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凤英 杜朝运
【摘 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最近两年我国P2B平台数量增长迅速,成为投资者的新宠。但是我国P2B平台同样存在较为严重的资金安全问题。P2B平台之所以会产生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平台借贷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引发了平台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在对平台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形成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文章构建了一个P2B网络借贷平台中的“柠檬”模型和不确定性的委托—代理模型。通过分析得出结论:即平台内的逆向选择问题可以通过构建信号传递博弈模型来解决,而规避平台中的道德风险则可引入第三方担保。
【关键词】 P2B网贷平台; 信息不对称风险; 信号传递; 第三方担保
【中图分类号】 F23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9)11-0022-05
一、引言
在P2P平台倒闭新闻频出,风险愈演愈烈时,随着投资者对P2P平台的质疑,由P2P又衍生出一个新概念—P2B。P2B即Person to Business,就是通过互联网实现个人对中小微企业(非金融机构)的一种贷款模式。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最近两年我国P2B平台数量增长迅速,成为投资者的新宠。但是因为我国存在没有完善的网贷法律法规、没有建立规范的征信体系、行业自律性较差等现象,P2B平台同样存在较为严重的资金安全问题。从P2B平台产生以来已经陆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P2B平台发生劣质借款者跑路事件,这对整个社会敲响了警钟。P2B平台之所以会产生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平台借贷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在P2B网络借贷中,平台只是中介,虽然借贷双方在平台上发布信息,但是他们都是和平台打交道,双方没有直接交流,所以难以获取一些相关的重要信息,从而导致平台出现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关于P2B模式下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我国当前还未建立相关法律来强制性披露借款企业的信息,所以投资人不熟悉借款企业的信用状况、财务报表、生产经营状况、项目信息、项目资金用途等,很可能因误信不实信息而使得投资资金打水漂。
二、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已有许多研究P2B网贷的文献。在众多学者中,谢平和邹传伟[ 1 ]提出信息在金融发展中的地位及在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邱勋[ 2 ]通过研究P2B网络借贷与传统信托和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差别,分析P2B网络借贷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其发展模式的对策。卓武杨和彭艺[ 3 ]指出P2B的运营结构、商业模式、融资机制都有相应创新,提出P2B模式能有效地处理资金聚集和分配、信息不对称及风险管理和风险分散等问题。卢馨和李慧敏[ 4 ]通过分析我国网络借贷面临的政策法律风险、监管风险、洗钱风险、操作风险、网络风险、信用风险等,提出网络借贷风险控制措施。赫国胜和李超[ 5 ]提出P2B是由P2P衍生出来的网络借贷模式,是针对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平台。与个人相比,中小微企业的信息征集渠道多样、风险缓释手段丰富,有利于进行信用风险的防控。
國内学者主要研究P2B平台如何运营及运营产生的风险,而对平台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风险研究不多。本文从P2B平台中的信息不对称风险角度出发,分析平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形成的原因,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博弈模型,提出了防范P2B平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有效措施,希望能对所有平台参与者起到借鉴作用。
三、P2B网贷平台中的信息不对称风险——逆向选择
(一)导致P2B平台产生逆向选择的因素
信息不对称是指交易中一方拥有另一方所不知道的信息,不对称信息可能导致逆向选择。逆向选择是经济学中著名理论,是指交易双方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拥有信息少的一方作出不利于另一方的选择,通常发生在交易之前,结果导致整个市场产品平均质量下降的现象。由于P2B网络借贷市场尚未建立完善的准入门槛和行业标准,没有明确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这就会出现一些劣质借款企业,即借款企业的质量(如借款者的生产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和风险状况等)和未来收益较差;也会出现一些优质借款企业,即借款企业质量和未来收益较好。很显然,较之优质借款企业,劣质借款企业的风险更高,更有可能破产,从而导致赖账的可能性越大。由于时空的限制,贷款者(投资人)对借款企业的真实信息无法准确鉴别,借款企业对自身的信息比投资人更清楚,从而导致P2B平台出现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劣质借款企业因为信用状况差很难借到钱,为了能借到钱,他们可能采取一些极端手段,比如隐瞒真实信息以粉饰财务状况,从而使自身的信用等级得到提高,并许诺用更高的利率来借款以此吸引投资人。举个例子,假设P2B平台花果金融有借款企业A和B,他们在平台上提供的信息大致相同。他们同一时间在平台上发布了这一借款信息:借款时间都是9个月,A出的利率是12%,B出的利率是15%。但事实上无论是实际收入还是还款能力B比A均更弱。在他们的信息都一致的情况下,投资人由于对借款企业的真实信息无法鉴别,所以很多投资人出于逐利性会选择出价更高的借款企业B,从而出现了信息不对称中的逆向选择问题。时间长了,就会出现以下现象:信用好的企业只能慢慢退出平台,留下的都是信用不好的企业,借款企业的平均质量将会慢慢弱化,P2B网贷平台会出现金融学中的格雷欣法则现象,即“劣币驱逐良币”,也就是劣胜优汰,即不好的企业把好的企业赶出市场。
用信息不对称理论中的“柠檬”模型来解释逆向选择的形成过程。在构建模型之前,先做以下假设:(1)借款企业的信用质量为λ,对这个λ借款人和投资人存在信息不对称;(2)若无交易时的效用为0,所以有交易产生时的效用即为净效用;(3)投资人把贷款额度为L的款项贷给信用质量为λ的借款企业,从中获得的总效用=U(λ),所以净效用是NB=U(λ)-L;(4)借款企业获得的贷款额为L,借款企业从P2B平台融资的信用质量成本是C(λ),所以净效用是NA=L-C(λ);(5)借款企业和投资人均属于中性风险者。
平台中的借款企业有可能出现两种情况:λ=B(低质量,即劣质借款企业)和λ=A(高质量,即优质借款企业),且A>B,每一种类型的概率分别为50%。借贷双方偏好一样,且对借款企业的评价和借款企业的信用质量相等:U(λ)=C(λ)=λ。所以,若没产生贷款交易,支付为效用向量(0,0);若在贷款额度为L下产生交易,则借款企业效用是NA=L-λ,投资人的效用是NB=λ-L。因此,假若投资人对借款企业的信用质量有所了解,则均衡的贷款额度有以下两种情况:L=B(劣质借款者)或L=A(优质借款者)。反之,如果投资人对借款企业的信用质量完全不了解时,假设优劣借款者同时在P2B平台发布借款信息,则两类借款企业的平均信用质量为E(λ)=,此时贷款者愿意贷出去的最高额度是L=。
(二)信号传递——解决平台逆向选择的行之有效手段
由信息经济学理论可知,逆向选择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在均衡的情況下,只有劣质借款企业才能从平台借到款。为了规避和改进在P2B平台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逆向选择风险,可构建一个信号传递博弈模型,在建立模型之前先解释信号传递的概念,即拥有更多信息的借款人把其真实信息传递给投资人,则可以实现借贷交易的帕累托最优效率,这就是信号传递的概念。
在构建模型之前,先做出如下假设:假设存在两个主体(投资人和借款企业)和两个阶段。假设借款企业第二阶段的利润是π,且π在[0,ρ]上服从均匀分布,投资人对ρ未知,但知道借款企业属于ρ的先验概率分布P(ρ);而借款企业对自己的真实信息和ρ的确切值非常了解。在第一阶段,按照本身类别,借款企业首先把自身信号λ(诸如生产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和风险状况等)传递给投资人。根据借款企业传递过来的信号λ投资人做出如下推断:即借款企业的预期盈利水平为π(λ)=,其中,ρ(λ)是信息不对称的投资人按照借款企业传递过来的信号λ推断出的借款企业最大预期盈利水平。在第二阶段,借款企业所投项目可能获利也可能亏损。本文做出如下假设:借款企业的目标是该项目在两个阶段的加权平均值,公式如下:
四、P2B网贷平台中的信息不对称风险——道德风险
(一)导致P2B平台产生道德风险的因素
信息不对称状态在交易完成之后会使交易双方面临道德风险问题。道德风险是指经济主体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同时选择采取损害他人利益的行动,通常发生在交易之后。当借款企业通过平台从投资人手上顺利融到资金后,借贷双方无形之中就形成了一种契约,即委托—代理关系。借款企业(代理人)的一举一动决定了投资人(委托人)的利益,但投资人通常不参与借款企业的投资决策和平时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使得借款企业有机会对投资人隐瞒信息,如借款企业和投资人的利益方向不一致时,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借款企业很有可能利用掌握的信息优势做出对投资人不利的举动,从而产生道德风险。P2B平台之所以会产生道德风险,是由于借贷双方之间形成契约关系后,借款企业没有遵守约定把钱用到合同规定的项目,而是把从平台借到的钱挪用到其他违规项目中,由于借贷双方拥有的信息不一致,且对投资人来说对贷款的资金流向进行监督的成本相对高昂,所以投资人在短期内无法追踪到借款企业的背离行为。出于逐利性的目的,借款企业会出现一些背离行为,把从平台借到的钱去投资一些违规项目,这些违规行为的信息借款企业会故意对投资人隐瞒,从而使得投资人的正常利益受到损害。而且,事后的道德风险还使得市场效率更低,无法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
(二)引入第三方担保——防范平台道德风险的有效途径
相对于P2P模式,P2B模式比P2P安全稳定得多,因为在P2B运营模式下,借款人是企业,有着更高的准入门槛,个别环节审批也更规范严格。企业贷款的风险表面上看似乎较小,实则不然。相对个人来说,企业借款的金额较庞大,所以风险就无法分散。如果一出问题,那么对P2B平台来说也是致命一击。为了能从P2B平台顺利借到钱,借款企业可能粉饰甚至伪造其信用材料,借到钱后甚至可能不还钱,这样投资人的资金就得不到保护,面临很大的资金风险。同时,P2B平台在性质上属于中介,只提供中介服务,一旦发生资金风险,从法律角度而言,平台不需负连带赔偿责任,所有风险都在投资人身上。因此,对于大部分无法有效识别风险的投资人来说,P2B平台会产生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所以,为了资金有所保障,P2B平台必须引入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担保机构,这是解决借款企业借钱难、防范平台道德风险的有效途径。
在P2B平台中,投资人没办法直接观测到借款企业的自然状态和行为选择,只能观测到行为和状态所决定的结果。借款企业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对自己的行为拥有完全的信息优势,但是投资人就不清楚借款企业在干什么,处于信息劣势,所以借贷双方拥有的信息不一致。为了规避借款企业不守信用而出现的道德风险,投资人对借款企业所选择的行为无法直接改变,但可通过设计一些制度,如通过设计激励契约,激励借款企业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从而作出对投资人有利的行为,这样可有效规避P2B平台所产生的道德风险。以下通过构建委托—代理模型来例证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对P2B平台会产生什么影响。
在构建模型之前,先做出如下假设:(1)P2B平台存在三种主体,即投资人、借款企业和第三方担保机构;(2)借款企业面临两个选择:顺从项目和背离项目;(3)无论是投资顺从还是背离项目都面临要么盈利要么亏损的局面;(4)两种项目资金需求量皆为b,借款企业自身没有任何资金,投资人是唯一的资金来源渠道,贷款利率是i;(5)假若借款企业顺利获得贷款,可做出投资顺从项目或背离项目这两种选择;(6)借款企业无论投资什么项目,如果投资项目一旦失败,借款企业就还不了贷款本息,投资人就收不回资金;(7)假如借款企业把资金拿去投资顺从项目,则项目成功概率为β,借款企业的年收益率将是r(r>i);(8)假如借款企业把资金拿去投资背离项目,则项目成功概率为βt(β>βt),借款企业的年收益率将是r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