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艳艳,孔梦晗,张晓蕾
(大连理工大学 管理与经济学部,大连 116024)
面对日益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中国“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问题的关键在于:日益趋严的环境规制能否形成倒逼压力,促使企业提升研发努力以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
传统的新古典理论认为,由于环境规制导致企业污染治理成本增加,在经费一定的情况下,这势必会占用原本用于其他盈利性投资以及研发投入的资金,阻碍企业研发努力[1-2]。然而,PORTER[3]认为真正意义上的环境保护政策不但不会增加企业成本,反而能够引发创新。PORTER和VAN DER LINDE[4]进一步指出,更加严格但设计恰当的环境规制(特别是基于市场的环境政策如税收、污染排放许可等)能够激励创新并部分甚至完全抵消规制成本。学者们针对波特假说开展了大量实证研究。然而,现有研究多关注环境规制对企业技术创新绩效或效率的影响[5-9],忽略了其对企业研发努力这一主观行为的影响,无法阐明环境规制约束下企业技术创新绩效或效率提升的主观努力途径。
事实上,企业技术创新绩效或效率提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高效持续的研发努力。从价值链视角看,研发努力贯穿从资源投入到产生经济效益的整个过程中,然而现有研究往往仅从R&D投入[10-13]或技术成果形成[14]等单一阶段衡量企业研发努力,难以深刻反映企业研发努力的形成和持续运行情况。当面对环境规制约束时,资源投入、技术成果形成和市场化运用3个阶段联合形成的研发努力才是企业技术创新绩效或效率提升的主观努力途径。
然而,如果单一从价值链视角衡量企业研发努力,并未赋予研发努力应有的(组织)行为内涵,只将其作为“黑箱”,按照“输入—输出”的逻辑研究外部因素对企业研发努力的影响,从而使企业研发努力驱动机制的研究难以深刻反映企业研发努力形成和持续运行的真正动因。实际上,被规制者在面对环境规制时的研发努力行为选择不是单一维度的,而是存在着多向维度,其中既包括企业内部正式的研发,也包括非正式的“干中学”[15]“用中学”[16]以及“错中学”[17],甚至包括依靠外部技术来源的努力[18-22]。环境规制对不同维度的研发努力行为的影响机制并不相同[4,23]。这意味着“刺激—响应”研究模型过于简单。因此,从组织行为视角分解“刺激—响应”研究模型的“响应”端,能够为企业在环境规制约束下选择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研发努力路径提供理论借鉴。价值链视角和组织行为视角是互补关系,本文在技术创新“输入—输出”的研究中引入组织行为范式,对企业研发努力的内涵进一步拓展,有助于为后续深入研究提供概念基础。
本文从价值链和组织行为双重视角拓展企业研发努力的内涵,结合中国产业实际,采用2005—2013年中国36个制造业细分行业的面板数据,将行业污染密度作为行业异质性的划分依据,运用面板数据模型实证分析环境规制对清洁生产型和污染密集型行业中企业研发努力的影响差异,对于丰富“波特假说”的理论内涵以及激发清洁生产型和污染密集型行业中企业研发努力提供理论指导和决策支持。
政府采取严格的环境规制措施,对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排放限制,要求企业必须执行环境规制措施从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在中国日益趋严的环境规制约束下,作为利润最大化的追求者,企业会做出怎样的研发努力?本文从价值链和组织行为双重视角阐明环境规制对企业研发努力的影响机制,以揭示环境规制对价值链不同阶段企业研发努力的作用以及规制者与被规制对象研发努力之间的多维复杂关系,如图1所示。
图1环境规制对企业研发努力的影响机制Fig.1 Influence mechanism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on enterprises'R&D effort
行为选择机制实质上是一种类型的成本与另一种成本之间的权衡[19]。从价值链视角看,环境规制约束下,企业通常要在遵循成本或创新补偿之间进行权衡。“遵循成本说”认为,由于资金水平、人力资本和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制约,以及创新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当遵循环境规制的成本低于企业技术创新的成本时,企业会选择放弃或降低研发努力,而通过支付排污费、购买排污权等方式应对环境规制[24-27]。此外,企业研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严格的环境规制导致企业环境成本增加,企业利润率降低,进而导致企业研发资金投入难以得到有效保证[2-3]。CHINTRAKARN[28]利用1982—1994年美国48个州制造业的数据检验了企业污染排放量和环保型技术专利量之间的关系,发现控制污染排放量使得环保型技术专利的发明缺乏资金。然而,“创新补偿说”认为,如果技术创新带来的收益能够部分或者全部抵消遵循环境规制的成本,甚至为企业带来净收益,企业就会付出研发努力,即加大研发投入[10,29],积极申请专利[14,30-31],努力开发新产品。
从组织行为视角看,随着环境规制约束加强,如果企业技术创新带来的收益能够部分或者全部抵消遵循环境规制的成本,企业往往选择加强自身研发努力(独立研发)积极地应对环境规制的要求。然而,当企业通过自身研发努力难以满足环境规制的要求时,从外部获取技术就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即使是拥有强大内部研发活动的企业也经常依靠外部技术来分散风险或提升自身技术能力,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越大,企业对外部资源的依赖性越强[21]。目前,技术引进和研发合作是企业获取外部技术的主要途径[32]。
当面临同等强度的环境规制约束时,不同行业中的企业所付诸的研发努力存在较大差异,这是行业异质性决定的。严格的环境规制导致企业环境成本增加,但是与污染密集型行业中的企业相比较,这一成本效应使得清洁生产型行业中的企业更加具有成本优势。清洁生产型行业中的企业能够部分或全部抵消为满足环境规制而发生的成本,获得环境规制的创新补偿效应[33]。
基于BARBERA和MCCONNELL[34]、蒋为[35]的研究,本文构建如下模型。其中,RDE表示企业研发努力,ERS表示环境规制强度,Z表示影响企业研发努力的其他因素。
在式(1)的基础上构建计量经济模型,为避免异方差和多重共线性问题,对非比值变量进行取对数处理。
其中,ERS2表示环境规制强度的平方项,考察环境规制与企业研发努力之间的非线性关系;IS表示行业规模;RPC表示成本费用利润率;HCL为人力资本水平;PCI表示物质资本强度;EI表示出口强度;β0、β1、β2、β3、β4、β5、β6、β7为待估参数;下标i、t分别代表行业和年份;ε为随机误差项。
2.2.1被解释变量企业研发努力 从价值链视角看,研发努力是企业技术创新和价值创造的基础,是企业根据市场变化和自身发展需求进行创新决策和研发投资及组织,进而通过内生创造和外部学习,掌握核心技术的行为。相关文献对创新努力内涵的拓展大多停留在理论和定性探讨层面,涉及实证研究层面,鉴于数据的可获取性,学者们多采用研发投入[36-38]作为企业研发努力的表征变量。考虑研发投入(RD)仅是企业付诸创新努力的一个(前端)环节,本文在实证研究中进一步引入专利申请数量(PAT)和新产品产值(NPO)指标,从而能够从整个创新价值链的角度考察企业研发努力。事实上,企业研发努力贯穿从资源投入到技术成果形成,再到市场化运用的整个过程,从这3个阶段衡量企业研发努力有助于明晰企业技术创新绩效或效率提升的主观努力途径。其中,2006—2009年的《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只给出了“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总额”,而2010—2014年的《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并未给出“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总额”这一指标,只有“研发经费内部支出”指标。因此,2005—2008年研发投入采用“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总额”进行衡量,2009—2013年研发投入采用“研发经费支出总额”衡量;专利申请数量和新产品产值采用《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分行业数据衡量。
从组织行为视角看,研发努力是企业凭借自身努力(独立研发)和借助外力(包括合作研发、购买引进)所形成的创新合力[39-41]。独立研发(IR)采用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进行衡量。合作研发(CR)采用研发经费外部支出衡量。购买引进可以从国内技术引进和国外技术引进两方面加以衡量,分别采用购买国内技术经费支出和引进技术经费支出表示[42]。企业引进技术以后有两种选择:①技术改造(TR) ,指企业直接将引进的新技术投入生产或者对已有设备进行改造升级,自身没有参与研发,也就是在引进技术基础上并没有提升研发努力,采用技术改造经费衡量;②消化吸收再创新(RI) ,即企业在外部技术获取的基础上加强研发努力,实现再次创新,采用消化吸收经费与技术引进经费的比值来衡量。
2.2.2解释变量环境规制强度 由于不同行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不一致,污染排放程度也不相同,难以采用单一指标对环境规制进行衡量,因此本文借鉴傅京燕和李丽莎[43]的研究成果采用综合指数方法构建环境规制综合测量体系。基于数据可获取性和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选取废水排放达标率、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烟尘排放达标率、粉尘排放达标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综合衡量环境规制强度。
2.2.3控制变量 本研究的控制变量选取如下。①不同规模的行业所能承担的研发成本不同,采用大中型工业企业构成的行业的工业总产值表示行业规模,并用“各行业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将当年价Dt)+It和所有指标都是通过平减得到的不变价,其中,Kt和kt分别为第t年的资本存量原价和净值,Dt为t年的折旧,It为t年的投资,kt0为基期资本存量。由于统计年鉴中披露了分行业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固定资产净值平均额,因此折旧额采用固定资产原值扣除固定资产净值的部分来衡量。投资额采用近两年的固定资产净增加值来衡量,并且以2004年为基期用固定资产价格指数进行平减,然后计算得到2005—2013年的资本存量。
本文样本考察期为2005—2013年,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以及国家统计局网站。由于开采辅助活动、其他采矿业、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以及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等5个行业数据披露不完全,故将其剔除,剩余36个细分行业。2005—2008年的研发经费外部支出用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总额减去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总额表示,2009—2013年的研发经费支出总额用研发经费内部支出与研发经费外部支出之和表示。2012—2013年的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由汽车制造业与铁路、船舶、航空航天以及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合并得到。2005—2010年的橡胶制品业与塑料制品业合并成塑胶制品。2012—2013年工业总产值数据采用2005—2011年的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的平均值作为2012—2013年的比重,根据2012—2013年的工业销售产值求出其工业总产值。2011—2013年的废水排放达标量、二氧化硫排放达标量、烟尘排放达标量和粉尘排放达标量没有披露,因此对2009—2010年4个指标达标率分别除以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所得值取平均,用2012年和2013年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分别乘以对应的平均值,得出2012年和2013年4项指标排放达标率。对于其他数值错误以及数据缺失现象均采用均值插补法补充。格的工业总产值折算成以2004年为基期的不变价格的工业总产值[44]。②人力资本水平是影响企业研发努力的主要因素,借鉴张中元和赵国庆[45]的方法,本文采用行业R&D人员全时当量与从业人员总量的比值作为衡量人力资本水平的指标。③成本费用利润率反映行业的经营效益。较高的盈利能力为企业进行内部研发以及外部引进技术提供了资金支持,而且盈利能力较高的企业对行业的发展前景有良好的预期,更注重企业的长久发展,所以企业会选择加大研发努力。④出口强度采用工业出口额与工业销售产值的比值进行衡量。出口强度越大,为了满足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个性化需求和产品质量标准,企业研发强度往往越高。⑤采用李小平等[46]的方法以不变价资本存量与职工人数的比值表示物质资本强度,并将资本存量的基期确定为2004年。对资本存量采用永续盘存法进行衡量,计算公式为kt+1=Kt( 1-
通过Stata软件分析得到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1) ,可以看出,基于价值链视角和组织行为视角的企业研发努力存在明显的行业差异,且不同行业所承受的环境规制强度介于( 0.008,6.237)之间,标准差为1.257;成本费用利润率和出口强度标准差较大,表明各行业在经济效益和出口强度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不同行业的规模、物质资本强度以及人力资本水平的差距相对其他控制变量较低。
表1变量的描述性统计(N=324)Tab.1 Descriptive statistical analysis of the variables( N=324)
为描述污染密集型行业和清洁生产型行业环境规制的变化趋势,本文借鉴李玲和陶锋[47]的方法对36个工业行业污染程度进行划分,通过采用对各类污染物排放数据进行线性标准化和等权加和的方法计算行业污染强度,根据《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及国家统计局网站的数据,选取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烟尘排放量、工业粉尘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个指标进行计算衡量。根据计算得到的污染排放强度系数平均值γi,将中国36个细分行业的污染排放强度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污染物排放强度界定行业(见表2) 。本文界定的污染密集型行业包括了2007年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中明确的11个重污染行业,说明本文划分结果是合理的。
表2按污染强度对产业进行划分的结果Tab.2 Division of industries on the basis of pollution intensity
本文根据2005—2013年各行业环境规制的平均值(采用综合指数方法衡量环境规制强度,选取废水排放达标率、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烟尘排放达标率、粉尘排放达标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等5个指标测算得出)绘制了污染密集型行业和清洁生产型行业环境规制的变化趋势,如图2所示。图2显示:①污染程度不同的行业所面临的环境规制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污染密集型行业的环境规制强度明显高于清洁生产型行业;②污染密集型行业的环境规制水平呈上升趋势,而清洁生产型行业的环境规制水平基本维持稳定。不难看出,国家对污染密集型行业的环境规制越来越严格。
图2两类行业环境规制强度Fig.2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intensity of two type of industries
表3是各变量之间的皮尔逊相关系数。可以看出,环境规制与研发投入、专利申请数量和新产品产值之间显著负相关,相关系数分别为-0.129、-0.250和-0.194。环境规制与技术改造、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之间正相关,相关系数分别为0.052和0.045,但并不显著;环境规制与合作研发、独立研发之间显著负相关,相关系数分别为-0.144和-0.123。
表3各变量相关性分析Tab.3 Correlation analysis of the variables
3.2.1面板单位根与协整检验 在进行回归分析之前,为了避免出现伪回归,保证估计结果的有效性,本文利用Eviews7.2软件对各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采用LLC检验、IPS检验、ADF检验和PP检验来提高结果的稳健性。在水平序列下lnIR、lnRD、lnPAT、lnNPO、RPC、EI、lnIS、HCL、FI、lnPCI等为非平稳序列,对所有变量进行一阶差分后序列是平稳的,因此各变量均为一阶单整。由于各变量均为一阶单整,可以进行协整检验验证各变量之间的线性组合是否平稳,Panel PP-Statistic、Panel ADF-Statistic、Group PP-Statistic、Group ADF-Statistic、ADF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了原假设,由此可知,各因变量与自变量、控制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由于篇幅有限,面板单位根和协整检验结果未在文中列出。
3.2.2静态面板数据模型估计:全样本 全样本估计结果(表4)表明:环境规制与研发投入之间显著正相关,与JAFFE和PALMER[10]、LANOIE等[29]的研究结果一致;环境规制与专利申请数量之间的关系不显著,与AMBEC等[23]、RUBASHKINA等[48]的研究结论不同;环境规制与新产品产值之间的关系也不显著。原因可能在于:从研发投入到技术成果产生,再到技术成果转化的过程比较漫长,且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充满不确定性,导致环境规制对企业通过专利申请和新产品开发这两种途径提升研发努力的效果不显著;另外,科技成果转化重视程度不够,科技成果转化工具在现有创新政策体系中属于薄弱环节[49]。
表4价值链视角下企业研发努力的实证结果Tab.4 Empirical results of enterprises'R&D effor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value chain
组织行为视角下全样本估计结果(表5)表明:①环境规制与技术改造、合作研发之间均存在显著的倒U形关系,表明当环境规制强度较低时,企业倾向通过技术改造与合作研发提升自身研发努力,但是当环境规制强度超出企业承受范围时,企业则不再倾向于通过技术改造和合作研发这两种途径提升研发努力;②环境规制与消化吸收再创新之间的关系不显著,原因可能在于在中国创新政策体系中,几乎所有政策工具都得到强化的同时,消化吸收工具却一直被忽视,是目前企业创新政策工具中的“短板”[49];③环境规制与独立研发之间的关系也不显著,原因可能在于大部分企业自身研发能力薄弱,加上行业共性技术平台缺失,而独立研发的技术难度相对较高,因此在环境规制约束下,为了规避研发风险,企业不倾向于进行独立研发。
表5组织行为视角下企业研发努力的实证结果Tab.5 Empirical results of enterprises'R&D effor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3.2.3静态面板数据模型估计:按污染强度分组的子样本 鉴于各行业污染密度不同,环境规制强度和规制工具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有必要将行业污染程度特征纳入模型中,考察环境规制对清洁生产型和污染密集型行业中企业研发努力的影响机制。
1)价值链视角下环境规制对企业研发努力的影响实证。价值链视角下清洁生产型行业估计结果(表6)表明:环境规制与清洁生产型行业研发投入、专利申请数量和新产品产值均显著负相关,意味着环境规制对清洁生产型行业中企业的研发努力具有抑制作用。清洁生产型行业造成的环境损害相对较小,若对清洁生产型行业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规制,将会挤占企业的研发投入,并进一步导致企业专利申请数量以及新产品产值减少。价值链视角下污染密集型行业估计结果(表7)表明:①环境规制与污染密集型行业研发投入呈显著的倒U形关系。当环境规制强度相对较低时,环境规制能够推动污染密集型行业加大研发投入;随着环境规制进一步增强,企业遵循环境规制的成本增加,研发投入会被挤占;②环境规制与污染密集型行业专利申请数量呈显著的U形关系;当污染密集型行业面临的环境规制强度较低时,企业很容易满足环境规制的要求,专利申请激励不足。随着环境规制强度增强,企业满足环境规制要求的难度加大,这时就会采取积极的专利申请行为以应对政府环境规制;③环境规制与污染密集型行业新产品产值之间的关系不显著,原因可能是技术成果转化周期较长,且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
表6价值链视角下清洁生产型行业回归结果Tab.6 Regression results of clean production-oriented industries on the perspective of value chain
表7价值链视角下污染密集型行业回归结果Tab.7 Regression results of pollution-intensive industries on the perspective of value chain
根据表7中模型( 2)的估计结果,可以得到环境规制与污染密集型行业研发投入之间的倒U形曲线,拐点为3.090,如图3( a)所示;同理,根据表7中模型( 4)的估计结果,可以得到环境规制与污染密集型行业专利申请数量之间的U形曲线,拐点为2.176,如图3( b)所示。①2013年中国污染密集型行业所面临的环境规制强度均值为1.402,未超过图3( a)中曲线的拐点,意味着环境规制强度提高能够促进大多数污染密集型行业加大研发投入;2013年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B09) 、非金属矿采选业( B1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C30)面临的环境规制强度分别为3.148、5.548和5.788,均已超过图3( a)倒U形曲线的拐点,意味着进一步提高上述3个行业所面临的环境规制强度会抑制3个行业加大研发投入。②2013年中国污染密集型行业所面临的环境规制强度均值为1.402,同样未超过图3( b)中U形曲线的拐点,意味着环境规制强度提高不利于大多数污染密集型行业专利申请数量增加;但是,2013年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B06)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D44) 、造纸和纸制品业( C22)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B09) 、非金属矿采选业( B1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C30)所面临的环境规制强度分别为2.432、2.724、2.749、3.148、5.548和5.788,均已超过图3( b)中U形曲线的拐点,意味着进一步提高上述6个行业所面临的环境规制强度将有助于行业专利申请数量的增加。
图3价值链视角下环境规制与污染密集型行业企业研发努力Fig.3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nd pollution-intensive industries'R&D effort on the perspective of value chain
对比价值链视角下清洁生产型和污染密集型行业的估计结果,可以发现环境规制强度增加不利于清洁生产型行业中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申请专利以及开发新产品;随着环境规制强度增大,污染密集型行业中的企业倾向于加大研发投入,但由于企业很容易满足环境规制要求,因此专利申请激励不足;随着环境规制进一步增强,虽然污染密集型行业中的企业会降低研发投入,但由于企业满足环境规制要求的难度加大,这时就会积极申请专利以应对政府环境规制。
2)组织行为视角下环境规制对企业研发努力的影响实证。组织行为视角下清洁生产型行业估计结果(表8)表明:环境规制与技术改造、独立研发均显著负相关,与消化吸收再创新显著正相关,与合作研发之间的关系不显著。环境规制约束增强有利于清洁生产型行业中的企业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途径努力研发,这既可以减少独立研发的风险以及高昂的研发经费投入(与独立研发相比) ,又可以通过模仿创新满足环境规制要求(与技术改造相比) ,降低规制成本。
表8组织行为视角下清洁生产型行业回归结果Tab.8 Regression results of clean production-oriented industries on the perspective of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组织行为视角下污染密集型行业估计结果(表9)表明:环境规制与技术改造、合作研发和独立研发之间均存在显著的倒U形关系,与消化吸收再创新之间的关系不显著。这表明当环境规制强度较低时,污染密集型行业中的企业倾向通过技术改造、合作研发与独立研发等途径提升自身研发努力,但是当环境规制强度超过了污染密集型行业中企业所能承受的负担时,企业不再通过上述3种途径付诸研发努力。
表9组织行为视角下污染密集型行业回归结果Tab.9 Regression results of pollution-intensive industries on the perspective of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根据表9中模型( 2) 、模型( 6) 、模型( 8)的估计结果,可以绘制得到环境规制与技术改造、合作研发、独立研发之间的倒U形曲线,拐点分别为2.799、4.627和3.076,如图4( a) 、图4( b) 、图4( c)所示。2013年中国污染密集型行业环境规制强度均值为1.402,位于拐点左侧,表明目前中国大多数污染密集型行业面临的环境规制强度较为合理,能够促进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合作研发和独立研发这3种途径开展研发努力,目前并未达到环境规制过于严格以至于阻碍企业研发努力的阶段。2013年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B09) 、非金属矿采选业( B1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C30)的环境规制水平分别为3.148、5.548和5.788,均超过图4( a)环境规制与技术改造之间的倒U形曲线拐点2.799以及图4( c)环境规制与独立研发之间的倒U形曲线的拐点3.076,居于倒U形曲线的右侧,意味着提高环境规制强度不利于这3个行业通过技术改造和独立研发途径提升研发努力。此外,2013年非金属矿采选业( B10)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C30)的环境规制水平已超过图4( b)环境规制与合作研发之间的倒U形曲线的拐点4.627,居于倒U形曲线的右侧,意味着进一步提高这两个行业的环境规制强度不利于企业通过合作研发提升研发努力。然而,上述结果并未否定这些行业中的企业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例如技术模仿)提升研发努力。
通过对比组织行为视角下清洁生产型和污染密集型行业的估计结果,可以发现:环境规制强度增大不利于清洁生产型行业中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独立研发提升研发努力,但是有助于企业通过消化吸收提升研发努力;随着环境规制强度增大,污染密集型行业中的企业倾向于通过技术改造、独立研发和合作研发提升研发努力,但是如果环境规制过于严格,则不利于污染密集型行业中的企业通过上述途径提升研发努力。
图4组织行为视角下环境规制与污染密集型行业中企业研发努力Fig.4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nd pollution-intensive industries'R&D effor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3.2.4动态面板系统GMM估计及稳健性检验 为了解决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系统GMM估计方法从价值链和组织行为双重视角验证环境规制对企业研发努力的影响,结果仍然支持本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此外,为了验证本文实证结果的稳健性,以工业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和工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的平均值(以2004年为基期进行平减)替换文中原有环境规制强度衡量指标。主要结论仍然是成立的。因篇幅所限,本文并未报告系统GMM估计结果和稳健性检验的结果。
本文在价值链和组织行双重视角下对企业研发努力的内涵进行拓展,以2005—2013年中国36个制造业细分行业为样本,实证分析环境规制对清洁生产型和污染密集型行业中企业研发努力的影响,得到以下结论与政策启示。
( 1)环境规制对不同行业中企业研发努力的影响机制存在明显的差异。这一结果有助于揭示不同行业中企业技术创新绩效或效率提升的主观努力途径。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行业异质性实施分行业差别化的环境规制政策,不断完善“分类指导”的环境规制政策体系,避免陷入盲目提高环境规制强度的误区。在严格执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根据行业差异细分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收费标准等,并加强行业环境规制政策与特定领域或行业技术创新政策的协同对接,以刺激不同行业中的企业选择符合行业自身特征的研发努力路径,进而提升企业技术创新绩效或效率。
( 2)在价值链视角下,环境规制与清洁生产型行业的研发投入、专利申请数量和新产品产值均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表明环境规制对清洁生产型行业中企业的研发努力存在抑制作用,环境规制趋严不利于清洁生产型行业中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申请专利以及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环境规制与污染密集型行业的研发投入呈显著的倒U形关系,与专利申请数量呈显著的U形关系,与新产品产值之间的关系不显著,意味着环境规制强度并非单纯的“越严格越好”或“越宽松越好”,而是要有一个合理的限度。如果环境规制过于严格,尽管有助于推动污染密集型行业中的企业积极申请专利,但却会导致企业研发投入的减少;如果环境规制过于宽松,虽然有利于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但难以起到激发企业积极申请专利的作用。
(3)在组织行为视角下,环境规制与清洁生产型行业技术改造、独立研发均显著负相关,与消化吸收再创新显著正相关,与合作研发之间的关系不显著,表明随着环境规制强度提高,清洁生产型行业中的企业更倾向于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研发努力。环境规制与污染密集型行业技术改造、合作研发和独立研发之间均存在显著的倒U形关系,与消化吸收再创新之间的关系不显著。就目前中国各行业面临的环境规制而言,进一步提高环境规制强度能够激励大多数污染密集型行业中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合作研发和独立研发等途径提升企业研发努力,但是不利于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行业中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合作研发和独立研发等途径提升研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