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全 姚 瑶2 常 达
(1.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湖北 武汉 430064;2.武汉原野水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 武汉 430064)
退垸(田、渔)还湖是指平退长期以来形成的用于垦殖的蓄滞洪区,恢复其天然状态的蓄水功能[1]。郑景明等[2]以洞庭湖集成垸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双退垸退田还湖前后景观格局变化;吴玉婷等[3]对涂镇湖退垸还湖工程规划方案进行了研究;吴敦银等[4]对鄱阳湖区平垸行洪、退田还湖后的防洪减灾形势进行了分析;唐冬梅等[5]对长江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的建设情况与效果进行了浅析。这些研究都只是针对单个湖区进行退垸还湖研究,对整个省份的退垸还湖布局研究相对缺乏。本文以湖北省为例,对全省退垸(田、渔)还湖工作规划进行了研究。
历史上长江中下游有众多的湖泊与洼地调蓄洪水,由于泥沙的逐年淤积,对江湖洲滩进行的开发利用、围垦建垸日益增加,使得湖泊自然水面逐渐缩小。湖北境内湖泊星罗棋布,素有“千湖之省”的美誉。近年来,省内平原湖区湖泊呈现出面积总体缩减、部分湖泊完全消亡、大湖分解、形态发育下降、个体湖泊演变进程各异、污染加剧等特点。
在1949年到80年代,湖北省开展大规模、高强度的围湖垦殖活动,沉湖、三湖、白鹭湖、大沙湖、连通湖等湖泊早已消失,汈汊湖、王家大湖、武湖、排湖等湖泊大幅萎缩,白水滩湖、鼓湖、崇湖等湖泊被分割。人们对河湖滩涂围垦造田的活动在一定时期内确实解决了部分地区和人们的衣食问题,但却对江河流域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的破坏。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已得到了极大改善,大部分湖区居民不再以渔业为生,且对居住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湖北省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省份之一,为了恢复“千湖之省”的碧波荡漾,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必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2016年入梅以来,湖北先后出现了6次强降雨,强度大、范围广、时间集中,多数湖泊圩垸溃决或主动分洪,垸内居民饱受洪水之苦,农业、渔业损失严重。湖北省综合考虑省内实际情况,于2017年全面启动全省退垸(田、渔)还湖工作,着手编制湖北省退垸(田、渔)还湖规划。
a.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工作积极性,以地方申报为主。由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自身圩垸条件、防洪形势、生态要求提出退垸名单,以该名单作为退垸(田、渔)还湖调查的基础范围。
b.对湖泊防洪有重大调洪作用,可恢复原有湖泊水系。在2016年已破垸分洪调蓄湖泊内垸(或湖泊)、对湖泊防洪有重大调洪作用的湖泊内垸(或湖泊)列入永久退垸(田、渔)还湖对象。如牛山湖破垸分洪后,两湖连通变一湖,防汛调蓄面积增大57km2;四湖流域原有洪湖、长湖、三湖、白鹭湖,因历史上围湖造田,导致三湖、白鹭湖消失,拟对白鹭湖、三湖等消失湖泊进行退渔还湖工作。
c.少占基本农田。对于2016年已破垸分洪调蓄且不涉及国家基本农田的内垸,现状开发主要以渔塘为主或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的尽量列入永久退垸(田、渔)还湖计划。例如荆州洪湖市的万亩渔场以及咸宁市的黄沙湾渔场、东湖分场等。
d.涉及人口较少、移民征地安置难度较小。对于圩垸内居民人口较少、房屋建筑物少、无大中型专项设施的内垸,尽量列入永久退垸(田、渔)还湖计划。如武汉市的枯竹海、黄石市的架子桥垸、鄂州市的青天湖、孝感市的王母垸等。
e.基本对等退垸。对于跨市行政区域内的湖泊,按照基本对等退垸原则,确定跨行政区域内的湖泊退垸数,如长湖(跨荆州和荆门)、梁子湖(跨武汉和鄂州)、斧头湖(跨咸宁和武汉)。
在与相关地市、县研究后,全省拟退垸(田、渔)还湖的圩垸共223个,圩垸总面积为464.7km2,主要分布在武汉市、黄石市、宜昌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潜江市和天门市11个地市,涉及梁子湖、斧头湖、长湖、洪湖和汈汊湖全省五大湖泊及诸多的其他小湖泊。
全省圩垸内有2.45万户人家,总计9.55万人。房屋面积合计232.46万m2,其中砖混房38.82万m2,砖木房193.64万m2。国有土地5.45万亩,集体土地119.64万亩,其中耕地58.74万亩,渔塘8.1万亩,水面41.2万亩,林地9.07万亩,园地0.65万亩,其他土地1.88万亩。
全省圩垸内的农产品总产量为34.94万t,其中粮食产量8.84万t,水产品产量26.10万t。圩垸内生产总值为32.43亿元,其中农业产值5.28亿元,渔业产值25.53亿元,林业产值1.24亿元,牧业产值0.38亿元。
湖北省退垸还湖的圩垸涉及全省大部分地市和湖泊,各地市圩垸基本情况差别较大。本文选取了五大湖泊退垸还湖的圩垸个数、圩垸面积、圩垸人口、房屋面积、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种植业和渔业8个方面,对退垸还湖的圩垸基本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具体见表1。
表1 湖北省五大湖泊退垸还湖基本情况
3.2.1 圩垸个数和面积
通过分析全省五大湖泊的圩垸名录、个数和圩垸面积,梁子湖退垸还湖的圩垸个数和圩垸面积均最多;汈汊湖退垸还湖的圩垸个数仅1个,但面积较大;而黄石市的圩垸个数和面积均最小。
3.2.2 圩垸人口和房屋面积
分析全省五大湖泊退垸还湖的圩垸人口和圩垸房屋面积,梁子湖和汈汊湖圩垸人口和圩垸房屋面积均比较多;洪湖圩垸人口较多,但不涉及圩垸房屋面积。
3.2.3 圩垸土地性质
全省五大湖泊退垸还湖的圩垸土地性质分为2种,分别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以集体土地为主,面积为23.30万亩,国有土地面积仅有0.32万亩。分析全省五大湖泊退垸还湖的圩垸土地性质,梁子湖圩垸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均比较多,长湖、洪湖、斧头湖和汈汊湖的圩垸主要为集体土地。
3.2.4 圩垸产业结构
全省五大湖泊各退垸还湖的圩垸内产业主要分为两种,分别为种植业和渔业,种植业和渔业比例为1∶17。分析全省五大湖泊退垸还湖的圩垸土地产业,梁子湖圩垸种植业面积和渔业面积均比较多,且以渔业为主;洪湖和汈汊湖的圩垸主要为渔业,无种植业。
根据湖北省不同湖泊圩垸的类型,确定退垸(田、渔)还湖的形式为永久退垸和部分退垸两种。永久退垸:将原有圩垸内的居民全部迁出,生产全部转移,圩垸与湖泊的水面连片,恢复为水面,对于已经消失并重新恢复的湖泊,重新界定湖泊水域范围,通过水系的连通,形成水面,将湖泊水域范围内居民全部迁出,生产转移。部分退垸即“单退”:将圩垸内的居民全部迁出,但保留生产,圩垸预留分洪口门或分洪闸,仅在汛期需要蓄滞洪的时候,自然进水分洪,以满足防洪要求。
对于涉及人口较少,移民征地安置难度较小的圩垸实施永久退垸,对于具有利用价值和移民生产安置有较大难度的圩垸实施部分退垸,全省退垸还湖形式见表2。
表2 湖北省退垸(田、渔)还湖形式汇总
湖北省退垸(田、渔)还湖的效益主要有两方面,即防洪效益和生态效益。
全省223个圩垸经退垸(田、渔)还湖后,新增水面面积465km2,湖泊蓄洪量增加17.7亿m3,可以有效提高相应地区的蓄洪和抗洪能力,并且减少该区域发生洪涝灾害时的淹没面积。退垸(田、渔)还湖工程实施后,将有24546户、9.81万人从民垸内搬至不易受洪水威胁的安全地区,其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可靠的保障,不仅有效地减少了有关地区遭受水患和用于防汛抢险的直接经济损失,从长远来看,政府资金的投入,加快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配套,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使新的小城镇和经济区得以迅速形成,有利于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圩垸经永久退垸(田、渔)还湖后,原有的渔业养殖退出其所在的湖泊圩垸,湖泊的内源污染排放量大大减少,且由于圩垸与湖泊的水面连片,恢复水面,水质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改善。另外,通过水系连通工程措施的实施还可以美化湖泊周边居住环境,重现“千湖之省”水清湖美的水乡泽国景象,恢复良好水生态环境,为全省湖泊提供生态安全保障。同时,退垸(田、渔)还湖后形成大量的湿地,重建了该区域的自然生态系统,使其成为新兴的水生生物和野生动物保护区。
湖北省退垸(田、渔)还湖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长江大保护的实践要求。退垸(田、渔)还湖可以有效提高蓄洪和抗洪能力,减轻防洪压力,改善湖区水生态与水环境,具有较好的防洪效益和生态效益,还有很大的政治意义,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圩区人民的关心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