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浙江实践与探索

2019-05-20 08:38浙江省财税政策研究室课题组
财政科学 2019年3期
关键词:财政农民农业

浙江省财税政策研究室课题组

内容提要:一直以来,浙江省财政始终坚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保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随着农业农村发展到新阶段,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要求浙江省财政支农工作也必须转换思路,调整方向,更新部署,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如何通过财政支农政策的不断优化,财政支农方式的不断创新,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合力,进一步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是下一步面临的新挑战、新使命和新机遇。

多年来,浙江财政始终把“三农”作为支出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拓宽投入渠道,健全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资金管理,有效激发了农业农村的发展活力,提升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实现了浙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连续33年稳居全国各省(区)第一。新时期,党中央对“三农”工作作出了新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农业农村发展到新阶段的必然要求,需要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切实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撬动社会工商资本流向农村,构建多元投入格局,以多渠道“输血”助力乡村“造血”,力促农村产业兴旺、城乡融合发展。

一、浙江财政支持“三农”的实践

(一)多元投入,强化“三农”的资金供给

1.财政投入有规模、有重点。2012-2017年,省财政不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三农”支出始终保持增长态势。2017年全省“三农”支出2437.53亿元,较2012年净增超过1000亿元,增长72.30%,年均增长率达11.50%。重点投向农村公共服务、医疗卫生、科学技术和文化传播等领域,极大改善了乡村宜居环境,提升了乡村文化软实力,提高了农村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力度。

2.财政杠杆撬动有方法、有力度。积极探索政府支农政策导向与市场化运作的有机结合,撬动社会资金流入支农领域,切实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作用。一是建立农信担保体系,构建财金合作协同支农新机制。加强和省农信联社战略合作,在省农信担保公司实缴公司注册资本4亿元基础上,2017年追加出资2.4亿元,与省农信联社战略合作,创新财政支农政策嵌入模式,为财政支农项目建设主体提供担保服务,引导带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2017年在保项目近1000个,在保余额超过4亿元。二是设立农业发展投资基金。2017年,设立省级农业发展投资基金,投资7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11.03亿元,撬动银行跟贷资金20.45亿元;设立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基金,初期规模5亿元,2017年首批到位3.55亿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业综合开发,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三是巧用奖补机制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充分发挥“一事一议”奖补机制的杠杆作用,撬动村集体和村民资金合力投入,提高农村公益项目的建设效率。2013-2017年,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奖补资金135亿元,带动村级筹资筹劳和社会捐助投入91亿元,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31041个。项目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建成了一大批“村内户外”公益事业项目。

图1 2012-2017年浙江省“三农”支出(单位:亿元)

图2 2012-2017年支出年均增长较快的项目

(二)以人为本,构建对农民的帮扶机制

1.持续做好扶贫攻坚工作。2015年浙江全面消除家庭人均纯收入4600元以下的贫困现象,在全国率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17年,继续探索扶贫新模式,省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7.95亿元,并争取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2亿元,支持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全面推进精准扶贫,促进加快发展地区农民收入增长。2017年,浙江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56元,连续33年位居全国省(区)第一,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降至2.054∶1,连续10年保持缩小态势。

2.素质兴农,推进高层次农民队伍建设。2017年安排省级补助资金0.84亿元,深入推进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实施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做好农民培训,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创业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农民增收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利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平台,探索财政支持“3030”新农人发展的有效模式,2017年省级财政安排资金2480万元,用于培育高层次的新农业领军人才,为农业发展夯实基础,厚植发展优势。

(三)固本强基,强化对乡村建设投入

1.突出支持农村水环境治理。针对农村突出的生活污水处理问题,持续加大治理力度。至2017年底,累计调度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补助45.4亿元,集中支持74个有治理任务的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7年开始,将河湖库塘清污(淤)及污(淤)泥处置纳入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对采用生态环保方式清理、处置受污染淤泥的市县实行以奖代补政策,以支持农村自然环境改善。

2.提升农村公共环境建设质量。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2017年,省财政安排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15.77亿元,用于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6亿元,用于农村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争取中央传统村落保护资金2.3亿元,支持全省各地78个传统村落保护。

3.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农村交通建设投入,进一步加力增效,2019-2021年,计划通过专项补助和考核奖补等方式,合计安排约80亿元,加快推进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其中,新增“四好农村路”考核奖补资金18亿元,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分年考核、三年清算、向加快发展地区倾斜”原则,引导各地重点开展通村公路、安保设施、危桥改造、陆岛码头建设和农村公路养护等,有效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对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促进作用。

4.建立健全农业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17年,提高主要干流和重要支流源头县及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公益林的最低补偿标准至40元/亩,同时公益林火灾保险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安排省级以上财政资金18.8亿元,用于耕地保护补偿。

(四)把薪助火,着力助推农业发展

1.推进现代化农业园区建设。一是积极推广现代化农业综合开发园区建设。以推进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为主线,扶持创建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和特色园项目。2017年,安排省级以上财政资金1.25亿元和9504万元,用于扶持现代园和特色园建设,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10个、特色园47个。二是大力推进“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2007年,争取中央财政资金5000万元,支持安吉县和绍兴市柯桥区开展国家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落实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补助资金1.75亿元,支持绍兴市柯城区等11个县(市、区)开展省级田园综合体创建试点,其中农业综合开发项目7个、农村综合改革项目4个。

2.科技兴农,打通农业作业关键环节。持续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引导农业生产机械化,助推农业领域“机器换人”。2013—2017年,全省累计投入省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亿元,其中2017年省级以上财政安排2.5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带动近20万农民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农机作业服务收入稳定在135亿元左右,促进农民人均增收450元左右。

3.调整支持方向,构建农业绿色发展新格局。2014-2017年,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1.2亿元,重点支持“三无”渔船取缔、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远洋渔业发展、放流苗种基地建设;2017年,省级以上财政安排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相关资金6.68亿元,支持推进绿化造林工程建设,建成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2017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2亿元,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大力支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建设、美丽生态牧场创建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等;2013-2017年,省财政厅累计安排近3亿元实施现代种业发展工程,支持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建设,加强农业新品种育种,支持绿色生态农业科技创新。推进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2015-2017年累计安排资金7600多万元,重点支持建立健全以农业“两区”为重点,覆盖全省永久基本农田的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并择优选择桐庐等10个县(市、区)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

4.优化农业保险结构,扩大保障覆盖面。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用户给予保费补贴,不断提高农业保险覆盖广度和保障力度,并对不同险种和地区实行差异化的补贴政策,近三年财政补贴总额达到18.48亿元,补贴比例达89.2%。2017年,省财政实施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安排保险补贴资金6650万元;探索开展水产养殖保险试点,通过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1600万元支持开展水产养殖保险试点工作,试点范围覆盖杭州等10个市41个县(市、区)。

二、当前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增大,政策体系有待整合完善

1.财政保障压力加大。当前,财政紧平衡压力大,在减收增支的大背景下,在历年不断增加三农投入的前提下,持续加大投入存在一定的压力;财政资金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方面依然存在力度不够、创新不足等问题,财政资金“撬动”功能体现不足。

2.政策设计与实际需求脱节,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升。部分扶持政策的针对性不足,未随着农业发展形势的变化及时更新,存在与实际需求不匹配的情况。如目前的土地流转补助是直接补给土地流出农户,种地农户通过租赁经营的这部分土地则享受不到补贴,一定程度上会挫伤农户种地的积极性。又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市县为应对上级考核指标,在一些“空心化”村和偏远山区小村庄建设污水处理终端、垃圾处理终端等,项目缺乏必要性论证,盲目建设或超规格建设,造成财政资金使用的低效和负面效应。

3.政策整合难,退出机制落实不到位。涉农工作多头管理,部门间职能重叠和协调的缺位,导致涉农资金使用分散。财政支农专项政策多,不少项目在支持方向、扶持对象和用途上相同或相近。涉农资金退出机制落实不到位,部分到期专项资金、绩效过低项目资金、不符合公共财政支农方向或已完成既定目标的涉农资金未及时退出。新推的开发项目和建设试点存在概念重合、特色不足问题,在规划上没有突出各自的侧重点和特有优势,财政扶持的绩效有待提升。

(二)土地产权与土地流通受限,或成农村经济发展最大掣肘

1.农村土地产权落实存在困难。承包地调整和确权处置缺乏明确规定,产权不清晰,集体资产股权不能落实,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机制不健全,一定程度上影响新型农业主体的发展。如土地产权和用地指标批复存在落地难问题,一些农村的生产管理用房没有土地证和产权证,导致用地过程中产生各种阻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生产要素市场化机制有待完善。如土地流转存在程序不规范、合同不健全等情况,历史遗留问题多,容易产生纠纷,制约了农户规模化种植、机械化生产作业,影响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同时,人才、资金、土地等要素在城乡之间难以实现自由流动,影响要素有效配置和城乡融合发展,也造成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后劲相对不足。

(三)农村金融创新落地存在诸多阻碍

1.地方农商行能力有限。大多地方基层农商银行实力有限,能够提供的小额贷款等扶持性贷款规模较小,同时金融服务创新不足,很难满足基层农业项目或农业经营主体对资金和金融服务的需求。

2.地方风险担保体系尚未形成。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门槛较高,大多数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资质较弱,缺乏有效的担保抵押物和第三方担保,在缺少地方风险担保体系的情况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存在融资难度大、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3.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仍有不足。目前,农业政策性保险险种较多,但部分保险对农业种植面积有一定的要求,影响散户参保意愿;部分险种赔付条款和定损原则有特殊要求,在实际保障过程中存在保险保障水平低、覆盖面窄、定损难度高、赔付水平低等问题,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作用发挥仍有不足。另外,保险公司实现快速查勘定损赔付的能力不足,且由于对赔付条款和定损界限的理解不同,容易产生纠纷。

(四)人才短缺是制约乡村振兴的最关键问题

1.人才储备不足,流失严重。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人的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但目前大批农村青年不断向城镇迁移,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重,存在结构性失衡和老龄化问题。涉农专业技术人才和基层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缺乏相应的引导机制,难以吸引各领域人才向农村、农业转移,农村人才处于单向净流出状态。

2.人才素质偏低,专业人才相对匮乏。当前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总体素质相对偏低,务农经营理念较落后,现阶段农村的人力资源与新时期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人才需求不匹配。现有对农业农村人才的培养主要集中在农技培训、农业知识普及等层面;培训对象主要是原生农村人口,内容和方式较为传统和单一;农民职业化教育体系和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规划均未成型。

三、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内涵

乡村振兴的内涵十分丰富,包含了以产业兴旺为重点,以生态宜居为关键,以乡风文明为保障,以治理有效为基础,以生活富裕为根本这五个方面的要求,是一个全面振兴的综合概念,其实现路径将从“城乡统筹”转向“城乡融合”,体现了对乡村发展的再定位。因此,对农村、农业、农民的振兴发展思路必须进行再调整、再升级。

(一)农村

一是从城乡“统筹”到城乡“融合”。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重塑城乡关系,从理念设计、发展规划到具体建设执行,形成有机的整体,实现资源互通、产业互融、功能互补,在协同共进的过程中互相借力、互相推动的融合发展。二是从“硬件”建设到“软件”提升。随着乡村基础设施的逐渐完备,公共服务功能逐步完善,乡村振兴建设的重点应聚焦到“软件”提升上。要充分利用乡村文化等要素拉动,利用乡土文化的凝聚和认同功能,放大人才和资金引导政策的撬动作用。三是从减小“差距”到凸显“差异”。乡村振兴的最终目的是缩小城乡差距,不是城乡在发展方向、产业特征、基础建设、外观面貌、文化内涵的趋同化、模式化,而是城乡各自保持特色,形成各自独有的魅力、竞争力和生命力,继而实现城乡差异化共存共生共荣。

(二)农业

一是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加大对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以绿色农业致富美丽乡村。二是以科学技术为动力。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后延农业生产链条,提升农产品增值溢价。三是以三产融合为目标。在“工农”产业融合基础上,以“一二结合”到“接二连三”,大力促进三产融合,拉长农业增值链条,充分挖掘第三产业的发展红利,使其成为农业发展升级的驱动力。

(三)农民

一是着眼现有农民队伍,强化素质提升。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一支高素质的农业人才队伍是乡村振兴的有力保障。尤其是农业现代化对农民的知识储备、农业技能提升、务农理念转变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的投入和建设,满足现代农业的高质量人力资源需求。二是着眼新生代农民,促进农民职业化。除对现有农民队伍提升综合素质之外,应通过大力培育、转化职业农民、农业从业者,为现代农民队伍提供源源不断的新生力量。农民的“职业化”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四、财政助推乡村振兴的政策路径

(一)厘清边界,构建多主体协同机制

1.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推动乡村振兴,需要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力量的各方积极作用。要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找准政府应该做和能够做的责任范围。政府要积极发挥政策指引、投入引导等作用,要避免过度投入形成债务风险。要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在中央的战略指引下,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规划、推进方案和工作计划;要坚持疏堵结合、防范风险,严禁市县、乡镇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引发债务风险。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切实发挥财政撬动作用,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承接和供给主体。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明确农村、农民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主力作用和主体地位,扶持有亮点、有智慧的基层创新举措和市场行为,提供更为完善、更有效率和效益的农村公共服务。

2.厘清事权与支出责任。结合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晰各级政府职责,统筹考虑城乡要素平衡,着力构建城乡均衡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要建立“大专项+任务清单”的工作机制,厘清各级政府应承担的支出责任与主要任务事项,找准各自的着力点与撬动点,减少职责交叉,为整合支农政策和资金使用提供可能和基础。按照“两个一般不”原则,发挥基层就近管理优势,形成省级规划引领、统筹安排,县域自主管理、落地执行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

(二)围绕“三农”,强化政策有效供给

1.农村实现“生态宜居”。加大交通、水利、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投入,加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均等化。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助力农村环境整治,提升村容村貌,打造“绿色”生态乡村。着重提升乡村宜居的软实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下乡,坚持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偏远地区倾斜,补齐农村发展的短板。继续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促进农村文化礼堂与其他基层文化设施资源共享利用,提高使用效率。以财政入股等方式,推动以村集体、村干部、农民联合入股形式,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提升乡村组织化程度,切实发挥其乡村振兴的主体作用。

2.农业实现“跨二进三”。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经济基础,要大力推动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的有机结合,重点支持三产融合发展。加大并引导农业科技领域投入,发挥科技兴农的核心力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质量,扩大农产品增值空间,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打造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同时,充分挖掘乡土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软支撑。重塑乡村文化魅力,并将其融入农旅休闲开发、农业品牌打造中,助推特色各异的农业产业升级和三产融合开发。在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基础上,推动“互联网+乡村旅游”“互联网+农村物流”,做精做优农家乐、农家民俗等产业,不断拓展高层级、多样化的三产融合新业态。

3.农民实现“职业化”。加大对现有农民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加大支持公益教育培训机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机构积极参与农业高层次人才的培育培训工作。同时,重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促进农民“职业化”,加快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新兴产业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联合高等院校开展职业农民培养项目建设,重点加大对高职院校、技校等实操技能型的农业学科建设培育力度。

(三)着眼要素制约,强化制度供给

人才、资金和土地是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短板,应强化制度设计,推进相关改革,让农业、农村成为新时期生产要素聚集流入的热点区域。

1.攻克用地难。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步伐,妥善解决农村承包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纠结,违规的按规定拆除,符合用地标准的及时补办规范的手续。鼓励和推动土地集中连片高效流转。例如引导鼓励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或鼓励村集体实行村级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探索农民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建立农民退出土地承包权的权益补偿机制与管理办法,通过赎买、发放补贴、补助养老保险等办法,引导有稳定非农就业与收入、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民自愿退出土地承包权。制定土地长期流转的鼓励和支持政策,当市场价格上涨超过较大区间后,按照价格超出可容忍上涨区间差额一定比率给予补贴,在不干预市场的情况下,最大限度消除土地流出农户的顾虑。鼓励优先吸纳流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对常年雇用本地已流出全部承包土地人员的土地承包大户、农业企业、农业经营主体,给予相对扶持。

2.攻克筹资难。一是建立地方财金合作机制,提高农村金融创新服务的基层覆盖率。培育一批有实力的地方农商金融机构,加快对农村资金互助社、地方农业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同时进一步发挥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基层覆盖力以及对农村闲散资金的集聚作用,实现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在全省落地。积极创新农业信贷担保方式,推进农担服务体系不断向下延伸。根据农业发展新趋势和当地农业经营主体信贷需求的特点,探索地方建设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模式,创新农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并通过财政资金为农业信贷项目提供贴息,降低农户贷款成本。

二是探索建立地方农商金融风险共担机制。建议由地方财政、地方农商银行、地方农业担保公司合作建立资金池,地方财政按其保障能力注入固定资金,一旦风险发生,三方按规定比例联合补足资金,形成风险共担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信用评级工作,进一步制定与信用等级相对应的金融服务优惠政策。

三是运用PPP模式,实现财政与社会资本联动。在田园综合体、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产业园区等项目中规范运用PPP模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构建多元投入机制。积极探索可行的缺口补助方式,如利用资本金注入、财政补贴等形式,保障项目公司基本收益。

四是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提升农业保险保障力与覆盖面。进一步优化保险险种与费率结构,继续深化实行不同地域、不同风险系数、不同险种、不同费率的差异化农业保险政策,提高投保农户缴纳的保险费用和农业生产的风险匹配水平。同时根据农业产业特征、新业态萌芽等现状,动态调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险种,并尝试对拥有突出特色产业的地方开展特定险种保险。合理确定财政补贴力度。结合保险标的重要程度、保险的政策目标,以及农户自身支付能力,合理调整财政补贴水平;逐步将保障水平从保物化成本,提升至保产量或保收入,并设计不同的补贴标准。

3.攻克引才难。一是以要素引才。保障对个别重点农业产业的从业农民补贴力度以及对农民培育的支持力度,大力引入有潜力、有竞争力的农业项目,通过项目吸引社会资金和人才流入。二是以发展前景引才。注重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进行优惠政策设计,包括各阶段的资金扶持、税收优惠和保险保障等,同时在农民培训中加入职业规划、政策解读等相关内容,帮助农民更了解自身职业的发展前景以及如何把握职业机会实现增收致富。三是以理想引才。加大宣传普及,发挥农业专业教育的作用,让更多新生代理解农业、理解农民这一职业。联合高等院校、技校职校等专业教育机构,推出职业农民的相关专业,并给予一定的学费减免或专项奖学金,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青年人。

(四)合力共推,强化政策执行

1.形成政策合力。从财政政策来说,应做好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建设,创新涉农资金管理机制,规范资金管理流程,强化资金执行监督和效果反馈;要本着“集中财力办大事”理念,积极探索并制定中期财政规划,在科学预测本届政府收支情况的基础上,确定财政支持乡村振兴重大项目的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跨年度预算收支平衡。从资金政策组合来说,要做好各项支农政策的分工协调和有效衔接,形成政策合力,明晰政策施力导向,提升政策实施效果。

2.形成部门合力。政策执行落地,需要各部门联动推进,发挥各自业务优势。要跳出财政,善于借力,协调由不同部门归口管理但绩效目标一致或类似的财政支农政策,发挥各领域部门的专业所长,加强各层级组织的上下联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最终促进政策靶向目标的实现。

(五)做好政策评估,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1.强化绩效管理。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绩效目标的制定必须紧密结合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方向和涉农工作实际需求,提高财政支农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引导农业供给侧的各项优质要素从需要“去产能”的领域,流向需要“补短板”“提增速”的领域。最终通过绩效管理实现政策实施全过程中各环节的把控与优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升建设产出成效。

2.落实政策评估结果的应用。积极开展财政支农政策的第三方评估,建立起以中介机构为基础,政府咨询委、政协专业委员会、行业学会、高校智库为支撑,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参与的第三方评估机制,以评估的独立性、权威性保证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强化评估结果应用机制建设,将政策评估结果作为政策取消、调整、存续的重要依据。对作用于“无效供给”“低端供给”和“过时需求”的政策项目做减法,对“有效供给”“高端供给”和“新兴热点”的政策项目做加法,加减并行,确保政策改革始终处于财政支农中心思想的正确方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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