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夏丽
(上海大学 社会学院,上海 200444)
在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中国农村开始从“传统”走向“现代”。原有维系农村社会秩序的权威逐渐式微,新的价值观念、消费观念不断冲击着农村社会个体,传统的生活模式和组织模式开始瓦解,村落共同体经历着现代化变革带来的“管控”和“解放”之间的过渡状态,社会的发展要求部分劳动力从农村转移至城市。
凯琳·萨克斯在《重新解读恩格斯》一文中认为,女性参与社会劳动是她们成为社会性成人的物质基础,女性丧失权利,沦为家庭附庸,是因为她缺乏社会性成人的地位[1]。对于农村女性来说,除家务劳动之外,在农村生活场域中鲜有能提升自我身份和价值的社会劳动。因此,传统性别分工的路径依赖及社会性别地位的固化将女性置于社会分层体系的边缘,主体位置决定农村妇女注定要处于社会政治秩序底层。相比于男性,女性被认为在家中务农所获报酬率比男性高,在外务工所获报酬率比男性低[2]。根据理性人的假说,为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一般是男性进城而女性留守家中,逐步形成了中国的“农业女性化”社会分工形式。然而对于大多数80后农村已婚妇女来说,她们生在农村却大多五谷不分,“农业女性化”已不再适应现代农村的发展需要,进城打工成为其寻求新生活的又一路径。
近年来,官方数据显示,随着流动人口数量的增多,男性在流动人口中的比例在逐渐减小。2016年中国流动人口数量已达2.47亿,其中女性所占比例越来越大[3]。与上一代女性相比,现代妇女的崛起打破了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拥有了就业(务工)的机会,对外部世界的好奇与向往推动着新一代女性为自我赋权,实现自身的发展。然而,在非农化的实践过程中,农村已婚妇女在自身教育、技能、个人素养等方面较弱的主观因素和福利缺失、制度限制、政策不完善等客观因素的双重阻碍下,遭遇了新的不平等待遇,实现劳动力产业转移仍面临着巨大挑战。
基于此,笔者运用个体化理论对家乡农村已婚妇女进行研究,主要考察:(1)个体化对农村社会产生了何种影响,农村已婚妇女是如何在个体化社会结构中完成从“家庭内”走向“家庭外”的社会行动的;(2)从女性个体自身出发,分析进城务工的农村已婚妇女在从“脱嵌”到“去传统化”再到“嵌入”的三个连续过程中遇到的困境并分析其内在的实践逻辑。
个体化理论兴起于德国,贝克(Ulrich Beck)用它来解释当时的德国社会状况。福利国家兴起、自由主义思想蔓延,在此社会背景下,个体化理论应运而生,有力地解释了西方世界的社会变化。个体化理论具有如下基本特征:首先,个体化是一个去传统化的过程,个体从家庭、阶级、性别等传统限制因素中脱离出来,个体的自我得到解放,形成了自我文化和自我政治,传统规范制约个体行为的作用逐渐减弱。其次,个体经历了制度化的抽离和再嵌入。个体从传统规范和制度形式中解放出来,并不意味着传统、制度的消失,它以一种新制度的形式重现。再次,个体被迫追求“为自己而活”的生活模式,缺乏真正的个性与人格。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个体化并不意味着“在真空中任意戏耍的行动逻辑”[4]。最后,是系统风险的内卷化,个体化带来的社会效应使个体始终处于不可预料的风险之中,个体将一切不良后果归因于自身,失败的原因在于自己不够努力而不再是外部不可抗拒的力量。
在中国,阎云翔最早运用个体化理论对黑龙江下岬村的家庭关系、婚姻、女性地位等进行探究[5]。实践证明,中国个体在摆脱传统束缚之后形成了“个体—社会—国家”的新型关系,这是与西方个体化不同的发展结果。同时,在他看来,个体化在中国农村的发展使传统农村主体变成了“无道德的个体”,父权制、传统权威逐渐解体和式微,造成了农村无道德现象的出现和兴盛。但事实证明,在中国农村社会中,重视家族、重视关系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非个体化特征仍保存完好,如何解释这些现象是一个难题[6]。因此,照搬西方的个体化理论解释我国个体的社会行动与社会现象并非完全适用。
本研究针对农村已婚妇女进行个案研究,选取不同年龄段的研究对象,依据访谈提纲对其在个体化进程中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进城务工的原因和所面临的现实困境及其应对策略进行深度访谈。根据经验材料的整理与分析,笔者选出了11位颇具代表性的农村已婚妇女作为研究对象:7名仍在城市打工,3名因各种因素已终止进城务工回到农村,1名从未离开农村。所选取的访谈对象均来自河南省潘营行政村。该村共8个村民小组,约288户,人口约1 750人。据最新统计,该村2016年进城人口近1 000人,其中包括进城务工和定居在外者。
现代社会正在经历从第一现代性向第二现代性转变的过程,传统工业社会正在被反思性现代化瓦解并生出一种新的制度化设计[7]。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不确定性、风险性、紧迫性成为常态。个体需要改变以往的习惯性心理定势,依赖自身在个体化社会中摸索前行。
中国的个体化路径与西方具有互逆性,其发展过程具有中国特色:西方社会个体化是在福利国家和文化民主观念一应俱全背景下的自然过程,而在中国,个体化进程受制于国家权力、经济制度、城镇化等因素,是政府主导下的个体化。中国农村的个体化历程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就已经开启,至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后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户籍制度改革、市场经济兴起使农民身份转变成为可能,在脱离集体经济组织和具有政治人身份后,农民成为自由人可以在城市和农村间游走。阎云翔对下岬村的田野研究展现了个体崛起后的中国农村图景,个人与社会关系的重新整合、利益分配格局的重大变化以及农村社会秩序的全面重构,这一系列变化使农村呈现碎片化的社会状态,村落共同体在快速瓦解。另一方面,个体欲望被诱发并升级,物质主义、个人主义及现代生活方式成为年轻一代的追求[5]。由此可见,中国的个体化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个体化,个体应对变迁的生活方式的本能性抉择看似主动,实则被迫,并深入个体的实践活动和自我建构当中。
1.实践动力:主体意识的觉醒与被迫的自我剥削
(1)主体意识的觉醒
美国权威作家Audre Lorde说过,“在这个世界上被化为弱者、被征服者的人必须寻求自我而在自我肯定中解放自己。”[8]对农村已婚妇女来说,从传统社会关系、家庭关系中解放自我的勇气来自主体意识的觉醒。主体意识指人们对自我主体地位、自身价值与作用的认知,即既清楚地认识自身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又清醒地知道自己具有的特点和优势,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追求。主体意识的觉醒是农村已婚妇女个体化发展的动力,是实现女性独立自主,与男性享受平等权利的开始。农村已婚妇女主动投身劳动力市场实现自身价值,对其来说更多的是追求为自己而活的价值实现。进城务工不仅能让其实现经济上的独立,用自己劳动所得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更能让她们坚持自己的权利。正如吴海红所说,能否走出对家庭的依附是新生代流动女性能否自立的标志[9],而进城务工将促其从“边缘”向“中心”靠拢,也体现了其自身主体性的有效发挥。
(2)被迫的自我剥削
“自我剥削”在此是指个人对自我价值的剥削。人的价值根据不同的面向可分为向内的自我需要满足的价值和向外的对社会需要满足的价值。目前农村已婚妇女实现自身价值的过程带有一种被迫倾向。
城乡二元格局的发展态势使农村与城市之间产生了巨大差距,在市场经济和城镇化的冲击下,城市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以及现代性话语“入侵”农村社会结构,经济条件成为生活质量好坏的主要评判标准之一。农村土地资源的稀缺,养育后代经济压力的增大,婚嫁成本激增,以及消费水平提升等现实问题,使得男性的工资再难支撑整个家庭的经济开支。为减轻家庭生活负担,农村已婚妇女不得不进城打工以增加家庭经济收入,自我剥削由此而形成。现代高度理性化社会中,对资源的占有是衡量社会地位高低的决定因素。在农村生存压力逐渐增大、结构性压力逐渐减弱的社会背景下[10],传统农村依赖夫家经济供给安稳度过余生而足不出户的农村已婚妇女,为了获得更高层次的生活追求,不得不被迫做出理性的选择——摆脱家庭束缚走向劳动力市场。个体化进程将她们无情卷入社会发展的洪流之中,成为在命定的个体生涯与自我抉择的个体生涯之间的游牧者。
2.表现形式:个体化进程中的“不再”与“尚未”之间
相比于传统农村女性,现今的农村已婚妇女虽不再是完全依附于家庭的无价值个体,但也不是完全脱离家庭的自由人。个体化进程中的农村已婚妇女生存于恩斯海姆所述的“不再”与“尚未”之间的过渡阶段[4]。对于“不再”,笔者根据访谈资料将其理解为:农村已婚妇女不再是传统社会中压制个性发展、遵从传统观念的无能动性个体,进城务工的社会行动是这一群体抗争的主要表现形式。
纵观农村已婚妇女进城务工的个体化历程,可见这是一个从脱离传统的外部控制,丧失其维护农村生活传统安全感的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支持,嵌入城市并遭遇制度缺失的动态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和个人共同促使其自身在生命历程中发生转变,质疑传统的文化观念和价值体系,从而将正常的人生轨迹打乱。个体在碎片化和原子化的无序状态中重新设计自己的人生,原本的信仰和价值预设与现代社会产生冲突,加之制度性缺失的结构限制,又使其未能顺利嵌入新型社会结构。因此,农村已婚妇女进城务工的生存状态是一种“不再”与“尚未”之间的过渡状态。
对于农村已婚妇女来说,“脱嵌”意味着从传统的家庭角色、家务劳动、社会价值观念与习俗等约束中脱离出来,进入新的生活环境,进而角色发生改变的过程[11]。然而在贝克看来,这仅仅是不平等的形式转变而已,关键在于以男女不平等为先决条件的制度化结构之中是无法创造出男女之间的平等的。从个体化的“脱嵌”维度所指涉的内容来看,农村已婚妇女个体实际上处于一种“半脱嵌”的困境当中。
1.性别角色下的男性优势
中国自父系氏族社会以来奉行“男性本位”的传统思想,无论从生物性别还是社会性别来看,女性都始终处于弱势地位。男性在生活中占有主导地位,女性常常扮演服从者的角色,从而形成了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象。这是社会文化建构的自然结果,与先赋的生理性别上的差异并无关联。近年来,随着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女性主义文化价值观念的内化,社会中倡导男女平等思想的宣传使农村已婚妇女开始在家庭生活中占有一定的主动权,男性开始在一些小事上听从女性的主张,并让出一部分事务的决定权,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女性的崛起。然而在农村生活场域中,男女社会性别差异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女性行动若触及男性的利益包括尊严、权威等便会被压制与消灭。
结婚之前我没有出过门(打工),那时候家里兄弟姐妹多,我是老大。父亲不支持我出门,说家里的事都还忙不过来。结婚之后,生了两个儿子,丈夫也不支持我出门,我主要就是照顾孩子、老人。他认为我没技术、没学历,出门也挣不了几个钱,就很反对我出门。有一次过年我打算走,两人还大吵一架,最后还是听了他的,没出去。(YLN.2017.8.21,编码表示被访者姓名与具体访谈时间,下同)
我这一辈子都没出去打过工,那年你妈(笔者母亲)让我跟她一块去,我身份证都拿出来准备买票了,结果就是被你大哥(被访者丈夫)给拦下来了,还说我走他也走,孩子不管了,这不是不讲道理吗,就是不让我出门,把我拦在家里。(PHM.2017.9.2)
在农村社会中,个体化发展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观念的束缚,但在一些家庭中,仍难以消除家庭本位与男性至上的文化观念。男性的主导地位让女性形成了认同与服从的行为方式,失去了反抗的意识和能力,从而加深了事实上的男女不平等。
2.时空的抽离与角色冲突
身体从传统家庭中脱离是农村已婚妇女实现进城务工的前提。然而与贝克指称的“现代女性身份”相悖的是,农村妇女并没有实现从传统到现代的完全转化,并未与传统角色完全决裂,其角色具有复合性。农村已婚妇女从家庭走向工作领域,首先发生的是身份和生活场域的转变。从家庭内到家庭外,从乡村到城市,由母亲、妻子、儿媳的角色转变为工人、服务员、保姆的角色,多种角色相互联系,因社会关系网络的多样性而形成一种相互交织的存在。
三个孩子都小的时候,我和丈夫两个人进城,一年挣的钱也不少,每年往家寄点钱,公婆帮忙照看着孩子,我们再出来挣几年钱。这现在大女儿要上学了,家里还有两个小孩子,现在上学都是去界首市里上,我们得跟着孩子去那陪读啊,要不然孩子一个人在那租房子我们也不放心。总不能让我丈夫回去看孩子吧,两个老人还要照看两个小的,他们也没能耐照看三个孩子,这不得我回家跟着孩子一起。没办法,现在的工作也要辞掉,挣钱再要紧也不能屈了我的孩子啊,等她考上大学了,我再出去,也不耽误。(HX.2017.8.20)
即使离开了角色空间,但本身需要承担的社会所赋予角色的责任和义务并没有消失。因此,经常会出现因突发性事件而产生角色冲突,导致农村已婚妇女在劳动力市场中角色扮演失败,最终褪去公共领域的社会角色,做出暂回家庭或终身回归的决策。
3.个体行动与思想观念的堕距
笔者所在的潘营村,大部分农村已婚妇女的进城表现为一种与丈夫同出的“协同打工”形式,一方面方便照顾丈夫的生活,另一方面也可以“管”住丈夫,防止生活太过散漫。从农村走出来,进入城市生活场域,男女的性别角色分工在一定程度上的改善并没有实现男女真正的性别平等,反而在进城务工的过程中进一步加深。
这不我们俩才出来打工,跟着他我放心一些,每天能看见他,还能管着他,要不他还是剩不下钱。男的有哪个能照顾好自己的,正好我们两个在一块儿,厂里也有夫妻房,这样挺好。不过在这里我也是每天给他做饭洗衣服,他也不会帮你一点。这都习惯了,哪那么容易改的,这些生活琐事不都得我们来操持。(LN.2017.8.14)
这种进城务工形式的背后折射出农村已婚妇女传统思想观念的固化,表现出一种空间上和情感上的“想离又不能离”。在传统农村社会现代化过程中,城市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所形成的物质文化,以及国家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变迁先于农村传统社会文化习俗的改变,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奥格本所说的“文化堕距”[12]。农村已婚妇女在个体行为与思想观念上也存在一种堕距,对传统男性本位的认同在跨越了原始生活场域之后仍然存在,个体虽走出农村,实现了进城务工的生活体验,但对于她们来说,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相夫教子都是自身的职责所在。这种行动与思想观念上的堕距,将以一种追求自由与限制自我的矛盾状态长期存在。
弗里德里希·朔尔勒默在1993年的演讲中指出了个体化的两个基本内涵:一是个体化意味着旧有的社会形式的解体,二是第一现代性下为国家所认可的标准化生活模式的崩溃,新的因个体而异的生活模式在上演。原本经由社会化获得的惯习所代表的认知结构和行为模式在各种不确定的、充满风险的、未知的场域中被解构。如布迪厄所言,特定的场域中特定位置表现为不同的惯习[13],作为社会行为的载体,个体在进入新场域后,原本内在生成的惯习在未知的场域难以发挥作用,个体不得不做出调整以适应新的生存环境。
1.场域的转变与衍生风险
传统农村社会结构中,父权制压制着已婚妇女的主体意识,这一群体表现为逆来顺受和安于天命,婚姻作为一种被内化的自然法则凭借其约束性和持久性的内在本质将女性绑在家庭生产的链条上,日常生活世界的实践领域局限在家庭和邻里的空间内。随着个体化社会的发展和传统生活模式的变化,农村已婚妇女隐藏于内心的欲望在现代性浸染下得到激发。流动实现了生活场域的转换,从事先决定好的家庭生活轨迹中脱离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农村已婚妇女面对新的生存环境要尽快强迫自身形成一套新的行为模式从而与旧传统决裂[14]。因此,进城务工带来的身体上的自由实则与未知的风险相伴。
我之前是在电子厂上班的,工资挺高的,每天上班时会要求穿工作服,防辐射。但是在这个厂里工作久了的人大多数都会选择离开,因为都说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这种伤害都是隐形的、慢性的,但还是有人进来,因为工资还是挺高的。(WJJ.2017.9.1)
因为之前去的那个厂近年来效益不太好,准备换一个厂,但是现在也不知道哪个厂好,就打听了一下,进去之后发现根本不是这个样子。底薪非常低,而且刚开始去的时候没有技术,计件的话一个月落下来也就只有2 000~3 000块钱,还不如我原来的厂呢,最后干了两天就又返回去原厂了。哎,现在经济效益都不怎么好,南方的厂都是这个样子,我们也不知道去哪儿挣钱多啊,也不敢轻易地换厂,要不然一年下来就更是入不敷出了。(LJ.2017.8.20)
对于农村已婚妇女个体来说,进入城市之后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来自身体、就业、居住等各个方面,这种风险是一种隐性的存在,暗含于追求个性、实现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在多变的现代性中,个体时刻处于一种“流浪汉”式的处境中,明天是否会因为工厂没有订单而赚不到钱?明天在餐厅服务的时候会不会烫到手?明天会不会因为雇主心情不好而被炒鱿鱼?好或坏的结果都取决于今天行动的未知条件与选择。
2.社会关系网络的弱化与重建
社会关系网络是个体在互动过程中形成的稳定的关系体系,互动和联系是建立稳固社会关系的必要条件[15]。传统农村社会中因时间和空间的集聚效应形成了一种强关系网络,包括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家庭、个人与社区三个层面。在吉登斯看来,抽离包含社会关系从地方互动的情景中脱离出来,并通过模糊的时空跨度进行关系的重构[16]。由身体的位移引发的社会关系网络的空间弱化使内生性强关系网络失去作用,原本由家庭承担的风险转移到个人身上。疏离于传统农村社会的关系纽带之后,个体被迫要求在城市生活场域中建立新的关系和认识新的朋友,以便在需要时帮助个体化解风险。
一开始进到新的工厂谁都不认识,感觉自己挺孤独的,遇到事情也不知道跟谁说,只能自己承担着,或者跟家里人打打电话。在农村生活,家里遇到什么困难,自己遇到什么困难可寻求帮助的对象有很多。在这上班人家规定不让带着孩子,没办法,暑假还想跟孩子团聚团聚,在这里想找人帮忙看着自己也不放心啊。平时交流也不太多,所以孩子在的这段时间,我就经常请假,还扣了不少工资,这我也没话说,就这两个月,忍忍就过去了。(LYY.2017.8.15)
农村已婚妇女从农村走向城市,原有的家庭、邻里、社区等支持网络断裂,此时遇到困难,社会关系网络不再具有时效性与有效性。在旧的社会关系网络逐渐弱化与失去效用,新的关系网络还未能重新建立或难以发挥效用的情况下,女性便被置于个体化的困境之中。
嵌入城市是农村已婚妇女个体化历程的最后一步,嵌入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劳动力市场意味着整个个体化过程的完结。然而,从传统社会脱离的个体嵌入新生活环境时却又因各种因素的影响而遭到城市的排斥,使得她们重又陷入“制度化嵌入”的困境中。
1.人力资本的弱势地位
布迪厄认为,不同的资本之间在实践中可以实现相互转化[17],其中文化资本在务工实践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获得经济资本的来源,而文化资本的获得依赖于对个体人力资本的投入。个体人力资本在农村已婚妇女身上以教育、技能等为载体,并在职业流动过程中展现其竞争力。教育作为进入劳动力市场谋生的关键因素影响了农村已婚妇女的就业质量和就业领域,学历成为获得就业机会的门槛与衡量工作能力的硬性标准,个体向上流动的预期需要通过教育来实现,而农村已婚妇女在这一方面恰好处于弱势地位。另一方面,劳动力市场并没有为同等教育水平的男性和女性提供同等的就业机会,即使与男性拥有同等学历,农村已婚妇女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仍难以胜过男性。
在每年的招工宣传页上,有些工作会明确地注明“男士优先”或者“只招男士”,这些一般都是技术性比较高,工资也比较高的活,我们这些妇女一般轮不到,虽然大家文化水平都差不多,但这不管用,厂长看中的是能干。(LYY.2017.8.15)
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个体化关注的是与教育、劳动力市场、社会流动相关的个人,农村已婚妇女在城市难以实现充分就业的内部归因就在于以人力资本为代表的自身竞争力不足。为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个体需增强技能,以此来提升应对不确定性风险的能力。
2.相关制度不健全
个体化宣扬的独立和自由在个体失去了原始的保护屏障之后依赖于制度化的劳动力市场,依赖程度越深,个体所面临的风险越大。现今在中国,个体在失去传统保护之后,本该为其提供应对劳动力市场风险的保障机制却处于一种真空状态,从而削弱了城市社会容纳力,加剧了个体融入的困境。
(1)户籍制度限制下社会福利保障的缺失
虽然市场经济削弱了户籍制度对农村已婚妇女流向城市的限制,但因户籍属性差异,这一群体仍被视为外来者,难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保障和福利。因没有城市户籍,农村已婚妇女无法自主缴纳具有连带效应的其他社会保障费用,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而用工单位在缴纳相关保险费方面对外来务工者未能全覆盖,这一系列保障的缺失不仅未能从结构上给予农村已婚妇女应有的制度保护,而且未能给予其行动上争取的勇气和力量。
另一方面,相比于男性,农村已婚妇女会因为生育、家庭养老等方面的义务而更多往返于城乡之间,对于用工单位来说很难为这种阶段性务工实现养老保险的缴纳年限,而大多数已婚妇女也会“现实”地选择放弃这个费用的缴纳转而将其兑换为工资,这一现象在南方工厂颇为常见。劳动力市场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加深了个体无制度依存的困境,从而表现为高风险的个体化人生模式。
(2) 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无效或缺失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用于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对于维护农村已婚妇女劳动权益来说至关重要。然而大多数劳动力市场中的农村已婚妇女,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合同只是形式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我们打工的地方去了都会让你签一个劳动合同,但是这个并没有什么作用,一般我们签了拿回来都不知道放哪了,也没想过会有什么用。(HX.2017.8.20)
当然,要是你中途不干了走了,那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是没有的,我们也不回去要,大家都这样。(YLN.2017.8.21)
相比于社会保障制度,劳动合同的签订是避免个体被迫失业的根本保障,同样也是维护个体享有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力武器。在传统的社会保护失去效力的情况下,非正规就业中的农村已婚妇女寻求安全感的新途径就是手握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然而很多企业并未将这一措施落到实处。
3.个体融入困局
农村已婚妇女进入城市后,原本内化于心的社会行为模式、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与城市存在异质性,导致其被客体化为“低素质者”或是“落后的外来者”,从而被城市居民所排斥[18]。个体因此陷入主体身份建构与自我认同的困境。
首先,对于个体来说,跨时空流动会导致主体位置在经验世界中发生错位与冲突,这是经由“去传统化”之后留存的后遗症。“城里人”和“乡下人”、“本地居民”与“外来者”等二元对立的城乡分割话语体系在进城务工的社会实践和城市社会结构中仍然稳固和强大。隐藏在主流话语下的权力关系超越了个体的能动性力量,主体因此受制于外在条件的压制而只能做出有限的选择。就像琼·司各特所说,“主体具有能动性,但他们不是行使自由意志的完整的、自主的个体,而是能动性取决于他们的处境和地位的主体”[18]。
其次,农村已婚妇女以“打工者”身份进入城市,无论是在职业、教育程度还是在财富、服饰等方面都与城市女性有着很大差别。另一方面,在文明与素质上,相对来说,农村已婚妇女缺少城市女性的知书达理。尽管在劳动力市场中农村已婚妇女已经占有了一席之地,并在城市生活当中保持与城市居民相近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但在户籍作为划分社会身份的标准之下,形成了二者之间的职业分层。农村已婚妇女自身也认为,低下的社会职业和社会身份难以改变命定的主体身份,即使在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上与城里人具有同质性的情况下仍然不可能改变。
最后,城市劳动力市场吸纳农村已婚妇女就业,为其提供的可选择的就业岗位较少,也无法完全保障其生存与发展。作为社会容纳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化进程中社会福利制度的缺失进一步加深了城乡社会经济与地位之间的差异,主体身份的建构在此差异下更加困难。
自我认同被认为是个体追求自我成就感的表现,在个体超越传统制度约束后,经由外在于个体现代性的制度性反思达到自我实现的目的。外部世界对个体身份的建构是影响其内心自我认同的重要因素。农村已婚妇女根据务工经历反思性的自我理解,在主体身份建构的过程中不断地感知与修正对自我的认知,但因社会身份地位和人力资本的弱势而遭到城市歧视和排斥之后,丧失了在城市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加之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个体最终终止了其自我实现的目标。
齐美尔在对现代性体验的论述中表示:现代性不能仅仅从宏观层面的社会结构、社会制度中去理解,更重要的是从个体出发,通过个体的体验和感受以及行为的改变去把握。实践证明,农村已婚妇女所表现出来的个体化是主体意识觉醒之后的初步个体化,在性别与角色、时空与身份、行动与思想等方面的转变并未具有同步性。在认识到自身发展重要性的同时,仍以家庭作为人生最重要的社会组织,并依附于其中以获得本体性安全感,其思想表现出传统与现代之间的一种杂糅性质,可见个体化在中国表现出马赛克式的发展模式。个人生活所处的是传统与现代各种因素交织的社会环境,在将女性从传统家庭解绑的同时,又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将其拉回。因此,农村已婚妇女进城务工表现出的是一种介于传统与现代之间的行为模式,这将进一步引发对中国女性社会地位与性别平等问题的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