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党内法规引领干部队伍建设经验探析

2019-04-28 12:28刁慧慧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9年4期
关键词:党内法规队伍建设

刁慧慧

[摘 要]改革开放40年来,党的干部队伍建设与党内法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历程相互融合、相互推進。20世纪80年代,根据改革开放初期干部队伍年轻化需要,党中央着力恢复并出台一批党内法规。90年代,为加速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党中央先后制定一系列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交流方面的法规。进入21世纪,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初步构建干部人事工作法规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快建设新时代高素质干部队伍,构建国家法律大格局下更加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

[关键词]党内法规;制度管党;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 D2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9)04-0036-05

1978年以来,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为主要领导的四代领导集体,一以贯之地重视党内法规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及时总结和继承党的历史经验并加以创新,努力探索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干部工作规律,积极构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

一、1978—1992:“以选为先”——党内干部法规的重新确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并提出健全法律法规,严肃党纪,恢复党和国家正常政治生活,标志着党内法规建设重回正轨。1980年8月,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中指出:“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及其他制度,是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速现代化事业的发展。”[1]

当时党的干部队伍普遍存在年龄老化、文化水平偏低等严峻问题,以1977年至1980年为例,这4年省级党委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分别为56.80岁,58.33岁,59.79岁,61.35岁,呈上升趋势;1980年,在省、地、县三级党委班子成员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同级党委班子成员比例分别为15.52%、4.01%、3.27%,干部文化水平不仅整体不高,而且懂经济、政法、对外贸易等专业知识的干部也较少。这一时期,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着眼于解决选什么人的问题,明确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善于发现、提拔以至大胆破格提拔中青年优秀干部。这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客观需要。

(一)解决干部老龄化问题。年龄老化、青黄不接,是“文革”结束后党的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一大突出问题。基于对“文革”时期混乱的党内政治生活的反思,党中央首先继承、恢复了过去行之有效的党内法规,并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组织建设的核心内容。1979年,中组部颁布《关于实行干部考核制度的意见》,提出恢复和健全考察了解干部的制度。1980年,中央颁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的贯彻执行和党内政治生活的健康有序。随后,十二大党章对错误观点拨乱反正,进一步明确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此基础上,我们党认真执行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大力提拔选用年轻后备干部、建立第三梯队,推动干部队伍的新老合作与交替,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工作,相继出台《关于建立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1982)、《关于建立省部级后备干部制度的意见》(1983)、《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1986)等法规。

(二)正式确立制度建党思想。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要在党的建设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党内法规就是实施这条新路子的重要载体。这一时期,中央相继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省部级在职领导干部学习制度的通知》(1989)、《关于地方党委向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的若干规定》(1990)、《关于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1991)、《关于积极大胆地做好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通知》(1992),党内干部法规建设开始恢复并初步发展,妥善处理了干部选拔培养中的各种关系,规范干部培养、交流、管理、监督等重要环节,一大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比较年轻、有专业知识的干部得以被选拔上来,从根本上解决选择、培养接班人问题,保证党和政府领导的连续性、稳定性。

二、1992—2002:“以用为本”——党内干部法规制度的逐步完善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1992年8月,邓小平在同几位中央负责人谈话时强调:“我们现在不是人才多了,而是真正的人才没有很好地发现,发现了没有果断地起用。总的看,我们对使用人才的问题重视不够。建议中央总结一下用人的问题。”[2]经历近十余年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入攻坚阶段,党的干部队伍建设也面临新的挑战。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也是充满竞争的时代,所有一切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江泽民深刻认识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在继续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同时,更加重视在实践中锻炼干部,他指出:“干部如果不到实践中去经过一番扎实的磨练,是不可能担当起改革和建设的重任的。”[3]这一时期,农业部曾先后选派241名新进部的大学生去乡村锻炼,101名新提拔的司、处级年轻干部去贫困地区扶贫锻炼。在关键岗位、重点领域选好用好干部,在基层一线实践锻炼好干部,是这一时期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框架的重点举措。

(一)以事业为上用好干部。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得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碎和复杂化,相应各类人才也越来越专门化,需要全方位地培养选拔、使用好干部。中央通过大胆选拔和启用人才,把各行各业中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在实践中反复锻炼和考验,增长才干。1995年,中组部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领导班子考核内容重点突出领导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求实创新、开拓进取和处理复杂问题等内容。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党内干部法规建设逐步从零散到配套,初步建立体系化干部法规制度,重点突出“安排得当、用得其所,用人所长”,以事业为上用好干部,集中力量把经济建设搞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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