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秦
摘 要:目前在我国,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着许多不足,部门国有企业党委领导班子和成员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流于形式。党中央提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的一个重大发展。如何推动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是国有企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党委主题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
党中央提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的一个重大发展。如何推动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是国有企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课题。
党委的主体责任具有政治性、全面性和宏观性,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主体责任的缺失会严重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各级党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然而目前,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许多不足,如少数国有企业党委领导班子和成员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般性、总体性要求多,具体、可操作性的举措少,工作流于形式;一些国有企业党委负责人喜欢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整体“打包”给纪委,个人当“甩手掌柜”,亲自抓的力度不够,有些国有企业党委组织领导机构不健全,“一岗双责”执行不严格,检查考评不深入,责任追究不够严,企业出现重大腐败案件或重大资产损失很少有人被问责,这些现象都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对于国有企业来讲,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大致有五个方面: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纪检监察机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落实按劳分配原则,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一岗双责
1.提高认识。党风廉政建设是国有企业党委应该抓的“大事”,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健全组织。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企业党委要逐级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形成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纪委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委应自觉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3.责任到位。国有企业党委和各班子成员既要将生产经营作为“经济主业”,同时,也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政治主业”,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党委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会等,经常研究和分析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做到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要注重结合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责任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出现党风廉政建设和重大案件问题的部门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人人有责、责任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四)落实“一岗双责”。国有企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各项科研生产业务工作中,坚持做到“五个一”:年初听取一次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年中对分管部门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分析;年底带队对分管部门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每年对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每年向上级部门上报一份述廉报告。
二、做好廉洁表率,严格问责机制
1.領导率先垂范。党委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带头廉洁自律、依法办事,带头严格管理、带好队伍,带头自我反省、接受监督,带头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自觉做到不以权谋私、不贪污受贿、清正廉洁,干净正派。
2.强化重点监督。国有企业党委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方面要求,进一步细化可操作性的监管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位,提高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水平。
3.严格责任追究。国有企业党委应严格坚持谁担职、谁负责、出了问题就要承担责任的原则,在确保自净自廉的同时,要对自家的“责任田”负全责,管人管事管自己,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肩负起一个企业、一个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出了问题,要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三、完善惩防体系,加强监督管理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建立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监管,制定项目监管办法,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组织开展对国有企业各部门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2.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国有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订《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青年干部培养制度》、《效能监察实施办法》、《“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治理“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任务贯穿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之中。完善国有企业行政审批、项目安排、建设市场、资金管理等制度,尽可能压缩自由裁量权。
3.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国有企业应把反腐倡廉列入干部培训教育重要内容,要求举办的培训班都有反腐倡廉内容,组织开展对中层以上干部的廉政培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四)落实年度考核奖惩。国有企业党委要认真部署好年初责任分工、年中监督检查、年底专项抽查等工作,重点通过票据和会议记录的抽查,检查八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和“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要建立下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述责述廉工作制度,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落实、推进到位。
四、发挥纪委作用,自觉接受监督
1.坚决配合工作。党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应要求各部门重视纪委工作。对于纪委发现的问题,党委要高度重视并协调各部门进行有效处理,特别对于案件查办工作,要大力支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2.加强组织建设。兵强马壮才能将工作做好。党委要为纪检监察部门配足配强兵马,完善组织架构,保证纪检监察工作有人落实,保证纪检监督工作开展到位。
3.加强关键环节监督。加大对重大决策的监督,完善重大决策论证制度,防止决策失误和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继续推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加强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