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昌宝
1936年,在吴文藻的安排下,费孝通前往伦敦追随马林诺夫斯基学习社会人类学。在去之前,他回到故乡一个叫“开弦弓”的村子进行了考察,搜集的资料带到英国,写成了博士论文,就是后来的《江村经济》。马林诺夫斯基曾在西太平洋岛上做了为期四年的考察,回伦敦后,根据考察所得写成《西太平洋的航海者》、《野蛮人的性生活》、《珊瑚岛上的田园与巫术》等名著,获得了很大的名声,打破了以弗雷泽(《金枝》的著者)等人为代表的书斋式研究方式,接续了达尔文、孔德等人开创的实证传统,或者说将以田野实地考察为基础的实证传统引入人类学研究,鲜明地打出了社会人类学功能学派的大旗。在伦敦,费孝通在马氏独具文化沙龙性质的教学环境下学习,而且博士论文得到了马氏亲自指导,应该说是得其真传。
费孝通的早期调查报告以《江村经济》为代表,是第一期学术活动中最成熟的著作。第二期学术以理论总结为主,《生育制度》是理论探索的开端,也是一部承上启下的著作——是前期学术的总结、后期学术的开始,紧接其后的就是《乡土中国》。这本书出版于1947年,是费孝通在课堂讲稿的基础上整理而成的。从篇幅上看,不到百页,实际上是本小册子,但它却涵盖了整个中国乡土社会文化的整体性考察,真正称得上是短小精悍的学术名著。全书基本上是理论的概括,所举实例个案也都精悍简洁,没有做过多的交代,在理论的周延和论证上都非常严密。可以看出,前期的田野调查给了作者学术的视野和自信,理论的准备也非常充分。
全书渗透着马氏的人文世界四分法的结构,首先理清乡土中国的物质基础,而后从功能论的角度考察在此基础上生发出来的文化性格,乡土生活中的语言沟通问题,人们的生活习惯和信仰,继而考察家族——乡土社会的组成结构,乡土社会的权力形式与运作等。在具体论述过程中,作者运用社区比较分析的思路,拿西方的社会团体与乡土社会的家庭进行对比,社会团体的群己权界公私分明,而中国家庭以自我为中心的差序结构,生发出公私不明的模糊状态,等等。可以说,作者通过考察理清了诸多乡土社会的问题,弄清了来由,还原乡土中国的本来面目。因为自“五四”以后,乡土中国被各类书弄成了一个箭垛式的带有诸多色彩的形象。在鲁迅笔下那几个横着的萧索的荒村,沈从文笔下那带有田园牧歌式满带乡愁味道的湘西,左派作家笔下地主欺压农民的人间地狱一般的存在,梁漱溟笔下那个温情脉脉的理想国,这些都是乡土中国的模样,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相比之下,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更为理性客观,更接近乡土中国的本来面目,是我们了解乡土中国的一把金钥匙。
乡土的“土”字一向是带有贬义的。但是父老乡亲离不开土地,没有土地是没有办法活下去的。他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男耕女织”,祖祖辈辈在土地上讨生活。“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他们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他们的本色。因为这个物质基础,他们不能像牧民一样逐水草而居,只能在一个地方定居,不流动,安土重迁,是他们的观念。为了合作弄水利,为了安全,为了住宅与土地不会分隔太远,他们大多聚村而居,一代接一代,繁衍生息,成为一个大村落。他们种出来的东西能满足自己的需要,很少假借旁人,所以村与村的交流不多,相对封闭和孤立。在村子里,大家彼此熟悉,基本没有陌生人。他们富于地方性,在活动范围上有地域的限制,在区域间少有往来,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这种彼此的熟悉是在这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祖辈辈“习”得的,人与人之间交往的规矩也可以这样“习”得,这规矩也称为“礼”,与法律不同。因为礼俗是与熟人打交道的规矩,而法律是与陌生人交往的原则。乡土中熟人之间的信用是自然形成的,并不在乎契约。契约问题是对生人的原则,熟人一旦涉及,就见外了。
乡下人是不是很“愚”?一般的世俗观念中总有这样的论调。判断的标准是乡下人不识字,是文盲,到了城市里,连路都不会走。以知识来判定文明与野蛮,是自启蒙时代以来人们一直遵循的规则。这种偏见造成的对乡下人的歧视至今依然存在。实际上,知识不代表智力,更不能代表文明,不识字不代表没文化。因为文化只是服务于人的需求的手段。城里人需要识字,不识字在城市里很难生存,连走路都难。但是在乡下,人们不需要识字,人们的生活按部就班,每条路每个人都是熟悉的,不需要文字做沟通的中介。人们的沟通有身体语言还有声音。反过来讲,一个城里人到乡下来却难免笨手笨脚,不明白稼穑之艰难。笔者就曾见过城里的孩子根本不能区别小麦与韭菜,更不知道蚂蟥是什么东西。再比如说,教授的孩子们识字的本事不错,抓蚂蚱很愚、笨乡下孩子识字很愚笨;但是抓蚂蚱却是好生了得。这是因为教授的孩子们有良好的识字环境,而乡下孩子需要拿蚂蚱做菜,故而各有所长,难以判定谁愚谁智。
乡土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家庭。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亲属关系。这种关系是根据生育和婚姻事实所发生的社会关系,遵循差序格局。就像把一块石头扔进水中,荡起一圈一圈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等于是发生了联系,并根据波纹推出的远近可以判定关系的亲疏。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不一定相同。由生育与婚姻构成关系网络,每个网络都有一个“己”作为中心,每个网络的中心都不同。这个网络的大小与实力在于每个处于中心的“己”的实力,小的可能父母兄弟都不认,大的可以是一个大家族。传统社会中差序格局就具备这样的伸缩能力。在乡村,家庭可以很小,但若是地主与官僚阶层组成的家庭,就可以大得像一个小国。比如《红楼梦》里的四大家族。正因为这种关系会随着中心势力的变化而伸缩,所以国人对于世态炎凉的感触也特别深。一旦中心势力垮掉,就会树倒猢狲散,像《红楼梦》里贾府的败落。这与欧美的团体结构不同,团体与个人的关系公私分明,各有界限。相对于团体,个体要自由,而在团体内部各成员之间,他们要平等要民主。这种个体主义一般也被当成个人主义。差序格局下的国人则是自我主义,常被人批评为“自私”。以自我为中心开始推出去,分出亲疏远近,这便是儒家一直津津乐道的伦常。在此过程中,伸缩自如,可进可退,可向外也可向内,群己权界是模糊的,是相对的。在西方人那里,大家是争权利;在国人这里是攀关系、讲交情。
在差序格局下,每个人最直接、最重要的事情是克己复礼,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维系个体的私德。不同的社会结构会形成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人应当自觉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包括行为规范、行为者的信念和社会的制裁。从社会层面讲,社会对个人行为具备一定的制裁能力,使他们合于规定的形式做事,借以维系社会的生存和延续。西方人遵循团体意识,要自由要平等要公正,都有一个统一通行的明确标准。乡土社会的个人讲伦常,按亲疏远近来处理这种关系,与亲属讲孝悌,与朋友讲忠信。所谓的“仁”的解释,在伦常的范围内,落实到实际情况,也只能回到孝悌忠信上来。
乡土社会的家庭沿着亲属差序向外扩张成家族。扩张的路线是单系的,一般只在父系这边。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组成的社群,在人类学里一般称为氏族。西方人的家庭,一般只承担生育功能,而在生育开始时就意味着终有一天会结束。因为被生育的对象会成熟,然后独立出来组织自己的家庭,承担自己的责任。西方的家庭以夫妇为主轴,是横向的,夫妻感情亲密。乡土社会的情况不同,家庭的主轴是父子,不仅有生育功能,还有事业功能。因此中国家庭讲求一定的效率和纪律,关系结构是纵向的,不是横向的,对夫妻感情是排斥的。
在讨论乡土社会男女关系的问题时,费氏引入了德国史学家斯宾格勒在《西方的没落》里提出的两种文化模式:阿波罗式与浮士德式。前者代表古典精神,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出人力的创造,人只需接受它、维持它;但如今的人们渐渐丧失了维持的力量,遗失了天堂,黄金时代一去不复返。后者代表着现代文明精神,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意义。人生是无尽的体验与创造过程,寻求不断地变化。乡土社会的形态明显属于前者,讲求稳定,是个熟人社会,每代人几乎按一个模式生活,很少有改變。而男女生理上是不同的,这种不同是生育功能得以完成的基础。但男女欲望的满足与生育的达成并非完全一致。浮士德式的两性恋爱就具有极大的破坏性,这种感情很激烈,不一定以生育为目的,不寻求停止,很大程度上被当成是一种生命意义的创造,一种探索。在阿波罗式的社会里,这种感情是不被鼓励的。在乡土中国,男女有别是很普遍的认识。但是男子之间的情感却可以大肆发展,同性恋应该很早就有,只是这方面的资料不多,研究也很少。
传统社会的治理是“以礼治国”。礼是社会公认的正确的行为规范,带有随伦常而变化的伸缩性,推行礼不需要有形的权力,而是依靠传统。传统是社会积累的经验,在教化中形成主动服从的敬畏之心。法律就不同,需要国家的权力来推行,而且有统一通行的一致标准。无论个体是否主动认同,都必须严格遵循,一旦违法,便会受到制裁。
乡土社会基本稳定,比之于现代社会,变化很慢。最大最激烈的变化是社会更替,就是社会成员的新陈代谢、生老病死,活在这里,死后埋在这里。新来的成员不一定懂规矩,他们需要靠“习”得来知道规矩,懂得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传统。这样,每个年长的人都有对年幼者指导的权力,年长与年幼的关系是在差序格局下的亲属关系。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年幼者能尽快成长,更好地适应这个社区的环境,更好地生存下去。
在书中,作者一再拿西方的社区与中国乡土社会进行对比。这种中西对比在作者笔下实际上类同于古今对比。乡土社会迟早会被现代工商业社会取代,这是乡土社会面临的最大的变迁。在这种社会变迁面前,原有的乡土社会的文化肯定不能适应,无法满足人们在工商业社会的生活需要。这种变迁现在一般称为转型,是一百多年来中国社会已然发生、正在发生的实情。如今的中国,已经是一个工商业占主导地位的国家,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将来绝大部分的人口都会生活于城市,而不是乡土。费先生所描绘的乡土社会已经渐行渐远,乡土社会上生长出来的文化也已支离破碎。如今的乡村到底是个什么样子,恐怕还得有待社会人类学者去作实际的田野考察,才能切实知道。笔者的故乡是鄂东北的一个乡村,村里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已经进城,村里只剩老弱病残,人口与极盛时期相比,只剩下不到五分之一。村里一片衰败,恐怕将来不免会沦为一座荒村。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