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艳
微信俨然成为社会公器,其传播功效已不容轻视。微信的传播特点——快速、碎片、浅表、直线跳跃、空间转换、符号的多样、兴趣的多元等,正在改变我们“接收信息的习惯”和“思维方式”,自然也会影响文学批评的传播与写作方式。助推文学批评的传播过程以实现即时而又互动的文学批评效果,但又表浅、碎片了文学批评的文本。微信的传播挑战着当下文学批评的写作惯例,使中国古代“以诗论诗”“评点式”“感兴式”批评获得某种复兴的可能,却也妨碍了以“建立文学理论为目的”的文学批评的创新进程。
今年有两件事情让我深切体验了微信传播的奇特功效,在此基础上,我追问微信传播对文学批评传播与写作带来的相关影响。
第一件事是今年春节前,我写了一篇近2000字的祭文《哭小哥吴东》,发到相关微信群,又发给朋友圈的部分好友。当天,我收到朋友们点对点的回复,内容大致有三类:对祭文文本的评论、对吴东的追思和对我的安慰。其中有位朋友还告诉我,将祭文转发到她自己的朋友圈,并转达了“大家”对我的谢意。这个“大家”如果包括我自己的朋友圈人数,那是多少呢?我没有办法统计。
第二件事发生在今年6月的“毕业季”,我代表教师在江汉大学人文学院本科毕业典礼上致辞,因现场反响不错,典礼结束后将《致辞》word文档发到几个微信群和朋友圈的部分好友。这次我同样收到了朋友们点对点的回复,不同的是,有位杂志主编请我将word文档变成微信形式,她则利用杂志公众号推送我的《致辞》。推送后增加了多少阅读量我也无法统计。时隔不久,我们主办一次学术会议,在与一位不是同学科的教授寒暄时,他说,“吴老师,你的教诲我记在心里了”。我当时纳闷,怎么会“教诲”人家武汉大学的教授了?后来恍然大悟,是那位杂志主编“推送”的结果。
由此我深切感受到微信传播的效果:及时、交互、发散和分众。及时性,即只要你发出微信内容,接收者马上就能收到。交互性指微信使用者与使用者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包括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接收者与接收者之间。因为有的接收者会变成发送者,即原初信息的转发者。根据唐思和麦克米伦的理论:交互性是一种变量,当媒介使用者发现自己对媒介的控制感越强,互动目的是知会而不是劝说时,交互性随之增加。由此微信提供给使用者一个平等的交互环境,一方面微信好友之间的交流不具有任何门槛,另一方面微信使用者与公众号的交流也彼此平等。微信在一定程度上重新定义了信息传、受者的关系,在他们之间,信息的传播是双向的、平等的。
微信传播的发散性指“点对点”与“点对多”共存的传播方式。好友之间点对点的信息传递,群聊中点对多的信息分享,都扩展了微信传播的接收面。微信内容引发使用者彼此间的共鸣,进而引起转发与分享,结果使微信内容获得不断扩散。微信公众平台、朋友圈和群聊的“点对多”传播方式,则更像病毒的传播呈几何倍数增长,比如2016年11月30日发生的“罗尔事件”,一篇题为《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的文章曾刷爆微信朋友圈。这就在客观上形成多次传播、多向传播,从而获得多层级、放射状即病毒式传播效应。
分众性就是“细分受众群体”。从信息爆炸到信息过载,受众的信息筛选时间不断缩减,但受众的信息需求又多种多样,“分众传播”方式应运而生。微信公众平台,采用使用者主动订阅的形式,订阅后也可随意取消关注,给予了使用者主动选择权。以微信公众平台为代表的“分众传播”形式,可以精准定位到具体受众,进而筛选信息,对信息进行进一步优化处理,从而达到传播效果的最大化。
这样看来微信传播的及时性、交互性、发散性和分众性特点,无疑是助推了文学批评的传播,但同时可能也暗藏陷阱。
微信传播的及时性、交互性、发散性和分众性特点,蕴含在微信传播过程,我们要善于并充分利用。个人发送微信与微信公众号的建立及有意识推送的相关内容,客观上都是善于利用的例证。与传统纸质媒介传播比较,微信传播的快速、广泛和及时反馈,其优势为传统媒介所望尘莫及。有效的文学批评一般要求及时,也希望能够在可能范围内尽量扩大接受范围,如果再加上能够获得及时的反馈,即对批评的批评,则更加圆满,所有这些,都可以在微信传播中得以实现。通过朋友圈或者公众号、相关微信平台带来的分众特点,也确保实现文学批评传播的定向、直达功能。朋友圈或者微信群里的人,一般在现实生活中也都具备这样或者那样的联系,一般人对朋友圈熟人所发信息比较信任,这样就加强了接收者的接受度和分享程度。所以微信传播助推了文学批评的传播显而易见。
但是当我们说微信传播助推了文学批评内容的传播,实际上更多的是对微信传播过程和微信传播方式的肯定。如果进一步追问“谁”在上传、转发或者推送信息时,问题就变得复杂。上传、转发或者推送信息,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都带有“二度传播”特点,都直接或者间接影响了原创文本。
先看传送者。凡使用微信者都可自主上传内容,也就是说上传、转发和推送信息不设门槛,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在微信传播世界里,人人都可以成为作家、批评家和编辑。微信朋友圈功能为我们缩小接送信息的范围,微信公众号推送则更加凸显了其专业或者专注的内容。即便如此,对发送人的“拟剧效果”(“自我呈现”)我们还是要有所警惕,以确保在接受过程里不被海量内容牵引着、裹挟着,以致丧失自己的主动权。
再看接收者。在微信传播的世界里,存在接收者的“羊群效应”也就是从众效应。例如2016年11月30日的《罗一笑,你给我站住》文章,因为被赋予“公益”性质,很多网民纷纷转发此文,有的配上希望更多人转发的鼓励性语句。于是出现刷屏效果……这里的“羊群效应”也称“从众效应”,是个人的观念或行为受所在群体的影响,为保持自己与大多数人的方向一致,就会忽略自己的观念和想法。从众心理容易导致盲从,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在从众心理的作用下,接收者可能会失去自己的理性判断,以致跟随朋友圈多数人的做法,先跟风转发后甚至不核实微信内容。
最后看微信传播结果。文学批评内容在微信上有原创内容的传播,有“二度编辑”后的传播。如果是原创内容的微信传播,遇到文章太长(如超过3000字)接收者多半难得看完,因为接收者许多是通过手机浏览微信内容,有统计,使用手机上网人群占网民的92.5%,手机屏幕小,不适合阅读长文;手机阅读又常常是利用碎片时间阅读,这就容易中断对长文的阅读。如果微信是“二度编辑”后的文学批评,这编辑后的内容必然增加那位“二度编辑”的思维特色,一般情况下,微信要求及时、短小、快捷,使原创内容删减再删减。按理压缩后的内容应该是最精华的,但由于赶时间,那位“二度编辑”难免看走眼,而承担“二度编辑”又多半是年轻人,其学养需假以时日的涵泳,其眼光也有待不断提升。目前还没有看到资深学者在文学批评微信传播里担当“二度编辑”的。
总的说来,文学批评内容在微信传播过程里,常常会遭遇被碎片化与表浅化的结局,不管是直接或者间接碎片了原创文本。遇到传送者过分沉溺于“自我呈现”状态,短、平、快地发送相关内容,作为接收者应该警惕,并努力保持自己的主动权。接收者还应该克服从众心理,保持对微信内容的来源批判能力,注意核实微信内容。对于被碎片化、表浅化的文学批评内容则应该回到纸质原文本身。一句话,保持并提高识别“有人在胡说八道”的能力,以免落入微信传播文学批评内容的陷阱。
以“批评家的活动区域”为界,法国文学批评家阿尔贝·蒂博代(A Thibaudet)将文学批评分为三类:一是由一般读者和报刊记者完成的“自发的批评”,二是专家教授完成的“职业的批评”,三是文学大家所表述的“大师的批评”。微信传播对这三类批评影响最大的是“职业的批评”,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学院派批评”。
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学院批评、学者化批评家占据文学批评舞台中心,学院派批评的长处一般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文学史的观照;二是文学批评理论的运用;三是保持了对文学复杂性的注释、探究与表达。其容易滑入的陷阱也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自说自话、居高临下;二是文学批评没有文学只有理论;三是学院派文学批评以论文体一统天下。曹文轩说“中国文学批评染上了恋思癖”,他以为在有些人那儿文学批评“只是一个幌子。批评家的心机,全在比试理论上”。这是比较尖锐的声讨。
只有文学理论没有文学,没有对文学性元素的欣赏与评价。文学批评文体形式的单一化即论文体或曰学报体,都将受到微信传播的挑战!这就要求走向微信传播时代的文学批评写作有所调整。比如篇幅相对短小一些,文章本身具备文学的美感以吸引微信的接收者。这自然让我联想到中国古代“以诗论诗”、评点式和感兴式的文学批评写作。用简短而形象的文字直抵根本,又不是一个简单的传统批评的现代版。
狭义的以诗论诗,指以诗歌形式评论诗人及其作品,阐述文艺理论,开展文艺批评。广义的以诗论诗则指凡用文学性的体裁和感兴式的语言阐述文艺理论,开展文艺批评。如刘勰用骈文写作的《文心雕龙》,王国维的《人间词话》。狭义的以诗论诗是杜甫开了先河,如《戏为六绝句》打破“以文论诗”传统,采用七绝形式论诗。
到了现代文学时期,文学批评所使用的多半是散文的美文形式,如李健吾评沈从文的小说,“《边城》是一首诗,是二佬唱给翠翠的情歌。《八骏图》是一首绝句,犹如那女教员留在沙滩上神秘的绝句”。虽然是散文,但用的是文学性语言、比喻性的言说表达其判断。其中充满了评家阅读中毛茸茸的感觉和了悟。这也是广义的以诗论诗。在当下,这样的文学批评当首推李敬泽。
李敬泽擅长用令人信服的隐喻说理。你问他“好小说是什么样子呀?”他回答:好小说如同古老的城市、如同生活本身、如同一场恋爱。这样的隐喻能唤起提问者自身的想象力、直觉和美感。
中国古代以诗论诗,评点式、感兴式的批评是极其丰富的资源宝库,所谓复兴,得看我们自己的修为和能力。说到这儿我似乎看到了另一个陷阱:文学批评终归还是文学批评——其中的一部分仍然要保留对事物复杂性的关注与探究,要允许批评家讲述复杂的道理,还不能排斥逻辑的推理和科学的判断……适应微信传播特点不等于一味的迎合!否则怕也是削足适履,同样会断送文学批评的大好前程。
微信传播对文学批评的影响是复杂的,既存在多元因素,也存在多个层面的影响。既具备助推优势,也存在阻截进程的劣势,需要我们区别对待。假如我们将文学批评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日报上对文艺小说家做出专题评论并对文艺和音乐演出进行评价”。第二个层次是成为“接受者之间的中介、桥梁和纽带”,其“职责是传递美感,保持和强化美感,增加接受者审美快感的强调和深度”。第三个层次则是追求“理智的认识”。文学批评追求“概念的知识,或者说它以得到这类知识为目的。批评最后必须得到有关文学的系统知识和建立文学理论为目的”。很显然,三个层面的文学批评针对不同受众,其目标不完全相同,其关系也应该是共生的、相辅相成的。微信传播对文学批评的影响主要集中在第一和第二个层次,所谓的助推效应也集中在这两个层面。但假如我们强调文学批评以“建立文学理论为目的”,微信传播多半就无能为力了,有时甚至是负面效应为主。以“建立文学理论为目的”的文学批评,其进程多半会被微信传播所“阻截”,这是我们应该警惕的。
注释:
[1]王含悦:《浅析微信的信息传播特点》,《科技传播》,2017年 3月。
[2]周馨瑜:《浅析微信朋友圈病毒式传播的特征及成因——以“罗尔事件”为例》,《西部学刊》,2017年2月。
[3]参见【美】欧文·戈夫曼:《日常生活的自我呈现》,冯钢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4]参见【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版。
[5]参见【法】蒂博代(Albert Thibaudet):《六说文学批评》,赵坚译,三联书店2002年版。
[6][7]李琭璐:《曹文轩:中国文学批评染上了恋思癖》,光明网 [微博],https://cul.qq.com/a/20151008/010658.htm#,2015年10月8日。
[8]李健吾:《〈边城〉》《李健吾批评文集》,珠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43页。
[9]李蔚超:《李敬泽文学批评论》,《南方文坛》,2017年第4期。
[10][12]【美】雷内·韦勒克:《批评的概念》,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28页,4页。
[11]王先霈:《圆形批评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0-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