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恒观”在不同地区“中考说明”中差异性表述的比较与思考

2019-05-28 04:16顾弘
化学教与学 2019年5期
关键词:课程标准

顾弘

摘要:“中考说明”是各地依据“课程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对教学内容和考试要求的具体说明。但同样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中考说明,各地却有不小的差异,差异何在?中考说明的编制和贯彻应注意什么?本研究通过对“守恒观”在三个不同地区的“中考说明”中的表述予以比较,发现其差异,并提出:中考说明在编制中应注意针对性、贯彻中应注意全面性、落实中要注意发展性。

关键词:课程标准;中考说明;守恒观;质量守恒定律

文章编号:1008-0546(2019)05-0065-04

中图分类号:G632.41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1008-0546.2019.05.020

一、“课程标准”和“中考说明”

《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是国家对义务教育有关课程的性质、要求、内容和实施进行规范的文件。在我国目前的义务教育实践中,具有中考命题权的教育行政部门通常都会发布相应的“初中毕业化学科目考试说明”(以下简称“中考说明”)。从理论上说,“中考说明”应该是各地依据“课程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对教学内容和考试要求的具体说明。因为“高利害性”考试中考的存在,教师往往会细致研究“中考说明”并按其要求开展教学。

但笔者发现,同样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中考说明,各地却有不小的差异。笔者将“课程标准”及三个地区的中考说明中以质量守恒定律为代表的“守恒观”相关内容按“编排体系”“内容表述”和“评价要求”三方面进行比较,探讨中考说明在编制、贯彻、落实过程应注意的问题。

二、“课程标准”中的守恒观

观念是由外界感受而来对事物的心象,由认知作用而来的意识,如感觉、知觉、幻觉、想象、概念等。观念具有主观性、实践性、历史性、发展性等特点。化学学科中的守恒观是指人们在认识化学的活动中对化学的规律、本质、价值的基本认识和思想方法,表现为自觉地从分子、原子、元素的层面探索各种物质变化的思维习惯和意识。观念的建立与发展离不开认识的发展,即离不开实践感悟和知识学习。

质量守恒定律及相关知识是学生建立守恒观的关键知识,也是初中化学知识结构中的重要内容,更是“三大守恒定律”在初中阶段就必须达到“深刻理解、熟练掌握、灵活运用”要求的唯一内容,因此“质量守恒定律”是所有地区“中考说明”中对守恒观水平评估的必考点。表1为国家教育部制定的“课程标准”中对“质量守恒定律”的表述。

依据“课程标准”编制的教材将上述要求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初中教材中质量守恒定律相关知识可以梳理如表2所示。

由表2可以分析,“质量守恒定律”认识水平可以从三个维度发展:①维度一:从定性到定量,即由模糊感知到清晰测量;②维度二:从宏观到微观,即由宏观现象的认识到微观成因的分析;③维度三:水平层次,即认识发展水平还存在由浅入深的过程。所以守恒观认识发展过程可以用图1表示,表1中每一个知识及水平层次均可在图1中找到相应的点来表示。

三、“中考说明”中的守恒观

由于各地区中考所承载的考试目标、考试范围是基本相同的,考试内容和能力要求也受国家课程标准的规范,笔者在此选取使用相同版本化学教材的三个地区,将中考说明中关于“质量守恒定律”的考试内容与能力要求呈现如“表3”、“表4”和“表5”所示,便于进行比较。

四、“中考说明”中守恒观的比较

1.编排体系的比较

对照“课程标准”,甲、乙、丙三个地区中考说明中“质量守恒定律”部分均给出清晰、独立的编排体系但在编排层级上稍有差异,编排异同如表6所示。

其中,甲地区完全遵照“课程标准”的格式,在三级目录下设“质量守恒定律”一栏。而乙、丙地区均将“质量守恒定律”直接设为二级目录,以强调“质量守恒定律”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便于教师和学生能充分认识并体会其在整个初中化学的教学体系中的核心作用。

2.内容表述的比较

在编排内容上,对照“课程标准”在各地区中考说明中“质量守恒定律”的相关内容表述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从定性与定量,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分析,可以得出如表7所示的差异。

从“定性”、“定量”维度看,甲地区中考说明中每一项内容表述均与“课程标准”相同,使得“中考说明”与“课程标准”完全保持一致,充分体现了国家课程的权威性、统一性。甲地区的处理使得教師与学生在学习、研读、分析“中考说明”中“质量守恒定律”相关内容能在初中化学知识的一个整体框架中理解,能给教师和学生对整个课程体系的理解有一个完整的结构化认识。乙、丙地区均增设了“定性维度”描述的内容,是对“课程标准”进行了细化的解读,便于学生明确学习要求。需要指出的是:乙地区的“中考说明”中将“利用化学方程式计算”单独列出在“化学计算”的二级子目录下,以突显其独特性,从而实现定量认识“质量守恒定律”的完整性。而丙地区将涉及“质量守恒定律”计算的所有知识点都细致、准确、概括地表达,明确地传递出相关内容考试的信息。所以综合来看甲乙丙三个地区的中考说明均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重视“质量守恒定律”的定量要求,为初中化学定量分析化学变化,同时也为高中化学学习做好了铺垫。

从“宏观”、“微观”维度看,乙、丙两地区均改变了“课程标准”中关于“质量守恒定律”的内容表述,做出了区域化的解读。两地区中考说明中均增加“微观维度”的描述,并将“课程标准”中“活动与探究建议”栏中的“用微粒的观点对质量守恒定律做出解释”直接作为“考试要求”或“考试内容”,这种表述方式更为直接,也便于教师、学生明确。

3.评价要求的比较

各地区“中考说明”均对考试内容做出相应的考试要求。“课程标准”照顾到各个地区的差异性,制定的内容相对宽泛,制定的学习要求也照顾到全国的均衡,因此也就给各个地区制定“中考说明”的评价标准留有足够的余地。

甲地区依照“课程标准”的表述制定评价标准,所以甲地区的说明与“课程标准”规定的评价要求可以做差异性直接比较,如表8所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甲地区将“技能性学习目标的水平”中“初步学习”和“初步学会”分别列为A、B两级这是与其余两个地区不同的。

通过比较发现:①“认识质量守恒定律,能说明常见化学反应中的质量关系”这一条内容按照“课程标准”的“认识”描述是处于“第二层次”,而甲地区是作为“c”要求;②“能正确书写简单的化学反应方程式,并进行简单计算”和“能根据化学反应方程式进行简单的计算”均涉及“简单计算”,依据“课程标准”应处于“第三层次”而甲地区是作为“B”要求。所以,从上述分析可知甲地区对“质量守恒定律”的教学要求是有着独特的理解,但部分内容的考试要求比“课程标准”都相应的降低,可能会对后续的化学学习产生一定的影响,依据“课程标准”的制约作用,显然是不合适的。

乙地区将目标层次用“★”的数目表达,“★”的数目分别对应相应的评价要求。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能利用简单信息书写化学方程式”给出的要求是“★★★”的层次,其中“利用简单信息”这里什么是“简单信息”呢?而且其中“★★★”的评价要求与其对应匹配关系是非常值得思考和解读的。

丙地区不仅仅将认知性学习目标根据“课程标准”按要求由低到高分为A、B、c三个层次,同时还将技能性学习目标、体验性学习目标的部分内容按纸笔考试的要求也转为A、B、c三个层次予以评价。例如体验性目标“认同”列为B级要求,过程性目标“论证、设计方案”列为c级要求;技能性目标“独立操作、安全防护”等列为c级要求,甚至创造性地将“思维性目标”也充分应用“关键词”予以阐释并予以评价,如“归纳、演绎”列为c级要求。结合前面考试内容来看,丙地区的中考说明是较为细致,也是指导意义较为明确的。

五、结论与建议

将各地区的中考说明与“课程标准”中“质量守恒定律”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较和分析,可以发现无论从“编排体系”“内容表述”还是“评价要求”上地区差异性是比较显著的,既有表述方式上的差异,也有难度要求的差异。由于中考对初中阶段的教学同样产生着“指挥棒”作用,教师在教学内容和教学评价要求的选择上会在一定程度上受所在地区中考说明的制约,“中考说明”也就会对各地区学生后续化学学习产生一定的差异性影响。因此中考说明的编撰者应当从“‘课程标准的落实”和“学生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来制定“中考说明”,而不能仅仅为了中考命题。“中考说明”在编制、贯彻、落实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要求:

1.针对性

中考说明的编制应当注意针对性。由于“课程标准”是国家的统一性要求,相对宽泛。而地区性的中考说明则能依据“课程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出更有针对性、更为细致的安排,这样便于教师清晰理解“课程标准”中某一内容的具体内涵,并针对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做出相應的教学计划,从教学目标设计,教学内容安排,教学方法选择中落实“课程标准”和中考说明中的要求,从而充分发挥中考说明的作用。

同时,一定要注意中考说明中的评价要求不可以低于“课程标准”该部分内容的学习要求,一定要注意坚持“课程标准”的“底线要求”属性,而教师在教学中也要注意参照“课程标准”,合理提升相关知识的教学要求,尽量避免造成学生后续学习的障碍。

2.全面性

“中考说明”的贯彻应当注意全面性。“中考说明”中的内容以及评价要求一般来说与“课程标准”一样,制定后就很少发生修订,而且在中考说明的“题型示例和解析”部分也是十数年一成不变。还有一些地区的中考为了照顾广大教师教学感受,对于同一知识的考查形式,也往往多年来趋于一成不变,这其实对学生掌握核心知识,达成相关能力要求是不利的。

例如“质量守恒定律”的考查,有些地区的考查形式就是相对单一,尤其最近几年就是以“表格式分析”为主,很少涉及其他类型,所以在中考说明的贯彻中应当注意合适的变化,注意引导核心知识和关键能力的教学开展。而教师也有必要在教学中围绕同一内容设计不同情境的问题来引导学生思考,或者设计不同层次变化问题引导学生的学习,进而全面的理解相关知识。

3.发展性

“中考说明”的落实应当注意发展性。化学教学中有一些内容在初中阶段并不是重点,“课程标准”中没有描述,“中考说明”中也许也没有相关内容,即使有中考要求也比较低,但是这些内容却对后续化学学习有重要的影响。因此为了学生的发展,尤其是今后升入高中学习的学生的学习需要,初中教师也必须要做出教学安排,或者适当的提高教学要求。

例如“质量守恒定律”的中考说明中,丙地区就增加了“了解化学方程式中计量数的意义”,其实“计量数”实质是“化学反应中一定的微粒个数比”的理解,而这部分知识恰恰是高中化学“化学反应中物质的量的关系”的理解,所以这样的安排就是为高中学习打下恰如其分的基础,也就注意到了知识内容的发展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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