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欢化”理论视角下的《蝗灾之日》

2019-07-08 02:15张晓敏
关键词:双重性理论

张晓敏

〔摘要〕《蝗灾之日》是美国小说家纳撒尼尔·韦斯特关于好莱坞题材的一部小说。通过描写不同人物的“笑”及其在小说中身份地位的变换,韦斯特让以往不被重视的小人物成为被关注的对象。借助好莱坞电影的外景拍摄,韦斯特让小说的叙述夹杂了诸多的“狂欢化”特征。在现当代文学批评中,“狂欢化”已经成为揭示文本意义的一种隐喻性话语。文章试图从“狂欢化”理论视角对小说进行解读,进而阐释小说的内在意蕴。

〔关键词〕“狂欢化”理论;笑谑性;双重性;颠覆性

〔中图分类号〕I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89(2019)03-0056-06

引言

纳撒尼尔·韦斯特是美国20世纪大萧条时期具有代表性的作家之一,也被看做是“迷惘一代”中最后一位天才作家。这一时期,代表“迷惘一代”作家最强音的海明威的创作多半是非虚构作品,而菲茨杰拉德疲于妻子的精神状况,问世的作品并不多,其《夜色温柔》在很大程度上取自于作家自身经历。相比较而言,这一时期韦斯特的创作更具有创新性,同时对现代社会的洞察也更深刻,所以对于揭示大萧条时期的社会现状,尤其是以好莱坞为创作背景,韦斯特的作品更显珍贵。著名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将其作品称为“完美的艺术品,胜过他那代人所产生的任何东西”[1]。韦斯特写作生涯虽不长,却有四部小说被大众津津乐道。1931年韦斯特发表了他的第一部小说《鲍尔索·斯奈尔的梦幻生活》,其中超现实的笔触充斥了荒诞不经的隐喻。这种通过大量运用隐喻进行肆无忌惮地嘲弄的写法在其1934年發表的《难圆发财梦》中发挥到了极致。而被评论界认为最受欢迎的作品是1933年出版的《孤心小姐》,则为韦斯特赢得了“天才戏仿家”的称谓。韦斯特的最后一部小说是被公认为“好莱坞题材的最优秀的作品之一”的《蝗灾之日》,出版于1939年。遗憾的是,这部作品成了作家的天鹅之歌。韦斯特于1940年12月22日和妻子在加利福尼亚死于车祸。韦斯特留存于世的作品虽然不多,但因其致力于描写那些力图融入美国社会的形形色色的人物及其所表现的“焦虑和挫败感”,而表现出相当的“社会底蕴”。[2](625)

在《蝗灾之日》中,韦斯特以好莱坞为背景,通过小说中人物的窘迫生活和大街上发生的暴乱事件再现了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光怪陆离的社会现实。好莱坞位于美国西海岸的洛杉矶,这里不仅是举世闻名的电影中心,而且是“应许之地”,有“充足的阳光和柑橘”,是世人寻梦的地方。然而在经济大萧条时期这些怀揣梦想的人却成了作家笔下“到加利福尼亚来找死的”[3](3)。跻身于好莱坞这座电影加工厂,电影明星在荧屏上的精彩表现虽然让韦斯特兴奋不已,但是他的故事却转向了后台,描写好莱坞的内部运作以及那些靠写剧本、设计活动道具和出现在人群密集场面工作的人们。韦斯特在小说中铺设了两条线:一方面,小说开始时叙述者亦是主人公托德·哈克特听到马路上一个导演对着麦克歇斯底里地叫喊声“第九排演场……第九排演场”[3](2),从而铺垫了好莱坞这个电影加工地间或不断的、“喧嚣与骚动”的外景拍摄的氛围;另一方面,通过不断插叙的方式,韦斯特以叙述者托德的视角让现实生活中的人物一一登场,纷纷上演各自窘迫不堪的人生。叙述者托德在好莱坞担任布景设计师一职,同时专心于自己的大型绘画创作《洛杉矶在燃烧》。他融合了美国传统中道德纯洁的新亚当和一个艺术预言家在透视模式中存在的圣·约翰的品质。他是一个“很复杂的年轻人,具有完整的个性,这一种包含着另一种,犹如一套大小相套的中国匣子……他即将动手的画作《洛杉矶在燃烧》却百分之百地证明他是有天才的”[3](2-3)。就像《大人物盖茨比》里的尼克,或者《白鲸》里的伊什梅尔,托德既是所有事件的参与者,又是见证人;既是主人公,又是道德观察员。他能够更深刻地看到身边人的肤浅与矫饰,痛苦与愤怒,荒唐与堕落,放荡与暴力。作为小说中的布景师,托德对视角进行排序,对全局进行掌控,使叙述完全处于无所不知的声音之中。

国内研究韦斯特的早期且有深远影响的文献是钱满素教授1998年发表在《世界文学》第1期的文章“韦斯特解构美国梦”;之后2006年第10期《外语与外语教学》中易艳萍老师的论文“韦斯特研究述评”,全面梳理了韦斯特在美国的研究状况,为国内学者进一步解读和研究韦斯特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11年由钱满素教授主编的《韦斯特作品集》的汉译版面世。目前国内关于韦斯特的研究成果日渐丰富,主要聚焦于其梦幻主题和幽默讽刺手法。《蝗灾之日》取材于好莱坞的电影加工厂,小说中的人物如同小丑一般,他们的生活在万般无奈中充满了“喧嚣与骚动”。小说不仅充满了戏谑的描写,而且韦斯特通过描写不同人物之间的笑及其在小说中身份地位的变换,让以往不被重视的小人物变成重点关注的对象。同时,借助好莱坞电影的外景拍摄,韦斯特让小说的叙述与狂欢节的精神内涵相契合,体现了狂欢节庆典的主要内容——“哄笑和悲剧、丑角、游艺场、假面大众”[4](100)。“狂欢化”是巴赫金诗学理论的一个重要术语,是其文学思想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现当代文学批评中,“狂欢化”已经“成为揭示各种文化文本意义和价值的一种隐喻性的话语和独特的方法论”[5]。因此,将《蝗灾之日》置于“狂欢化”理论视角下解读,不仅能够将人物所呈现的狂欢式的行为进行合理的解释,更能够深入探索小说的内在意蕴。本文试图从笑谑性、双重性和颠覆性三个方面来解读小说《蝗灾之日》所体现的“狂欢化”内容及其内涵。

一、笑谑性——追求自由、释放自我

“笑”是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有着深厚的人文基础,是‘狂欢化文学具有本质意义和重要价值的精神特质和情感表征。”[5]根据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狂欢节的笑谑表现为哄笑和戏谑,它既是大众的,又是包罗万象的。它的对象包括一切人和事,同时狂欢式的笑既可以代表欢乐与兴奋,又可以代表讥笑与嘲弄,而且具有既肯定又否定的双重性。人们在狂欢节中可以随意的笑、恣肆的笑,这是不受法律制约也不受道德束缚的,一切法令和传统都可以抛之脑外,使人真正获得身心的自由和解放。巴赫金所提到的狂欢式的笑成为人的一种本能表现,不需要进行矫饰,却真实表达了人的内心感受。人们从日常森严的等级制度中解脱出来,尽情狂欢、纵情大笑,既不用顾忌身份地位,也不需考虑老幼尊卑,在这里人的自由和平等“成为整个狂欢节世界感受的本质部分”[6](180)。

狂欢节的笑在语言上表现为嬉笑怒骂、讽刺模拟。对于韦斯特而言,正如梦幻是逃不出的主题,嘲讽是始终如一的语言策略。在《鲍尔索·斯奈尔的梦幻生活》中韦斯特极尽嘲讽之能事,致使西方文化体无完肤;在《难圆发财梦》中对于当时美国社会生活中各种思潮的讽刺几乎无一遗漏;在《蝗灾之日》里韦斯特又把讽刺的笔触直指好莱坞的电影工厂。但是,与其说韦斯特的嘲讽叙事是“黑色幽默”式的,倒不如说是戏谑式的。在《蝗灾之日》中,平日里卑躬屈膝的小人物走上街头,在剧院前等待名演员到来的时刻发生了暴乱。然而人们的反应却不是恐惧的,而是欢乐的。主人公托德在骚动的人群中用力向前挤时被人敲掉了帽子,“他弯腰去捡时,有人踢他。他生气地快跑,但发现自己给一伙嘲笑他的人包围了。他深知如何跟他们一起笑。群众变得很同情他。一个胖女人拍拍他的背,而一个男人则将他的帽子交给他,还先用他的袖子把帽子细心地刷刷。还有一个男人喊着叫人家给他让出一条路来。”[3](170-171)人群的反应好像他们在这里进行的是狂欢,而不是骚乱。拥堵的街头成为了狂欢的广场,这也是狂欢化文化的一种具体体现,正符合了巴赫金“笑谑”的概念。全民都在这场狂欢中尽情欢笑,这笑是大众的,是趋向于全民的或全世界的。所有人都在笑,人们由嘲笑变成了同情的笑,连捡起地上的帽子、被人踢、生气地跑都能成为可笑的因素。尽管这些是在日常活动中司空见惯甚至是令人恼怒的现象,在这样的气氛当中却能引发人们的大笑,不管这笑是欢乐的抑或是冷嘲热讽的、是肯定的或是否定的。人们在笑声中发泄平日里压抑的情感,追求精神上的放松和自由,所有事情一笑而过,事后不再评判议论,为的只是感受当时的快乐。令人发笑的事情源源不断、接踵而至,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令他人发笑的因素,因而不必担心丢脸或是难堪,狂欢节结束之后,这些让民众发笑的行为也随之烟消云散。人们在笑声中坦诚相待,释放自我,共享狂欢节带来的欢乐,用笑声证明自己生命中本就存在的但却压抑许久的活力。

狂欢节的戏谑式除了恣肆随意、包罗万象的笑,在动作上“典型的是物品反用,如反穿衣服(里朝外)、裤子套到头上、器具当头饰、家庭炊具当作武器,如此等等”[6]180。小说中,旅店经理何默在退休以后,来到加利福尼亚打算安度晚年,却被年轻貌美的费艾欺骗了感情,也骗光了所有积蓄。暴动发生时,何默正好也走在街上,只是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何默走路的样子比往常更像个造得蹩脚的机器人。他咧嘴笑着,笑得那么机械和刻板。他将裤子穿在睡衣的外面,睡衣的一片挂在敞开的裤子拉链外。”[3](172)何默也在笑,他的笑并不是快乐的笑,而是毫无感情的麻木自嘲的笑,而且他的穿着也恰好符合了巴赫金所提到的插科打诨的形式。挂在裤子外面的睡衣一角是“物品反用”的具体体现,这是韦斯特用动作形体的描写来体现狂欢节的因素。何默在付出了所有感情和物质之后,被骗得一无所有,他对这个世界彻底地失望了,也彻底地看透了这个世界,他的笑和人群中其他人的笑完整地诠释了狂欢式的笑的双重性。众人的笑是愉悦的、兴奋的,他们为身边令人高兴的事情发笑;相反,何默的笑则是讥笑,他是在笑他自己:付出了所有,直到最后才发现自己只是个被人利用的傻瓜,默默劳苦了一辈子,毕生的积蓄到头来却被别人挥霍。他的梦想已然破碎,生活没有任何希望。他的笑是否定的笑,既否定他自己,也否定整个世界。

二、双重性——加冕与脱冕

巴赫金认为,“狂欢式所有的形象都是合二而一”,“对于狂欢式的思维来说,非常典型的是成对的形象,或是相互对立、或是相近相似”[6](180)。其中最典型的具有双重性的仪式,就是为选定的“国王”加冕和脱冕,这既是狂欢节最主要的仪式,也是狂欢节的核心所在。加冕和脱冕形象就是合二而一的,加冕就意味着必定要脱冕,而脱冕仪式的成功则仿佛是其最终的加冕结果,二者同时存在,不可分割,并互相转化,互相交替。

小说中的喜剧演员哈里在其早期的舞台生涯中扮演的就是丑角,这正如狂欢化理论中被加冕和脱冕的小丑角色。当哈里在表演时,他为自己加冕,把自己当成是他所扮演的那个角色,难以自拔,并堅持认为他的喜剧会令观众捧腹大笑。“他运用一套优雅的手势来加强他所爱好的失意人物的喜剧效果。他穿着一件特别的服装,打扮得像个银行家,一个低级的、令人难以相信的假银行家。”[3](27)但是为其脱冕的也正是哈里所寄予厚望的观众,观众们并不因为他的表演或笑话发笑,而是对他一次表演失误后的跛行哈哈大笑。哈里真地变成了一个丑角,而且是现实生活中的丑角。在狂欢节的仪式中,小丑被戏谑地加冕成国王统治整个国家,待其脱冕之后,又要遭受民众的嘲弄、辱骂甚至殴打。在舞台上的表演期间就是哈里加冕后的统治时间,整个剧院都在观看他的表演,而演出结束之后,他被观众嘲笑或辱骂,并遭受身体上的痛苦,则是脱冕仪式最好的例证。

加冕和脱冕不仅仅反应在哈里的经历中,在小说中的其他人物身上也有明显的体现。小说结尾处,主人公托德虽然身处暴乱之中,但是他在自己的意识中一直在勾勒一幅巨型油画《洛杉矶在燃烧》,所描绘的内容正是根据眼下所发生的情景而创作的。油画中,大火在整个城市蔓延,人群涌到中间前景发起暴动,并“在火焰的红光下快乐地跳舞和唱歌”。费艾“骄傲地跑着”,她的父亲哈里“双手捧着他心爱的圆礼帽”,何默的脸上则是“半睡半醒的样子”,并“做着痛苦的表情”[3](181)。托德在头脑中创作这幅作品时,把自己加冕成了掌控全局者,或者说,加冕成了全能的上帝,他能够时时掌控情境的变化,能够看清每个人的动作、表情,甚至深深洞察其内心。一切都按照他既定的安排发生,他所代表的则是权威,这是他为自己加冕后获得的权利。按照巴赫金的理论,随着剧情的发展,脱冕是必然的,加冕必定会导致最后的脱冕。“他画完了一个火焰,正要画另一个时,有些人在他耳边大喊大叫,使他醒了过来。他睁开眼睛,看到一个警察想从他抓住的栅栏后面抓住他。”[3](181)正是这个警察将他从想象的世界中拉回到现实,为其脱冕。当托德从创作油画的想象里回到现实世界中时,他已经受伤,并且无法站立,只能躺在路边,身边尽是一群群衣发凌乱的人。现实的世界是残酷的,完全没有想象中的世界那么完美。在油画中,人们依旧在狂欢,一切都是愉快的气氛,没有人受伤,没有人哭泣。而托德被脱冕之后,看到的只有痛苦和无序,这一场面与先前加冕的场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根据巴赫金的观点,狂欢节上的一切行为都具有双重意义,既是摧毁性的,同时又具有创造性。因此在结束旧事物的同时,又开始了新的事物。可以想象,当托德回到现实中开始新生活并将油画的内容真正展示在画布上,而不仅仅是在自己的想象中作画,他的生活则有了新的希望,这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加冕?二者同时出现,相互转化,很好地诠释了狂欢式的双重性。

三、颠覆性——权力的反转

在古代希腊神话中诸神的狂欢是这样被描述的:“狄俄尼索斯为了报复赫拉让他丧失了理智,从而使众神酩酊大醉,并疯狂舞蹈。”[7](9)由此不难看出,狂欢是具有颠覆性的,尤其是指权力的颠覆,这是对权威的反叛。在狂欢节仪式上,颠覆性主要体现在统治阶层与普通民众、奴隶与奴隶主、穷人和富人之间的身份地位互换,这使得不同阶层间的不平等和剥削暂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人与人之间暂时性的的平等和自由。

在《蝗灾之日》故事的结尾,群众在街上发生的暴乱就是一种颠覆性的体现,是对权力和秩序的反抗,同时也表达了对统治阶层的不满。警察代表着管理和秩序,书中多次描写民众与警察的冲突,从他们之间的对话或行为就可体现权力是如何被颠覆的。起先,警察是在其原本的统治地位上的。“托德走进了通道,因为警戒的警察正忙着对付一个女人,她的包裹被撕开,桔子撒得到处都是。另一个警察叫嚷着,叫他滚到马路对面去。”[3](169)阶级地位较高的人总是习惯性地以他们自身的眼光看待他人,并不会考虑地位较低的人的感受,并且经常毫无礼貌可言,这实际上是一种剥削的形式,剥削的是他人的尊严与快乐。随后,权力开始出现反转的迹象,群众开始与警察对抗。“那尖叫声往往伴着密密麻麻的人群的突然骚动,而一部分人便在警察防线最薄弱的地方蜂拥向前。一旦他们给撞回来,众多的人群就会涌向别的地方。”[3](169)他们总是能够找到正确的切入点开始反击,这为他们压抑已久的情绪找到了一个宣泄口,一旦成功击破,就会产生不可阻挡的力量,如滔滔江水奔流不息。在人群中,还有人提着扩音器高声呼喊着,宣称警察无法管制他们,这暗示着两个阶层之间新一轮的对抗已然开始。“另一队警察冲了过来。警官恳求那位广播员往后站,这样人们就听不见他说什么。其他警察则对着人群乱冲。”[3](170)但结果却是,警察对人群的驱赶,就像小孩子拿着木棍驱赶一头雄象,基本上不起作用,人民大众的反抗终于初见成效。这之后,人群汹涌而至,局面一发不可收拾。“戏院门口的群众发起总攻了。”[3](176)令人昏乱的冲击一次又一次袭来,就像汹涌的浪潮一次次疯狂地拍向沙滩。普通劳苦大众终于获得解放的机会,他们在这样一个类似狂欢节的暴动中拥挤着,不受上层阶级的管制,也不受法律的约束,尽情地用笑来释放压力,体验着精神上的狂欢。当然,这种颠覆性也是暂时的,狂欢结束后,警察最终恢复了管制的身份,重新回到了自身的统治阶级地位,人们也恢复到了正常的生活秩序。

言语的癫狂是颠覆性的另一种体现,它不合常理,或夸张或与事实大相径庭。上文提到的手提扩音器的年轻人,他大声且热心地呼喊着:“乡亲们,你们听到了吗?这是个疯人院,大伙们,一个名副其实的疯人院!”[3](170)他将剧院外因看到明星而疯狂的影迷形容成疯子,暴力的街头就是一个疯人院,到处都充满疯狂的因素。在涌动的人潮中,托德身边的胖女人在和别人聊天的过程中说到:“我们邻居曾有个性反常的小伙子,他用一把剪子撕开了一个姑娘。”[3](179)这是非常夸张的描述,事实如何无法考证,不过在狂欢的气氛下,一切都不会显得那么突兀。人们说说笑笑,体验的只是其中的快乐,至于到底听到怎么样的癫狂的话语或夸张行为,都无法阻挡人们的狂欢。狂欢节的颠覆既是节日自身的活动特色,也是放纵所引发的一定后果。

结语

韦斯特自认为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疯诗人”,“对死亡、爱、美——所有的主题——的认识,从文学和实际操作的角度讲,都变得不可能了”[2](629)。韦斯特的父母极其负责任地让他接受最好的教育,让他成为体面的美国人,所以不仅给他讲霍雷肖·阿杰尔的故事,并將其作品作为礼物送给他,但是韦斯特却未能如其所愿地乐观向上,相反对人生采取的是悲观消极的态度,相信玩世不恭。《蝗灾之日》作为一部表现各种焦虑与普遍挫败感的小说,韦斯特不仅极尽其戏谑嘲弄之能事,而且通过插入的主题电影《玛丽的困境》(或《心不在焉的好人》)以及展示布景师托德天才的大型油画《洛杉矶在燃烧》凸显了狂欢化的感受,深化了作品幻灭与愤怒的内涵,把大萧条时期美国社会生活的阴暗面——私刑与暗杀、性犯罪、娼妓盛行、桃色案件、贫穷与暴力等一一呈现。简宁太太的酒吧间是“工业设计的一个胜利”,“她用巧妙的装潢把卖淫搞得挺吸引人的。”[3](20)在简宁太太的酒吧里上演的主题电影《玛丽的困境》中,“好人”玛丽是个年轻漂亮且丰满可人的姑娘,她为之服务的对象是一个中产阶级的四口之家,家中的四个成员对她都很着迷。于是不仅衣着体面的父亲和留着长胡子的儿子,而且头发上有着大结子的女儿和穿着端正的母亲相继敲开玛丽房间的门,以至于玛丽不得不慌乱地把相继的来访者藏到不同的地方。此处基督教里的“玛丽”身陷人间的困境,真是荒诞不经,令人匪夷所思!玛丽就是女主人公费艾·格林纳的镜像,所以“玛丽”的困境就是费艾的困境。费艾为了实现自己的演员之梦,穿梭于形形色色的人中间,成为所有男人追逐的肉体对象:着了迷的阿伯,殷勤的克劳德,年轻性感却野蛮暴力的墨西哥人,顺从和善、谦卑痛苦的何默以及冷眼旁观却又心有不甘的托德。对费艾的几次求而不得之后,托德决定将她“从心里抹掉”,开始构思他即将动手的大型帆布画《洛杉矶在燃烧》的一系列草图。“他想表现这座城市正午在燃烧,这样那火焰就可以跟沙漠里的热日相媲美……他要使这座城市燃烧时充满节日的气氛,显得非常快乐,而放火烧毁这座城市的人们则是欢度假日的人群。”[3](85)“燃烧”作为一个主题成分,一方面烘托着《洛杉矶在燃烧》的终极画面,“他勾画了燃烧的城市,具有建筑风格的熊熊烽火”[3](180);另一方面也回应了《出埃及记》的相应场景:那一天上帝向摩西传达旨意,摩西一路狂奔至一丛荆棘处,正在四下观望之时,一个异常奇怪的景象出现了,荆棘燃烧起来,但却未被烧毁。上帝就是在荆棘丛中的熊熊烈焰烘托下向摩西传达了他拯救以色列人的旨意。由此可见,“燃烧”既象征了人物内心的焦虑与愤怒,又回应了圣经典故。这不由让人想起韦斯特的名诗《烧掉这些城市》:

“烧掉这些城市

烧掉伦敦

这个迟钝、冰冷的城市

不要失望

伦敦会燃烧

它会在人厌恶的眼光里

燃烧

……”[2](627)

在《蝗灾之日》里,这首诗变成了一幅大型油画,这座城市变成了洛杉矶。作为一名有天才的艺术家,托德在《洛杉矶在燃烧》中预言了即将到来的灾难。但是,他和小说中其他人物一样无法规避灾难,在暴民骚乱中不仅严重受伤,无法走路,而且陷入疯狂,最后被一辆鸣响着警笛的警车带走。至此现代社会的“蝗灾之日”一目了然,当虚妄和幻想无济于事的时候,只有灾难降临才能宣告完结。《洛杉矶在燃烧》表现的是大众的梦想和他们梦想的最终幻灭,以及由幻灭所带来的绝望和愤怒。可见,韦斯特潜心创作的这部《蝗灾之日》通过狂欢式的荒诞不经的讽喻,描述的对象不是一个确定的个体,而是一个群体,其所揭示的或虚伪矫饰、或贪婪欺诈、或残酷暴力、或混乱疯狂、或幻灭愤怒,无不暗示了芸芸众生的如戏人生。他笔下的幻灭不是个案的幻灭,而是大众的幻灭,幻灭之后不是消沉,而是愤怒。当托德被尖叫着的警车拖走时,他陷入了疯狂,显然小说结尾以虚幻的暴力逃离自我意识而结束。由此,韦斯特的无奈与绝望之情可见一斑。

〔参考文献〕

[1]

钱满素.韦斯特解构美国梦[J].世界文学,1998,(1):267-284.

[2]杨金才.新编美国文学史(第三卷)[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3][美]纳撒尼尔·韦斯特.蝗灾之日[M].杨仁敬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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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孙磊.西方文论关键词:狂欢化[J].外国文学,2018,(3):94-104.

[6][苏]巴赫金.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M].白春仁,顾亚铃译.北京:三联书店,1988.

[7]李文宁.狂欢化理论的渊源与发展[D].华中师范大学,2009.

(责任编辑: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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