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来到一片荒芜之地,看上这里的山水,便像猴子一样,开始留下痕迹。他们给山取名字,给水取名字,给每一条路取名字,给植物和动物取名字,这样,他们就把自己的标记留在了大地上。
何止人这样做,万物都有做标记的癖好。水流过,河流的走向就是水在河床上的标记,哪怕是河流干涸,河床裸露,河道留在那里,多年以后,水再回来的时候,也能轻易找到河床,顺流直下,像是从来没有离开过一样。
风吹过,虚土就顺着风的方向跑,风停在哪里它就停在哪里,风吹出来的小小的土堆,就是风在大地上做的标记,等它再一次回来的时候,就能辨认出自己留下的土堆,以便重新定位自己,找到过去。
草木是种子留在大地上的标记,它们原本跟着风跟着水到处飘荡,厌倦了漂泊就停下来,它们将自己留在河床边、虚土堆上,等恰当的时候,生根发芽做下记号。
村庄里的所有事物,都是某一种对应的东西留在大地上的记号,从人们给它们起的名字就能看出来:马路,明显是马走过的路;荒滩,是大地最初的样子,荒芜,只是一滩土;悬崖,崖把自己逼上绝路;河湾,河流拐了个湾儿……每座村庄里,都有万物留下的标记,为了以示区别,便有了地名。
名字是村庄区别于村庄的唯一依据。其实,村庄最早的形态是一片混沌,所有的事物都没有名字,这丝毫不影响它们按照自己的秩序生长,后来有了人,就逐渐划分出河流、道路、牲畜、草木等具象的东西。
我生长的村庄,是一个地图上连个点都不会有的地方,不过别看它小,每一块土地都有属于自己的名字,带着自己的气息,名字让村庄变得具体,本地人熟稔地辗转于各个地名之间,外地人来了只要记住地名就不会迷路。
比如,阳洼梁是和滚牛坡相连的两个地名,梁是两座山的山脊,坡是一座山的一面,但是这两个地名在不同的形态之下表现的状况是一样的,陡峭,一个是没有路的脊背,一个是牛都站不住的坡,简单的几个字,让村庄里的某个地方形象而生动。再比如,阴屲和阳屲是两个相对的地名,阴是太阳照不到的地方,阳是受太阳恩泽的地方,一面潮湿阴暗,一面干燥茂盛。人们在阳屲居住繁衍生息;在阴屲种植粮食,埋葬死去的人。村庄的此消彼长,生死轮回,在太阳的眼皮子底下进行着,不急不缓。
这些标记都是别人早早就做下的,我一直想在村庄里拥有一个自己的标记,受鲁迅在课桌上刻“早”字的影响,我在我家大门码头上刻了个田字,想着这就是我做的标记,可是一家几口人都姓田,我刻在砖头上的这个田字,到底代表我,还是代表爷爷和父亲呢?我又在巷子里用粉笔画了条白线,里面是我家,外面是别人家,可是没多久虚土就盖住了粉笔线,我做的标记不见了。后来,我在树上刻上名字,在电线杆上写下名字,在我家的地里写上名字,想着让大家一看就能明白,这些地方都是我的,在村庄里我已经留下了属于我的标记。为此,我还暗自庆幸了很久。
多年以后,我带着这些标记离开了村庄,到有更多标记的城市里生活。每天接受不同的人和事,记住不同的标记,这些新的标记不断让我记忆里的储备溢出,慢慢地,阳洼梁、滚牛坡、阴屲、阳屲这些村庄里的标记和地名,开始变得模糊起来。
如果谁跟我提起童年,我就成了一个记性不好的人,小时候去学校要走的那条路叫啥,我曾经抓过兔子的那道沟叫啥,饮过牛摸过鱼的水坝叫啥,和我一起坐同桌的女孩子叫啥,都开始变得不确定起来。为了想清楚这些,有时候就需要借助梦,借助照片和回忆来复原。我曾多次回到村庄,重新走那些走过无数遍的路,也曾经打开网上的卫星地图,把地图上连个点都没有的地方找出来,放大几千倍,然后沿着图示寻找那些标记,可是,很明显,这样做并没有让我的记性因此变好。
我就这样,带着残缺的乡村标记,生活在城市里,于是就成了一个乡村属性逐渐模糊,而城市属性一直建立不起来的人,走在柏油马路上,我记忆里时常会出现在村道奔跑的模样;坐在公园里,看着一群鸽子在广场挺着大肚子,又仿佛回到了旷野里,看着麻雀叽叽喳喳。我分不清哪一部分是真的,哪一部分是虚无的,只觉得在这两者之间来回被撕扯,就想让记忆里储存的那些标记来替我给出答案。可是很明显,无能为力,我只能混沌地在城市和乡村的标记中游走,不断拆了城市记忆的东墙,补上乡村记忆的西墙,人生的围墙一直就没有完整过,我总怀疑,我记忆错乱的事,迟早会走漏风声,可是却束手无策。
好在我知道,終有一天,我这颗混乱的脑袋,以及那些错乱的标记,会回到村庄里,安睡于阴屲某一块我童年时做过标记的地里,这时候,我已经不需要在费劲地做任何标记了,大地隆起的地方,一抔黄土替我做了一个标记,所有看到的人,只知道这里睡着一个曾经来过的人,而那些因为标记而产生的记忆混乱,再也无人问津。
草 命
村庄里的人对草的看法,一定是复杂的,从它的用途以及由“草”字组成的所有词汇上,就能看出一二。
最开始的时候,草是长在野地里的,之所以叫野地,就说明不受任何因素影响,自由自在,想怎么长就怎么长,想长成啥样就长成啥样。后来人们才开始打草的主意,让它们长得不自在起来,或者说随时让它们停止生长。
这方面,最有收获的要数那个叫鲁班的人了,据说因为一次手被草划烂而受到启示,发明了能够对付树的锯子。这树有点冤枉,草划烂了手,竟然想出对付树的办法,真是殃及池鱼。而更多的人,只能简单地利用草,甚至还会被草所伤。
对于草的用法,平常是简单粗暴的,无非烧火、铺地、喂养牲畜。这些操作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却给了人温暖,解决了牲畜温饱。人暖和了吃饱了,日子就慢慢像日子了,人们开始琢磨着怎么让它变得更丰富些,于是就有人蹲在屋檐下用草搓绳。
那时,我最喜欢干两件事,一件是上山放火,然后看着草燃烧的时候,慷慨激昂地背诵“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诗句;另一件则是看我的祖母坐在门槛上用草麻叶搓出绳子来。放火的时候,看着草被火追赶而无处可逃,就有种快感;而看着草在祖母手里变成了绳子,就觉得草借助我们的手钻进了人群里。
有了绳子,更多的草被从野地里搬到屋子里,草和人的关系越来越近,而慢慢长大的我,也不再上山放火,而是开始琢磨起草的来路和去处。我拿人做了个对比,人都是人生的,草自然也是草生的,不过这人是不断迁徙而来,这草只能是本地土著,它们的根在地下,想跑也跑不掉。闹清了来路,对于它们的去处,就毫不含糊了,无非割回家和牵着牛去吃,总之最终都是被吃掉。
有段时间,我经常将草和人做比较。你看,草被牛吃了,人被老天爷吃了,最后都变成了土。草用草籽繁衍后代,人用血肉留下子嗣,生命得以延續。于是我就觉得,这草也和人一样,是有命的。
草获得了人的信任,人开始对它委以重任。
先是用它们泥墙,砌一堵墙不光会用到土,还会把草铡碎,搅拌到泥里面,这样草的纤维和组织会让你抱得更紧,就不用担心它们突然有一天会轰一声倒塌。我们村里的山神庙就是用草和泥砌成的,年久失修,墙与墙之间都裂开缝子了,庙就是屹立不倒,我们猜测一定是有神仙保佑,但是我从墙缝里发现了草,干草和泥紧紧拥抱着,长在墙头上的草,根须深深地扎在墙里。
草和人最紧密的关系是在人死后草将送一个人上路。我一直记着看过的武侠电影里,人死了,活着的人找来柴草,点燃,整个人和草就融为了一体,分不清彼此。我们村里至今保存着人死了要“落草”的习俗。这个“落草”和上山当土匪是有很大差距的,它是人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一个很有仪式感的过程。人闭上眼睛之后,穿戴齐整,从土炕上放下来,躺在一堆干净的麦草之上,这个过程就是“落草”。人落在草上,就离落叶归根不远了。这养育过人们的麦子,用麦草织成宽大的网,把人盛在中间,像无数双手,托着,死去的人和大地之间只剩下最后一层了,麦草沉默,不知道是喜是悲。人躺在麦草上,也不知道是喜是悲,接受着亲人的悲痛抽泣。
落草仪式之后,入殓进棺,亡人和这个世界就彻底作别了,只等第二日一早,被抬着穿过村庄,入土为安。不管谁死了,村子里的人都会给他送行,除了吊唁和流泪,剩下的就是在家门口拢一堆麦草,等出殡的队伍起身便点燃。于是,整个村庄烟火缭绕,出殡的队伍穿行于烟雾中,仿佛不是送葬,而是送一个人去仙境。出殡的队伍回来时,天就亮了,这送葬的麦草堆也已经化为灰烬,变成一个坟一样的小草木灰堆,黑色的一团青烟缭绕,让人有一种回到烟火人间的感觉。
这个时候,你就觉得,这堆麦草就是被埋在这里的,它们的一生,跟人的一生一模一样。
“从前,我还是一个孩子时,那时的春天那么漫长,简直是没有尽头的。”
这话是一个叫黑塞的外国作家说的,刚读到这一句的时候,我就开始恨他,这不就是我小时候的感受吗,怎么让他一个外国人给说出来了,还那么贴切,那么准确,简直是钻进了我的心里,从我的脉搏和血液里提取了我对时间和季节的感觉。现在好了,今天我想表达这种想法时,已经找不到比这句话更合适的句子,只能照搬他的句子。
现在,回想起童年,和那些我以为没有尽头的春天,我只能反复读这句话,并且在那本《黑塞散文选》上写下:嘿,黑塞,你这糟老头,简直了,这话说得真好。
那时的春天真是漫长啊,太阳有足够的耐心照耀大地,一寸一寸地抬升自己,光一波推着一波,让积攒了一个冬天的雪一层一层褪去。我蹲在田野里,等着这晶莹的脂粉变成水,铺在地面上,这样我就可以捡拾地软了,那些黑乎乎贴着地面沉睡了一个冬天的软体植物,让我们一家馋了好几个月呢。在饥馑之年,它喂养过空空荡荡的肠胃,现在,它成了我们童年的乐趣,我总是试图在它身上打听点什么,总觉得贴着地面的植物,一定掌握着村庄的秘密,比如,它们肯定知道,这座村庄到底有多大,哪里才是它的尽头。
那时候,我们总喜欢用过家家的眼光看待一切,这是我的,那是你的,所有事物界线分明,且带有优越性。我总觉得,我们的村庄就比别的村庄有意思,至少比隔壁村庄让人痴迷。这就得画清界限,找到村庄的尽头,这样就能知道这优越有多大。
为了闹清这个问题,我爬上过村庄里最高的山,也走过村庄里最远的路,还跟村庄里年纪最大的人攀谈过,最终没有答案。从山上看,村庄似乎界线明确,很容易找到它的尽头,可是当我走在通往尽头的路上时,却有些迷惑,到底哪里是尽头,每一个我觉得是尽头的地方,都有路可走,即便没有路,那些草那些叫不上名字的植物,还是会将我带到大地的纵深之处。并且,如果我抬头,那深邃的湛蓝天空,也似乎暗示我,往上看,你才会发现,村庄没有尽头。那些年长的人也应该有着和我相似的经历,他们说起尽头的时候,也是语焉不详,我只觉得,他们松动的牙齿和白色的长胡须知道的,可能比他们知道得更多,因为牙齿和胡须据说比生命更长久,它们有可能是生命的尽头。
村庄的尽头没找到,又有了新问题,那么生命到底有没有尽头呢?这是一个比村庄的尽头更需要答案的问题。是我的远房祖母带领我去思考这个问题的,那时候她用一场长达八十四年的死亡启发了我。从我记事起,她就是那个样子,说着那句话:这啥时候是个尽头啊?我并不理解她说的尽头是个啥概念,只觉得她似乎从来都不老,要不儿媳妇怎么一直叫她老不死,或许,老不死就是老没有尽头的意思,可是我看着远房祖母没有想死的意思啊,过年她总是会早早穿上那身红色的外套,等着我们这些晚辈拜年,中秋节还会闹腾着过生日,蛋糕吃了才会安心睡觉,她跟我们一样,有用不完的时间。可是,有一天,她就走到了她说的尽头,她闭上了眼睛,再也不准备睁开。我们把她装进棺材里,送出村庄,安放在大地的深处。
这里应该是她的尽头了,可是事实并非如此,我以为我的远房祖母走了,这村庄里就彻底没有她的踪迹,后来才发现,她的儿子她的孙子复制了她,在春节穿上新衣服等待什么,在生日把庆祝作为一件大事,远房祖母做过的事情他们照旧再做,并且做法极其相似,似乎是远房祖母还活着。
多年以后,我从课本上学到很多破解童年谜团的知识,也知道了春天的尽头是谷雨,村庄的尽头是地图上的虚线,大地的尽头还是大地,生命的尽头是死亡,可我内心深处却给自己一个浪漫主义的、无法解释的尽头。当我跟着人群跪倒在远房祖母的坟头,看着纸做的祭品化成灰烬,隔着一股青烟,我似乎看到界线模糊的事物正朝着我们走来,或者朝我们的反方向走去,这来处或去处,应该才是真正的尽头。
屋檐这个意象,在我的人生词典里,有悲壮、隐秘、等待等意思。
一直记得那场大雨,以及父亲站在雨中的屋檐下张望的情形。九月的雨下起来没完没了,压根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怀疑老天爷拧开天上的水龙头阀门之后,就忘了关。
水哗哗哗泼下来,砸在屋顶上。母亲躺在炕上,雨中完全听不到她的呼吸,如果不是眼睛望向我们,张嘴示意要喝水,还以为母亲已经永远地停止了呼吸。赤腳医生坐在炕边上摸着脉,脸色凝重得像屋外下雨的天空。他迟迟不张嘴,我们盼着他能说点儿好的,又怕他一张嘴说出来的话让全家人都受不了。
父亲站在屋檐下,等雨停,他准备去镇上买些黄桃罐头回来。这东西解渴,又甜,母亲喝几口嘴唇就有了血色。可雨却挡住了他的去路,而口袋里所剩无几的钞票,更是让他寸步难行。
他在纠结到底去还是不去,去了,口袋里的毛票买不回来罐头;不去,母亲已是时日无多,注定是要留下愧疚。一个男人被生活这场大雨困在屋檐下,不过这雨又像是替他找了个借口。我躲在窗子边,看着父亲在屋檐下来回踱步,就觉得这日子突然要破碎成父亲踩出来的一地脚印,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再看躺在炕上的母亲,和窗外没完没了的雨,内心生出悲怆这个词来,虽然当时我并不能准确地发怆字的音,但此情此景,已经完全解释了这个词的意义。
我曾经在屋檐下目睹过一个人的出生,隐秘的偷窥过程,解开了我对人究竟是从哪里来的这个问题的困惑。是个夏日,只记得当时村庄寂静得像一幅画,牲畜无声,大人们吃过午饭都在休息,下午还有一堆活等着他们。孩子们的任务只有玩,偌大的村子,到处都是我们玩的地方。躲猫猫、丢手绢、过家家……我们乐此不疲。不知道谁说了一句“看养娃娃的走”,我们就扔下自己在过家家中扮演的角色,悄悄溜进了小叔家的院子。在村庄里,养是一个很有仪式感的词,所有和“养”有关的事情都平常而又显得神秘,养娃娃和下牛犊、割麦子一样简单,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见过养娃娃的过程,这是禁忌。
大肚子的女人不用去镇上的医院,也不用等预产期,人顶着肚子在村庄里行走,感觉要养了,就把接生婆喊来,三下五除二孩子就生了出来。因为生得随意,所以村庄里的孩子起名字也很随意。路边生的就叫路生,院子里生的叫院生,麦地里生的叫麦生……似乎孩子生到哪里就是哪里的孩子,跟生他的人没有任何关系。
对于孩子们来说,出生这些事儿有属于它的版本。如果问大人“我是从哪里来的”这个问题,会得到不同的答案:有牛粪里捡回来的,有狼叼来的,有集市上买回来的……总之,我们似乎都来路不明。我也曾经跟在牛的身后捡过孩子,却一无所获,也去镇上打听过卖孩子的人,大人们都神秘兮兮,啥话也不说。就差去问狼了,可我找不到它们,于是我们从哪里来的就成了谜案,大人们就是不告诉我们,我们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因为有这个困惑,所以偷偷看养娃娃的过程,对于我来说是一次机会,但是对于别的孩子来说,却索然无味。他们看了一眼就走了,我一个人站在屋檐下,透过窗子向屋子里张望着。养娃娃的女人躺在炕上,肚子大得像牛肚子。她的男人——村里的赤脚医生——戴着手套,拿着剪子和白色的棉花,站在炕边,不停地摸着肚皮,我怀疑他是要划开肚皮,可是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在女人的身子下忙乎。女人似乎很疼,手不停地抓着炕上的东西,又抓不住任何东西,我想伸一只手给她,可是我只能偷偷地躲在屋檐下紧张张望,啥也不能干,连呼吸都似乎是静止的。屋子里只有女人大声喊叫的声音,整个村子里也只有女人大声喊叫的声音,紧张、压抑。我屏住呼吸,等着下一秒的到来,一声“哇——”之后,整个村庄都缓了一口气,女人也像泄了气的气球,没声儿了,而她男人手里,多了一个带血的大白胖小子。我的堂弟就这样来到了人间,他不知道,他是我看着养出来的,他的出生,也让我解开了娃娃是怎么来的谜团。到现在,我看到堂弟的母亲,都觉得她的肚皮跟大地一样神秘而广阔。这些只有屋檐知道,我从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它也没有。
如你所看到的,屋檐下是有故事,有些是我的嫂嫂姑姑婶婶们凑在一起捣鼓出来的,有些是燕子从空中带来的,而有些则是雨留下来的。它们有些坐在屋檐下,有些住在屋檐下。对于居住地,蜜蜂和燕子有着相同的选择,可是对于这两种同居者,人们做出的反应却不一样。燕子落在屋檐下,啄着新泥来,一家人心里是欢迎的,说明这个家有人气,连燕子都来凑热闹。而蜜蜂悄无声息地在屋檐下开始筑巢,不管多久被发现,都要立马要驱逐,时间长了就不好处理,用水、用泥、用火,办法用尽蜜蜂最后才不情愿地飞走。蜜蜂伤人,只有小剂量的毒,缓几天也就过去了,但是人伤人就不那这么容易好了。我的嫂子嘴上有毒,比蜜蜂还毒,且从来不饶人。在屋檐下,大家忙着手里的针线活儿,几个女人说着说着就说到了生育的事。小婶子嫁到村里好几年了,膝下一直没个孩子,肚子也干瘪得像旱地,大嫂子也是差不多时间来的村里,她就很能生,一口气连着生了三个娃,还都是男娃,这样她就在屋檐下骄傲得不行,说没有孩子死了连个摔盆的人都没有,魂都找不到回来的路。这话还没收住,大婶子手里绣着的牡丹就突然被染红了,嫂子的这句话让她心一紧脸一红,手一抖针扎进了指头,渗在白布上红得明显。很多人都没接话,小婶子也没接,站起来就走。此后,小婶子就再也没出现在屋檐下,多年以后,在城里遇到,带一个扎羊角辫的丫头。
【责任编辑】 邹 军
作者简介:
田鑫,生于1980年代,在《散文》《青年文学》《美文》等刊物发表作品,有作品被《散文选刊》《散文海外版》选载,并入选《2016中国年度散文》《2017年中国随笔精选》等权威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