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一帆 毛晓东 程凯霞 郭晓婷 孙玉华
摘 要:网络短视频以其碎片化、强社交属性、创作门槛低等特点迅速俘获一系列受众尤其是年轻人的喜欢。可短视频平台的一系列违法行为也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关注。我国对于短视频监管仍然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诸多困难。一方面由于网络短视频平台门槛低,平台没有充分发挥审核义务,另一方面在于立法上的滞后性,监管部门职责不清。我国需要通过立法落实短视频平台准入标准,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平台的审核,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明确监管主体,在严格管控网络信息的基础上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体制;短视频平台应该通过人工智能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举报机制供用户及时反馈。
关键词:短视频平台;法律监管;立法
网络短视频平台是依托于互联网技术发展起来的新型视频传播媒介。《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8年,74.1%的网民使用短视频应用软件,以满足碎片化的娱乐需求。此类视频平台在满足广大受众互动交流、放松娱乐等追求的同时也逐渐暴露了诸多问题。由于网络传播的即时性、开放性等特点使得网络短视频平台出现的不良信息产生的危害具有了波及面广、损害程度大的特性。连续的问题警示着我们对于这一类网络平台的规制迫在眉睫。
一、网络短视频平台的乱象及原因
(一)网络短视频平台出现的问题
1.平台信息内容涉及淫秽色情、暴力低俗等不良信息。全民生产时代的到来使得短视频制作门槛降低,低质量视频大量涌入平台。偷盗奔驰车标拍视频炫耀,微商宣传假冒化妆品,渲染淫秽色情、暴力低俗视频屡禁不止,一再触碰法律底线。
2.UCG模式下短视频的泛娱乐化。UCG模式下,大量“秀身材”“炫富”“恶搞”类视频被上传至短视频平台中并引起广泛传播。据统计57.5%的微博用户表示自己只关注感兴趣的同一类型的视频内容,82.3%的抖音用户更关注娱乐恶搞内容,当短视频的商品化趋势和精神消费功能逐渐凸显时,民众的无意识选择也日渐明显。
3.平台信息审核不严格、政治意识淡薄、政治倾向有偏差。6月30日,北京市网信办会同北京市工商局针对抖音在搜狗搜索引擎投放的广告出现侮辱英烈内容依法联合约谈抖音、搜狗等五家公司。人民日报微评:“无论是政策法规意识淡薄还是缺少革命历史教育培训,无论审查机制失灵还是政治敏感性不足,归根到底都是发展方向跑偏了。”平台对于短视频内容负有审核责任,“公然辱烈”的内容大道其行反映了平台自身监管的漏洞以及政治意识的淡薄。
(二)网络短视频平台问题出现的原因
1.网络短视频平台问题的内部监管原因。一是网络短视频平台门槛低,用户素质难保证。网络短视频平台门槛低,社会大众都可以毫不费力的进入到平台中,这就造成平台的用户素质良莠不齐。部分人由于自身年龄,知识架构,意识水平的局限,难以意识到分享内容的质量问题,造成了部分低俗信息的传播;另一方面,部分网民虽然能够认识到自己发布的内容质量低下,但出于满足猎奇心理,博取关注等心理而故意为之;二是社交平台资质难确定,恶性竞争逐利益。网络社交平台爆火以后,众多平台便纷涌而至,这些社交平台本身的资质就难以确定;另一方面,平台为了吸引观众眼球,刻意允许播放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来吸引视线,从中牟利;其次,社交平台仅仅将自己作为一个娱乐信息传播者与经营者,而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责任问题,这让它缺乏自我的监督,致使大量的不良信息在受众当中传播开来。
2.网络短视频平台问题的外部监管原因。一是监管部门职责不清,用户反馈渠道单一。网络短视频平台的监管权限划分还不够明确,各个部门往往在短视频平台出现纠纷时责任不清,互相推诿,造成了对短视频平台的监管严重缺失;另一方面,用户反映与投诉的渠道单一,不能很好的发挥社会大众的监管作用,这种反馈渠道的缺失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低俗不良信息肆意的传播;二是立法滞后,漏洞较多。短视频平台的法律规制不够明确,这使得社交平台的各种风险失去了前置预防与后续保障。法律之间间隙较大,各个法律针对于管理的部分留有空隙,留给许多视频打“擦边球”的机会,让它们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地带,肆意挑战社会底线,对社会风气造成恶劣影响;三是网络监管技术滞后。网络短视频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的特点使短视频的技术监管面临很大的难度。复杂的网络环境,大量的网络短视频,稀缺的专业技术人员使得网络监管面临巨大挑战。由于网络监管技术的滞后,大量涉及黄赌毒等不良信息的短视频仍然存在于平台中。
二、网络短视频平台监管对策
(一)立法监管
1.制定准入门槛。目前,网络短视频的运行平台大部分没有准入门槛,其余的网络短视频平台虽以《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内容为准入门槛,但在实践过程中大量不符合申办条件的短视频平台采取了收购持有“视听许可证”的公司或挂靠在国有控股的视音频类公司名下的方式尝试规避监管风险,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的运行主体根本不具有监管意识,也不具有相应的辨别和监管能力,因而导致网络短视频乱象丛生。因此,對于网络短视频运行平台的准入门槛以及对于平台资质的审查应当出台规范性文件加以细化。
2.细化平台审核标准。对于网络短视频运营平台而言,需要通过立法细化平台审核标准。首先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的方式,要求短视频运营平台要通过相关公共机构的审核以及备案,同时,对于短视频运营平台的监督管理职权要以立法的形式授权给相关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责,建立对机构的监督惩罚机制,要求相关管理机构的工作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3.完善未成年保护机制。2019年1月出台的《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强调应当合理设计智能推送程序,优先推荐正能量内容以及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的建立。美国已经开始根据音视听内容对其进行分级,从而确定不同年龄段的受众群体可以接受到的音视听内容。基于对这一立法的参考,我国应当根据年龄对受众群体进行划分,分别确定不同年龄段可以理解和接受的内容,进而要求短视频运营平台根据用户所处层级推送内容。这就需要短视频平台严格实行实名制认证制度,并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信息互通,提高实名制注册认证的准确度。
(二)执法监管
1.行政机关。一是明确监管主体。网络短视频平台的监管涉及到信息产业、公安、工商、文化等多个部门,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职责不明,职权管理的交叉冲突,浪费政府执法资源。所以我们应该提高执法效率,可以通过立法明确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监管,其他部门在需要时积极配合,相互协作;二是完善监管体制。对网络短视频平台的监督和保护在严格管控网络信息的基础上要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体制。在事前监督方面,网络短视频平台的注册应严格遵循相关的程序规定,对单位、资金门槛等方面加以限制,提高准入条件,严禁滥竽充数。在事中监督方面,政府应该在后台监控平台发布的信息,采取过滤、限制、阻截和删除的手段对不良的信息进行及时纠错并且惩处,同时应该建立对平台不良信息的举报和应急关停机制。此外,还应该利用有广泛受众群体和显著影响力的短视频平台普法,号召用户守法,在全网建立积极向上的互联网氛围。在事后监督方面,政府对于已经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网络短视频平台的行为,要加大惩戒力度,针对情节的轻重,分别采取限期整改、关闭平台、吊销经营许可证等措施;三是提高监管技术。政府应加大在网络技术方面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更新对平台监管的技术手段,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的优势。成立专门的网络技术监督的工作小组,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别的网络信息发挥其专业优势分组进行监督。使网络信息技术能够与政府监管相辅相成,运用高新技术手段积极配合政府对网络短视频平台的信息检查、监督和防护工作。
2.被授权的行业组织。行业协会组织应该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力量,负担相应的监管和规制责任,在协会内构建一套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要求的管理模式,建立行业内外的举报和监督体系。一旦发现平台有不良行为或受到举报,应发挥行业的内部管理和约束的功能,及时惩处相关平台,肃正行业氛围,提高平台守法意识。
(三)平台的自我督导
1.利用人工智能和奖励举报机制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平台应该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在一些用户上传视频的审核上可参见声音鉴黄师的工作原理。在人工的基础上加入人工智能系统,在视频所涉及内容、潜在信息以及金钱交易变现的鉴别上加大力度,从第一传播入口处严密布控加强监管。另外,平台用户作为平台受众和视频的第二监督者,在监管方面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平台在自我监管基础上应充分利用广大用户群体资源,建立外部监督举报窗口或者设置连接,使用户发现违法视频就可以随手举报,或者提出意见。
2.做好信用建设体系工作。短视频平台要做好信用建设体系工作,通过实名制认证系统的完善配合法律对视频的上传者、生产者进行防御监管,尤其是对于一些借助短视频扩散假货的视频生产者。此前,依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各大二手交易平台加紧建设信用体系,提高平台准入门槛,“闲鱼”平台推出实名认证,通过与公安网数据校验、运用人脸识别技术,确保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可信,同时通过与支付宝、淘宝等账号关联对接,实时呈现用户征信数据。短视频平台可以借鉴二手交易平台信用建设经验。
三、总结反思
对网络短视频平台的规制是一个系统化、体系化的过程,而立法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基础性的、先导性的作用,要不断完善相关领域的立法,为综合规制短视频平台提供充分的、切实有效的法律依据。政府应当在短视频平台监管中发挥主导力量,带动行业组织发挥监督力量,督促平台完善自身督导体系,号召用户对平台不良内容进行举报,继而对网络短视频平台形成以政府为主导,行业组织、平台和用户辅助的法律监管规制体系,真正实现监管体系的长效化和稳定化。
参考文献:
[1]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18-08-20.
[2]凤凰网科技.网络短视频火爆现象分析 影响一代人的人生价值观[EB/OL]. http://tech.ifeng.com/a/20180820/45129594_0.shtml,2018-08-20.
[3]北京日报客户端.北京市网信办、市工商局联合约谈抖音、搜狗等公司并要求专项整改[EB/OL].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04775256075662334&wfr=spider&for=pc,2018-07-01.
[4]人民网.短视频底线不能“短”[EB/OL].http://it.people.com.cn/n1/2018/0504/c1009-29964073.html,2018-05-4.
[5]腾讯研究院.监管从严趋势下,短视频平台如何合规发展?网络法律评论[EB/OL].http://www.sohu.com/a/228577811_455313,2018-04-17.
[6]张涛.论网络监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N].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7:3.
[7]李琬勍.中國政府网络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哈尔滨:黑龙江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