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燕,丁 洋
(肇庆学院 a.肇庆学院信息中心;b.肇庆学院 音乐学院,广东 肇庆 526061)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向普及化时代的迈进,高等教育教学正在经历从“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的重大转变。这既是一次教育教学方式的变革,也是一场教育思想和观念的革故鼎新,故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称之为世界高等教育最有影响的事件[1]。国内外学者从多个角度对此展开了研究,提出了不少有见地的意见。但我们认为,作为一种教育教学思想和理念,应该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据此提出一些思考和看法,旨在推进这场教育教学变革在实践层面进一步得到贯彻和落实。
自20世纪50年代美国人本主义教育家卡尔·罗杰斯率先提出“以学生为中心”的观点以来,有关“以学生为中心”教育教学的内涵和特征,就引起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罗杰斯认为,“以学生为中心”实质上就是要尊重受教育者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教育者必须做到三点:一是具备真诚、接受和理解的优良品德;二是做到真正尊重受教育者;三是真正把受教育者看作是学习的主体,并创造一切条件和机会促进其学习和变化[2]。建构主义者除了强调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以及通过意义的主动建构获得知识外,还特别论述了教师的教学信念及其影响下的课程计划、课堂决策、教学活动等对帮助学生建构学习环境、获取知识方面的影响[3]。
近年,国内学者对“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及其内涵也做了许多研究。高等教育学者刘献君认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最根本的就是要实现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着力于解决学生的发展、学习和效果问题[4]。华中科技大学的李培根则提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并非只是一个教学方法问题,应该贯穿于整个教育过程之中,不仅在课堂教学中,还反映在学生的实践活动、课外活动以及自教育学习中[5]。还有学者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看成是体现受教育者的权利和权益,提出在学生方面要坚持教育主体、学习主人,在培养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增强自主性、提升生命价值,在教育目的上要树立全面发展的素质观和形成多样化的人才质量评价观[6]。
综上,国内外学术界对“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内涵作了多角度的探讨,也提出了许多有启迪的论点和意见,但我们认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应该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不仅是一种新时代的教育发展战略,也是一种教育理念和教学实践,更是一种教育文化,反映在本科教育教学实践中,其内涵不仅体现在教育过程中要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尊重学生的学习权利和兴趣,还要通过教育者建构学习和实践环境,组织和开展有效的教育教学活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实现培养具有“综合素质、应用能力、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这样的教育教学体系集中体现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教育教学目标的综合性。“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充分尊重学生的发展需求,强调学生对培养目标和意义的建构,赋予受教育者自主学习和自由发展的空间与权利,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追求个性发展的思想意识和能力,鼓励学生既要发挥特长,又要拓宽视野,在广泛获取知识基础上得到综合发展。
第二,教育教学对象的主体性。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中,教师不再成为教育教学的唯一主体,而是扮演学生学习促进者、引导者和服务者的角色,学生通过主动建构知识的价值和意义,在教师引导下对自己的学习过程负责,实现自主、自由的创造性发展。
第三,教育教学过程的协同性。“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过程,强调师生之间的协同关系,学生要在教师有效的组织引导下建立起“学习共同体”,共同利用各种学习环境要素,双方通过对话、协商和碰撞,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此共同完成“教”与“学”的任务,整个学习过程就是一个师生协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过程。
第四,教育教学环境的建构性。教育教学环境是一个支持和促进学习的场所,对人才培养意义重大。“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突出教育教学环境的建构,利用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实现学习者在相关情境中获取知识和能力,解决现实问题的目的。
第五,教育教学方法的灵活性。课程结构和教学方法是取得人才培养效果的基本保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关注的是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全面发展,其相应的教育教学方法必然强调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自然禀赋、成长阶段和个体差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
第六,教育教学评价的多维性。“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评价核心是学生的学习效果和知识应用能力,评价的最终目的不在于“评价”,而在于提高教育教学效果和质量。评价的主体也不再只是某一个个体或机构,而是建立在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基础上的多元化评价,其重点是要实现评价价值、评价主体、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的整体转换[7]。
传统大学遵循的逻辑是老师“教”,学生“学”,其主体是教师,中心则聚焦于教师、课堂和课本,而现代大学教育突出“以生为本”,将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独立意识和创新精神作为重要的目标追求,在教学中强调学生的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和自我成长,其主要目的是要实现从以教师“传授知识,教导学生掌握真理”,向学生“自主学习知识,进而创造知识”转变。因此,“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绝非只是某种教学方式方法的转变,而是一种教育教学范式的重构,是一个全面、系统、协调推进的逻辑体系,其内容涵盖理念创新、制度安排、教学改革、服务保障、质量检验和考核评价等诸多方面(见图1)。
图1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体系框架图
1.理念体系
(1)价值取向。教育的价值取向在理论上虽然有人本主义、建构主义、生命主义等的不同,实践中我国教育的价值取向也经历了从“工具价值”“本体价值”到“素质教育”“全面发展”的转变[8],其基本倾向则是越来越摆脱社会价值取向和个人价值取向的两极对峙,向着回归本体、关注生命活力、关注个体发展、关注学生成长成才转变,不断地朝着发现人、解放人的目标前进。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高度,提出高等教育要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让每个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课堂教育要高度关注学生的个性需求,努力在满足其个性化差异的基础上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活动[9]。教育主管部门积极贯彻中央精神,提出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积极推进本科教育实现“四个回归”,要求教育机构将每一个学生作为可以无限发展的个体,尊重其探求真理的诉求和权利,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权利,做学生求知成才的服务者,努力关注每个学生的不同特质,促进其健康全面发展。
(2)教育理念。改革开放40年,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顺利地从精英教育转向了大众教育,并正在向普及教育过渡。这一时期的高等教育将日渐呈现出大规模、多样性、个性化和社会化的特点,接受高等教育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利,而是普通民众的基本权利,高校不仅要确立科学教育、权利教育和多样化教育的理念,还要逐步形成平民教育、个性化教育、包容教育和开放教育的理念[10]。高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为普通民众提供与社会实际需要相适应的、多样化的教育教学服务,还要积极构建开放性的教育教学体系,吸引全社会参与高等教育教学过程,吸纳不同阶层、不同地域、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的教育者接受高等教育,并针对教育对象的个性特征和特殊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3)大学精神。大学精神是高校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价值追求、行为规范和特殊气质[11]。现代大学精神积极倡导“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将唤醒学生的独立精神、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精神和宽容精神等作为目标追求,并通过践行自己的教育宗旨、教育理念和教学活动将其贯彻在具体的人才培养之中。“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体系不仅高度契合现代大学精神的内涵,也进一步为现代大学精神的建构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
2.制度体系
(1)管理体制。高校的核心功能是人才培养,其管理体制必须有利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由此,高校的管理体制必须努力彰显“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教育教学改革的目标和要求,着力构建现代化的内部治理体系,切实提高治理能力。
(2)运行机制。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体系,必须有一套系统完善的运行机制,需要根据高校管理体制的要求,建立科学有效的民主决策机制;需要根据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机制;需要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建立有利于调动全体教职工积极性的激励约束机制;需要根据开放办学的需要,建立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协同育人机制;需要根据现代大学的治理要求,建立推进大学生参与管理学校事务的保障机制等[12]。
(3)规章制度。“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体系,其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就是要遵循“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按照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要求和高等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将学生的成长成才作为最高价值取向,体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的管理特点和目标追求。
3.教学体系
(1)课程设置。课程设置是高校落实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一般由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四个部分组成。有人将高校课程设置分为职业化、市场化和科学化三个发展阶段[13]。“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设置显然已经进入科学化的课程设置阶段。这个阶段的课程设置就是要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和素质教育目标,通过分析学生学习需求,确定教学目标、选择教学内容、做出教学安排、编写教学资料、对学生分类设计学习任务、进行效果评估。课程设置要把培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作为重要原则,突出基础性、应用性和专业性特点,重视课程目标的明确性、课程体系的完整性、课程内容的丰富性和课程指南的针对性。
(2)教学内容。“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过程积极倡导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兴趣爱好为基点,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由此,在教学内容设计中,教师要综合分析各教学要素间的关系,注意教学环境变化,关注学生思维状况,洞察教学内容变化时机,在广泛听取和吸纳学生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反思和改进教学内容,切实提高其针对性、时效性和创新性[14]。
(3)教学方法。教学方法直接影响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是构建“以学生为中心”教育教学体系的重要环节。由于教学活动是教师、学生和学校三方协同配合的产物,因此,构建由教师、学生、学校协同的教学方法改革体系就十分必要,教师要积极探索和推进教学方法的改革,运用针对性、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开展教学活动;学生要充分认识教学方法改革对提高其学习效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教学方法改革;学校则不仅要重视和鼓励教师开展教学方法改革,还要通过制度创新激活教师开展教学方法改革的动力,提高其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教学方法很多,诸如当前教育界推崇的知识建构式教学、对话式教学、求知范式教学、学习促进型教学、生成性教学等,这些方法虽然各有侧重,但其核心都是将传统的教师主导式教学转变为学生主体式教学,以引导学生自主发现和建构知识体系[15]。
4.服务体系
(1)学业服务。首先,要拥有一支德才兼备、倾心服务学生学业发展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能够为学生学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其次,要拥有高水平的学科专业体系,能够为学生学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专业支持。其三,要拥有丰富的课程资源,能够充分满足学生课堂学习的需要。其四,要拥有先进的实验实训设施,为学生技能培养提供相应的实验实训和技术支持。其五,要拥有学业指导服务体系,帮助学生分析专业发展形势,辅导专业知识,帮助学生解决学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惑和难题。其六,要拥有学生学业信息搜集与发布渠道,及时向学生解读和传播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学生学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
(2)成长服务。成长服务是大学生培养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辅导、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等。思想品德教育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其中,理想信念教育是核心内容。建立健全的心理保健体系,是学校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持健康快乐发展的应尽义务。职业生涯规划是大学生对自己未来发展作出的系统设计和规划,包括职业定位、职业目标和职业设计。就业指导是学校和老师引导学生走向职场的必经环节,学校须根据学生个性差异和能力特征提供针对性较强的就业指导,帮助大学生充分了解自己的能力和特长、不同职业的岗位要求和自己的择业方向。
(3)生活服务。生活服务是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物质保证。一是食宿服务,主要为大学生提供舒适安全的住宿条件和餐饮服务。二是文体服务,旨在为大学生提供设施齐全的文娱、体育和各类健身场地和设施。三是商务服务,主要为大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提供种类丰富、质量优良的生活用品。四是技术服务,重点提供大学生学习和生活需要的网络技术、通讯手段等。
5.质量体系
(1)质量标准。构建科学的教学质量标准体系是高校规范教学活动、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必要条件,其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业成就标准、培养过程标准、通用质量标准等[16]。学业成就标准是高校专业教学的质量标准,突出学生的发展性,主要设定培养对象在毕业时应该具备的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和情感态度以及需要达到的相应规格。培养过程标准是对培养对象需要达到的核心要素设定的最低质量要求,重点回答高校教育者需要通过什么手段和途径保证教学对象获取相应的知识和能力。通用质量标准是高校根据其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设立的专业质量评价标准,主要强调培养对象以及社会各界对于学校的培养过程、培养质量、教学效果、师生关系等的评价,这些评价往往会影响高校的专业建设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
(2)质量保障。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应该包括目标保障、投入保障、过程保障、效果保障、机制保障等诸多方面。每一项保障对教育教学质量的作用侧重点不同,目标保障发挥宏观引领作用,投入保障奠定物质基础,过程保障提供支撑平台,效果保障是评价依据,机制保障输送内在动力。各环节相互促进,贯通一气[17]。需要强调的是,以学生为中心的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侧重点是学生的学习成果、发展潜力和社会贡献,考察重点包括学生的学习动力、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学习诉求、服务社会能力及其满足程度。
(3)质量提升。质量提升是高校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的进一步延伸。在宏观层面,质量提升有赖于处理好学校发展中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关系,坚定地走协调发展、内涵发展之路;要重视质量文化培育,形成认同质量的内化机制,培养师生的质量意识,高度遵守质量目标,自觉追求质量教育,真正形成质量提升的文化氛围。在中观层面,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要求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学科专业链群。在微观层面,除了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进教学方法外,尤其要强调的是,要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教”与“学”的支持系统,增强两方面的内生动力;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并通过相应的制度引领,保证广大教师“会教”“愿教”并“教好”;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环境,引导学生“能学”“爱学”并“学好”;要积极创新信息化融入教育教学的多种途径,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6.考评体系
(1)考评目标。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体系,目的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大学生,因此,该体系的考评目标必然要集中在学生的学习、学习效果和发展三个方面。高校必须根据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发展状况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努力为学生学习和发展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条件和服务环境,并将“学生满意、社会认可”作为考评的主要目标。
(2)考评方法。“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体系既然将“学生满意、社会认可”作为考评目标,那么,考评方法的选择就要力求从多角度、多层面、多环节反映学生的满意程度和社会的认可程度。二是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考评,主要涉及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考评内容、考评方法和考评主体的设计。考评内容能够体现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力求将知识、能力、素质三者的考评结合起来。考核方式和方法要根据考核内容,综合运用多种考评方式,从多角度、多途径反映学生的学习效果及其发展状况。评价主体不能是单一主体,要将内评与外评结合,自评、他评与互评结合,最终形成能够反映学生自主学习、综合发展的多元化考评体系。
(3)结果反馈。结果反馈有利于激发考评对象的积极性。一方面,要建立反馈机制,对学生学习效果、教师教学质量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等的考评结果及时进行反馈;另一方面,反馈的内容要按照全面、客观、和谐、发展的原则,既要反馈考评对象在考评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也要实事求是地指出考评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此外,还要建立结果反馈后的反应机制,考评对象要对反馈结果做出积极反应,发扬成绩,改进不足,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持续改进。
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体系是一次教育思想和观念的重大变革,必须要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和支持。围绕“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改革涉及到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诸如为什么要推进“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改革?如何认识“以学生为中心”教育教学的核心内涵?“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与“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本质区别是什么?教师和学生如何才能顺利实现角色转换等,只有对这些重大问题开展讨论,并形成广泛共识,才能筑牢顺利推进“以学生为中心”教育教学改革的思想基础。
首先,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快改变以科研规模、档次和高学历、高职称教师多寡为主要导向的高校评价机制,将高校评估的重点放在课堂,放在教师如何“教”和学生如何“学”上,将教师的教学状况、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状况、学习效果作为评价学校的关键指标。其次,学校要积极推进教学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分认定制度、学位授予制度、考试考核制度、评优评先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将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作为制定政策的着力点,推进学校向“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方向转变。此外,人事部门、学管部门乃至各级党团组织也要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助推教学部门全面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改革。
“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了教师是为学生的“学”而“教”。教师作为学生学习的服务者,要主动担当起学习设计者和学习促进者的角色,创新教学方法,采用新的教学模式,利用教学内容促进学生有效学习。学生学习范式的转变,重点是要从依赖教师的被动式学习转变为主动的参与式学习,学生必须要激发内在的学习意愿,收集和储存相应的学习资源,通过自主学习,逐步培养和形成一种有利于自己成长成才的学习范式。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开展师生互动交流提供了有利条件。通过建立和完善师生互动交流平台,充分发挥网络资源丰富、沟通交流迅捷、学生主体地位能够得到充分体现、不受时空限制等优势,将网络技术和资源全面融通到学生学习的每一个环节,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日渐发展成熟的微信平台,具有便捷、灵活、功能强大等特点。自由随意的交流方式,海量的信息资源,不仅极大地方便了师生的沟通交流,也有利于植入一些新的教学模式,提高学生学习效率,使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
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改革,其效果直接受教师和学生的影响。因此,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至关重要。一方面,要强化对教师教学的激励和约束,通过建立和完善以学生学习效果为导向的职务职称晋升制度、绩效奖励制度、评优评先制度,以及相应的违纪违规处罚制度,以调动教师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倾心教学的激情和热心;另一方面,也要强化对学生学习的激励和约束。通过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建学习交流平台、建立符合学生成长规律的业绩评价体系,以及相应的奖惩制度,以激发学生热爱学习、自主学习、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努力形成教师爱岗敬业,学生踏实学习的良好教风和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