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颖
【摘 要】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国防科技成果转化的发展也十分迅速,但是在实际的转化工作中还存在许多现实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是科研机构的首要任务。通过有效的解决问题,完善科技成果的转化过程,能够为我国经济发展适应时代节奏提供有力的保障。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国防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及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从而提高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效率。
【关键词】国防知识产权;国防科技成果;转化
当前,我国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并且面临转型发展,竞争压力非常大。重视对国防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并且不断创新,是我国综合国力提升的重要表现方式。国防科研单位主要承担了国防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创新的任务,但是实际工作中科研成果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主要原因是科研工作中科技成果的转化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国防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
我国国防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大部分由国防科研所来承担,同时国防科研所在众多国防项目中也积累了许多经验和科研技术成果。与此同时,国防科研工作获得了许多奖项,并且获奖比例逐渐增多,取得了许多技术成果。但是,国防科技成果不同于其他科技成果,其关系到国家的命脉,因此在技术交流上不能透明通关,所以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受到了天然限制。
(一)研究、研发技术成果和市场需求没有建立对等关系
国防科技成果与其他科技成果的应用范围恰恰相反,其他科技成果的应用范围普遍较为广泛,而国防科技成果只能在规定的小范围内应用,同时宣传范围也受到必要的限制,缺乏广泛的适用单位,无法满足产业化的应用条件。由于国防科技成果研究中,科研单位对研究对象的针对性较强,通常只会研究成熟型号的使用科技成果,从而导致单一性较强,限制了成果转化的发展前景。
(二)对科研成果转化资金投入比例不高
由于科技成果转化的适用范围比较局限,其资金的筹备机制还不够完善,因此,成为限制成果转化的主要原因。同时科研机构属于国家管理的研究机构,受到国家管理机制的约束,缺乏市场资金的引入渠道,导致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发展较为缓慢。
二、国防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防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需要进一步落实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国家对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越来越重视,同时提高了对科研人员的奖励分配比例,但是国家对于科技成果的转化有着严格的规定,要求科技成果的转让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同时国家对于成果转化方面也有着复杂的审批流程,需要多个单位共同评估,且过程需要严格的保密。同时,个别国防研究所及单位没有完善的激励机制,因此,很难激发工作人员的创新及创造力,导致科研成果的转化遇到困难、其价值难以体现。
(二)国防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渠道不够完善
因为国防科技成果对于国家有着重要的意义,所以国家在其发展及应用方面有着较多的限制。科研成果转化需要应用单位来体现,但是因为应用单位不能随意指定,需要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安排,有着相对复杂的流程,因此国防科研成果无法从市场中选择相应的适用单位去应用,科技成果的研发无法考虑到市场的需求和产业的发展,以至于国防科技成果较难和市场吻合。这些都导致国防科技研发机构的发展受限,无论是自身发展和技术定位还是内外部转化等方面都不够明确[1]。与此同时,研发部门与应用单位之间出现了脱轨现象,导致信息传递不够准确、转化率不高。
(三)国防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度不够
国防科技成果的转化需要依托相应的知识产权,需要在其基础上去完成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与发展。实践中,国防科研单位在知识产权方面与其他科研机构相比较为薄弱,国防知识产权没有形成相对完善的规模体系,对于科研成果的保护意识相对其他机构的保护意识较为淡薄,对于专利的申请及维护意识尚未完善,导致科研成果难以转化,降低了其转化率。
(四)国防科技成果转化缺乏专业的团队
众所周知,一切的科研项目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同时国防科技成果的研发比其他项目需要的资金更为庞大。但是,我国对国防科研院投入的资金较少,而且大部分资金都用于成果研发,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投入较少,同时科研成果转化不仅需要资金的支持,其根本发展还需要技术型人才组成的团队。实践中,我国许多科研所没有形成集技术、法律、经济等方面人员组成的转化机构,因此,导致转化工作的效率高。
三、促进国防技术成果转化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对国防科技成果转化的宣传力度,提高基层意识
由于国家对于高层的科研机构比较重视,一定程度上疏忽了对基层科研院的管理,导致基层科研院对科技转化工作不够认真,加大了国防科技成果转化的难度。因此,要加强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建立科学化的宣传平台,使其内容渗透到各个科研院,同时通过培训对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内容进行宣传指导,培养人才的同时提升基层科研院工作人员的转化意识,使科技成果的转化得到重视。
(二)完善国防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为了促进成果转化的发展,要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一方面要从成果研发阶段到知识产权专利申请阶段都要对激励机制进行完善,不仅能够促进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还能激励其创新发展[2]。另一方面要完善国防技术成果转化的创新机制,使创新后的技术成果在转化之后能够适用较多的型號,从而提高国防技术的发展。
(三)强化军民融合在国防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比重
国防知识产权是保护国防技术创新成果的重要制度,要大力提高我国的国防知识产权意识,利用科技手段建立知识产权的推广宣传平台,并通过平台对其进行有效的宣传,提高国防知识产权的转化应用,这样能够为国家节省大量的资源。同时国防要实现两条腿走路,使科技成果适用于部队的同时也适用于百姓,加强军民融合,使国防技术成果转化体系更加完善。
四、结语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国防科研院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及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从而提高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效率。
【参考文献】
[1]杨筱.国防知识产权交易治理研究[D].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5.
[2]黄海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