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叶
议论文的论证方式一般可以分为立论和驳论两种。前者是证实,后者是证伪。在写作中,我们熟悉且常用的论证方式是立论,但在日常写作中,驳论不仅是一种极常见的论证方式,且它和立论之间很难完全划清界限。只是有时驳论比较隐晦,常发生在写作者思考的瞬间,不容易被发现。例如,当我们要证明“人是要讲道德的”这一观点时,我们的脑海里便迅速思考“人不能不讲道德”“人如果不讲道德会带来怎样的恶果”等一系列问题。于是当我们反驳了“人可以不讲道德”这一观点之后,自然就确立了“人必须讲道德”这一观点。只不过有些文章“驳”的感觉并不明显罢了。我们只有正确认识立论和驳论之间的关系,才能在写作中恰当地选择驳论或者立论来表达自己的观点。
那么,什么情况下我们可以考虑采用驳论方式呢?
首先,如果我们希望自己的作文有新意,而通过一般立论的方式又找不到恰当的角度,那么便可以尝试驳论的方式,旧曲唱新词,体现自身思考。
例如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便是一篇优秀的驳论文。孟尝君的礼贤下士被世人称赞,但是王安石独具慧眼,从齐国的结局推导出孟尝君不过是“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提出自己对这一历史人物的看法,颇有新意。再比如我们阅读《史记·项羽本纪》时,司马迁告诉我们范曾是项羽最忠诚和最得力的谋士,项羽无识人之才、无容人之量才导致范曾的悲剧结局。但是在《范曾论》中,苏轼认为范曾不能审时度势,不能洞察项羽的心思,因此不能称为人杰,和我们原来对范曾的评价截然不同。确实,人物传记类文章应建立在真实的历史材料基础上,不能为了求新而故意阐发不当的惊人言论,但作者对这些历史人物可以有自己的判断,可以通过驳论的方式体现出异于常人的思考,让读者眼前一亮。
其次,对于一些社会现象大家往往看法一致,这时,如果能换个角度思考,却能得出不一样的结论。例如鲁迅先生的《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便是一篇驳论文,反驳了当时主流社会对抗日前途的悲观论调以及指责中国人失掉自信力的言论,从反驳普遍观点到提出自己的观点,论证犀利尖锐。
那么采用哪些驳论的方式呢?一般来说,我们可以对对方的观点,或是作者假设的观点进行反驳,也可以质疑对方的论据,或者从对方的论证逻辑上找出漏洞,一一进行反驳之后提出自己的观点。
在驳斥某观点时,我们可以思考该观点和社会的主流认识是否一致;该观点是否存在认识误区;该观点成立的前提和条件是否具备。例如周国平的《消费=享受?》一文,作者先反驳我们通常的认识即“消费=享受”,继而再提出自己的观点:“消费和享受不是绝对互相排斥的,有时两者会发生重合。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又是显而易见的。”既清晰地指出了他所反驳的认识的错误之处,又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在这篇文章里,作者谈到很多人错误地认为消费,尤其是物质消费等同于享受,比如我们会认为吃顿美食是享受,买件喜欢的衣服是享受,看场演唱会是享受……这些的确都是享受,但享受又不局限于这些方面。因此,周国平正是抓住了认识的误区,重新阐述了他对消费与享受关系的思考。
有时候,对方的观点没有错误,但采用的论据是错误的。比如论据本身是错误的;论据虽然正确,但和观点之间缺乏联系;论据成立的条件已经改变。在我们选择驳斥对方论据时,可以仔细思考论据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从而一一击破,使自己的文章具有说服力。比如有同学为了说明社会中存在对成功人士的歧视,列举的论据是成功人士的孩子取得好成绩时我们往往不是关注孩子本身的努力,而主观认为是优越的家庭背景让孩子取得好成绩。这就属于论据本身错误。因为成功人士的孩子不等于成功人士,我们对成功人士孩子的歧视也不等同于对成功人士的歧视。这样的论据由于本身概念不清、对象模糊,我们就可以抓住它的漏洞进行反驳。
我們还可以从对方的论证逻辑上找漏洞。比如《季氏将伐颛臾》,当孔子批评冉有、子路帮助季氏攻打颛臾时,两人提出各种理由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如“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今夫颛臾,固而近于费。今不取,后世必为子孙忧”,但是孔子一一驳回。他首先讨论为人臣子的责任,再从国家大义方面分析他们所谓长远之计的错误之处,层层推进,最终使两人哑口无言。
总之,在议论文写作时,我们应当树立驳论的意识,掌握一些驳论的基本方法,从而使文章更具新意,逻辑更加严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