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黑臭河道整治工作的探讨

2019-06-04 07:4723
水资源开发与管理 2019年5期
关键词:雨污排污口清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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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滁河河道管理处,江苏 南京 210048; 2.南京市水务局,江苏 南京 210036; 3.南京市黑臭河道整治工作指挥部,江苏 南京 210036)

南京市自然水系资源丰富。但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建成区内不少河道出现季节性甚至常年黑臭[1],给生活和工作在黑臭河道周边的群众带来了不好的影响。2015年4月国务院颁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并提出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十条”行动计划,2016年2月,市政府印发《南京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全市黑臭河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指出:到2017年底,全市建成区内要达到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整治目标。全市相关部门上下联动,市、区两级由水务部门牵头分别成立黑臭河道整治工作指挥部,大力开展和推进全市黑臭河道整治工作,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整治黑臭河道220余条。

1 形成黑臭河道的主要原因

城市黑臭河道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先对河道现状进行摸底调查,深入剖析黑臭河道形成原因,为下一步“对症治疗”做准备。经摸底调查,南京市黑臭河道形成原因如下。

1.1 城市排水设施不完善

由于城市建设的历史原因,南京市老城区排水体制大多属于雨污合流制,一些合流制排污口虽进行过污水截流改造,但由于城市内部建设过程中各种限制因素,已改造的截流设施存在截流倍数偏小、污水输送能力不足、雨天污水溢流入河等问题。一些截流设施存在河水倒灌现象,导致污水管网长期高水位运行,污水有效收集处理比例低。南京市主城区城市地下污水管网存在不同程度的漏缺和空白,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污水不能高效收集,是造成污水长期直排入河的另一重要原因。

1.2 城市河道原有功能下降

在城市快速开发的过程中缺乏对水生态环境的认识和保护,城区内一些原本相互连通用于航运的水系被阻断或填埋,河道水体流动性变差,有些甚至成为断头河、死水河。不少河道蓝线范围内侵占情况严重,沿河截流设施难以实施,巡查、养护、监管通道无法贯通。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这些因素都导致城区许多河道逐渐失去原有功能,河道自净能力大大削弱。

1.3 城市规范的排水许可实施难度大

不少菜市场,餐饮、洗车等店铺布置在城市河道附近,一些沿街小商铺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将污水直接排入城市雨水排水管网或直接倾倒河道中,加剧了河道的水体污染。由于这类排水行为随机性、隐蔽性强,导致规范的排水许可管理实施难度大。

1.4 城市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推进难

城市合流制排水体制是形成黑臭河道的重要因素,实施合流制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是目前解决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比较理想的办法。但老城区城市功能早已稳定,居住人口密集,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面广量大,建设周期长,会给城市运行和居民生活带来不便,实施难度大,推进较为缓慢。

2 黑臭水体整治的核心对策

对黑臭河道进行工程性措施整治是解决黑臭问题的关键,南京市黑臭河道整治采取的工程性措施主要有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和引流补水4个核心对策。

2.1 控源截污

控源截污是黑臭河道整治对策的核心和难点,其中排污口的点源污染治理是重中之重,针对不同排水体制的排污口主要有封堵和截流两大措施。未实施雨污分流的排污口,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改造后,原合流管道作为纯雨水管道使用,临建或私接污水的管道需进行封堵;截流管溢流排污口的情况,需对截流管进行疏通、修复,减少污水入河量。

南京市建成区内的黑臭河道整治,主要存在城市排水管网建设的滞后、雨污管网的错接漏接、污水处理能力的短板等问题。以南京市城东地区黑臭水系治理为例,2016—2017年该地区共有6条黑臭河道纳入整治计划,经过排查共有178个排污口存在污水入河,整治情况见表1。

2.2 清淤疏浚

清淤疏浚是治理城市黑臭河道内源污染的关键对策,既要清除淤泥中的大部分有害物质,还需保留一定厚度的淤泥层,减少淤泥中污染物质,为水中的底栖动植物、微生物提供生存条件,尽快达到生态平衡。常用的清淤方式有绞吸式挖泥和干式清淤,但环保型绞吸式挖泥船施工方法对河道水深有要求,对水深较浅、河道狭窄、沿线桥梁较多的河道,该方法不适用。

表1 南京市城东地区6条黑臭河道排污口整治情况

长期以来城区众多河道缺乏定期的清疏,特别是一些靠近山体承担城市防洪排涝功能的河道,由于山洪冲刷,河道内淤泥淤积严重,同时山上冲下的大量垃圾沉淀在河道内,经过腐烂发酵进一步催生水体黑臭。南京市黑臭河道整治将河道清淤工作放在核心环节,其中2017年全市109条黑臭河道整治计划中,主城6个区共清淤河道76条,清除淤泥总量约138万m3,清淤方式主要是干河清淤、水力冲淤。河道清淤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淤泥处置量大、城区中转场地难寻,通过及时与市城管部门沟通协调,得以顺利解决淤泥外运处置问题。在外运处置前,城管部门要求河道底泥必须进行第三方底泥环境质量检测评估,确认淤泥有害重金属含量不超标后才可直接外运处置,避免了清淤过程产生二次污染。

2.3 生态修复

生态修复是城市黑臭河道整治后,通过河道生态系统的构建以恢复水体净化能力的对策之一。南京市黑臭河道整治生态修复的运用主要有生态浮岛、水生植物种植、生物食藻虫、生态护岸、曝气装置等,生态措施的运用主要是利用水生植物的生长,吸收水体中富含的有机物,氮、磷污染物,通过曝气装置提高水体溶解氧水平。

根据南京市黑臭河道整治生态修复措施的实践经验,对于主要承担城市行洪功能的河道不宜采用生态浮岛、水生植物种植的方式,这类河道汛期水体流速快、流量大,生态措施不仅不能发挥正常作用,反而会成为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而对于水系相对独立、水体流动较缓的河道采用生态措施往往能取到较好的效果。

2.4 引流补水

引流补水在城市黑臭河道治理对策中尤其重要,俗话讲“流水不腐”,而南京城区不少河道常年处于断头河、死水河状态,河道流动性差,并且有机污染物不断分解消耗水中溶解氧,导致水体转变为缺氧、厌氧状态,加速了恶臭污染物质的形成。

南京市黑臭河道整治将城市河道引流补水工程提高到全市统一布局推进的高度,由市水务局牵头编制《南京市水系连通实施方案》,结合近远期整治目标,大力推进城市内河水系连通工程。

3 黑臭水体整治后的运行管理

3.1 水质监测

黑臭河道工程性措施整治完成后,即进入河道运行管理阶段,其中整治后的水质监测是一项反映整治成效的重要工作。按照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的水质指标测定项目和方法,由南京市环保部门牵头,引入第三方资质单位对黑臭河道整治前后的水质指标进行连续监测,目的是对河道开展整治成效评估。

3.2 长效管理

长效管理是确保河道整治后不再重返黑臭的关键,长期以来南京城区不少河道处于“失管”状态,主要原因为区级河道养护管理经费难以筹措、跨区河道管理协调难度大和河道专业养护队伍不足。全市黑臭河道整治工作明确了河道养护管理单位及职责,落实了河道养护经费来源,建立了绩效评估机制,将整治后的河道全部纳入市、区两级常态化管理。

3.3 水环境提升

2016—2017年南京市建成区经过黑臭河道整治,区内已基本消除了黑臭水体。为巩固提升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南京已开始实施水环境提升3年(2018—2020)行动计划,启动了建成区消除劣Ⅴ类水体行动,基本构建了全面覆盖、管理高效的排水设施管养体系,建成区基本建成雨污分流体系,旨在巩固提升河道治理成效,防止黑臭现象反弹,保持水体洁净,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4 结 语

长期以来城市水环境遭受黑臭水体的破坏,南京市正在大力践行水污染防治行动。通过对城市黑臭河道的调查分析和系统整治,水环境质量已得到很大的提高,后续的运行管理和水环境提升计划正着力推进。在全市的共同努力下,定能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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