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 兰,丁凤玲,祝 银
(1.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0610;2.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生态工程中心,广东 广州 510610;3.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8)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新《水土保持法》注重以新的理念为指导,充分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为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2015年国务院批复了《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明确了水土保持目标和任务[1- 2]。新中国成立后,加强了水土流失治理,我国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大幅增加,水土流失面积大幅减少[3- 6]。水土保持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与水有关的生态建设也是水利部新时期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新形势下水土保持面临着众多新问题,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7- 9]。
贺江是西江左岸的一级支流,流域面积11590km2,涉及湖南、广西、广东三省(自治区)。2013年,流域内总人口192.3万人,生产总值460.1亿元。贺江流域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多年平均年降水量为1350~1675mm,降水量分布的总趋势是自西向东递增,降水年内分配不均。流域内山区丘陵多,平原少,山区面积占53%,丘陵占28%,平原仅占19%。流域土壤类型主要有红壤、黄壤、紫色土和水稻土。流域上中游分布有大片肥沃的耕地;适宜作物生长的红壤和较难利用的黄壤分布在下游的梧州地区;紫色土则在流域内零星分布,贺州地区内的为酸性和中性,梧州地区内的为酸性。贺江流域气候适宜林木生长,森林面积分布较广,树木常年郁郁葱葱,植被覆盖率70%以上。贺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约占总土地面积的五分之一,水土流失防治任务依然艰巨,开展贺江流域水土保持规划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根据2011年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数据,贺江现有水土流失面积约2265km2,占总土地面积的19.5%。从水土流失强度分布看,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和剧烈流失面积分别为905、699、382、231、48km2,分别占流失面积的40.0%、30.8%、16.9%、10.2%和2.1%。流域内水土流失面积大,范围广,其中轻度、中度、强烈水土流失占绝大部分。流域水土流失主要分布在广西区的八步区、平桂管理区、苍梧县及广东省封开县境内,水土流失严重的表现形式为崩岗和石漠化。流域内占地面积在60m2以上的崩岗有2781个,崩岗面积6.84km2。流域内岩溶部分发育,石漠化面积418.17km2,占流域总土地面积的3.6%,土地石漠化容易造成土地资源丧失、植被退化、岩石裸露,耕地资源减少,生存条件恶化等,其危害不容忽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流域内各级党委和政府不断加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力度,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进入了一个较快的发展时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治理任务艰巨、治理进度缓慢、治理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人为水土流失不断加剧等问题。岩溶地区破坏容易,恢复难,甚至无法恢复,其石漠化治理任务重、治理难度大,并且治理速度缓慢。流域内各省(自治区)建立健全了配套法规体系和监督执法体系,配备了专(兼)职水土保持监测、监督管理人员,基本形成了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监督执法网络等,但还存在部分监测、监督管理不及时,监测、监督管理不到位,力度不够等问题。
依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结合《南方崩岗防治规划》《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利专项规划》等,2013—2030年流域需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72.30km2,综合治理崩岗2220个,治理石漠化面积258km2。水土流失总治理率65%。
近期目标(2013—2020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10.50km2,综合治理崩岗1020个,治理石漠化面积110km2,建立起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管理体系,水土流失、崩岗、石漠化扩大的趋势基本得到遏制,水土流失、部分崩岗和轻中度石漠化得到初步治理,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生态环境、农业生产条件有所改善,农民收入稳步增加。
远期目标(2021—2030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61.80km2,综合治理崩岗1200个,治理石漠化面积148km2,全面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现象,崩岗治理工程、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沟道治理工程等工程的各项措施全面建设完成,并开始发挥效益,规划区内水土流失、崩岗、石漠化基本得到遏制,水土流失和土地石漠化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粮食问题和人畜饮水困难基本得到解决,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人民生活水平持续稳步提高。
水土保持分区是确定流域水土保持总体布局的基本依据,分区遵循以下原则:在同一区域范围内,自然条件、经济社会条件、水土流失特点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土地利用现状、农业生产发展方向基本一致;同一区域范围内水土流失类型、强度和水土流失发展趋势基本一致,生产发展方向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基本一致;同一区域类型一般在地域上具有连贯性,并适当考虑与行政区域范围的一致性;尽量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利专项规划等成果相衔接[11- 12]。
依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贺江流域一级区属为南方红壤区(Ⅴ),二级区属分别为南岭山地丘陵区(Ⅴ- 6),三级区属分别为南岭山地水源涵养保土区(Ⅴ- 6- 1ht)、岭南山地丘陵保土水源涵养区(Ⅴ- 6- 2th),流域水土保持功能涉及水源涵养、土壤保持、蓄水保水、防灾减灾等多种水土保持功能需求,主导基础功能为水源涵养、土壤保持,贺江流域水土保持区划可依照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三级区在流域的分布进行划分,依照区划命名规则,流域划分为南岭山地水源涵养保土区、岭南山地丘陵保土水源涵养区2个水土保持分区。贺江流域水土保持类型区划如图1所示。水土保持分区体系见表1。
图1 贺江流域水土保持类型区划示意图
根据贺江流域水土保持区划结果,实施分区防治战略: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南岭山地水源涵养保土区、岭南山地丘陵保土水源涵养区采取不同的措施布局开展水土流失防治。
表1 贺江流域水土保持区划体系表
表2 贺江流域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分布情况表
4.1.1南岭山地水源涵养保土区
包括湖南、广西、广东的5个县,总土地面积2179km2,区内水土流失面积271km2,占土地总面积的12.4%。本区多丘陵、低山,水土流失以轻、中度为主;植被相对较好,植被覆盖程度较高。该区水土保持工作重点主要包括:5°~25°的坡耕地综合整治;崩岗侵蚀的综合治理;经果林地的蓄、排水工程建设;25°以上坡耕地全面退耕还林,实施生态修复;开展沟道治理等。
4.1.2岭南山地丘陵保土水源涵养区
包括广西、广东的7个县(区),总土地面积9411km2,区内水土流失面积1994km2,占土地总面积的21.2%。本区降雨强度大、水土流失严重;崩岗侵蚀程度较高;有效耕地面积少,农业灌溉设施缺乏;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低;植被覆盖度不高。水土保持治理方向上突出崩岗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结合侵蚀沟治理、坡耕地改造,实施坡面水系工程和表层泉水引蓄灌工程,配合坡耕地改造等措施的实施,加大生态修复力度,遏止岩溶地区水土流失、石漠化扩张,抢救土地资源。水土保持工程布局上,以崩岗治理及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为主,5°~25°的坡耕地综合整治,以修建石坎梯田为主;实施坡面蓄水、排灌渠工程建设;25°以上坡耕地实施退耕,开展以封山育林为主,以撒播灌木为辅的植被恢复工程;开展沟道、落水洞治理工程建设;适度种植经果林,增加农民群众的经济收入等。
流域内无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知》《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其中富川、钟山、连山、连南4个县分别属广西、广东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苍梧、德庆、怀集、封开县分别属广西、广东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分布情况见表2。
4.2.1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本区目前水土流失较轻、林草覆盖度较高,但存在重点预防需治理的区域及水土流失加剧的潜在危险。该区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建立健全管护机构,制定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要实施封育保护、生态修复等措施,限制开发建设活动,有效避免人为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预防措施体系包括保护管理、封育、治理及能源替代等措施。措施配置是:对远山边山人口稀少地区的林草植被采取封育措施;对浅山疏林地采取抚育更新措施,荒山荒地营造水源涵养林;有条件的地方实施退耕还林;根据区域条件配置相应的能源替代措施。
4.2.2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对重点治理区,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依靠政策、投入、科技,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改善当地生产条件,提高群众生产和生活水平。区内的重点治理对象主要是崩岗侵蚀、岩溶地区土地石漠化,其次开展区域内坡耕地综合整治。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主,坡沟兼治,以崩岗、石漠化和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坡顶设截水沟,坡面采取坡耕地综合整治并配套水系工程和表层泉水引蓄灌工程;开展沟道、落水洞治理工程建设;对25°以上坡耕地全部实施退耕还林,对重要水源地15°~25°坡耕地和部分严重污染耕地实施退耕还林,适度种植经果林等。
4.3.1重点预防项目
对预防区内的局部水土流失地块采取林草植被建设、坡改梯、侵蚀沟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人工湿地及其它面源污染治理措施。重点预防项目包括涝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龟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贺江八步饮用水水源地、路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等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防治面积430km2,重点预防面积163km2。
4.3.2重点治理项目
在流域内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坡耕地集中区域、土地石漠化区域开展坡耕地综合整治及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形成综合治理体系。重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03.30km2,重点治理项目包括崩岗治理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治理崩岗2220个、石漠化面积258km2、坡耕地面积130km2。
监测流域水土流失的分布、面积、植被等方面变化;监测开发建设项目的分布、影响面积、开发建设前后及开发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状况等;监测水土流失治理进度、措施数量与质量等;监测水土保持经济效益、流域治理后的经济效益等。利用卫星遥感技术,与地面调查和航空遥感技术结合,对流域水土流失进行监测,一般5年进行一次。利用坡面小区、控制站、测流断面及其他手段对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监测。在对被调查对象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选择若干典型的对象进行调查。规划布设贺州、梧州、永州、肇庆、清远5个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分别设在这些市水土保持机构所在地。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及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对水土保持有重大影响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实施重点监督管理。
贺江流域土壤侵蚀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主要分布在广西境内,湖南、广东分布较少。流域水土流失面积约2265km2,其中产生石漠化面积418.17km2。在分析贺江流域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的基础上,规划确定的目标是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5%,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72.30km2,综合治理崩岗2220个,治理石漠化面积258km2。按照南岭山地水源涵养保土区、岭南山地丘陵保土水源涵养区采取不同的措施开展水土流失防治,确定了重点预防项目和重点治理项目,重点预防项目包括涝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龟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贺江八步饮用水水源地、路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等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包括崩岗治理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