚姻状况的男性婚姻挤压感与生命质量得分不同,男性有婚姻挤压感的生命质量普遍较差,且收入较高的生命质量得分更高[26]。在性别失衡的背景下,发现安徽JC区的一部分婚龄男性暂时或永久地游离在婚姻和家庭之外,不能享受正常的家庭生活和性生活,这给他们的心理和情感带来影响[27-28]。同时,在我国男性大龄仍单身往往被视为婚姻的失败,会受到来自各方的消极评价,心理压力较大,成为名副其实的弱势群体;评估大龄未婚男性农民工的幸福感,发现男性农民工因大龄未婚会造成幸福感的损失[29]。也有学者指出,我国农村有婚姻困境的未婚男性在生活上存在较强的失败感,尤其是28岁及以上未婚男性的生活质量往往比年轻未婚男性和已婚男性的生活质量差[30]。对留守在农村的大龄未婚和已婚男性的调查发现,未婚男性的社会经济地位、生活满意度、心理福利等显著低于其他人群[31]。本文选取贵州大龄未婚男青年作为调查对象进行分析,可为解决大龄未婚男青年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

三、数据来源、样本特征与变量说明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特征

本研究所用数据来源于笔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贵州省软科学基金项目的调查数据。为开展对贵州大龄未婚男性生活状况的调查,于2016年5月制定问卷初稿,并进行了两轮小样本试调和问卷修改,再由贵州大学社会学系的老师和研究生组成调研团队,进行为期三天的调研培训,以保证数据质量;于2016年7月至2018年3月进行正式问卷调查,主要集中在寒假进行调研。遵循随机抽样和整群抽样相结合的原则,抽取贵州省水城、习水、大方、思南、台江、三都6个县为具体调查点,共调查了27个村庄/寨中28~40岁的男青年(未婚822名,已婚856名),如表1所示。

续表1

特征未婚已婚频数频率/%频数频率/%父母健在情况均健在母亲健在父亲健在均不健在4381707214253.320.78.717.3666116512377.813.56.02.7月均收入/元<2 0002 000~3 000>3 0006061427473.717.39.045122018552.725.721.6住房情况茅草房木房砖瓦房252455523.029.867.2181826562.121.376.6婚姻挤压强弱56625668.931.1----工具性支持较差较好63219076.923.168816880.419.6情感性支持少多53528765.134.946738954.645.4

(二)变量说明

1.因变量

本文将主观幸福感作为因变量,问卷中具体操作化为大龄未婚男青年的生活满意度、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3个方面的平均得分,得分范围为“1~5分”,首先将得分“1~2分”的归为一类,生成新的变量为“不幸福”;将得分“3~5分”的归为“幸福”,因变量转化为二分类变量,将“不幸福”定义为Y=0,“幸福”定义为Y=1。设Y=1的概率为P,Y的函数式为:

F(Y)=Py(1-P)1-y;Y=0,1

(1)

建立Logistic模型,因变量的取值限定在0≤Y≤1的范围内,其基本表达式为:

(2)

式中,α为截距项;βj为回归系数;Pi为大龄未婚男青年不同主观幸福感的概率;i为个案编号;j为影响因素编号;n为影响因素个数;xij是第i个个案的第j种影响因素;μ为误差项。

2.自变量及操作化

根据主观幸福感研究中较常用的评价维度,参考有关文献[32-34],从以下3个维度来考察贵州农村大龄未婚男青年的主观幸福感及其影响状况。

第一,经济状况。经济学理论中,认为收入水平是影响个体效用进而影响主观幸福感的主要因素,本文具体选取月收入、住房状况、医疗压力来反映。其中根据调查对象总体月收入水平,将月收入分为“低于1500元=0,1500~3000元=1,高于3000元=2”的定序变量;住房状况的答案选项为砖瓦房、木房和茅草房,将其转化为“茅草房=0,木房=1,砖瓦房=2”;自评医疗压力状况选项分别为“压力大=0,压力小=1”。

第二,社会支持。社会支持指当个体处于困难或危机时能够从他人、群体、社区等环境中获得的资源支持[35],它与生活质量和主观幸福感存在着直接的联系,本文选取社会支持状况包括工具性和情感性支持。工具性支持具体测量指标是,“生活上遇困难,亲朋好友是否会给予钱或财物的帮助?”与“是否享受国家低保救助服务政策?”按选项“否”和“是”分别赋1、2分。工具性支持由这两个题目加总得分,取值区间为2~4分,分为两个等级,2~3分为“工具性支持较差”,4分为“工具性支持较好”。情感性支持包括,“您经常参加村/寨举办的活动?”“您与邻居相处得怎样?”“您经常与周围人交往?”和“您心情不好时经常与身边的人倾述?”,答案选项分别为“从不、几乎不、一般、偶尔、经常”,分别赋1~5分,情感性支持由这四项指标得分相加,取值区间为4~20分,将得分是4~12分定义为“情感性支持少”,13~20分为“情感性支持多”。

第三,婚姻挤压。通过问卷中“您目前在意尚未结婚的程度”和“您自评遭遇成婚难的程度”来测量,答案选项分别为“在意、不在意”和“难、不难”,分别赋1~2分,2个题目的得分相加生成婚姻挤压感的强度得分,取值区间2~4分,2~3分为“婚姻挤压强”,4分为“婚姻挤压弱”。

3.控制变量

控制变量主要涉及农村大龄未婚男青年的年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父母健在情况以及自评与同龄已婚男青年比较的内容,具体是文化程度为定序变量“小学及以下=0、初中=1、高中及以上=2”;健康状况分为5种情况,分别是“健康、慢性病、残疾、重病、体弱”,转化为虚拟变量,即“健康=0、其它=1”;目前父母是否健在的状态,将其转化为(一方或双方健在=0,均不健在=1)的虚拟变量;与同龄已婚男青年的横向比较指“与同龄已婚亲朋好友相比,您觉得您的生活怎样?”,分别是“过得更好=0,过得更差=1”。

四、研究结果

(一)农村大龄未婚男青年的婚姻挤压现状

农村不同特征大龄未婚男青年的主观幸福感,得分的均值为2.54(1~5)分,比已婚男青年整体主观幸福感的均值低0.13分;其中,28~34岁未婚男青年较35~40岁未婚男青年的整体主观幸福感强,其主观幸福感随着年龄的增长呈下降趋势。农村不同特征大龄未婚男青年的婚姻挤压状况,见表2所示。不同年龄的男青年婚姻挤压状况具有显著差异,面对父母催婚的压力及较重的经济负担,35~40岁的未婚男青年中有78.6%的人有强婚姻挤压感,显著高于28~34岁未婚男青年。初中文化中26.1%的未婚男青年是弱婚姻挤压,明显低于小学及以下文化的33.6%和高中及以上文化的38.2%,说明我国目前仍存在较严重的“梯度婚姻”现象。父母一方或双方健在的未婚男青年存在强婚姻挤压的比率均显著高于父母均已去世的,可能是大龄未婚男青年面临着父母养老和婚姻成本的经济压力所致。布迪厄(Bourdieu)曾指出婚姻受经济因素的支配,父母健在且经济收入较差的未婚男青年不仅承担着较大的经济负担,而且也负载着沉重的思想压力。大龄未婚男青年不同的住房情况、健康状况对是否有婚姻挤压均无显著性。基于我国的现实,父母往往都会为婚姻有危机的子女提供各种支持,帮助儿子寻求配偶,一定程度上父母均健在或父母一方健在会有利于大龄男性走入婚姻。同时没有属于自己产权的住房、有欠债的男性在一定程度上会给女方留下经济条件差、没本事的印象,从而在婚配市场处于弱势,陷入大龄仍未婚的困境。

表2 农村大龄未婚男青年的婚姻挤压

注:P≤0.05,表示在0.05的水平上显著

(二)农村大龄未婚男青年的社会支持状况

农村不同年龄段未婚与已婚男青年的社会支持得分比较,见表3所示。28~34岁的男青年中,未婚男青年除在工具性支持得分上高于已婚男青年外,在活动参与、邻里相处、社交关系及情绪宣泄上的得分状况均显著低于已婚男青年,也正说明28~34岁未婚男青年父母健在的能够获得更多来自家人的日常关心和精神慰藉,尤其是面临盖房、找对象等方面的压力时,父母会给予一定分担,与杜旻指出的亲人的精神支持具有积极正向的影响,家庭成员提供的日常生活照料以及在生病需要照料时,能获得来自家人的照顾对健康会起到显著促进作用的观点一致[36]。在35~40岁的人群中,未婚男青年的邻里相处、情绪宣泄得分均显著低于已婚男青年,但未婚男青年的工具性支持得分显著高于已婚男性,而该年龄段的未婚与已婚群体在活动参与和社交关系得分上并不存在显著差异,与李艳等从实际支持、情感支持和社会交往三个维度比较大龄未婚和已婚男性的网络规模和构成,得出大龄未婚男性获得的社会支持远小于已婚男性的结论基本一致[17]。

表3 农村大龄未婚与已婚男青年的社会支持状况比较

注:P≤0.05,表示在0.05的水平上显著;表中①②③④分别由问卷中的“参加村/寨举办的活动、与邻居相处、与周围人交往和与身边人的倾述”四个问题转化而来

(三)农村大龄未婚男青年主观幸福感的实证研究

进一步分析社会支持等因素对农村大龄未婚男青年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状况,利用Logistic回归模型,将大龄未婚男青年的个体特征、经济状况、社会支持、婚姻挤压等因素纳入模型,由于这些指标大多为定类变量,为了方便研究,进行了赋值处理;同时,增加大龄未婚男青年自评与同龄已婚男性比较的变量,逐步分析上述多个因素对大龄未婚男青年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三个模型均通过了F统计检验,整个回归模型的调整R2值达0.430,具有良好的拟合效果,如表4所示。

模型1中,调整的R2值为0.106,反映了个体特征、经济状况及与同龄已婚的比较对大龄未婚男青年的主观幸福感存在一定影响,模型解释度达10.6%。28~34岁未婚男青年的主观幸福感更强,是35~40岁未婚男青年的2.883倍;模型2和模型3分别引入社会支持和婚姻挤压变量后,发生比仍为两倍多,且仍具有显著性,可见大龄未婚男青年的年龄是主观幸福状况的重要因素。从文化程度看,初中文化的大龄未婚男青年主观幸福感高于小学及以下文化者,在0.1水平下显著,但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却不存在显著性,可能是本研究中该群体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样本数较少所致。而父母一方或双方健在的大龄未婚男青年主观幸福感更强,是父母不健在的1.629倍,但随着模型2和模型3逐渐引入其它变量后,父母健在与否不再显著,说明在理想状态下父母对儿子的主观幸福感的影响较大。最后,大龄未婚男青年的健康、住房、医疗、收入及与同龄已婚的比较均对其主观幸福感存在显著影响,大龄未婚男青年的健康状况、经济状况(住房、医疗、收入)越好的,主观幸福感越强。与亚当·斯密的理论一致,即大龄未婚男性作为“理性人”,经济状况能够为生活奠定物质基础,若缺乏基本的物质保障,大龄未婚男青年的精神与情感难以保证幸福。

表4 农村大龄未婚男青年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注:+P<0.1,*P<0.05,**P<0.01,***P<0.001;()内分别为参照变量

模型2中,由于引入了社会支持因素,整个模型的调整R2值增加到0.226,说明大龄未婚男青年所拥有的社会支持状况对主观幸福感起着关键作用,模型解释度为22.6%。从模型中可以看出,工具性和情感性支持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963和1.766,表明获得较好的工具性支持和拥有更多来自亲朋好友情感支持的大龄未婚男青年,他们的主观幸福感越强。其中,获得更多情感支持的主观幸福感的发生比是获得较少情感支持的5.897倍,且远高于工具性支持的2.619倍,这是由于控制了大龄未婚男青年的个人特征和经济状况的因素后,人们倾向于精神上更深层次的追求。结合亚伯拉罕·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来看,低层次的需求相对得到满足,就会向高层次需求发展,大龄未婚男青年在生理、安全和感情上的需求基本得以满足后,更高级的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成为衡量其是否有幸福感体验的重要因素。

模型3中,在模型2的基础上加入婚姻挤压的因素后,调整R2值达0.430,使模型的拟合度达到最优,总的解释度高达43.0%。其中,大龄未婚男青年的健康状况较好和经济状况中有较好住房条件、医疗压力小和月收入较高的,有强主观幸福感的发生比均有所下降,但仍存在显著性。婚姻挤压对主观幸福感影响显著,其中不在意自己尚未结婚的主观幸福感幸福的可能性是在意者的5.589倍;自评成婚不难者有幸福体验的可能性是自评成婚难的4.790倍;通过测量大龄未婚男青年婚姻挤压的强弱,发现存在弱婚姻挤压的主观幸福感的发生比是强婚姻挤压的6.452倍,均在0.01水平下显著。与同龄已婚者比较,认为自己过得更好的大龄未婚男青年其主观幸福感的发生率高于认为自己比同龄已婚者过得更差的。这个结论与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利昂·费斯廷格(Leon Festinger)提出的社会比较理论的观点基本一致,即每个个体利用他人作为比较的尺度,来进行自我评价时,如果估计自己优于别人,则越容易体验到幸福;同时,与赵德雷的结论一致,他指出同他人比较时,那些感觉自己比周围人生活得好、其主观地位越高、比较满意度和直观满意度越强的,则会对自己的生活现状更加满意[37]。

五、结论与对策

首先,随着适婚年龄过剩男性数量的增加,受婚姻挤压的大龄未婚男青年的主观幸福感不容乐观。不同年龄、文化程度和父母健在情况的大龄未婚男青年的婚姻挤压具有显著差异,35~40岁的未婚男青年中有强婚姻挤压的比例为78.6%,显著高于28~34岁的60.5%。与同龄已婚男青年相比,未婚男青年承受着更强的婚姻挤压,而且父母均健在的反而会遭受较强的婚姻挤压。调查还发现,该群体大多是处于被动的单身状态,比同龄已婚男青年相比,所获得的情感性社会支持状况差,但工具性社会支持却相对较好。同时,通过大龄未婚男青年的自我横向社会比较发现,自评自己生活比同龄已婚男青年过得更好的主观幸福感更强。

其次,无论是客观还是主观婚姻挤压导致不婚,大龄未婚男青年都承受着较大的家庭压力和孤独感,对婚姻的渴望比较迫切。同时,农村持续偏高的出生性别比造成可婚配的女性资源较为短缺,经济比较贫困、社会资本相对缺乏的婚龄男性被暂时或永久地排斥在婚姻和家庭之外,无法过上正常的家庭生活,遭受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各种压力,缺少与异性在情感和生理上的交流,身心健康都将受到影响。

最后,社会支持状况对大龄未婚男青年的主观幸福感有显著影响。与同龄已婚男青年相比,未婚男青年缺少由婚姻关系带来的横向和纵向关系,局限了社会关系、资源信息和人情支持,当需要帮助时,获得来自家人关系之外的帮助较少;家庭支持是大龄未婚男青年生活支持的主要方面,随着父母变老离世,若没有配偶和子女,家庭支持会逐渐弱化直至消失,使大龄未婚男青年的生活状况处于相对劣势。

根据梅奥(George Elton Mayo)的人际关系理论,人是“社会人”不是“经济人”,除古典管理理论所指出的人与人之间有正式明确的相互关系外,还应有非正式的关系,大龄未婚男青年不是孤立的个体,必须重视非正式关系的作用,正确把握工具性和情感性社会支持的平衡。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也指出,每个人的社交圈子都有伸缩性,在中国农村熟人社会中,社会经济地位高的人社会支持网也会更广,更能获得非血缘关系的成员。根据上述结论,从改善大龄未婚男青年主观幸福感的角度,提出以下对策:

一是在性别失衡的背景下,受婚姻挤压的大龄未婚男青年的主观幸福感损失严重。建立和维持婚姻关系需要一定成本,社会经济条件较差的大龄未婚男青年在婚姻市场中处于绝对劣势。因此,为大龄未婚男青年开展小组活动,为男女婚配牵线搭桥,可以有效地解决大龄未婚男青年成婚难的问题。同时,该群体可塑性较高,也可以通过就业和相关技能培训,改善大龄未婚男青年的社会经济地位,提升他们的幸福感。

二是脱贫攻坚中,精准识别该群体,从宏观的经济发展,到中观的村落服务,再到微观的家庭和个体支持,完善农村大龄未婚男青年的社会支持体系。抓紧完成贫困农村地区全面脱贫工作,改善该群体的经济收入。相关村或寨应积极组织适合大龄未婚男青年的娱乐活动,丰富业余生活,缓解舆论压力,倡导健康乐观的生活态度;根据个体差异,有针对性地提供差异化的社会支持,如对青壮未婚男性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和信息资源,做好工作、婚姻介绍服务;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社会组织的功能,整合各方资源,推进社会各界对这一弱势群体的关注,帮助解决适婚男性婚配难的问题。

三是国家和政府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无论是从社会支持还是婚姻挤压的角度,健全的公共政策和保障体系都是提升大龄未婚男青年主观幸福感的关键。良好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解除大龄未婚男青年生活和工作的后顾之忧,还有助于缩小大龄未婚男青年与其他群体的差距,减少因社会比较带来的心理不公平感。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快完善有关大龄未婚男青年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较为完备的社会保障机制。同时,对典型大龄未婚男青年介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为其搭建各方社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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