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彩娇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各年龄段学生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以及教师角色等方面对低年级学生与高年级学生学习的区别进行论述,并从这几个方面出发探讨低年级学生与高年级学生数学学习的对策,尤其是由三年级升到四五年级的数学教学策略及学习方法。从而提高数学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数学学习效率。
关键词:低年级学生与高年级学生;数学学习;区别;对策
小学学习对学生的成长和个人今后的发展都尤为重要,小学学习的好坏是学生今后是否能够进入更高学府继续深造的关键,而低年级与高年级这个衔接点更为关键。对学习低年级新课程的学生,如何做好他们进入高年级后的数学学习是尤为重要的。并依此区别做出正确对策,来帮助所有学生能很好的从低年级向高年级过渡,避免给学生造成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对更高层次的数学产生畏惧的心理。
一、低年级和高年级阶段数学学习的区别
低年级和高年级阶段数学学习的区别主要是指在思维方式、教材理解、学习方法的不同,导致这些不同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数学作为一门基础学科,很大程度上决定学生的空间想象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当学生的数学学习出现了问题,势必会对其他学科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由此可见,帮助学生认识相关的区别意义重大。下面将对低年级阶段与高年级阶段的相关区别做出分类。
(一)特征和认知水平的不同年龄
低年级阶段是学生从幼儿向青少年过渡的关键时期。这个年龄阶段是他们身心发展突变的时期,不论在生理方面还是在心理方面都存在着不少矛盾。其中比较突出的矛盾是:个人活动能量大与其认识水平低的矛盾,想有所作为与自控能力差的矛盾等。低年级学生自身能力还很有限,矛盾产生以后找不到很好的解决办法,在一定程度上不得不依赖于师长。教师在这个阶段扮演的不仅仅是传授知识的角色,还扮演监督学生、辅导学生学习的角色,从而使学生顺利的完成学习任务。
到了高年级阶段,学生的心理较于低年级阶段已成熟很多,其认知水平也有大大提高,日常开展的数学活动不需要老师像低年级时每一点都要指明道破,而更适合在教育者的启发引导下,开动脑筋培养独立思考和自学的良好学习习惯。这不仅可以减轻教育工作者的工作负担,还能够进一步的锻炼和提高学生的独立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带来更高的学习效率和教学效果。
(二)数学思维能力的不同
思维在心理学的定义:思维是人脑借助于语言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间接与概括的反映。思维具有方向性、概括性和间接性的规律特征。数学思维(即数学活动中的思维)是思维的一种基本形式之一,具有思维的一般规律。数学思维的特征主要表现在高度的抽象性、形式化的严谨性和表现方式的多样性。
(三)教学内容的不同
低年级阶段的数学学习是高年级阶段数学学习的基础,是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的,教材中明确给出的,以及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知识。学生只有通过对教材的学习,在掌握和理解了一定的表层知识后,才能进一步的学习和领悟相关的深层知识。也就是说,只有学好低年级阶段的数学才能更好的学习高年级阶段的数学,高年级数学是低年级数学的进一步深化。
二、低年级学生与高年级学生数学学习的对策
(一)教师的教学对策
1.熟悉教材,充分发挥教科书的作用。数学教科书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它为教师的备课、上课、布置作业、检查评定学生的知识等提供了基本材料。熟练的掌握教科书的内容是教师顺利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条件。数学教科书也是学生在学校获得系统的数学知识、进行数学学习的主要材料,它可以帮助学生掌握教师讲授的内容。
2.发挥数学史对数学教育的作用。通常有三种方法,可以在数学教育中融入数学史。一是历史教材的直接引用,二是注入历史的教学法——发生教学法。数学史上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新理论的出现往往是由于解决问题的需要。
3.注重数学思想方法的教学。数学思想方法的教学模式:数学表层知识与深层知识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这就决定了他们在教学中的辩证统一性。基于上述认识,得出数学思想方法教学的一个教学模式:操作——掌握——领悟。加强培养高年级非逻辑思维数学在其发生、发展的活动中,存在大量的非逻辑思维,这些不受特定模式的限制的非邏辑思维方式,极大地推动了数学的发展。数学的非逻辑思维性在高中阶段逐步出现。同时非逻辑思维是提出数学新思想、创造数学新理论的重要工具,非逻辑思维也是学生学习、掌握和运用数学的一个重要方法。
(二)学生数学学习的对策
低年级是一个培养习惯和打基础和积累的阶段,尤其是积累解题的方法、技巧,即熟能生巧做到举一反三。而高年级不仅仅局限在积累的基础上,还要求在原来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即能够一题多解,发现突破口找到最简便的解题方法。学生多通过讨论式的交流进行自评和互评,在此过程中逐渐认识自身的认知水平,发现认知上的差距,自觉提高个人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自觉养成“学”数学、“做”数学、“用”数学的学习习惯,在“做”、“用”中掌握数学。
参考文献:
[1] 王宪昌等.数学思维方法[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