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升峰
教育质量的核心要素是教师,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的关键因素,它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幼儿园能否对幼儿实施高质量的教育,直接影响着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从教师配备、待遇保障、培养培训、规范监管等方面,对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旨在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善保教的幼儿园教师队伍,确保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严格依标配备教师
师幼比是幼儿园专任教师数和在园幼儿数的比例,是衡量幼儿园教师数量是否充足的重要指标。2010年以来,随着学前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幼儿园专任教师从2010年的114.4万人增长到2017年的243.2万人,增长了112.6%。师幼比从2010年的1:26.0提高到2017年的1:18.9。
尽管幼儿园教师数量不断增加,师幼比不断提高,但与国家规定的配备标准仍有较大的差距。根据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在园幼儿共计4600万人,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规定的每班“两教一保”的标准测算,目前幼儿园专任教师缺口达63万人。随着“两孩政策”的全面落地,未来适龄入园幼儿会进一步增加,教师缺口将会进一步加大。数量短缺导致幼儿园教师频遭“疯抢”,据中国青年报微信公众号报道,某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每年有100多名毕业生,仅2016年就先后来了200多所幼儿园“抢”这100多名毕业生,2019年的幼儿园教师招聘难现象将更加突出。
针对当前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的现状,《若干意见》明确要求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这里的“标”指的是《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
一方面,要求“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采取多种形式补充公办园教师。2018年,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尝试按照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编制,充分挖掘现有编制资源,新增编制首先从改革管理、精简收回等待分配编制中调剂解决;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实无法满足的,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参照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确定人员控制总量。贵州省也多措并举解决教师补充问题:一是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即按1:6~1:8的师幼比配置。二是省政府规定每年新增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5000人,各地竭尽全力打通事业编制通道,并向学前教育倾斜,7年来全省新增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36650人,在2010年的基础上增加了6倍。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聘乡村幼儿园志愿者、双轨制非在编教师等6000余人。四是从2016年开始,将幼儿园教师招聘纳入县级“特岗计划”,3年共招聘幼儿园特岗教师5819人。这些举措不仅增加了公办幼儿园教师数量,还有利于稳定教师队伍,保障幼儿园规范运行。
另一方面,要求“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截至2017年年底,民办园在园幼儿2572.34万人,民办园专任教师151.03万人,师幼比为1:17.0。部分民办园举办者为了提高经济效益,不按照国家规定配备教师,导致民办园教师数量严重不足,需要下大力气解决。
此外,扩大招生规模也是增加幼儿园教师供应的重要举措。《若干意见》要求“根据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目标,制定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规划,扩大本专科层次培养规模及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确立了到2020年“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规模达到20万人以上”的目标,这将对增加幼儿园教师数量尤其是高素质幼儿园教师数量发挥重要的作用,将有效缓解目前幼儿园教师短缺的现状。有些地方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就明确提出:2018~2022年,通过招生计划的增量安排或存量调整,扩大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基本解决学前教育专业人才需求的有效供给。
二、健全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学历水平、专业对口率以及教师持证上岗率是衡量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的重要因素。近些年来,随着学前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和专业对口率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
进入21世纪,伴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我国传统的中等师范教育逐步向专科和本科教育过渡,作为培养幼儿园教师主力的幼儿师范学校也纷纷升格为专科或者本科院校,这推动了幼儿园教师学历水平大幅度提升,专科以上学历者的占比提高最为明显。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幼儿园教师中专科以上学历者占比达到79.05%,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为21.30%,高中及以下学历者占比仍然高达20.95%,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幼儿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重偏低。〔1〕
近些年来,学前教育专业的幼儿园教师数量持续增加,占比也不断提高,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在整个幼儿园教师队伍中的占比仍然偏低。2017年,全国幼儿园教师中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者仅为1686479人,占比69.34%,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幼儿园教师仍然占30%多。
关于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情况,没有相关统计数据可参考,从各地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在60%左右,民办园教师持证上岗率更低一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幼儿园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提升。有些幼兒园教师缺乏学前教育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难以适应科学保教的要求。
人才培养培训直接决定幼儿园教师的质量和水平。《若干意见》从完善教师培养体系和健全教师培训制度两个维度,对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着力提升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方面,要完善教师培养体系,重点解决学历层次提升、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专业认证三个问题。首先,要提升人才培养的学历层次,通过举办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若干所幼儿师范学院,基本形成以本专科学历为主体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以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其次,要优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的专业化水平。要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要求,科学构建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帮助未来幼儿园教师深刻理解保教结合的重要性,学会按幼儿的认知特点和学习方式组织保教活动,突出实践导向,设置丰富多样的实践课程,实现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有机融合,提高教学的实效性和人才培养质量。第三,加强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认证,建立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制度,规范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行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各类幼儿园教师培养机构都应遵循《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适时调整培养方案,加强学生教学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优秀的人才。〔2〕
另一方面,要积极健全教师培训制度,出台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不断创新培训模式。首先,通过出台培训课程标准,规范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培训行为,根据幼儿园教师的发展需求,分层分级开展教师培训,重点加强师德师风、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补偿教育以及法制教育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其次,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确立了到2020年培训150万名左右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培训目标,确保一半以上的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得到培训和提高,让更多的幼儿园教师接受专业培训。第三,积极创新培训模式,支持师范院校和幼儿园协同建立培训基地,推动专业理论学习和跟岗实践锻炼的有机融合,打通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建立职前职后一体化的师范教育体系,提高幼儿园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效率。
三、依法保障教师权益
目前,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普遍较低,在编制保障、工资待遇以及职称评聘等方面与中小学教师有明显的差距,因而导致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吸引力不高,难以吸引优秀人才从教。
一些新建公办园不能办理事业单位登记,公办园用编制补充幼儿园教师受到严重制约。很多新建公办园只有园长是正式在编人员,其余均为非在编人员。由于缺乏编制保障,公办园非在编教师流动性大,民办园教师流动情况比公办园更严重,影响了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稳定性。
根据2017年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数据测算,2016年全国幼儿园教职工年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3.5万元,低于小学教职工平均8.1万元的水平。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园教师工资水平相对来说更低。
长期以来,我国幼儿园教师一直沿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体系,这一职称评聘体系难以体现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特点和工作特点,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聘获得比例方面远低于小学教师。截至2017年年底,幼兒园教师中高级职称占比仅为7.34%,而未评定职称的比例则高达75.12%,这挫伤了幼儿园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更好地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吸引力,《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这里的“法”,主要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良好的待遇保障是提高幼儿园教师职业吸引力的核心要素,必须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满足感,吸引更多学前教育专业的优秀毕业生投入到学前教育事业中来,使其长期从教、终身从教。〔3〕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需要重点解决编制保障、工资待遇以及职称评聘等关乎幼儿园教师切身利益的问题。
一方面,《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鼓励各地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问题,对于暂时无法落实编制的公办幼儿园教师也要确保同工同酬,这对于稳定幼儿园教师队伍,吸引高素质专业人才从教有积极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实施乡村公办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引导优秀教师到乡村幼儿园任教,提高农村地区幼儿园教师的整体素质,这对于促进学前教育公平也有积极的作用。编制保障是稳定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的重要因素,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问题,目前已经有10多个省份出台了《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这有利于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待遇和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对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也提出了保障要求。当前,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待遇参差不齐,高端幼儿园的教师工资收入较高,低端幼儿园的教师工资收入很低,很多地方的幼儿园教师工资仅仅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与幼儿园教师的辛勤付出不成正比。对此,《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民办园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这对于提高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稳定教师队伍以及提高教师队伍素质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此外,《若干意见》还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职称评聘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为幼儿园教师解除后顾之忧。针对当前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中存在的未聘职称占比偏高、高级职称占比偏低的问题,要求各地必须根据学前教育特点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标准,畅通职称评聘通道,提高高级职称比例。
四、严格教师队伍管理
2012年11月,教育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幼儿园教师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近些年来,学前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对幼儿园教师的需求越来越大,由于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不足,再加上编制保障缺失、工资待遇低下以及职称评聘不公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合格的幼儿园教师数量严重不足,有些地方在招聘幼儿园教师时甚至出现了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状况,管理部门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很多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师资进入幼儿园教师队伍,这种情况在民办幼儿园更为严重。由于部分师资素质偏低,再加上缺乏严厉的惩戒措施,导致违反师德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幼儿园教师的形象。
幼儿园教师专业化是提高其社会地位的内在基础,〔4〕严格幼儿园教师队伍管理,保障幼儿园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是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的重要保障。《若干意见》一方面要求认真落实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和教师专业标准,坚持公开招聘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切实把好幼儿园园长、教师入口关,把不合格的师资挡在幼儿园大门之外。另一方面强调对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幼儿园教师进行专业补偿教育,提高其专业化水平。此外,《若干意见》还特别重视师德教育,强调要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素养,培育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情怀,要求幼儿园教师做到关爱、尊重幼儿,科学实施保育教育。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有此行为者终身不得从教。严厉的惩戒措施有利于清除幼儿园教师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2018年,河北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标准,通过强化师德教育、完善考评制度、加大监察监督、建立师德考核档案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教师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措施,提高幼儿园教师职业素养,培养幼儿园教师热爱幼儿、热爱幼教的职业情怀。
幼儿园教师承担着保育和教育的双重任务,关系到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妥善解决当前困扰幼儿园教师队伍发展的若干问题,建设一支高素质、善保教的幼儿园教师队伍,是确保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李敏谊,程旭.论我国学前教育师资供给的困境与突围:基于第一期三年行动计划后的数据分析〔J〕.中国教育学刊,2015,(4):65-69.
〔2〕陈莉.山东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教育探索,2016,(2):46-50.
〔3〕王文烁.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以山东省潍坊市部分幼儿园为例〔J〕.中国成人教育,2013,(13):102-104.
〔4〕冯晓霞,蔡迎旗.我国幼儿园教师队伍现状分析与政策建议〔J〕.人民教育,2007,(11):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