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5月14日,湖北省高法、省总工会就加强劳动争议案件调处工作专门召开座谈会,共同探索职工合法维权新途径。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转型期,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发展,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正面临新挑战。据介绍,仅2018年,湖北各级工会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379起,调处成功3372起,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523起,调处成功423起,劳动关系矛盾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
此前,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省高法、省总工会联合出台《人民法院支持和委托工会组织调解劳动争议纠纷的指导意见》,由此进一步将工会调解工作进行了规范。
据悉,我省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已全部建立职工服务中心,构建“四位一体”职工帮扶维权体系。并且,全省工会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为基础,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努力构建好基层调解这一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
省高法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表示,在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当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从巩固工人阶级领导地位的高度认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以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统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切实把工会履行依法维权基本职责和法院推行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统一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中来。
据了解,省高法、省总工会将加强联动,切实强化对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把劳动争议化解到诉前,积极探索开辟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绿色通道”,畅通诉调对接的联动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