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胤蛟
中国的地方志编修,自以明清为盛。朱明以前,方志流传至今极少,一缘刊刻不多,二缘厄难不存。中古典籍,十不存一。故中古的传世方志,极为后人所重。而江南兵燹较北方为少,故存世方志较北方为多。然其亡佚错乱,脱讹舛误,致历代争议考证不绝。本文特择中古较为重要的三种苏州地区方志,试考其流源,论其疏讹。
此三种志书分别为《吴郡记》一卷(晋顾夷撰)、《吴地记》一卷(晋张勃撰)、《吴地记》一卷、又附后集一卷(唐陆广微撰)。
1 晋顾夷所撰《吴郡记》一卷。《隋书经籍志》有著录。原书已佚,清王谟《汉唐地理书钞》有辑本,张国淦《大典辑本》有辑本。
《隋书·经籍志》著录顾夷《吴郡记》有两条,一条为“一卷”,一条为“二卷”。后人多有考证。丁国钧《补晋书艺文志》卷二言:“是书隋志凡两见,前作一卷,后作二卷,当是复伪。”张国淦先生《中国古方志考》:“《隋志·吴郡志》一卷,系据齐陆澄《地理书》,《吴郡记》二卷,系据梁任昉《地理书》,《隋志》类此者不一。”后多以张国淦先生之说为准。
然考章宗源《隋书经籍志考证》卷六,其言“《吴郡记》一卷。顾夷撰。《后汉书·楚王英列传》注:横山北有小山,俗谓姑苏台,引顾夷《吴地记》。《史记·高祖本纪集解》:‘顾夷曰:余杭者,秦始皇至会稽,经此立为县。《汉书·伍被列传》注:‘吴阖闾十一年,起台于姑苏山。《后汉书·彭修傳》注:‘延陵汉改曰毗陵。《北堂书钞·酒食部》:‘长城若下出美酒。《初学记·地部》:‘山东两岭相趋,名曰铜岭。并引《吴地记》,不著顾夷名。”时人所引皆作《吴地记》,而非陆澄、梁昉《地理书抄》所著录《吴郡记》。唐宋人相关著述亦是引《吴地记》多于《吴郡记》,在此不赘录。故丁氏所言两种《吴郡记》乃重复著录,是着眼于时人后人所引皆为《吴地记》。然仍有另一种可能,便是《隋志》著录的两卷本《吴郡记》实则是顾夷所著的《吴地记》,与一卷本《吴郡记》实系两书。
后人撰述姑苏地方著作,几乎必引顾夷之作,可见其要。
2 晋张勃所著《吴地记》一卷。原书已佚。《旧唐书·经籍志》有著录。
此书与顾夷《吴地记》不同,非是记述姑苏地志,而是记述三国东吴州郡,故其所述及“交趾”、“苍梧”等地。因此便引出一则公案——张勃《吴录》与《吴地记》的关系。
《文选》卷二十八吴注引张勃《吴录》,陆广微《吴地记》引张勃《吴录》,文廷式以此《吴录》乃《吴地记》。而王谟《汉唐地理书钞》辑有张勃《吴地理志》,并于叙录中称《吴地记》为《吴录地理志》之一部分。此两种说法尚未定论,而学界亦未对此作出相关考证。
私以为王谟所言更为妥当。按《隋志·吴纪》九卷下注云“晋有张勃《吴录》三十卷,亡”,而至《唐志》著录,《吴地记》仅为一卷,并未著录“残余一卷”,可见《吴地记》至唐代乃完整一书,极有可能是《吴录》三十卷中的一卷。
3 唐陆广微所撰《吴地记》一卷、附后集一卷。两《唐志》皆不载,《直斋书录解题》始著录,后《宋史·艺文志》亦著录。
其正书流传,由于两唐书无载,后世多有所疑。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多记古吴国事。唐末有秀州,天禧中始割嘉兴县置,故此记合二郡为一。”言下之意陆广微乃天禧后人。而此书中诸多疑乱,《四库总目提要》辨之甚力。《文渊阁四库全书总目·地理类三》“吴地记”条:
旧本题唐陆广微撰。《宋史·艺文志》作一卷,与今本合。书中称周敬王六年丁亥,至今唐乾符三年庚申,凡一千八百九十五年,则广微当为僖宗时人。然书中“虎疁”一条,称唐讳虎,钱氏讳镠,改为浒墅。考《五代史·吴越世家》,乾符二年,董昌始表钱镠为偏将。光启三年,始拜镠左卫大将军、杭州刺史。景福二年,始拜镠为镇海军节度使、润州刺史。乾宁元年,始加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二年始封镠为彭城郡王。天祐元年,封吴王。至朱温篡立,始封镠为吴越王。安得於乾符三年以董昌一偏将能使人讳其嫌名?且乾符三年亦安得预称吴越?至钱俶於宋太平兴国三年始纳土入朝,当其有国之时,苏州正其所隶,岂敢斥之曰“钱氏”?尤显为宋人之辞。则此书不出广微,更无疑义。王士祯《香祖笔记》尝摘其语儿亭,冯驩宅,公孙挺、陈开疆、顾冶子墓三条,又摘其“琴高宅”一条。於地理事实,皆为舛缪。又案乾符三年岁在丙申,实非庚申。上距周敬王丁亥,仅一千三百九十年,实非一千八百九十五年,於年数亦复差误。观其卷末称“纂成图画,以俟后来者添修”。而此本无图,前列吴、长洲、嘉兴、昆山、常熟、华亭、海盐七县,而后列吴县、长洲县事为多。殆原书散佚,后人采掇成编,又窜入他说以足卷帙,故讹异若是耶!以今世所行别无善刻,故姑仍吴琯此本录之,以存梗概,而附订其牴牾如右。又《吴地记后集》一卷,盖续广微之书者,不著撰人名氏。前有题词,称“自唐王郢叛乱,市邑废毁,或传记无闻,或废兴不一。谨采摘县录,据图经,选其确实者列於卷后”。所记建置年号,止於祥符元年,疑北宋人作。旧本附录,今亦并存备考焉。
《总目》以“今唐乾符三年”断定陆广微为僖宗时人;“避钱鏐讳”“预称吴越”“妄斥钱氏”三条,佐证此书为宋人所作而非陆广微;又以讹异颇多,为后人采掇成编。
《总目》此论不确。此书中有诸多唐代旧语,而非宋代时语。
如天禧年间始割嘉兴置秀州,而《吴地记》只载嘉兴,未载秀州,可见此处为天禧前文字。又如“永定寺”“流水寺”等地名,至宋已改,而书中仍用,可见亦是唐人文字。
北宋朱长文《吴郡图经续记》“岝崿山”条:“在吴县西南一十五里。……《吴地记》云:吴王僚葬此山。山旁有寺,号曰思益,乐天尝游之。”今本《吴地记》云:“岝崿山,在吴县西十二里。吴王僚葬此山中。有寺号思益,梁天监二年置。”两者相合。
然而此书中确有诸多两宋人后入文字。
除却《总目》所提三条,又如卷首“续添”吴江县一条,乃五代所置,当是宋人添补。《后集》则更为宋元人所撰,自无疑义。
故《吴地记》一书当为陆广微撰,而后人作注时散入正文,合而刊行,故其文字时唐时宋。
至于其版本流传,最早可见为明本——万历年间吴琯刻《古今逸史》本、万历年间钟仁杰、张遂辰辑《唐宋丛书》本、天启年间《盐邑志林》本与宛委山堂《说郛》本。其文字大同小异。其余版本不再赘述。又原书自言有图,而今本无图,盖亡佚矣。
魏晋地书或专记舆地,或专记人物,至唐便有合并之势。陆广微《吴地记》便是如此。此书先记建置,再记沿革,人物史事穿插其中;后略记山川形势,名胜桥寺,业已粗具后世方志框架。其名实渊源,多为后人所引。
此书又记古吴字,可备上古音韵文字参证。郝懿行作《方言》一文有言(此处用繁体):“吳人謂腌魚爲膎脼。《集韻》:‘《釋名》:鮓,滓也。以鹽米釀之如菹,熟而食之也。案:鮓同鮺。陆广微《吴地记云》:‘闔閭思海魚,而難於生致,治生魚鹽漬而日乾之,故名爲鮺。讀如想‘《困學紀聞》四卷。案:王氏此讀,非也。鮺,从魚,差省聲,非从養省聲,讀如想,誤矣。(案:‘讀如想三字,是王伯厚語)。今俗讀想,以爲海魚之名,亦誤。《周禮·籩人》注:‘鱐者,析乾之,出東海。即《吳地記》所謂鮺也。”陸广微《吴地记》记方字而不记方音,盖陆广微唐末人,言语全然不与上古音同,或加之学识有限,故难以切读古音也。后世方志增“方言”条例,音、字皆记,是宋后方音定型,便于记录矣。
然此书记舆地沿革处,舛误甚多。今试举二例。
王士祯《香祖笔记》卷四:“陆广微《吴地记》所载,如语儿亭等,最为可笑。又多可疑者,如冯谖宅,谓在吴县东北二里五十步,有弹铗巷;又谓海盐县东十五里有公孙挺、陈开疆、顾冶子三墓,尤谬。”王士祯所举“语儿亭”、“冯谖宅”、“弹铗巷”、“三子墓”,皆陆广微《吴地记》谬误处。
胡玉缙《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补正》:“长洲县建自唐万岁通天中,非贞观七年;常熟县,梁以毗陵改置,非贞观九年。”《吴地记》记长洲、常熟二县建置年岁有误。
故陆广微此书,于体例,上承魏晋地书,下开宋元方志;于沿革,钩沉扼要,多记上古吴国事。然讹误甚多,后世著作若引证此书,读阅时则须仔细辨别。
后世苏州地区方志几乎全部仿效引用此三种书。至两宋,苏州地区志书撰述兴盛,有朱长文《吴郡图经续记》、范成大《吴郡志》等,体例内容皆与后世方志等量齐观。乃至明清,江南为天下甲富,方志纂修更是蓬勃。而其源流上达中古地书,传至今世者已然寥寥。故考察现存中古地书的版本源流,对其进行校勘订正、辑佚补阙是无法绕开的。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