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双边市场理论的分享经济平台企业定价分析

2019-05-22 10:29吕肖婷
商场现代化 2019年3期
关键词:分享经济平台定价

摘 要:本文基于双边市场理论构建纵向差异竞争模型,对分享经济平台企业中不同类型用户的定价、数量及平台利润进行分析。研究表明,分享经济平台分化为专业供应方平台与非专业供应方平台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关键词:双边市场;分享经济;平台;定价

一、引言

自2008年8月爱彼迎(Airbnb)官网上线开始,分享经济平台走过了十年历程,近几年我国互联网分享经济平台企业更是风起云涌,2014年滴滴专车上线、拼车租车多家企业创建,回家吃饭、觅食为代表的私厨起步,股权众筹起步,办公共享增加,个人服务你说我办、河狸家等成立……分享经济平台企业的迅猛发展引起了广泛关注,2015年11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公报明确提出要发展分享经济,这是“分享经济”第一次写入党的全会决议中,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促进分享经济的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共享平台。

Joe L.Spaeth(1978)以协同消费定义分享经济,他指出协同消费是指更多的人共同的参与到产品或服务的消费中,从而实现产品或服务从个人所有到共同使用的转变。现在分享经济的定义中更加重视互联网技术的作用,将个人的“闲置资源”的“使用权”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交易从而获得收益成为现在分享经济的表现形式,Belk(2014)、李文明等(2015)、吕福玉(2014)、冯海超(2013)、凌超等(2014)指出分享经济的核心是消费者利用互联网平台对产品或服务的“使用权”进行的交易。

对分享经济研究的文章较为丰富,但对这一经济形态的载体分享经济平台企业的研究却较少。庞嘉伟和陈骐(2017)、凌超和张赞(2014)提及了分享经济平台企业的双边市场特征,但并未对此进行系统阐释;王一粟,陈宏民(2017)对分享经济平台企业的双边市场特征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在此基础上对分享平台企业的定价行为进行深入研究;李军(2015)指出分享经济平台企业中平台一端供应方的差异性是分享经济平台企业与传统平台企业的主要差异,通过对短租平台上专业供应方和非专业供应方数据的搜集,发现在分享经济平台企业中专业供应方和非专业供应方存在行为差异从而导致两种供应方在平台中的效用差异。

本文基于双边市场理论借鉴Mussa-Rosen纵向差异竞争模型,对分享经济平台企业中不同类型用户的定价、数量及平台利润进行分析。考虑到Mussa-Rosen模型中由于质量差异平台企业的效用不同,用户根据自身对质量及价格的接受程度选择不同质量平台,这与分享经济平台企业中专业供应方、非专业供应的效用存在差異一致,因此本文借鉴此模型对分享经济平台企业的定价行为进行分析。

二、分享经济平台企业异质性用户定价

分享经济平台将分散用户聚集到同一平台,同边用户异质性成为分享经济平台与一般平台最主要的差异,本文将通过对比异质用户分属两个平台的竞争结果与归属同一平台的均衡结果进行对比,说明同时包含异质性用户的分享经济平台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并进一步分析平台对不同类型用户的区别定价、数量及平台利润。

1.模型假设及构建

假设存在专业供应方平台、非专业供应方平台两个(子)平台,供应方的类型为λ在[0,1]区间均匀分布,较高的λ选择专业供应方平台,较低λ选择非专业供应方平台;同一消费者对非专业供应方和专业供应方具有不同交叉网络外部性,专业供应方获得的网络外部效用大于非专业供应方,假设非专业供应方效用为s1,专业供应方的效用为s2,两平台的效用差异用β表示:s1=βs2,0<β<1,β越小两平台的效用差异越大;平台仅对资源供应方收取费用而对资源使用方免费,又由于专业供应方与非专业供应方对消费方具有同等吸引力即消费者无差异,因此假设两个(子)平台消费方均为1;θ为供应方通过平台搜索到唯一的交易对象且匹配成功的概率。

基于以上假设,构建具有效用差异两(子)平台竞争模型。在竞争模型中假设存在两个平台,在垄断模型中假设一个平台商存在两个子平台,分别为平台1、平台2,平台1为非专业供应方平台,平台2为专业供应方平台,两平台对供应方的效用存在差异;平台的一边为使用方b,另一边为供应方s,ti为平台对供应方收取的费用,由于只对供应方收取交易费用而对使用方免费,因此下文的分析设定在对供应方b收取的费用的基础上,主要分析平台来自资源供应方的价格和收益情况;为每个平台加入供应方的数量,为每个平台使用方的数量。两(子)平台的博弈过程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供应方根据自身效用最大化原则决定是否加入平台及加入平台的数量,第二阶段平台在已知用户数量情形下根据自身效用最大化原则决定定价水平。

2.模型求解

(1)专业供应方平台与非专业供应方平台竞争

非专业供应方、专业供应方的净效用函数分别为

此时非专业供应方为零,这是由于当两平台属于同一平台企业时,非专业供应商平台相较于竞争情形下价格有所提高(专业供应方平台与非专业供应方平台价格比降低了),由此可能导致所有非专业供应方退出平台或吸引到专业供应方子平台;专业供应方的数量为小于竞争情形下的专业供应商数量,这是由于垄断平台企业中专业供应方平台价格增加。

将(子)平台的价格函数式(2-8)带入到平台企业利润函数式(2-7),可以得到垄断平台企业的利润为:

比较垄断平台企业利润与两竞争平台的利润和可得同时存在专业供应方平台与非专业供应方的平台企业的利润大于两平台竞争的利润和。

三、结论

通过价格、数量及利润的比较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结论一:存在两种供应方平台的垄断分享经济平台企业利润大于不同供应方平台竞争时的利润和,即分享经济平台分化为专业供应方平台与非专业供应方平台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垄断平台使得平台外部竞争内部化,平台可以更好地调节子平台间的价格、参与者数量而实现利润最大化,从均衡结果的比较中可以看出在垄断平台中子平台的价格增加,供应方总体的数量减少。

结论二:在(子)平台竞争中,对非专业供应方的价格要低于专业供应方价格。

专业供应者较非专业供应者具有更高的效用弹性,根据双边市场理论,平台对具有较高效用弹性的一边制定较高的价格。这符合直观认识,因为当专业供应方与非专业供应方对消费者具有相同的吸引力时,由于非专业供应方表现较差更有可能退出平台,并且他们只是平台的用户而非雇员,没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平台对他们能够实施的控制力较弱,需要通过激励的方式去把控这一群体,最立竿见影的方式就是进行价格优惠。

参考文献:

[1]Felson,SpaethJ. Communitivestructureandcollaborativeconsumption[J]. 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1978,(4):614-624.

[2]BelkR. You are what you can access:sharing and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 online[J].Journal of Business Research,2014,67(8):1595-1600.

[3]李文明,吕福玉.分享经济起源与实态考证[J].改革,2015,(12):42-51.

[4]吕福玉.分享经济的发展趋势与应对策略[J].商业时代,2014,(29):47-49.

[5]冯海超.云计算、分享经济与IBM的转型[J].互联网周刊,2013,(1):46-47.

[6]凌超,张赞.“分享经济”在中国的发展路径研究-以在线短租为例[J].现代管理科学,2014,(10):36-38.

[7]庞嘉伟,陈骐.分享经济——含义及其特点[J].现代管理科学,2017,(03):36-38.

[8]王一粟,陈宏民.基于双边市场理论的分享经济平台研究[J].组织与战略,2017,48-50.

[9]Li J,Moreno A,Zhang D J.Agent behavior in the sharing economy:Evidence from Airbnb[J].Ross School of Business Working Paper Series,2015,1298.

作者簡介:吕肖婷(1991.12- ),女,河北沧州人,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产业组织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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