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二十年影视改编概论※

2019-05-22 19:26徐兆寿巩周明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 2019年5期
关键词:影视剧网络文学影视

徐兆寿 巩周明

1905年,改编自《三国演义》片段的《定军山》不但标志着中国的第一部电影诞生,同时也清晰地显示了电影由文学改编这一路径。一百多年过去,这一路径虽然在不同时期受到质疑和挑战,但在总体上仍然是电影创作的主要方法。剧本乃“一剧之本”的精神并未被推翻,只是此剧本到底由文学改编还是由编剧重新创作,或者由谁来创作,这也许是电影界争议的焦点,其根本的问题在于寻找电影发展自身的本质属性,提高导演或演员在电影创作中的核心作用,当然还有影视学科为了确立自身的学科属性而特意与文学拉开距离的心理原因。在这种讨论中,影视作为新媒体的属性在不断地被确立,其传播的力量也在不断地扩大,在文化传播中的核心位置也在不断地被确立,相反,文学因为其旧媒介的属性和纸媒的限制在不断地被“否定”,其影响也逐渐缩小,虽然其深刻性、连绵性等特征是影视艺术暂时无法抵达的,但是,因为影视传播的便捷性使人们很快就适应了新的媒介传播方式,且越来越成为新的接受习惯。文学的内容逐渐地隐藏在多媒体内部了。21世纪初,网络文学借助互联网而产生,网络媒体迅速又变成了新媒体,在概念上取代了电影、电视、广播这些原来的新媒体。文学似乎迎来了新的时代,但在文学内部,却不断地产生一系列宣布文学死亡的声音。先是“网络文学”这一概念的生成,标志了传统文学的封闭性、官办性、发表机制以及传播方法的单一性被打破,大众文学刹那间崛起,文学的边界瞬间被破开。它引发了文学的极端焦虑。2008年,诗人叶匡政在博客上宣布“文学死了”。后来,人们慢慢发现,并非文学死了,而是先前那种文学的模样、生产的样态以及传播的方式都已经远远比不上数字时代的多媒体文学了(伴随着音乐、图像、视频、声音、游戏、链接等),及时的、大众的、时评性的、短小的、娱乐性的文字开始大行其道。严肃的文学被一再地边缘化,而大众的、娱乐性强的文学甚嚣尘上,一时改变着文学在大众心中的样貌。它们被定义为网络文学。网络文学在一些批评家眼里,就等同于过去的通俗文学。虽然受众很广,但精英人士并不认同它是真正的文学。

然而,网络文学迎来了它最好的发展时期,一是它本身拥有的传播的迅捷,二是与影视联姻之后成为影视改编的最佳文学。影视改编成为网络文学传播的最佳方式。这是因为作为影像传播的影视本身具有的娱乐性和大众性与网络文学的娱乐性和大众性拥有共同的属性。此时我们便会立刻想到1924年徐枕亚的《玉梨魂》被搬上银幕时引发的鸳鸯蝴蝶派小说改编的热潮一幕,此后样板戏被改编为影视其实在本质上也是样板戏和影视拥有共同的属性:娱乐性与大众性。1980年代之后的武侠小说影视改编大行其道也是同样的道理。

然而,近年来,因电影市场过于强调电影的市场化、工业性、产业价值而使电影逐渐地脱离其艺术性、思想性而单纯地走向娱乐性,且越走越远,终使电影走上娱乐致死、过度放纵的极端道路,此时的网络文学也一样,它们互相“鼓励”“共勉”,互相激发,故而,大量媚俗、低劣的网络文学被改编为同样媚俗、过分娱乐化、没有价值观的影视剧。在网络文学发展二十年时,有必要对它的影视改编进行一次总结与反思,一方面总结其成功之处,另一方面也总结其问题所在,这将不仅对网络文学起到扶正除邪的作用,也对网络文学的影视改编起到警示作用。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解决网络文学影视改编问题的良策,将对今后网络文学及其影视改编的发展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网络文学对传统文学与影视的影响

1998年年初,蔡智恒将原创小说《第一次亲密接触》在互联网BBS上进行连载,成为中国文学的一个新生事物,从此“网络文学”这一概念诞生。也正式登陆中国,同时《第一次亲密接触》也被人们视为第一部网络文学作品。“网络文学”从1998年发展至今,学界对于其范围、概念等界定众说纷纭。以字面意思理解“网络文学”一词,解释为通过网络进行传播的文学作品。若是这样定义“网络文学”,未免在范围以及内容上不严谨。学界另一种解释为:“以互联网为发表平台和传播媒介,借助超文本链接和多媒体演绎等手段来体现的文学作品、类文学文本及含有一部分文学成分的网络艺术品。”“网络文学”的出现,证明了受众审美从精英化向大众化的转变,一定程度上属于文学的“解放”,也反映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欧阳友权认为,网络文学是“使得世纪之交的中国文学宿命般地走进了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迫使文学在新的选择面前寻求新的活法”。《第一次亲密接触》的热潮过后,越来越多的网络文学作品被搬上银幕,2001年由筱禾著作的同性恋题材网络小说《北京故事》改编成电影《蓝宇》,轰动了影视界。与传统文学相比,“网络文学”一方面传承了传统文学的精神,拥有着明显的文学特征,仍然属于文学的范畴;另一方面,“网络文学”又具有着新时代媒介传播的优势:开放性、互动性、多向性以及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等特点,这又与传统文学有着很大区别。韦勒克和沃伦在《文学理论》中指出:“文学的本质与文学的作用在任何顺理成章的论述中,都必定是互相关联的……物体的本质是由它的功用而定的:它作什么用,它就是什么。”一部分传统文学作家认为,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传播途径与传播媒介不同而已。在余华发表的《网络与文学》一文中提出:“……对于文学来说,无论是网上传播还是平面传播,只是传播的方式不同,而不是文学本质的不同。”而部分网络文学作者认为用传统文学的思维解释网络文学无疑是片面与不严谨的。网络作家风御九秋在采访中说:“网络文学只不过是借助网络发表的一种文学形式,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进入文学史?传统作家能不能不要戴有色眼镜看我们?”《择天记》的作者猫腻在接受访谈时说:“传统文学放在纯文学的筐子里,网络文学天然具有商业属性,两者间的创作态度以及重点自然有很大分别,后者受读者的影响会多一些。”所以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存在一定争议,但其密不可分的关系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从近年来关于网络文学的讨论中,学者们逐渐达成一些基本的认同。首先,从传播媒介而言,网络作为21世纪最有效的传播方式和最方便的法门,逐渐被作家、受众所青睐,经典的文学作品也借助网络进行大范围传播,使之被更多的受众群体关注与阅读,社会效益显著,“互联网+文学”已经成为当下文学传播的最好方式。其次,优秀的网络文学都是基于对传统文学的继承和创新而创作,并且经过读者、学者等认可的文学作品。从同一时代、不同媒介背景而言,网络文学必将从传统文学中汲取养分。同时,原创网络文学作家也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学修养。优秀的网络文学作品并非凭空想象创作出来的,同时网络文学创作者也需要具有一定的传统文学阅读经历与写作经历之后,参与到原创网络文学的写作当中。最后,就传播的机制而言,网络文学虽然缺少传统文学审稿、校稿等环节,但在中国网络文学发展的20年中可以看出,承载网络文学的网络运营公司、论坛等根据受众喜爱程度、点击阅读量、传播量等标准已经具有比较完善的“TOP榜”“每周精选”等模块,这就意味着网络文学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竞争与筛选的机制,即近似于传统文学的筛选、发表等过程。相比传统文学而言,由于拥有传播媒介的优势,网络文学受到读者的反馈与互动更加迅速与直白。从受众角度而言,网络文学的受众需要具有一定的传统文学阅读基础,在此基础之上才能体验到作者的情感与作品的内涵。

最为重要的是,网络文学的发展正好伴随着中国影视的发展高峰,它们几乎都是在21世纪初同步发展起来的,或者说,21世纪初网络媒介在文学与影视中的广泛应用不但激活了文学与影视各自的发展,同时也将文学与影视更为密切地结合了起来。21世纪以来,网络文学资源的广大丰富解决了中国影视剧剧本难求的尴尬境况,类型多样、内容丰富的网络文学给中国电影市场提供了优秀的改编资源,同时网络文学拥有的受众数量也是一般影视剧无法比拟的。据统计:2017年有关《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微博话题拥有105.4亿次的阅读量;《楚乔传》网络播放总量突破400亿次大关;网络文学改编电影票房节节升高,如《寻龙诀》(12.68亿元)、《盗墓笔记》(10.04亿元)、《悟空传》(6.94亿元)、《九层妖塔》(6.78亿元)等。厚实的粉丝基础助力网改剧的发展。同时,网改剧将文字艺术改编为视觉艺术激发了网改剧的衍生产业,如游戏开发、有声读物、影视衍生产品、动漫改编、有关演出,等等,都在为网改剧推波助澜。盛大文学CEO吴小强解释:“现在网络文学有高度想象力,再加上现在的网络小说有时候不是一个作家独立完成的,因为在过程中,网友会参与评论提出各种各样走向的建议,作家会有意识地迎合市场,使他的创作高度市场化,更互动化,所以海量、想象力、互动性是第二次文学改编影视浪潮的不一样的地方。而衡量一部网络文学、电视剧、电影受欢迎程度最外在的指标分别是点击量、收视率和票房,而决定点击量、收视率、票房高低的根本因素则是相通的。”正如吴小强所说,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交互与互相满足是网改剧拥有的宝贵优势之一。从传播者角度而言,写作门槛的降低让普通人成为可以发声的“意见领袖”,网络所提供的便捷平台让“意见领袖”获得粉丝的追捧以及肯定,同时由于粉丝效应的作用,网改剧的出现让网络文学粉丝“理所当然”地追捧以及传播。从受众角度而言,网改剧类型多样,题材新颖,在“读图时代”“快餐社会”的今天,传统的影视作品似乎有些“跟不上时代”,强烈要求内容与形式的创新,而网改剧在一定程度上恰好“减轻”了社会生活带给受众的负担,巧妙将选题定在婆媳之间的情感、结婚压力、房价问题、穿越时空、悬疑探险等热门话题,最大限度地迎合受众热点话题以及审美需求,反映社会热点问题,解读受众心理压力,虽有娱乐至上的倾向,但也更符合受众的需求。《蜗居》(2008年)、《裸婚时代》(2011年)以现实主义的态度反映住房问题、结婚问题,契合了在城市打拼的年轻一代的心理压力;《宫》(2011年)、《步步惊心》(2011年)等历史题材网改剧,加入了宫斗、谍战以及家庭伦理等元素,使得整部网改剧融入不同的类型与情节,突破观众的“惯性思维”,在受众之间形成了观影期待。网改剧用高度生活化的题材、多元的内容以及熟悉题材的陌生化处理牢牢抓住受众的观影心理,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影视剧创作与传播的规律,满足了受众审美要求,继而传播范围广泛、受众关注度高。现在来看,网络文学无疑冲击了整个电影市场,知名导演纷纷加入网改剧的拍摄与制作当中,如张艺谋的《山楂树之恋》(2010年)、陈凯歌的《搜索》(2012年)等。当然,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在这个高呼“娱乐至上”的新时期,网改剧市场悄然滋生着浮躁之气,或是低俗色情、或是跟风模仿。一时间,票房与明星阵容成为评判一部影视剧好坏的主要依据,而影视剧最重要的人文精神与艺术价值被部分导演渐渐淡化,影视剧逐渐成为赚钱的工具、明星的专场。网改剧如何做到在引领潮流的同时,回归艺术创作的本质,将思想性和艺术性融合于一身,是我们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

网络文学二十年影视改编

应当说,《第一次亲密接触》从1998年发表伊始就殷切期盼影视的改编与传播,2000年,它终于完成了与影视的合作,这也标志着网改剧的开始。除《第一次亲密接触》以外,2001年筱禾的原创网络小说《北京故事》被改编成电影《蓝宇》。1998年至2003年,是网改剧发展的萌芽阶段,在此期间,网改剧仅有两部,其他网络小说如《鼠类文明》《风姿物语》《活得像个人样》《迷失在网络与现实之间的爱情》《我一定要找到你》等网络小说因为内容不适合改编为影视剧,同时网改剧的拍摄与制作掺杂了导演编剧等“二度创作”,使得网改剧与网络小说读者之间产生一定的隔阂,最终导致了初期网改剧难以和受众产生共鸣,故而这一时期的网改剧属于探索阶段。

2004年至2009年迎来了网改剧发展的热潮,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网改剧在这一时期内大幅度扩张:2004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又一次翻拍,蔡骏创作的网络小说《诅咒》改编成电视剧《魂断楼兰》,胭脂的《蝴蝶飞飞》被改编成同名电视剧作品;2005年都梁的《亮剑》改编为同名电视剧,并引发热议与收视热潮;2006年之川的《天亮以后不说分手》改编成同名电视剧;2007年慕容雪村的《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改编成同名电影和电视剧,六六的《双面胶》《王贵与安娜》以及《蜗居》被改编成同名电视剧,受到观众追捧和喜爱,网络小说家三十的《与空姐同居的日子》被改编成同名电影等。网络文学改编热潮不但受到了小说粉丝的追捧,同时普通观众对于网改剧也是好评如潮。这一时期,网络小说的优势被电影界所关注,大量优秀原创网络小说不断地被影视制作公司买断,开始制作网改剧。此外,网络小说衍生的游戏产业、动漫产业也在飞速发展。

2010年至2014年,网改剧进入了勃兴期。网络文学逐渐成为影视剧改编的新军,随着成功改编的影视剧作品数量的增长,网络文学受到主流影视创作人的青睐,《杜拉拉升职记》(2010年)、《裸婚时代》(2011年)、《步步惊心》(2011年)、《失恋三十三天》(2011年)、《搜索》(2012年)、《致青春》(2013年)等优秀网改剧的出现,使得网络文学逐渐成为影视剧改编不可缺少的部分。同时,国家广电总局也出台针对网络文学改编的相关政策,引导其规范发展。在这一时期,明星开始陆续加入网改剧的投资与制作,如徐静蕾导演与投资网改剧《杜拉拉升职记》(2010年)、赵薇导演与投资网改剧《致我们逝去的青春》(2013年)等。影视公司也开始以网络热点营销、音乐电影营销等方式推动网改剧发展。

2015年至今,网络文学改编影视剧已成规模,进入了全新的阶段:2015年1月1日,国家新闻广电总局逐渐开始对电视台黄金时段的播出方式进行“一剧两星”调整,优化了网改剧的播出方式与制作质量。2016年6月16日国家新闻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16年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推介活动的通知》,向社会推广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和文学性的优秀网络文学作品,为网络文学改编影视剧助力。同时,互联网三大“巨头”(腾讯、百度、阿里巴巴)抢占网络文学带来的IP热潮,使得网络文学改编借助互联网获得极大的发展。《何以笙箫默》(2015年)、《花千骨》(2015年)、《盗墓笔记》(2015年)、《欢乐颂》(2016年)、《老九门》(2016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2017年)、《心理罪》(2017年)、《凤求凰》(2018年)、《泡沫之夏》(2018年)、《如懿传》(2018年)等优秀网改剧成为网络、电视、手机微端等新媒体平台播放的主流影视剧。

今日的网改剧已经向着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上基本符合中国电影市场的需求。同时文学网站以及国家政策也助力网络文学良性发展,为影视剧提供优质的改编素材;豆瓣电影等影视平台方便了受众及时的交流和分享影片信息、内容及口碑,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滥竽充数“蹭热度”的部分网改剧,维护了网改剧的发展。

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症候分析

纵观网改剧发展的二十年,网络文学搭上了影视的顺风车,大大扩宽了网络文学的传播途径,展现了不俗的市场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网络文学与影视的融合在短时间内给中国影视剧市场带来巨大的自信与力量。玄幻、职场、刑侦、宫斗、穿越等类型多样、题材丰富的网改剧凭借着自己的优势占据了中国影视剧市场,同时利用电子媒介的传播特性,迅速成为新时期消费文化语境下的潮流与标杆。部分网改剧的叙事模式、人物设定、结局设定也被众多导演效仿。网络文学改编的成功在中国影视界引起轩然大波,同时它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也让影视公司、网络平台等争前恐后想分得一碗“热羹”。其实,网改剧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网络媒介的特性给予了网络文学与网改剧传播的优势,也造成一些弊端。作为飞速发展的新时代产物,网改剧在快速扩张的过程中暴露了诸多问题。

首先,网络文学影视改编带来的“影响的焦虑”。一百年前,文学巨匠列夫·托尔斯泰曾说过:“你们将会看到,这个带摇把的哒哒响的小玩意儿(电影)将给我们的生活——作家的生活带来一场革命。这是对旧的文艺方法的一次直接攻击。我们不得不适应这影影绰绰的幕布和冰冷的机器。”一百年来,影视对文学的影响是渐进的。如果说20世纪的文学还能在影视面前直起腰来充当老大哥,那么,21世纪的文学则在影视面前开始变得焦虑、不安,无怪乎华文作家严歌苓如是说:“现在中国很多小说家,包括我自己,都是靠影视做广告,这是可悲的,但是媒体时代的必然现象。如今又似乎是‘有欲则刚’的时代,影视财大气粗,文学向影视靠拢,也是经济社会‘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达尔文法则的又一次证实。”改编影视剧利用传播优势所产生的利益、名誉和在大众中的影响力等悄然解构了传统文学“老大”的位置,传统文学陷入深深的焦虑中。叶匡政“文学死了”的宣言便是在这种焦虑下的一种反应。每年的作家排行榜中网络作家的收入使作家们陷入物质的焦虑中,而网络文学影响改编的热潮又使传统文学作家们陷入传播的焦虑。传统文学作家们一方面表示出对网络文学的种种不屑,但同时又渴望能够触电,被影视传播,毕竟所有作家都不希望自己创作的孩子夭折,都希望影视改编后能够获得长久的生命力,哪怕没有多少收入也行,但事实上,只要影视改编成功的文学作品,反过来都会促销纸质书的畅销。严歌苓的小说《芳华》出版后虽有很多人阅读,但经过电影改编和传播后,其畅销程度不言而喻。余华的《活着》虽然在中国大陆无人不晓,但在海外传播却是靠张艺谋改编后的电影《活着》而影响的,苏童的《妻妾成群》也是靠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传播的。自然,莫言的《红高粱家族》在海外的传播定然与张艺谋改编的电影《红高粱》有着非常大的关系。这些现象一方面说明文学作品的传播在影视媒体与网络媒介时代要靠影视与网络的传播得以久远,另一方面也引发作家们对文学创作的焦虑。但更广泛的则是社会精英们普遍的思想焦虑。过去数千年都是精英文化在教育大众,大众文化虽在民间有勃兴,但精英文化的统治地位始终没动摇过。民间文化虽有广阔的市场,但始终在民间运行,社会上普遍运行的则是精英文化,这也就是过去“文以载道”的传统。现在,大众文化突然间大行其道,似乎一夜间成了教化社会的“教主”,而将精英文化从多个方面解构了。当大众化的网络文学与改编后的电影越来越红而传统文学与电影越来越冷的时候,它带来的则是大众们对精英意识的越发淡漠、对家国情怀的丧失、对正面价值的怀疑、对历史无节制的改编、虚无主义的流行,等等,这导致精英阶层的失语、政府主导力的削弱和一个国家核心价值的崩散,因此,它导致的是整个社会的焦虑。

其次,过度娱乐化与“文学性”的遗失导致影视化道路难以走远。对于网络文学而言,网络媒介的特殊性给予了网络文学种种优势,但也让网络文学深受商业化的影响,它往往被资本控制。相比传统文学,网络文学在文学性上有着先天的不足。金钱、利益、名誉等的诱惑,不仅是古典时代文学写作者所面临的问题(学而优则仕),而且也是纸质出版时代的现代文学写作者所面临的问题,出版商常常会用资本来控制时代,诱导作家的写作,这也是现当代文学中通俗文学的命运。但正如前面所讲,大众文学在一定程度上等同于当下的网络文学,也受资本的诱导与控制,而且,这种诱导与控制在网络时代变得更为广泛、深入,超过了传统文学的范围和边界,所以,它的问题也就更为突出。为了博人眼球,大量色情、软色情、暴力、血腥等元素作为吸引受众阅读的符码,不但降低了网络文学的质量,同时影响着受众的价值观取向。网络文学创作的随意性也让网络文学与“文学性”越隔越远。著名网络写手唐家三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讲道:“像我们现在写的玄幻小说有一个概念叫娱乐性小说,不存在任何文学性,没有任何文学价值。只是让大家在一天工作之后,看一下放松自己。我只是要娱乐大家。我很清楚自己的定位。”“它可以瞎编,可以没有任何根据地瞎编。”这不能说是所有网络作家们的创作心声,但可能是大多数网络作家们的创作“原则”。对于影视剧而言,无论是原创剧本还是改编剧本,文学性是影视剧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八一制片厂副厂长、著名作家柳建伟说:“影视的基础是文学。电影史上的一些优秀作品,绝大多数改编自文学作品。”无论是剧情设定还是角色心理的描述,文学性的缺失对于影视剧是“灾难性”的,现在的网络文学大多都是穿越文字、后宫文体、“甄嬛体”等泛娱乐文体,而改编剧则是盗墓热、言情癌症热、青春怀孕打胎热等。这些被商业操控与缺乏文学性的改编影视剧正在悄然营造着当代中国的民间社会心理,而且,它们所倡导的那些扭曲的宫斗生活和价值观也在“教化”着电视机、手机和移动终端前的社会大众,真是令人细思极恐。

最后,背离艺术精神,逃离大众文化责任。当这种“瞎编”的、“没有任何根据”地创作的网络文学成为大众尤其是青年一代的精神食粮时,可想而知,一代人或几代人将毁于这种文化的教化。新时期以来,为了反抗过去二十年文学过分地为政治服务导致文学假大空的局面,作家们将文学又推到了另一个极端,即文学不再涉及政治,文学不再承担社会责任,文学不再教化社会。文学成为私人器物,不再是公器。这种现象到了网络文学时代被进一步泛化,导致网络文学作家毫无原则、毫无价值观地进行创作。它最终也会像新时期之前的二十年把文学推向另一个极端,人们终究还会起来纠正其道路,结束这场文学的游戏时代。拿宫斗剧《甄嬛传》和《大长今》相比较,同样是表现女性斗争与后宫琐事的后宫剧,《大长今》宣扬善待他人、自强自立的民族精神,弘扬的是博爱正直的正能量,而《甄嬛传》中讲述心地善良的甄嬛在严酷的宫廷生活中,受到宫廷势力的迫害与侮辱之后,“以恶制恶”、阴险毒辣和权力的占有才能使自己“活下去”;《大长今》中食物、草药、鲜花等事物被用作美食的制作和正能量宣传的载体,宣扬食物绝对不是某些人谋取财富与权力的工具等,而《甄嬛传》中食物、中药等被用在阴谋、流产、权力的计划当中。同样火热的盗墓题材,由于涉及神鬼以及盗掘古墓等因素,影视改编作品寥寥无几,但在一定程度上反向刺激了受众的观影期待,一时间所有网改剧都来“蹭”盗墓题材热度,如《爱情公寓电影版》《龙棺古墓》《摸金校尉》《盗墓迷情之千年王妃》等一系列“口水”电影层出不穷,口碑与评价越来越低,而其中的艺术性与思想价值被忘得一干二净。过度的娱乐化与商业化使网络作家、导演甚至政府管理人员丧失了艺术创作的理想和教化社会的责任。

对待网络文学改编问题的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一些症状和问题,网络文学创作者和研究者应当认真对待,且要及时面对和处理,便可有效地制止问题的进一步恶化,同时也可将网络文学扶正祛邪,使网络文学向着真善美的艺术本质方向发展。应当讲,这些问题也不是现在才面临的问题,在每一个社会转型时期,或每一种新的媒介生成之时,都会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显现,所以,借鉴历史之经验、艺术创作之原则以及当前社会所面临的新的文化背景,特提出以下一些对策。

首先,重塑中国文学的核心价值,将网络文学的创作纳入核心价值的体系中。文学的核心价值,自然是文化的核心价值,当然也是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就当前来讲,正值社会的转型期,同时又面临全球化的文化背景,核心价值观的建设是首要任务。核心价值观一日不成,文艺创作一日便没有主心骨,文化传播也将没有方向。当然,文学的核心价值从总体上来讲,既要遵循当下国家的意识形态,也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也要遵循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即“文学即人学”所倡导的人性常道的规律。文学虽然最终是向着真善美的方向,但是也要看到人在生活中有其复杂性的一面。老子说:“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殁身不殆。”常就是常理,是人性所表现出的一般规律,比如马克思所讲的人首先要解决吃喝住穿的问题,这便是常理。再比如,孔子讲的七情六欲乃“人之大欲”,这也是常理。再比如,佛教常说的生老病死,每个人都无法摆脱,等等。不明白这些常理而进行写作,就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些日常问题和细节。明白了这些常理,也便明白了人的复杂性与精神向度。如果明白了这些常理,也就可能明白马克思所讲的社会发展的规律,就明白孔子强调的“好色而不淫”的伦理尺度,也就明白佛教所说的度化。这也是天道,且是恒久的大道。人可能会在不同年龄阶段和不同的时代背景下,表现出不同的状态来,而文学就要表现这些不同的状态,这大概就是伟大文学的道路。比如,《红楼梦》中所描写的每一个人都有其不同的性格,且对每一个人物的塑造都是通过描写其日常生活来进行,这便是遵循了这种常道。但是,《红楼梦》又有其自身的道,便是在那个时候对当时社会的认识,而这正是那些人物最后命运的走向。从一定意义上来讲,《红楼梦》就是《道德经》中一些道的实践。网络文学作家如果能去研究人性的一般规律,且有对时代核心价值的把握,那么,就一定能够创作出伟大的文学来。

其次是坚守文学性,重视原创力。视听时代的来临,同时也面临的是网络复制时代的到来,这就使得网络文学不仅一次次被大众的审美需求所左右,同时也大量复制经典文学或当下流行的文学,独立的个性化的个人经验和审美趣味越来越难以存在,使原创网络文学越来越少,而盲目跟风热点题材的网络文学作品却如“井喷”一般大量涌现出来。所以重视文学的原创性是网络文学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巴赞说:“影片不是企图替代小说,而是打算与小说并肩而立,构成它的姐妹篇,如同闪耀的双星。”他还说:“忠实性与独创性同在,不是移植,也不是自由地汲取素材,而是根据原小说,通过电影形式,构造一部次生的作品。”从网络文学的发展来看,成功改编为影视剧的例子比比皆是,同时原创网络文学的版权价格水涨船高。部分网络作家为了“蹭”热度,对某一热点话题(如盗墓、玄幻等)进行疯狂效仿与撰写,同时将经典文学和优秀网络文学结构、范式、文字语言形式作为撰写的标准与评断优劣的尺码,形成了思维定式,忽视了原创性。所以,网络作家需要远离商业利益的诱导与控制,才能创作出坚持文学性、独立性的文学作品;也需要不盲目跟风的定力,不追捧穿越、盗墓、玄幻等题材,才能创作出具有原创性的文学作品;需要向传统文学学习,走向生活,从现实中汲取力量,发现题材,关注现实,才能创作出有力量的网络文学来。

再次要重视媒介发展与人文关怀的结合。从“三网合一”到“多屏合一”,科技的发展让文化的传播更加生动、具体、快速和覆盖范围广泛。网络文学的发展搭上了科技发展的“高速列车”。但文学的根本所在是审美价值的传播,用生动的语言描绘人的日常生活,抒发个人情感,揭示生命的意义,以此来丰富和完善人的生活、生命的意义。网络文学在本质上也是文学,也必须要有文学的这些特征和价值、作用。如果否定了这些特征、价值和作用,网络文学就脱离了文学本身,就不能被称为文学。同时,作为将文字艺术转化成图像艺术的影视媒介,同样也要承担起文化价值的传播责任,在不断提高录制技术的同时,必须以“人”为主体;在丰富和满足大众娱乐生活的同时,一定要承担起人文精神食粮的供给和传播正能量的责任与义务。尹鸿认为,“我们提倡一种具有精英意识的大众文化,反对以媚俗为荣的大众文化;我们鼓励一种具有高雅品位的大众文化,反对以庸俗自许的大众文化。从根本上说,我们希望的是一种以人文理想为终极价值的大众文化,而反对的则是一种以商业利润为最高标准的大众文化”。只有科技与人文价值的携手发展,网络文学改编影视剧才可以稳定地进步。网改剧导演、编剧也要尊重原创网络文学的精神核心,同时尊重读者、粉丝对于网络文学作品的认知,制作出“本子好、拍得好、演得好”的网改剧作品。在选择演员、布置场景、化妆、后期特效制作等方面应当征求广大书迷的意见与建议,最大限度还原原著小说中的角色与场景,使得网改剧在尊重原著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传播文化与艺术价值。

最后是取得商业性与艺术性之间的平衡。影视艺术与过往其他艺术的不同在于它是综合艺术,是工业艺术,所以,它的商业性是本身的属性,如同艺术性是其属性一样,所以,求得两者之间的平衡是其本身的需要。纵观中国电影发展史,早期中国电影长期承担着宣传与教化作用,其商业性是附属的特性,隐含在强大的国家力量之中。随着电影市场的逐渐开拓,电影的商业性也逐渐显露出来。从2002年的《英雄》开始,《无极》《私人订制》《泰囧》等商业大片几乎占据了大半个中国电影市场,从而形成了两个极端:商业大片票房大卖,通俗易懂,口碑较差;艺术片举步维艰,生涩难懂,口碑甚好。前者是重视了电影的商业性而忽视了电影的艺术性导致的问题,后者恰好相反。但网络文学不同,自诞生之日就与商业紧密相连,这也就导致了网改剧的重心偏向商业性。近年来,网改剧中广告植入、热点跟风、大牌明星的加入让其无法摆脱“商业片”的标签。既然网改剧无法摆脱其商业性质,就应该更加注重网络文学创作的艺术性,在商业性与艺术性之间达到平衡,将有效地提升网改剧的水平和质量。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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