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与托马斯?阿奎那德性荣誉观之比较

2019-06-18 08:30杨广越周世露
关键词:阿奎那托马斯亚里士多德

杨广越 周世露

摘要:德性荣誉观在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阿奎那的思想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托马斯·阿奎那的德性荣誉观又是对亚里士多德的继承与发展。所以,二者德性荣誉观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具体来说,他们都肯定了德性与荣誉的联系,但对德性内涵、类型以及指向的理解有所不同;都有自己的荣誉域及荣誉准则,但是因受社会历史条件制约而存在差异;都主张德性荣誉获取的内在性,但托马斯·阿奎那

进一步要求德性荣誉获取的外在性。对二者德性荣誉观的内涵、荣誉域、荣誉准则以及获取途径的比较,一方面使得我们对德性荣誉观的认识更为系统化和科学化,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纠正现代荣誉观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被狭隘化和被边缘化倾向,为现代荣誉观的健康良性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托马斯·阿奎那;德性荣誉观;现代荣誉观

中图分类号:B8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595(2019)02-0068-06

从价值维度看,德性荣誉观在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阿奎那(后文简称“托马斯”)的思想中具有独特的意义,而托马斯的德性荣誉观是对亚里士多德的继承与发展。因而,深入研究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的德性荣誉观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然而,学界对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德性荣誉观理论研究的焦点要么集中于德性,要么集中于荣誉观,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德性荣誉观的割裂,使得德性荣誉观被片面化。所以,对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德性荣誉观的内涵、荣誉域、荣誉准则以及获取途径进行深入的比较研究,不仅有利于强化对德性榮誉观的系统、科学性认识,而且可为解决现代荣誉观发展问题提供启示。

一、德性荣誉观内涵理解之比较

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都将德性和荣誉观进行了结合,而且都肯定了荣誉与德性之间的联系,认为德性是产生荣誉的前提与基础,这是二者德性荣誉观最直接、最明显的相同点。然而,由于二者的德性荣誉观产生于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所以差异性也很明显,主要表现在对于德性概念理解的差异,即对德性内涵的界定、德性类型的划分以及德性指向的归宿方面的理解与表述的不同,其异同具体阐述如下。

第一,亚里士多德与托马斯都将德性理解为灵魂的内在德性,且都肯定了荣誉与德性之间的联系。首先,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主要是指灵魂的德性,他说,“我们的生活不是依靠任何其他东西,而是靠灵魂”[1]。托马斯也认为德性是灵魂的一种能力,“灵魂的能力是德性的主体”[2]65。其次,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善良的、有德性的人即使在物质生活方面比较匮乏,也可以在荣誉方面获得奖赏和补偿,正如他所说,“荣誉是对德性的奖赏,我们只把它授予好人”[3]108,“荣誉是对德性与善举的奖赏”[3]257,“对在钱财上受损的人就要给他们以荣誉”[3]257。换个角度来说,荣誉并非什么样的人都配拥有,只有善良的、拥有德性的人才可获得,仅仅在物质生活上富足,而在自身品性和精神方面无所追求的人是不能够获得荣誉的,即荣誉的配有和获得是因为一个人具有德性,而非物质生活丰富。亚里士多德还认为荣誉是一个人内在德性的外在表征,即“荣誉是德性的外化表现,是最大的外在善”[3]108。也就是说,荣誉与德性分别是指人的外在善与内在善,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因此,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荣誉的生活往往是与德性的生活和高贵的生活相伴的。托马斯则认为“荣誉源于优秀。不过,一个人是否优秀,首要的评判标准是美德……因此,恰当表述的荣誉和美德是同一件事情”[4]。这就是说只要一个人具有美德,就可以被评判为优秀,而优秀的人是应该配享荣誉的。所以,在托马斯看来,荣誉与德性之间的关系是通过优秀这一介质联系起来的。在这一点上,托马斯继承了亚里士多德将荣誉理解为对有德性的人的奖赏的观点,二者都肯定了荣誉与德性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不难看出,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的德性主要指灵魂方面的内在德性,二者也明确了德性和荣誉之间的联系。

第二,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

对德性荣誉观之“德性”的理解存在差异。德性是把握德性荣誉观内涵的关键,对于德性的理解将会影响德性荣誉观的整体含义。亚里士多德与托马斯对于“德性”的理解存在三方面的差异。首先,在德性内涵的界定方面的差异。亚里士多德的德性是从自然主义的目的论的角度来理解的,即根据功能来界定德性:德性是使事物具备良好状况并且能发挥良好功能的品质。如他所说:“每种德性都既使得它是其德性的那事物的状态好,又使得那事物的活动完成得好。”[3]45“活动完成得好”是指能够将自身功能发挥好。也就是说,人的德性在于使人处在良好状况中并且自身的功能得到发挥的品质,也就是使人的理性能够实现。而托马斯则强调德性是一种习惯,一种能力的完善,也就是说,习惯使与之行为相关的能力得到完善。“习惯是一种行为者具有的与行为相联系的意向”[2]63,“当能力自身的适当本性不足以达到目的时,能力就需要一种习惯使它完善直至正当地行事。这种习惯就是德性”[2]66。其次,在对德性类型的划分上也存在差异。亚里士多德将德性分为道德德性和理智德性,这两种德性与灵魂的两个部分相关,即分别与灵魂的理性部分和灵魂的非理性部分相关,道德德性是人灵魂的非理性部分受到理性的指导与制约,逐渐与理性部分相合的状态,如谦逊、大度等,理智德性则是灵魂的纯粹理性部分本身功能的优异,不需灵魂其他部分的辅助,如明智、智慧等。托马斯则在亚里士多德的道德德性和理智德性之外增加了神学德性,也就是信、望、爱。在德性分类方面,托马斯与亚里士多德的不同有两点:其一,将亚里士多德的理智德性中的明智与道德德性中的公正、勇敢、节制划归为一类,成为主要德性,这个主要德性是相对于神学德性来说的,是世俗的;其二,托马斯强调“爱”是神学德性之一,“爱”是从奥古斯丁处学习改造过来的,这就进一步增强了托马斯荣誉思想的神学指向性。最后,在德性指向的归宿方面存在根本的不同。亚里士多德的德性指向的是“善”这一目的,一方面认为最高善是幸福,也就是一切行为最终追求的是幸福,幸福不仅是终极的也是完满的,不能增减的,因而是最高善;另一方面,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不仅是最高善,也是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因而,“人的善就是灵魂的合德性的实现活动”[3]20。人完善其自身的功能,主要指理性的功能,这样就可以达到善,也就可获得幸福,所以合乎德性、完善人自身的功能是指向善、指向幸福。而托马斯的德性指向的是信仰中的上帝,在对德性的分类进行了增加和细致分疏后,托马斯以信、望、爱为目的的神学德性将上帝看作是合适的归宿,托马斯的德性思想与神学思想是密不可分的。

二、德性荣誉观的荣誉域及荣誉准则之比较

亚里士多德与托马斯的德性荣誉观不仅在内涵理解上存在差异,在荣誉域及荣誉准则方面也存在差异。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二者的德性荣誉观之所以会存在内涵上的异同,一方面是因为托马斯对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荣誉观有所继承和发展,另一方面是因为二者的德性荣誉观所处的荣誉域及所秉持的荣誉准则存在差异。所以,深入比较二者德性荣誉观的荣誉域及荣誉准则,既能够澄明二者德性荣誉观的发生背景,解释各自荣誉准则的变化原因,又能凸显出二者德性荣誉观的异同点。

第一,所谓荣誉域,通常是指考察荣誉所处的环境、条件,即所理解的荣誉是处在什么样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观念的环境下,是否存在什么阶层意识,等等。一般来说,处在不同环境或阶层的人对某人或自身是否能获得荣誉的评价是存在差异的,因此对荣誉域进行比较有利于分析二者的德性荣誉观产生差异的原因。亚里士多德处在雅典城邦走向衰败的时代,城邦中道德滑坡严重,雅典经历了伯罗奔尼撒战争后,不仅经济上低迷萧条,政治上也不具往日威风,战争失败后,雅典人变得追逐利益,蔑视对荣誉的追求。亚里士多德承袭柏拉图从伦理德性方面对人这一目的性的存在所给予的关注和剖析,形成了以目的论为指导的德性荣誉观。而托马斯则生活在中世纪信仰时期,这一时期最明显的主题就是理性与信仰的价值冲突。他认为,哲学是神学的婢女,即哲学和神学可以共存,但是神学的地位高于哲学。因而,他力图调和信仰和理性之间的关系。这就使得以信仰为支撑的德性荣誉观必然带有神学和超越人自身的意味,也就必然期许人能够通过完善自身德性为上帝的荣誉增色。因此,处在不同的荣誉域的德性荣誉观具有差异性是必然的。

第二,不同的荣誉域必然会产生不同的荣誉准则,所谓荣誉准则,是指在一定具体的社会环境中,所能够获得和维护一个人荣誉的规范或标准。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一个人配享荣誉必须符合两大准则:一是需要内在德性的培养,二是需要遵循适度原则。首先,需要培养自身的内在德性。从上文的论述中可看出,德性是获得荣誉的前提和基础,且荣誉与德性的关系是外在善与内在善的相互印证。亚里士多德曾说:“人们追求荣誉似乎是为确证自己的优点,至少是,他们寻求从有智慧的人和认识他们的人那里得到荣誉,并且是因德性而得到荣誉。”[3]12因此,一个人是否配享荣誉首要得看这个人是否具有内在德性,并且这份荣誉需要得到有智慧的人和认识自己的人的肯定。也正因为如此,亚里士多德认为:“对我们所追求的善来说,荣誉显得太肤浅。因为荣誉取决于授予者而不是取决于接受者。”[3]12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内里是善良、高贵的,同时这份善良和高贵得到了城邦的认同,那么城邦对于他的那份善良和高贵能够给予的最高的奖赏应该就是赋予荣誉。但是人们在不断培养自己内在德性的时候,可能真正在意的是自身的德性是否配得到荣誉,而不是关注荣誉本身,因为过度关注荣誉势必会造成对授予荣誉的、有地位的人的依赖,渐渐地可能就会对获得荣誉没有那么高的热情,甚至是鄙视荣誉。为此,亚里士多德提出了适度原则来调控人的德性荣誉,因为,在他看来人为了追求荣誉就必须培养自己的德性,而德性的外化应以适度为原则,过度和不及都有可能导致荣誉的丧失。因而他主张“德性就必定是以求取适度为目的”[3]46,“过度与不及是恶的特点,而适度则是德性的特点”[3]47,“既不存在适度的过度与适度的不及,也不存在过度的适度或不及的适度”[3]48。同时,他也认为在内在德性的养成过程中,处处存在选择,而明智的选择,需要依靠“逻各斯”的参与。如其所说:“德性是一种选择的品质,存在于相对于我们的适度之中。这种适度是由‘逻各斯规定的,就是说,是像一个明智的人会做的那样地确定的。德性是两种恶即过度与不及的中间。”[3]47-48总之,在对这个适度原则的把握下,人们对于德性荣誉的追求不能过度或不及,而应该讲求适度,对德性荣誉的过度追求就会变为虚荣,对德性荣誉的不及追求就会变为卑微,虚荣和卑微都不能被称为德性。因此,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荣誉准则不仅需要培养内在德性,而且还要在整个过程中需要坚持“逻各斯”规定下的适度原则,这样才能使人们正确地理解和对待德性荣誉,不至于与荣誉渐行渐远。

托马斯的荣誉准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需要完善内在德性,二是需要坚定对上帝的信仰。首先是对内在德性的完善,托马斯的德性并非其德性伦理的核心,其核心是幸福。德性的培养是为了获得幸福,但是他的幸福与亚里士多德的幸福又不同,他认为幸福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此岸的幸福,它在于人们对自身行为和情感的沉思,属于不完满的幸福;另一个是彼岸的幸福,它在于人们看到自身的神性本质,不断向上帝靠近,属于完满的幸福。托马斯认为,财富、荣誉、荣耀、权力等是外在善的表现,而这些只能够带来短暂的、暂时性的快感,而不能带来真正的幸福,即完满的幸福,因此外在善不是幸福的本质。托马斯虽然否定了荣誉等外在善是幸福的本质,但是肯定了其对幸福的作用,人在现世生活中,在未达到彼岸时是需要荣誉等外在善来维持基本生活的,即需要保持人们对自身行为和情感的沉思活动。这里可以看出,在现世世界里,托马斯的荣誉不再像定义中所说的那样,而另外具有了一种人们无法把控的特性,即此种荣誉不是属于人自身的德性,而是属于上帝。也就是说在信仰占据主导的时代,人们的荣誉不仅仅是尘世间的荣誉,也不仅是追求自身涵养的荣誉,而更多地是神圣的上帝的荣誉,人们以此作为行为目的和动力,正如《圣经》中对基督徒们的告诫,人们在看待和对待获取人类的尊敬、奖赏及荣誉的愿望时要谨慎,世俗的尊敬和荣誉……授予我们,不是為了让内心安宁而做善事,我们接受它们,是因为它们是上天的旨意,是对现世的慰藉,是对美德的奖赏。因此,托马斯的荣誉准则虽然未否定人在现世的荣誉,但是一切以信仰为依托,体现出的是荣誉不仅为人,更为上帝。

三、德性荣誉观获取途径之比较

亚里士多德与托马斯的德性荣誉观不仅存在内涵、荣誉域及荣誉准则方面的异同,而且也存在德性荣誉获取途径方面的异同。二者对德性荣誉观内涵、荣誉域及荣誉准则的理解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德性荣誉获取的途径。因此,比较二者德性荣誉的获取途径的异同,不仅能够有力地回应荣誉域及其准则所带来的影响,而且能进一步展现出二者德性荣誉观的异同性。

亚里士多德认为荣誉是德性最大的外在善,是内在德性的外化,所以在他看来,德性荣誉获得的首要条件就是灵魂德性的获得,而灵魂德性分为道德德性和理智德性,因而德性荣誉的获得就集中在对道德德性和理智德性的获得和完善上。首先,亚里士多德主张从习惯入手,通过实现活动的方式获得和完善自己的道德德性,同时也强调借助适度原则来调节德性荣誉的获得,以保障德性荣誉获取途径的正确性。就其德性荣誉观来看,他特别看重习惯的作用,认为“从小养成这样的习惯还是那样的习惯决不是小事。正相反,它非常重要,或宁可说,它最重要”[3]37。在此基础上,他认为道德德性的养成要归功于习惯。他说:“道德德性是通过习惯养成,因此它的名字‘道德的也是从‘习惯这个词演变而来。”[3]35更进一步地说,他已然将习惯作为道德德性获得与完善的重要方式了,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习惯方式处理不当也可能导致道德德性的丧失。所以,他一方面强调道德德性需要“我们先运用它们而后获得它们”[3]36,然后“通过习惯而完善”[3]36;另一方面也强调“德性因何种原因和手段而养成,也因何原因和手段而毁丧”[3]36。为了保证德性荣誉获取的正确性,他主张运用适度原则来调和德性。因为对德性荣誉的追求,过度或不及都不利于其有效地获取,保持良好的德性获取原则,荣誉也就会以恰当的方式出现,即“在荣誉的追求中,有时多于所应得,有时少于所应得,荣誉要来自应该的地方,以应该的方式”[3]84。所以,道德德性是使得一个人能在实践和情感事务上命中对他而言的适度,从而使得他好,并且使得他的活动完成得好的品质。因而,道德德性的获得对于德性荣誉的获得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次,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智德性高于道德德性,在他看来,理智德性是灵魂当中有“逻各斯”的部分,而道德德性是无“逻各斯”的部分。并且他将“努斯”视为神性的东西,认为只有自身中存有“努斯”才能过上“沉思的生活”[3]11。也就是说,亚里士多德已将“沉思的生活”视为一份荣耀,而幸福就来源于沉思。所以他说:“幸福与沉思同在。越能够沉思的存在就越是幸福,不是因偶性,而是因沉思本身的性质。因为,沉思本身就是荣耀的。所以幸福就在于某种沉思。”[3]310因而,过上“沉思的生活”,就能够获得荣誉,这份荣誉是属于理智德性本身的。此外,亚里士多德还认为理智德性与道德德性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道德德性作为灵魂欲望部分的德性,它需要理智德性中的明智进行干预。因为自然赋予的潜能离开明智就不可能通过习惯而成为道德德性,道德德性使人确定良好的目的,明智是人选择实践目的的正确手段,同样,如果没有道德德性,被叫作明智的实践理智品质也就没有任何内容,就不可能形成。因此,道德德性的获得与理智德性的获得是相互促进的。当然,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理智德性本身是有一定的获得方法的,即“理智德性主要通过教导而发生和发展,所以需要经验和时间”[3]35。因此,德性荣誉的获得既存在道德德性与理智德性依次渐进式的获取状态,也存在道德德性与理智德性同为一体的获取状态。

托马斯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荣誉观的一些思想,同时又吸收了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并对其进行了发展。他认为荣誉的获得来源于优秀,而优秀的首要评判标准又是美德,荣誉与美德在某种程度上是同一件事情。所以,托马斯认为荣誉的获得也是依靠德性的获得,不同的是托马斯认为人的德性既有来源于人的本性的理智德性和道德德性,也有来源于上帝的神学德性。因而,德性荣誉的获得也就转变为理智德性、道德德性以及神学德性的获得和完善。首先,托马斯对理性和现世生活还是肯定的,他认为人的理智德性和道德德性会按照人的本性力量不断得到完善,继而可以使一个人变得优秀,拥有世俗世界当中的荣誉。他说:“理智与道德的德性依照人的本性的力量完善着人的理智和欲求,而神性的德性则是超自然的。”[5]47同时,他也强调了人的理智德性对道德德性的获得具有重要的作用,即认为“人需要他的理性中的习惯来引导,因为关于获得目的的手段的忠告与选择,是理性行动。因此,需要理性中的理智德性来完善这一‘与道德德性相关的理性,以及使得达到目的的手段更为有效,而这个德性就是审慎”[5]46。其次,托马斯认为神学德性的获得途径与道德德性不同,它是需要被灌输的。从一开始托马斯就坚持人的神学德性超越道德德性的观点,在他看来,人们通过自己的理性和实践的习惯获得的只能是道德德性,而神学德性是超越人的自然本性能力的德性,是需要上帝灌输给我们的。“首先是因为就它们正确地引导我们走向上帝而言,它们的对象是上帝;其次是因为只有上帝才能将它们灌输给我们;再次是因为这些德性除非通过包含在圣经中的上帝启示,否则不会被我们认识。”[2]69因而,如果仅停留在道德德性和理智德性的世俗德性的层面,人的荣誉也必定只能是世俗的。在拥有了世俗荣誉后,只有通过对上帝的信仰,获得上帝的启示,才有可能获得上帝灌输的神学德性,获得超越人的自然本性的德性,接收到上帝给人的一些超自然的精神原则。在此基础上,人的德性荣誉才算是真正完善的。所以,托马斯的德性荣誉的获得途径是依次渐进的两个层次,即符合自然本性能力的世俗荣誉和符合超自然本性能力的上帝荣誉。

四、对现代荣誉观发展的启示

荣誉观不是一个抽象的恒久概念,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荣誉观必然会带有时代的特点。现代國家基本上处于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多元文化的状态,所以,现代荣誉观也就必然与传统荣誉观有别,在笔者看来,所谓现代荣誉观其实就是人们在现代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等条件下,依据特定的思想道德观念进行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活动而形成的关于荣誉的总体看法。它的特点是政治权力干预更为明显、个体性要求更加强烈以及实现的方式更为多样。正因为如此,现代荣誉观在发展的过程出现了荣誉与权力密谋、个体荣誉与集体荣誉对抗、物质荣誉与精神荣誉失衡等怪异的现象,导致了现代荣誉观发展面临被狭隘化和被边缘化的倾向。基于此,我们应当从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德性荣誉观的比较中寻求一定的启示。

其一,恢复德性在现代荣誉观发展中的地位,强调德性与荣誉之间内在的必然性联系。现代社会,人们获取荣誉的方式更为多样化,这样一方面导致依靠德性而获得荣誉的传统方式被削弱,另一方面也導致人们对于德性与荣誉之间的必然联系持怀疑的态度。现实中,人们更多地认为只要自己拥有财富、权力等外在物,即使自己的德性不够,也可以获得社会的认可,从而获得荣誉。在资本为统治手段的当代社会中,这种现象比比皆是,导致人们丧失了追求荣誉的动力和热情。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知晓,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都主张德性与荣誉之间的必然性联系,德性是荣誉的内在要求,强调内在德性的培养。因而,我们有必要恢复德性在现代荣誉观发展中的核心地位,把德性作为荣誉获得的首要条件,从而缓解德性荣誉观被弱化乃至被边缘化的现实状况,推动现代荣誉观更加全面地发展。

其二,现代荣誉观应当遵循适度原则,以平衡好物质荣誉和精神荣誉、个体荣誉和集体荣誉的关系。现代荣誉观产生的土壤是市场经济,而市场彰显的是个性和物质,因而现代荣誉观不免沾染上了个体自私性和物质性的特点,过度强调荣誉容易让人变得贪婪、自私和虚荣。因此,现代荣誉观在现实的发展中也就出现了物质荣誉重于精神荣誉、个体荣誉大于集体荣誉的失衡状况,荣誉逐渐失去存在的本真意义。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德性荣誉观强调对荣誉的追求应当以适度为原则。现代荣誉观的发展应充分考虑物质荣誉和精神荣誉、个体荣誉和集体荣誉之间的平衡,以适度为原则,锻造出高品质的荣誉天平。

其三,将荣誉获取方式的内在条件和外在条件相结合,从而解决现代荣誉获取方式的工具主义和功利主义的特点。当前,人们对于荣誉的获取表现出太多的工具性和功利性,而且荣誉的获取方式更偏重于外在条件,导致人们更加关注于荣誉获取的手段,而忽视荣誉本身,荣誉不再是德性的最高追求,反而成了获得其他利益的媒介。比如说荣誉的物质化现象,人们获得荣誉时,首先想到的是这个荣誉会有多少奖金,其次想到的是荣誉是否会成为获得某项利益的条件。又比如说荣誉与权力之间的密谋现象,有些掌权者利用手中的权力来为自己谋得荣誉,然后再依靠这些荣誉以获得更多的权力。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荣誉是德性外化之后自然而然产生的,虽然它需要得到社会的肯定和认可,但是荣誉获取的内在条件仍然是第一位的。因而,我们应当自觉地培养与践行德性,将其作为荣誉第一性的东西,从而与社会的客观评价形成呼应,以摆脱现代荣誉获取过程中存在的工具化和功利化倾向。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现代荣誉观发展需要考虑荣誉域,这既是解决问题的前提,也是未来发展的基础。当代社会的基本特征是:经济上以市场经济为主导,一方面使得我们的科学技术、物质财富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得功利主义、工具主义、实用主义相伴而来;政治上大多采用民主政治,一方面“多元价值”有利于确立个体的主体地位,促使人们思想的解放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另一方面导致政权与资本相互密谋。这也使得国家层面的道德意识形态往往受到资本的裹挟,价值观多样化也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传统的一元道德规则,使荣誉的获取方式更为多样。因而,面对这样的荣誉域,我们应当借鉴德性荣誉观,将现代荣誉观的发展放置于现实条件之下,来重新确定现代荣誉观的内涵、获取途径及基本准则等,以纠正现实社会中被扭曲的荣誉观,从而指导和规范现代荣誉观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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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龚群.托马斯·阿奎那的德性论[J].伦理学研究,2016(5).

责任编辑:曹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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