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场景与情绪的二十个段落(散文)

2019-06-05 04:41王尧
鸭绿江 2019年5期
关键词:霉味行囊麦苗

王尧

这是我十多年前的笔记。我无法说明这些场景和情绪是虚构的还是非虚构的,但其中有一个奔跑的少年和他的呼吸。

我常常想重新在田野的上空鸟瞰我的衣胞之地。

在贴着村庄巷子里的砖头路和田野里的泥泞小道走了二十年以后,我终于走上了背井离乡之路。我后来曾经在评论一个诗人时说,现代人似乎已经不喜欢用“背井离乡”这个词了,“流亡”“逃难”“逃亡”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但是,对于我这一代从乡村走出来的人来说,我们确是背井离乡的一代。今天我寄居江南,正如我那个村的父辈和祖辈当年在农闲时到江南耕种一样,或者如我的几家左邻右舍到安徽落户一样。和他们不同的是,我们有了文化,文化成为我们背井离乡的行囊,成为我们有可能自由飞翔的翅膀。当有这么一天打开行囊时,收拾出了称为记忆的东西,而那两只翅膀总在文字的天空中犹豫彷徨。说真的,我不知道我们这一代人能飞多远,但我庆幸我们这一代人还能够往回飞,在我的背后还有个村庄,我的屁股可以坐在地上。在那块地上还有认识我的长辈、同辈和知道我名字的晚辈。

爬树是升空的方式,但我不会爬树。我那时瘦小,可就不会手足并用,我通常是抱着树干,看同伴爬到了树尖。十三岁那年,我第一次有机会爬上了石油勘探队的井架,我看到了我原先预测的地平线以外的大地。在此后,我常常把自己的目光盯在麻雀、盯在偶尔飞来的喜鹊和在田野上空叫唤的乌鸦的羽毛上,它们是我那时见到的离开地面最高的动物。偶尔从村庄的天空中飞行而过的飞机,除了给我和同伴带来骚动外,与我们并无什么关系。我那时看飞机,如同看上海、北京的位置,可望而不可即。我第一次感到上海与我们村庄的不同,是我初中毕业那年夏天,1975年,我见到了邻居家的上海小亲戚,穿着裙子、年龄与我相仿的女中学生。我晓得了,上海的女生是穿裙子的。但我不知道北京的男生女生是如何生活的。这已经是1975年8月下旬,我已经知道我能够到镇上上高中了。那一年,我十五岁,我的内心开始注意女生了。镇上的天空没有那么多飞翔的鸟,那些家养的鸽子早就训练得不会自由飞翔,也几乎看不到偶尔能够扑扑翅膀的公鸡母鸡。即便现在,当我在纸上返回故乡时,麻雀、喜鹊、乌鸦这些鸟还总是在我的天空上盘桓,或者栖息在天井和田野的树枝上。玄字号那片农田上的鸟特别多,就像无数个婶婶姨娘聚集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说话。

当我现在准备打开我背后的那只“行囊”时,我发现这只行囊其实是空空荡荡的,连我熟悉的麦苗和稻谷也不是从前的颜色,牛粪、猪屎也已经没有一丝臭味。我有些慌张。我在不到四十岁时就开始回忆,出现了种种未老先衰的迹象。我会常常在与别人交谈时突然中断,或者目光呆滞,从现场中出走已经成为我难以克服的困境。我以前觉得胡适先生虽然是一代人杰,但在那个年龄就有《四十自述》委实过早了。现在我有点明白,四十岁已经是个不小的年纪了。但可怕的是,我的记忆常常阻塞,我会在记忆活跃的最初时刻就从回忆的场景中被莫名其妙地挤出。我不知道是什么把我挤出来的。返回的道路就像今天的城市,塞车是家常便饭。但我没有在车内的烦躁感,也无法按喇叭,记忆的通道即使在堵塞时也是无边无际的,准确说,我在返回时迷失了。我听不到喇叭的声音,我先嗅到什么气味,然后触摸到了葵花,还有患结核病死去的小学同学余,他会在弥漫了霉味的生产队仓库前出现。还有在新疆拉拉提草原附近看到的大批油葵,那些油葵和比我小时候长得快的向日葵并不一样。但我常常在对故乡的回忆中见到它,甚至还会见到一个轮廓清晰的美丽少女。幸亏,闻到了麦子的霉味,只有麦子的霉味让我想起1972年的大水,所有的麦子都发芽发霉了。那种气息四处弥漫,一个又一个村子像多年尘封的粮仓,突然打开了。那一年,我的尿和屎都散着霉味。以前你在田埂上拉屎,热气还没有散开,狗就来啃了,那一年田埂上的人屎总是原封不动……我对自己少年岁月的回忆,原来是从1972年开始的。

我很快发现,在我的意识里,我把我的失忆归咎于现实的压迫。在我读过的各种文本中,我们这一代60年代出生的知识分子,关于1970年代的自我经验和记忆被压缩到最小的空间中去了,而乡村少年的经验和记忆则几乎是边缘化的。我们在乡下长大的孩子,在那个年代最向往的事是改变自己的身份,过早地认同了别人的身份和记忆。在今天的种种论述中,我们被挤到了边缘,甚至被完全忽略。我在“我们”当中。但二十多年来,我讨论的是他们而不是我们。记忆的讲述,在汉语写作中也有了等级之分。我为此焦躁不安,特别是当我关于乡村的记忆越来越模糊时。

坦率说,我不得不强迫自己去倾诉。历史这根辫子早就被大家剪下来各自梳理。但我有自己的头发,而且也长得不短了,我有自己梳理的想法。我是在反抗压迫中长大的。不管怎样,我获得了一种叙述的自由。但真的是没有快感,甚至连叙述的快感也没有了。当我在文本中想重返故乡时,我觉得我无能为力。我从心底有些拒绝故乡,故乡也未全盘接受我。这种隔膜感我难以名状,有时甚至很糟糕。我发现,这多半应怪罪我,因为,三十年前我就有背井离乡的感觉了。是我先遗弃故乡的,那个年代不想离开故乡的人肯定是狗日的。如有乡亲读到这本小说,请宽宥我,一个你们看着长大的孩子。你们可能会说,这孩子变了,也会胡说八道,变得我们快不认得了。

记忆就像被大水沉浸过的麦粒,先是发芽,随即发霉。

北风几乎把所有的树都剃成了光头。

田里的麦苗柔弱地随风变幻着绿色。我一直无法描述这些绿色,你靠近麦田时,你远离麦田时,你在田里弯腰时,你从高处望下时,麦苗的绿都不一样。我总是无法相信那些用彩笔画出麦苗绿色的人。美术课上我从不画庄稼的颜色,你用上所有的蜡笔都是徒劳的。蜡笔的绿色涂在纸上,毫无麦苗的质地,那是死亡的绿。而且,大麦、小麦和元麦的颜色是有差异的,所有画画的人从来画不出这三种麦苗的区别。只有庄稼人才会分辨出麦子的孪生兄弟。我看到的一茬茬庄稼,只有麦田最像少年,在冬天而不是春天。没有人能体会到我们在冬天发抖的情景。我第一次看到小说里说人在被枪毙前双腿抖得像筛糠,我想这样写的作家一定是在农村里长大的。只要是冬天,我们每天都有小说里的人物被枪毙前的感觉。特别是临近傍晚,当门窗关得严实时,从缝隙里一条线刮进来的风,像刀一样砍过来。我常常觉得只有靠近煤油灯时,才相信自己呵出来的是热气。冬天的乡下,一切都僵死了。麦苗也是这样。当西北风吹得天空发黄时,麦苗几乎无力哆嗦了。这就是少年。他在生长。他在哆嗦中长大成人。他在等待麦苗起身而不是在等待春天,春天的烦躁和冬天的冷酷对少年是一样的。麦苗起身了,才有捡麦穗的忙假。他提着小篮子,赤脚从田里的麦秸上走过,冬天冻僵的脚丫彻底舒展了。而在清明的四月,一切才从冬天缓过神。四月的乡村是恐怖的,许多熬过冬天的人是在春天到来时开始死亡的。当万物开始生长时,万病复苏,田野里新坟无数。我在四月总是忧郁的。我会在梦中醒来,我会落泪枕上。只要听到母亲的咳嗽声,我就会有梦。我患结核病的同学就是在清明过后几天死去的。在死亡的前一天下午,我去看他,他縮在床上,眼神早已死亡。那口薄薄的棺材就埋葬在玄字号的一块麦田里。安葬他时,阳光灿烂,无数的蚯蚓在新挖的土中蜿行,黑的红的,走向远方。它们腾出的空间,成为同学葬身之地。麦苗越长越高,在远处,你已经看不见那座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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