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修竹庐谈诗问答》看徐熊飞的诗学思想

2019-04-30 13:19王继东
牡丹 2019年11期
关键词:徐氏阮元才情

徐熊飞作为乾嘉年间浙江诗坛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诗人,不仅在人格上为人称颂,在诗、文、词方面亦有建树。在诗歌方面,他既有相当数量的诗选存世,又融合众家观点,形成自己的诗论指导创作。从《修竹庐谈诗问答》可以发现,徐氏从情感和格调出发,形成了诗抒性情、雅正脱俗的诗学思想。这种思想的形成既是其恬淡本色的表现,也体现了徐氏独特的审美规范。

徐熊飞(1762-1835),字渭扬,号雪庐,又号白鹄山人,浙江武康(今浙江德清)人。清嘉庆九年(1804)举人,晚年特赏翰林院典籍衔。尝以诗文投阮元,得阮元赏识,聘为平湖书院院长,后延至诂经精舍讲学,一时浙中文士三十余人,皆以之为翘楚。徐熊飞一生著作颇丰,就诗歌来说现有《白鹄山房诗钞》三卷、《白鹄山房诗选》四卷、《白鹄山房诗续选》两卷等流传于世,诗论著作有《春雪亭诗话》和《修竹庐谈诗问答》两卷。前者主要记录徐氏游历所见、所感,以忆人存诗为主;后者则采用问答形式,记录与友人陆坊探讨诗歌的二十一则问答,内容主要涉及诗歌创作规律以及徐氏对李商隐、苏轼、黄庭坚等著名诗人的评价。通过对《修竹庐谈诗问答》的分析,人们可以大致勾勒出徐氏的诗学思想。

恬淡人生

徐熊飞虽然自幼家境贫苦,但在母亲的严加教诲下,仍能励志于学,十岁尝作“山路野花发,竹桥春水香”。在为人上,也能严格要求自己“言动必以古人自砥砺”。其子徐金镜在《先考行略》中回忆:“金镜幼时见屡有辇千金求一言者,府君坚辞不敏,甚则坚辞厉色,而后莫敢以利相市。”其友人管庭芬也评价说他“恬淡自守,不失书生本色”,足见徐熊飞为人正直,不为名利所诱。

嘉庆六年(1801),在阮元任职浙江巡抚的第二年,徐熊飞经人推荐,得为阮元赏识,回忆初次见面,阮元写道“备受孤寒之苦,励志于学诗,有才力,尤工骈体文。尝有启投余云:‘春风未至,先欣桃李之心,时雨将来,已动兰苕之色。是能不失唐人风范者也。”此后,徐熊飞被聘为诂经精舍教习,教书之余,参与完成《两浙輶轩录》的编写,并深为阮元欣赏。

在任职诂经精舍期间,面对其他教习沽名趋利,徐熊飞始终不为所动,只是热衷于友人之间诗酒唱。这种对诗歌的热爱和对名利的淡泊,让他能在穷究唐、宋、元、明诗歌的变化之后,坚持“论诗以诚为主,以发乎情止乎礼而归”,并最终形成同时兼顾性情与格调的诗学主张。

以情为体

在《修竹庐谈诗问答后序》中,陆坊回忆:“予友徐雪庐视风雅如性命,凡诗之经其过目者,皆有选录。而于山泽之癯,及卖浆侩告、鼓刃带索者流,尤极留意。一韵之工,一篇之善,表扬如恐不及。”通过友人的回忆,人们可以发现徐熊飞对日常生活格外关注,总是不吝赞美,而这对诗歌创作来说是极为重要的。通常来说,一个诗人如果对日常生活比较关注,那就容易产生对普通百姓的亲近之情,再加上幼年清贫的经历,让他自觉地把情感的抒发内化为诗歌创作的要求,并最终形成“以情为体,以词为用”的诗学主张。

翻阅《修竹庐谈诗问答》二十一则问答,其中涉及诗歌性情的论述多达七处,比如他认为“性情素也”“盖诗者,性情所寄托,非心术所见端也”“兴趣所到,无迹可求。山泽之臞,往往无心得之”等。不难发现,在徐氏的诗论中情感的表达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他特别强调诗歌要有感而发,“若无所感而为诗,不作可也”“诗未有不动人者”,而要做到有感而发,写出能打动人的诗,就需要达到人与物融合的境界,即“无迹可求”“无心得之”,这种无心的契合可以说与传统诗学“物我为一”的说法是一脉相承的。当然,徐熊飞在强调“以情为体”的同时,也意識到情感的表达具有多样性,“性情与境遇相辅而成”,这种对不同情感的认可,从侧面反映出徐氏对诗歌情感表达的包容性。

诗歌寄托情感,因此它成为表现诗人情志的一种方式,这就是文与人的关系。徐熊飞也注意到这一点,“诗者……非心术所见端也”,他认为在文学史上有很多文和名不相称的例子,“佥壬小人,其诗非无可传者,以其当为诗时,能冥搜力索,用志不纷耳”。如果诗人“刻意求工”,那么即使他的情志不够高洁,他的作品依然可能会为后人称颂,即“贤者不必皆工,工者不必皆贤”。他进一步举例宋之问、陈子昂虽然人品低下,但是其诗歌依然受人喜欢,而仅从王安石的诗歌来看,也难以看出其“奸慝”。

此外,在《修竹庐谈诗问答》中,虽然徐熊飞认为是否寄托性情,是评判诗歌好坏的重要标准,但他又不赞成以此为绝对准绳,而要结合题材来分析。例如,体物、怀古、咏史诗虽然不利于个人情感的抒发,但是能够表现诗人的才情,磨炼人的气质,所以不可偏废,“情不能自达,必才以运之”,徐熊飞肯定了诗人的才情高低对诗歌情感表达的重要意义。因此,他在回答陆坊有关李杜高岑韩白与其他诗人成就的问题时,认为这些作家性情初无二致,只是各自才情有差,所以成就不等。

可以发现,徐氏“以情为体”的诗论是在充分肯定了诗人才情、境遇和诗歌题材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这种对才情、境遇和题材的重视,使得他虽然提倡“性情为体”,却避免落入性灵诗歌的窠臼。前人也对徐熊飞的这种坚持性情与才情统一的诗论给予肯定,“这种尊重规律,不因人非诗的观点,是十分可贵的”“徐熊飞在创作方法上,主张情、才、法、神的有机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写出‘自然而出,无关造作的‘化境之作”。

格调为宗

管庭芬曾在《春雪亭诗话》题记中评价徐熊飞的诗学思想“雅正”不染“随园之习”,这主要指的是性灵派过分强调抒发性灵、张扬个性,导致诗歌格调整体低下的弊端,徐熊飞之所以不染“随园之习”,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能够自觉地以格调规范来约束诗歌创作,即把握性情与格调的平衡。他在《修竹庐谈诗问答》的开篇这样说:“性情素也,规格绚也,以素加绚,则功力要哉!”“素”“绚”原本指质和文的关系,在这里徐熊飞把性情和格律规范的关系比作“素”和“绚”,旨在强调两者同样重要,而“以素加绚”则更加突出了规格的重要。因此,他在比较古体诗和近体诗的异同时认为无论古体、近体都要遵循一定的绳墨准则,而所谓绳墨指的就是语言、格律的“离合顿挫”,看似“无迹”,但运用合理,能达到“天然凑泊之妙”。反之,“若舍弃绳墨,以跞弛驰突自诩……才力虽强,不足法也”,对不顾格律规范的做法,他也明确表示反对。

在徐熊飞看来,诗当以“格调为宗”,而格调又以《诗经》《离骚》为正,他认为李杜诗歌成就高于其他诗人的原因在于他们能从风骚中汲取养分,涉及面广,故能“涵盖一切”而胜过其他诗人。因此,风雅兴寄至关重要,如果一味地强调性情的抒发,而违背风雅规范,那不仅会引导诗歌走向末路,更会导致社会的衰退:“然铁门盛而元以亡,钟、谭盛而明以亡,则以背畔风雅,失其性情之正……今其集俱在,合而观之,不特足征风骚正轨,亦可以见国运盛衰之故矣。”本乎风雅,不仅对诗歌的格调规范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助于情感的抒发,“情不能自达,必才以运之。才不可驰骤,必法以范之。法不可固执,必神以诣之”。在徐氏看来,性情、才情、格调和神韵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神以诣法,法以范才,才以运情。

正因为这种辩证统一的诗论,徐熊飞的诗歌创作得以免于流俗,得到时人的称赞,刘承干评价他“其诗矢正音而持雅裁,清远峻洁,不移于俗”,秦瀛称赞他的诗歌“气格清迥,超然越俗”。可以看出,这是对他“性情为体”而又坚持“格调为宗”的一种肯定。

(华南师范大学)

作者简介:王继东(1991-),男,湖北襄阳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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