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福根
(上海市消防局,上海 200051)
2008年12月30日凌晨,马上就要跨年了。上海河南路一高档住宅区地下室通风机房发生火灾。内部存放的家具、风机不同程度被烧毁。居住在内的姚某及家人及时逃出,未发生人员伤亡。但在之后的调查过程中,姚某口中的“老婆”孔某却突然失踪。孔某的失踪是否隐藏着什么?此案难道还有隐情?
2008年12月30日上午10点左右,我接到黄浦消防支队火调员打来的电话。电话里说:河南南路某住宅楼发生火灾,情况有点蹊跷,请我去现场指导一下。其实当天早上刚到单位时,处里的同事就在议论这场火灾。据说火情不是很严重,也没有人员伤亡,只是烧损一点物品,所以我也没放在心上。偌大的上海每天都有大大小小的火灾,像今天所说的火灾太一般了,不过,支队的火调人员又怎么会说有蹊跷呢?
半个小时后,我驱车赶往现场。起火的建筑是一幢18层高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居民住宅楼,地下一层是非机动车车库和机房,面积1 100 m2。起火的房间位于地下一层东侧顶端的机房,面积约25 m2。机房的房门设置在西墙中间,为普通木质门,朝外开启,门外装有铁片锁扣。机房内靠北墙上方装有直径约80 cm的通风管道,靠西墙偏北,距地1.6 m处安装有约高82 cm的电力电源配电箱。
现场勘察发现,房间内的物品燃烧程度不均。房间内靠北墙放置着一张双人席梦思床,未发生燃烧。靠东墙一张单人席梦思床南侧部分发生燃烧,席梦思弹簧燃烧后呈扁型、变色,失去弹性。西墙靠北处放置的一台14寸电视机外壳烧焦变形。靠南墙的一张铁质单人高低床堆放了一些修理工具、废弃建筑物材料和旧电线,均未发生燃烧。高低床前东西方向放置两张呈一字型摆放的高约80 cm、长约2 m的简易木质矮柜,燃烧痕迹北侧下方重、南侧上方轻。放置在矮柜上的电饭煲、电磁灶、电水壶等日常厨房用具及调味品罐基本未发生燃烧,由于斑驳的燃烧痕迹很好地掩盖了现场,初步勘验一时很难确定着火部位。
不久,“机房起火,一家三口幸免于难”的消息传遍整个小区。赶来看热闹的居民不少,他们站在一楼大堂里,议论纷纷。从火灾中逃生的姚某坐在物业办公室里,头发杂乱,衣衫不整,沉默无语。看得出他未从火灾的惊吓中缓过神来。对姚某的调查,支队火调员到场后已经进行。从调查情况看,事发时情形并不复杂。
“大概0点30分左右,我在睡梦中闻到焦味,醒来时发现门口处有红光,还有烟,我马上叫醒老婆和女儿,正好房间的水桶有一点水,我就用水浇,不过水太少没什么用,我就拉着他们跑出去。可房门怎么都打不开。真是怪了,这扇门没有锁,晚上睡觉我们从里面合上就行。反正地下室也没什么人的,那会儿真是急出一身汗啊。我使劲拉才拉开的。我们跑出去后,她们母女俩等在门口,我跑到一楼想拿灭火器去灭火,拿来却喷不出。事后别人告诉我可能没拔掉保险销子。我从来没用过灭火器,不会用啊。后来,我们跑到一楼,叫醒值班人员打电话报警了。
看起来,姚某的陈述没什么问题,可奇怪的是,另一当事人姚某的老婆孔某的描述几乎和他一模一样。支队调查人员在电话里对我说的蹊跷就是指这个。同一事件经由不同人表述,多多少少会有点差别,尤其是火灾这种突发性事件,但姚某和孔某的说词雷同得令人难以置信。那么,这是串供或者是他们试图掩盖什么?
就当我们准备再向孔某了解情况时,孔某却失去了踪影。而姚某看上去对老婆的失去联系似乎也不怎么着急。问题是,孔某会去哪里呢?姚某支支吾吾,只说不知道。他们到底想隐瞒什么?孔某的失踪是否与案件有关?情况似乎正在朝另一个方向发展。
根据前期得到的线索,调查组成员开始分头工作。正当大家为起火原因困惑时。寻找孔某的结果使案件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变。当公安局全国人口普查系统跳出姚某老婆孔某的信息资料时,大家都傻了眼:电脑屏上的孔某与火灾发生时在场的姚某口中声称的老婆完全不是同一个人。那现场的孔某到底是谁呢?
与此同时,对现场的勘查仍在继续。现场进一步勘查发现紧靠西侧墙放置的一张高1.6 m、宽0.7 m的落地简易衣橱南侧由下向上、由里而外呈斜坡形燃烧痕迹。同时,发现了一根与燃烧痕迹相同走向的电线,其插座在机房门内左侧矮柜前距门口2 m的地上,门口附近东西向铺设有2块长约1.4 m、宽0.7 m的塑料脚垫,燃烧程度呈西重东轻的燃烧痕迹。台面背部燃烧痕迹重,铁质桌角变形弯曲,而导线检测结果并没有发现电气线路上的故障点。由此一来,电气故障导致火灾的因素可以排除了。
从地面燃烧痕迹来看,燃烧由下、由里向上燃烧,成斜坡状,而机房内形成火灾的着火源经勘查几乎都没问题。根据姚某描述,醒来后看到门外有火光。勘察范围据此进一步扩大。
机房的房门是一扇普通的木质门,门框上的铁皮搭扣已经断裂,铁扣内还留有一根弯曲的铁钉子,看起来是有人从外面插上的。门外侧下沿到门的正面形成浓度均匀的烟痕,用手一擦,粘在手上不易擦清。门两侧墙面的烟痕呈下部轻、上部重的烟熏痕迹。门内侧反而没有明显的烟痕。我们因此想到起火时门外侧可能有助燃剂。如果这种可能性成立,那助燃剂必定通过门缝流向房内。因为机房的门没有门槛,而且略有斜面。即使现场经过燃烧,但助燃剂也会留下燃烧痕。看来要想证实推断,必须要把现场“洗洗干净”来一个洗浴法。
现场经“沐浴”后发现,地面上显示有助燃剂流淌的燃烧痕,呈现出物品下部燃烧重于上部的低位燃烧痕,机房对着门的走道中间烧得重,左右两侧轻。根据痕迹可以判断,机房内进门处曾经发生过液体燃烧。
真相似乎越来越近。
当天下午或许是知道无法隐瞒真相,所谓的“孔某”出现在现场。经询问得知,其实,事发时与姚某在一起的这位女子为顾某,并不是姚某的妻子孔某。所谓的“女儿”是顾某14岁的女儿,叫顾薇薇,在上海一所中学念初中。2008年9月,顾某与丈夫张某离婚后,就搬到机房与姚某同住。姚某对外声称是自己的老婆。至于事发时的情况,姚顾二人的描述依然和当初如出一辙,案情似乎并没有因此取得新的进展。
如果顾某和姚某为隐瞒真相而串供,那顾薇薇是否也被统一过口径?即便如此,14岁的女孩面对询问,是否也会像大人一样滴水不漏呢?从她那里是否能问出事情的破绽呢?顾薇薇长得很清秀,性格有点内向,羞怯,说话时说着说着脸就会红。关于案件,顾薇薇提供的信息不多。据她的描述,12月30日深夜,她突然被推醒,就听见妈妈说着火了,赶紧起床之后的情景和姚、顾两人说得差不多。不过当我们说到顾某和姚某的事,顾薇薇说出的一番话令我们眼球一亮。
“今年9月,我和妈妈搬到这个新地方,和姚叔叔住在一起。这是个很高档的小区,姚叔叔是大楼的电梯维修工,所以物业同意他住在机房里,省得他出去借房子。”
“自从和爸爸离婚后,妈妈的心情就好了起来,和姚叔叔在一起也时常有说有笑。有时候,妈妈和姚叔叔会说到爸爸,因为爸爸一直发短信给妈妈,说不会让他们好过。我很害怕,不过次数多了,也就不放在心上了。虽然地下室的条件不是很好,但我觉得还是很温馨,甚至有点期望能这样一直住下去。谁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
“爸爸曾经来学校找过我,他等在学校门口,让我说出我和妈妈现在住在哪里,我说不过爸爸,只好把他带到我们住的小区门口,对他说我们住在地下一层的机房里。”
14岁的顾薇薇根本没有意识到,她的这一举动会为她和妈妈埋下祸根,她更没想到,她心中的爸爸会不顾天伦,干下残害妻女的勾当。
12月31日下午,2018年的日历翻到最后一页,顾某的前夫张某坐在调查人员面前,在他面前的白色办公桌上放着一份鉴定书。上面是公安部消防局上海火灾物证鉴定中的鉴定。结论是:“对火灾现场提取的门外的烟痕和地面的残留物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器检测分析后,物证检出汽油残留成分。”张某似乎知道自己的行径已经败露,看到桌上的报告,火调人员现场提取的打火机,一经询问,即说出了真相:由于对和妻子离婚之事一直耿耿于怀,他经常发短信纠缠、恐吓顾某。得知顾某和姚某住在一起后,遂心生恶意。12月30日晚上,他拿着汽油桶到机房门口……门上的铁钉是他故意插上去了,因为用打火机点时不小心烫到手,就干脆把打火机扔了。
2008年12月31日,也是2008年的最后一日,张某以涉嫌放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张某所用的汽油桶和打火机,调查人员是在机房门外发现的。几个月后,随着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的消息传来,这起火灾终于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