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力
(安徽三联学院,安徽 合肥 233061)
21世纪以来,安徽、江苏两省对外贸易发展迅速,贸易规模持续扩大。2016年相对2000年,安徽进出口贸易额、出口额和进口额分别增加了13.26倍、13.11倍和13.53倍。同期江苏分别增加了11.17倍、12.39倍和9.58倍。对外贸易在两省经济增长中的地位日趋重要。出口商品结构上,安徽、江苏均形成以工业制成品为主导的出口结构。2016年,安徽工业制品出口比重为93.92%,江苏为98.36%。相对而言,初级产品在两省出口商品结构中所占比重已然很低。作为初级产品的组成部分,农产品出口比重则更低,这与安徽、江苏农业大省的地位显然并不相匹配。如何促进两省农产品出口,不仅在于出口规模的扩展上,也依赖于两省农产品出口结构的优化。
对农产品出口结构问题进行数据分析的起点在于出口的农产品分类的讨论,而农产品分类讨论问题仍然是有争议的。王琦、田志宏等(2007)[1],张玉娥等(2016)[2]都对农产品分类有相应讨论,也提出自身的分类建议。这里主要出于安徽、江苏两省出口数据统计口径以及后文指数分析所需数据要求,按照WTO《国际贸易统计》、《UNCTAD Handbook of Statistics》中对SITC编码的定义,将农产品划分为食品与活动物(0)、饮料和烟草(1)、非食用原料(不包括燃料)(2,除27和28)、动植物油、脂和蜡(4)这四种类别。具体2位数分类情况见表1。
表1 农产品分类表
对安徽、江苏农产品出口结构的对比分析,首先计算两省21类农产品出口结构表。主要识别两省出口的主要农产品以及随时间变化情况。其次,运用相关系数、出口商品集中度指数、出口商品变化指数和优化指数分别测算两省农产品出口结构的变化与优化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具体指标如下:
1.农产品出口相关性
线性相关系数公式为:
一般而言,当|r|≥0.8时,可视为高度相关;当0.5≤|r|<0.8时,可视为中度相关;当0.3≤|r|<0.5时,视为低度相关;当|r|<0.3时,说明两个变量之间的相关程度极弱。Lall和Weiss(2004)利用相关系数来分析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出口商品结构的相似度。其认为高相关系数表现为国别或地区出口结构越相似,低相关系数则表明越不相似[4]。
2.农产品出口集中度
可以利用赫芬达尔指数来衡量出口产品集中情况,公式为:
其中Xi表示i类产品出口额,X表示出口总额,Si表示i类产品出口在总产品出口中的比重。一般而言,HHI指数越高,则出口产品集中度越高,遭遇贸易摩擦的可能性越大。而HHI指数越低,则表明出口产品集中度低,出口产品呈现分散化趋势。魏浩(2005)等利用HHI指数测度了中国制成品出口比较优势与贸易结构问题[5]。
3.农产品出口结构变化
可以运用劳伦斯指数(Lawrence Index)(Sapir,1996)和收益性结构指数(BSCI)(Bender,2001)来分析农产品出口结构变化的基本情况。魏浩(2005)[6]、董桂才(2008)[7]等都利用两个指数分析了我国制成品与农产品贸易结构问题。
(1)劳伦斯指数
公式为:
这里将Si,t为农产品i在t年出口额在两省农产品总出口额中所占份额,Si,t-1则为农产品i在t-1年在两省农产品总出口额中所占份额。一般而言,该指数区间范围为0-1,指数越大则说明结构变化越明显。
(2)收益性结构指数
公式为:
其中,Xi,t为一国t年出口i商品额,Mi,t为世界在t年进口i商品额。一般而言,该指数大于0则表示结构出现优化趋势,指数越大则表明出口结构优化趋势更强。
安徽、江苏农产品出口数据主要来源于安徽、江苏2000-2016年各年份统计数据[8]。对指数检验所涉及到相关数据来自于UNCTAD Handbook of Statistics(www.unctad.org)。
从安徽、江苏农产品出口规模趋势图(图1)可以看出:2000-2016年,安徽、江苏农产品出口贸易可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2000-2002年,两省农产品出口规模差距较稳定。2003-2011年,除2009年外,江苏、安徽农产品出口规模差距开始变大。2012-2016年,江苏出口规模波动较大,而安徽相对较为稳定,两省出口规模差距仍较大。
图1 2000-2016年安徽、江苏农产品出口规模图
农产品出口规模差距反映两省出口增速差别。见表2。2000-2002年,两省出口增速差别较显著,江苏年均增长4%左右,而同期安徽呈负增长,增速差别显著(4.65%),因而出口贸易额差别较大。江苏为安徽的2.6倍。2003-2011年,两省农产品出口额均快速增加,但增速差别较第一阶段更大(6.64%),出口规模差别更为显著。江苏约为安徽4.24倍。2012-2016年,两省出口增速逆转,安徽快于江苏,增速差别也较为显著(-4.09%),贸易规模差别虽有收敛,但仍然显著。
表2 江苏、安徽出口规模与增速比较
农产品出口规模扩张并不反映其在两省出口总额中的比例增加。与出口商品结构演进的一般事实相同,安徽、江苏农产品出口在商品出口总额中的比例在下降。江苏农产品在总出口额中所占比重由2000年的2.66%下降至2016年的1.43%。安徽同期则由12.73%下降至4.32%,而同期江苏工业制成品的出口比重由96.74%上升至98.36%,安徽则由86.65%上升至93.92%。这当然归结于农产品出口增速低于工业制成品出口增速。2000-2016年,江苏、安徽农产品出口增长率平均为13.22%和10.08%;而同期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增长率分别为17.63%,18.79%。
M.Ataman Aksoy(2004)分析全球农产品贸易增长情况时将农产品出口额2年平均值作为农产品出口额,以降低单个年份出口额波动较大可能造成的误差[9]。这里运用这种方式分别测量了2000-01年、2005-06年、2010-11年和2015-16年安徽、江苏2位数分类农产品出口结构情况。见表3。
1.21 类出口农产品中,两省前五位农产品出口额均达到出口总额的70%以上,部分年份高于80%。其中安徽2000-01年高达80.3%,江苏2015-16年达80.8%。且四阶段两省出口前五农产品均有同类别产品。其中,2000-01年,安徽、江苏有三类,为 04,05,29。2005-06 年有 05,26,29。2010-11 年有四类,为 05,09,26,29。2015-2016 有三类,为05,09,29。安徽、江苏出口主要产品较类似,且蔬菜及水果(05)、其他动、植物原料(29)均为四个阶段主要的出口农产品。
2.两省前十位农产品出口额均已达到出口总额的90%以上,且多数年份两省均高达95%以上。可见,出口前十位产品主导了两省农产品出口结构。另外,两省均有多类相同出口产品。2000-01年,两省有6类相同的出口产品;2005-06有8类;2010-11年有7类;2015-16年则有8类②。这仍然反映了两省农产品出口结构很相似。
表3 安徽、江苏农产品2位数分类结构表
表4-5给出了安徽、江苏同期和相对年份的相关系数。可以看出:安徽、江苏同期相关系数除2005-06年接近高度相关(0.7994)外,其余年份均属中度相关。相对年份相关系数上,安徽表现出显著特征:即相隔年度越短,则相关系数越高;年限跨度越高,则相关系数越低。但江苏则不表现这一特征。比如2005-06年相对2015-16年相关系数就很高。且安徽、江苏同期与相对年份相关系数在显著性水平α=0.05下,均通过显著性检验。
表4 安徽、江苏各年份同期相关系数
表5 安徽、江苏相对年份相关系数
表6给出了安徽、江苏HHI指数测算结果。2000-2007年,安徽农产品出口集中度高于江苏,2008-2016年,安徽低于江苏。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2000-2007年,安徽相对江苏农产品出口规模小、农产品类别单一,故出口结构较集中。2008年之后,安徽表现出农产品出口规模增加,类别日趋多样特征,出口结构日趋分散。这一方面表明安徽农产品出口结构由集中到分散的变化。另一方面,江苏由于农产品出口情况较安徽先行,同期比较而言,江苏在2000-2007年业已有了较大的出口规模,出口产品类别也较为多样,故江苏农产品出口结构低于安徽。2008年之后,则江苏则表现为是较为完整的出口结构上的集中度提高。也即表明江苏农产品出口结构较安徽而言具有“先发”特征。诚然,即使安徽、江苏虽然出口规模在国际市场上所占份额不高,但也需关注外贸风险问题。
表6 安徽、江苏农产品出口集中度情况
表7给出了安徽、江苏劳伦斯指数测算结果。在21类产品中,安徽出口变化明显的产品类别主要是04、05、07、09、22、26、29 等类别(L 指数高于 0.1),均为安徽省出口主导产品类别;江苏则是03、05、08、26、29等(L指数接近或高于0.1),也基本为该省出口主导产品类别。因此,两省农产品出口结构变化主要是由主导产品推动。且各类主导产品出口特征表现出此增彼减特征,共同推动了整个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
表7 安徽、江苏农产品出口变化情况
表8给出了收益性结构指数(BSCI)测算结果[10]。从计算结果来看,安徽、江苏都有农产品表现优化和不优化特征。(1)21类农产品中,安徽有16个产品类别出现优化特征,4个不优化,有1个BSCI指数为0;江苏有9个出现优化类别,10个不优化,2个BSCI指数为0。安徽出现优化程度的产品类别较江苏多。这归结于出口结构的“粘性”特征,安徽农产品出口规模小,则意味着根据世界市场动态需求变化调整的灵活性大,而江苏出口规模大,则结构调整难度大。(2)从指数大小上看,安徽、江苏BSCI指数值均很小,意味着两省出口结构优化与不优化的程度均较低。安徽、江苏农产品农产品尚处合理状态。(3)从指数值看,安徽出现优化程度较高的农产品有09类、26类、29类(指数值大于0.01),是安徽的主要出口农产品类别。江苏则为08类、23类和26类,其中08、26类也是江苏主要出口农产品类别,且26类优化程度较大,约为0.08。安徽表现不优化的农产品类别其指数值均较小;江苏则有05类蔬菜及水果产品不优化程度较大,约为-0.69。
表8 安徽、江苏出口结构优化情况
安徽、江苏农产品出口规模增加,但在出口总额中所占份额在降低,这归结于农产品出口增速低于工业制成品。按照SITC两位数分类标准,选择21类农产品出口类别,对比安徽、江苏农产品出口结构得出:
(一)安徽、江苏出口前五类农产品出口额已经占到整个农产品出口额的70%以上,前10类农产品出口额占到90%以上。且两省农产品出口结构较为相似。按线性相关系数检验同期和相对年份相关程度可得:两省出口农产品同期基本成中度相关。安徽相对年份相关系数表现为年限跨度短,相关程度高,年限跨度长,相关系数低。江苏并未显著表现这一特征。
(二)安徽、江苏出口集中度表现为:2000-2007年,安徽农产品出口集中度高于江苏,2008-2016年安徽低于江苏。这一方面体现出安徽农产品出口结构的动态变化特征,即由集中到分散的变化,也表明江苏相对安徽出口结构的先发特征。
(三)在农产品出口结构的变化上,安徽、江苏两省出口变化较为明显的农产品也基本为两省出口主导产品类别,其整体出口结构是由主导产品类别推动。从结构优化方面看,安徽出现优化的产品类别高于江苏,这也可归结于江苏农产品出口规模较大,故粘性较大,安徽出
口规模小,则灵活性较大。尽管如此,两省出现结构优化与不优化程度均较低。另外,也需要优化少数传统出口主导产品,特别是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