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佩佩
摘 要: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金融的高速发展对我国整体金融实力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但多年来,农村金融发展依然是我国农村改革最为薄弱的环节之一。分析农村金融市场的含义,探讨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针对我国农村金融现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关键词:农村金融;问题;对策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04-0060-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832.35;F724.6 文献标志码:A
1 农村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指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通过各种各样的金融工具,如商业票据、各种债券等融通资金的场所。农村金融市场是指发生在农村的各种金融活动和交易的市场,是金融市场的子市场。
2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金融供给不足,资金外流
就目前而言,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不足、资金严重外流,农村经济发展缺乏有效的资金支持,这自然也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2.1.1 国家政策导向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国家的工业化程度对一个国家的发展尤为重要,因此,当前国家仍然倾向于工业化的政策。大量资金从农村流向城市,致使农村资金严重匮乏。
2.1.2 农业具有天然的弱质性
农业的弱质性主要是由于其低收益性和高风险性决定的。我国目前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业发展情况不容乐观,相对于其他行业,农业的收益比较低。另一方面,农业生产主要是靠“天吃饭”,干旱与洪涝都会影响收成,这也造成了农业的高风险性。低收益、高风险显然成为农业农村资金外流的重要因素。
2.1.3 信息不对称
由于我国目前农村的征信体系建设依然不完善,各类金融机构对农村地区的资金需求者缺乏信息了解。信息不对称会产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各类金融机构会审慎在农村贷出资金,农村资金供给不足。
2.2 农村金融市场产品单一与服务滞后
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农村地区经济不断发展,农民对资金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理财的观念也逐渐发生了改变。而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依旧停留在传统的存、放、汇等一般業务上,新兴的中间业务,如代理业务、托管业务、银行卡业务等,并没有在农村地区开展起来。我国农村金融产品单一、服务相对滞后,无法满足农民的多样化需求,导致大量资金流出农村。
2.3 农村金融机构监管缺失
农村金融法制不健全、金融监管方式严重滞后、金融监管效力不足等,是目前农村金融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2.3.1 农村金融监管法治不健全
农村金融的法制建设始终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脚步。有关农村金融监管的法律立法时间都是十几年前,而且法律的数量也较少。现阶段,农村金融监管需要法律不断推陈出新,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1]。
2.3.2 农村金融监管方式严重滞后
由于农村地区金融监管人才数量少、质量低,农村地区金融监管效率普遍不高,金融监管落后于金融活动的脚步。金融监管本应是实时的,但是,农村地区滞后的金融监管方式,会将金融机构推向更大的风险。
2.3.3 农村金融监管效力不足
近来,非法集资逐渐向农村蔓延,甚至会高达几亿元,这说明了农村金融监管效力不足,有待提高。
2.3.4 农村市场准入管制严格
金融市场中严格的准入管制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不良金融机构进入市场。但从长期来看,农村金融市场有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这会导致农村金融市场中金融机构数量不多,金融机构间的竞争力不足,不利于农村金融的快速发展。
2.3.5 缺乏专业人才
发展靠人才,农村金融业的发展同样需要拥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质量人才。但农村地区无论在交通还是教育或医疗等方面,都远远不及城市,这使许多人才从农村地区流失,大量涌向城市,农村地区专业人才十分匮乏。人才缺失,使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效率及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严重下降,进而导致农村地区金融业的发展及金融体系的建设总体上不容乐观[2]。
3 完善对策
3.1 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发达国家虽然国情不同,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不同,但它们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建立了健全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健全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包括政策性金融体系、合作性金融体系及农村农业保险体系。如美国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体系,促进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政策性金融体系在扶持农业、维持农产品价格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合作性金融发挥向有关借款人提供中长期贷款的作用;商业金融在提供个人短期贷款支持方面十分重要[3]。
3.2 发展多样化的支农资金来源渠道
资金来源匮乏,是目前制约我国金融机构发展的重要因素。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农业生产利润低且承受的风险又明显偏高,许多金融机构不可避免地将计划用于农村的资金支持转移到城市,这会导致农村资金供给严重不足。因此,发展多样化的支农资金来源渠道必不可少。①政府可以对农村地区进行直接拨款补助支持;②农村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发行政府担保的债券和票据,为农业生产筹集资金;③向其他国家的金融机构等借款,支持农村金融的发展。
3.3 政府支持
农业生产由于过度依赖自然,导致它承受的风险较大,而且在农业生产利润偏低,这些原因使商业银行不愿意将资金贷放给与农业生产相关的领域,导致资金流失,农村生产对资金的需求远远大于资金的供给。因此,政府的介入与支持,对保证农村资金的供给十分必要。政府可以通过以下形式对农村金融提供支持:①设立政策性金融机构,如目前已经建立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直接对农村提供资金支持与政策扶助;②直接为农村拨款支持农村金融体系;③通过税收优惠、利息补贴办法,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为农业生产提供资金支持与服务。
3.4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国外经验表明,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对推动农村金融的发展意义重大。在法律法规的规范下,农村金融机构的运作会更加健康与规范。纵观国际,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如服务于美国农业生产的许多银行都是根据美国法律(农业信贷法)设立的,日本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也是根据《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法》成立的,法国在有关金融的法律方面也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
3.5 健全农业保险制度体系
农业生产具有较高的风险性,为了更好地促进农业生产、农村金融的发展,很有必要在农村健全农业保险制度体系。要培养高端的金融人才,在农业保险方面进行积极改革创新,降低投保的成本。
参考文献:
[1]王清源.借鉴国外经验发展我国农村金融体系[J].金融发展研究,2010(2):85-87.
[2]王嘉静.我国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研究[J].商业经济,2016(11):22-23.
[3]武国柱.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太原:山西财经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