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晶,王涛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妇产科,四川 成都 610091)
近年来,我国的妊娠期妇女甲状腺功能异常的发生率呈显著上升趋势[1]。妊娠期间,甲状腺功能异常易导致母体体内血糖及血压发生较大改变,进而出现早产及流产等,严重时甚至会出现死胎等不良妊娠结局[1-2]。此外,由于甲状腺功能异常,体内胎儿会出现神经系统发育迟缓的现象,新生儿出现身体发育迟缓及智力认知功能受障的几率也较大[3]。本研究旨在研究血清甲状腺功能指标对妊娠结局和胎儿的影响。现报告如下。
选取2015年2月至2017年2月在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经甲状腺功能检测后确诊甲状腺功能异常的200例孕妇作为本次研究对象,根据血清甲状腺功能指标水平的高低分为观察I组(甲状腺功能低下,n=100)和观察II组(甲状腺功能亢进,n=100)。其中观察I组患者年龄24~36岁,平均(26.2±2.7)岁,孕周为4~28周,平均(15.2±7.9)周,诊断标准为TSH>2.5 mIU/L(或妊娠期特异的参考范围),且FT4水平下降,或TSH>10 mIU/L观察II组患者年龄23~35岁,平均(27.1±2.5)岁;孕周为4~28周,平均(16.1±7.4)周,诊断标准为TT4≥180.6 nmol/L(140 μg/L),TT3≥3.54 nmol/L(2.3 μg/L),FT4≥12.8。另外,选取同期在本院待产的甲状腺功能正常的100例孕妇作为本次研究的对照组,年龄为25~35岁,平均(24.7±3.8)岁,孕周均为4~28周,平均(16.3±7.6)周。
所有参与本次研究的产妇均为初产妇,单胎妊娠,自然受孕;排除家族甲状腺病史、既往甲状腺病史、自身免疫性疾病史患者。本研究经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及其家属均知情同意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
1.2.1 血清甲状腺功能指标测定 所有孕妇均抽取清晨空腹血3 mL,颠倒混匀后3 000 r/min的速度离心5 min,分离血清后于2 h内在2010罗氏电化学发光全自动免疫分析仪上进行甲状腺激素5项(TSH、FT3、FT4、TT3、TT4)检测,并在当日完成检测,并严格按照试剂盒说明书进行操作,统计各项指标并相互比较分析。
1.2.2 诊断标准 根据本实验室甲状腺激素参考范围:TSH 、FT3、FT4、的正常参考值分别为0.34~5.60 μIU/mL、3.67~10.43 pmol/L、7.50~21.10 pmol/L。进一步判断甲状腺功能异常程度、类型,包括临床型或亚临床型甲状腺激素亢进及临床型或亚临床型甲状腺激素减低,具体按照我国2012年出版的《妊娠产后甲状腺诊治指南》的诊断标准进行诊断[4]。
1.2.3 观察指标 仔细观察并详细记录各项纳入指标的发生、变化及现象。观察指标如下:(1)出血:产妇在分娩期及产后出血的量及相关出血情况;(2)早产:妊娠周期 <36周;(3)流产:妊娠周期 <28周自然性胎儿脱离子宫;(4)胎儿窘迫症:胎儿在宫内缺氧或酸中毒;(5)观察生产后胎儿皮肤和嘴唇颜色变化情况;(6)围生儿死亡:妊娠周期从28周到出生后1周,胎儿因各种原因死亡;(7)呆小症发生:在妊娠期间检测胎儿各项生长指标,观察是否出现发育迟缓,并在产后第4周进行回访,新生儿生长发育和大脑神经发育是否正常[5]。
表1显示,观察I组的血清TSH水平明显高于观察II组和对照组,血清FT3、FT4、TT3和TT4水平明显低于观察II组和对照组(P<0.05);观察II组血清TSH水平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血清FT3、FT4、TT3和TT4水平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
观察I组和观察II组患者的出血率、早产率、流产率、胎儿窘迫症发生率、围生儿死亡率、呆小症发生率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2。
表1 各组患者甲状腺激素水平比较
*P<0.05,与观察I组比较;#P<0.05,与观察II组比较。
表2 观察组和对照组不良妊娠结局比较(%)
*P<0.05,与对照组比较。
妊娠期女性机体内甲状腺激素水平与非妊娠期女性不同,目前我国妊娠期女性甲状腺激素表达异常的发生率高达5.1%~6.0%[1]。妊娠过程中,由于机体内人绒毛膜促性腺分泌量显著上升,致使大量内分泌激素及相关酶释放,此时“下丘脑-垂体=甲状腺反应轴”处于应激状态,从而导致甲状腺功能变异。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异常在临床上属常见病例,其所导致的不良妊娠结局及对产妇和新生儿的影响逐渐受到临床工作者的重视[5]。在人体内分泌器官中甲状腺尤为重要,由“反应轴”调节各项激素的释放,在妊娠妇女中,该系统处于高度应激状态,易受机体其他激素和酶的影响,使甲状腺激素代谢紊乱,甲状腺功能发生异常[6-7]。在孕期12周胎儿逐渐吸收碘元素,故甲状腺激素与胎儿身体生长和智力发育密切相关[8]。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异常加重会导致一系列妊娠期并发症和多种不良后果,如产妇高血压、高血糖、早产、产后出血等,逐渐延伸在胎儿和新生儿中,影响生长发育,严重者可致死亡[9-10]。目前,国内外尚未见到关于甲状腺激素在妊娠妇女体内代谢机制的明确报道,可能由于孕妇体内甲状腺激素水平受各脏器或内分泌系统影响有所变化,建议加强孕妇甲状腺功能筛查工作,针对确诊为甲状腺功能异常者,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调节各项甲状腺激素的代谢平衡,进一步避免妊娠不良结局的发生[11]。
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I组TSH水平明显高于对照组,其他各指标水平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提示观察I组患者甲状腺功能明显降低;而观察II组TSH水平明显低于对照组,其他各指标水平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提示观察II组患者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激素5项检查指标在疾病诊断及指导治疗中具有重要作用,需定期进行复查,整个妊娠过程中严密观测甲状腺功能变化,在治疗过程中通过患者自身具体情况,随时调整治疗方案[12]。妊娠期间,特别在早期,甲状腺功能检测已成为妇女孕检的必查项目,确诊为甲状腺功能异常后,应该及时予以相关的治疗措施。TSH、FT4对宫内胎儿的影响较大,可以通过胎盘屏障进入婴儿体内,其水平过多或者过少均会影响胎儿出生后的身体机能和器官功能。本研究发现,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和甲状腺功能降低的妊娠期妇女的出血率、早产率、流产率、胎儿窘迫症发生率、围生儿死亡率、呆小症发生率均明显高于甲状腺功能正常妇女。甲状腺功能异常会直接诱发不良妊娠结局,甲状腺激素水平正常在维持正常妊娠中具有突出的生理意义,这与国内外研究报道一致[13]。有文献指出,母体甲状腺功能异常因素对胎儿产生的负面影响远远超过遗传因素的影响。血清甲状腺激素水平可直接反映甲状腺功能情况,母体内甲状腺激素可以直接通过胎盘传递作用影响胎儿,在胎儿甲状腺未形成之前所有的甲状腺激素均由母体提供,在胎儿的各方面的生长和发育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可见新生儿的健康程度与母体甲状腺功能异常程度关系密切[14-15]。
综上所述,患者血清甲状腺功能指标发生异常变化,导致甲状腺功能亢进和功能减退都会诱发不良妊娠结局,及早检测甲状腺激素水平有助于临床工作者正确评估并治疗甲状腺功能异常,对于改善妊娠期妇女的妊娠结局有一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