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_本刊编辑部
网约工,是通过互联网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劳动者群体的统称,比如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代驾司机等等。
在很多人看来,网约工平均收入不低,而且工作时间自由。但还有另外一面,职业的危险程度高,缺乏必要的劳动保障,没有“五险一金”,没有加班费、没有双休日,一旦在工作中发生意外,很难得到互联网平台的保障。用一些网约工自己的话说,目前他们是“社保福利无人管,抽成罚款不手软”。
国家信息中心的最新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享经济的服务提供者人数约为7000万人。2020年,这一人数预计将超1亿人。但是,网约工却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他们与互联网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过于模糊。他们与互联网平台之间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亦或是合作关系?他们的权益如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