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佳琪 解学芳
文化创意产业(简称“文创产业”)是国家软实力的代表。中印两国同为文明古国,同属金砖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二者的文创产业发展在很多方面存在较大的相似性,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文创产业是以创造力为手段,将文化内容转化为文化体验与经济价值的产业[1]。
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主要分为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9个大类。但关于文创产业的范畴在不同区域存在差异性(见表1)[2]。文创产业的快速发展,不仅极大地释放了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还直接或间接地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伴随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以“互联网+”为依托的文化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并发展迅猛,日益成为文创产业的新增长点。
印度并未明确提出“文化产业”“内容产业”或“创意产业”等概念,而将文创产业称为“娱乐与媒介产业”,主要包括电影产业、出版产业、电视产业、广播产业和音乐产业等。近些年,网络数字内容产业等新兴产业也被列为文创产业[3]。印度政府对文创产业非常重视,主要由文化部以及信息与广播部进行管理,鼓励文化经济发展,逐渐放松外资的进入,积极促进新技术的运用。其中,电影产业、数字内容产业是印度文创产业的主力军。印度电影市场发展迅速,电影产量一直高居世界第一,出口量也一路攀升。自印度将计算机软件作为国家的发展战略以来,数字内容产业一直是印度经济的增长引擎。
从名称上看,我国北上广采用“创意产业”“文创产业”等概念,强调了产业开发中创新与创意的价值,印度的“娱乐与媒介产业”概念则更强调影视娱乐的支柱作用。从外延上看,我国文创产业涵盖“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但印度并未将其纳入产业范畴。中印文创产业内涵的不同,体现了两国文化背景、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对文创产业认识的差异。
中印两国的文创产业在发展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行业结构。文创产业上市公司是文化生产力中最具活力的代表,是文创产业发展的“排头兵”,代表了一个国家文化实力的最前沿水平。换言之,文创产业上市公司的经济实力直接体现了文创产业作为一个朝阳产业所蕴含的巨大经济效益,上市公司的主营行业的变化与跨界更是反映了文创产业行业的转型趋势与动态。因此,选取代表文创产业核心的上市公司作为分析对象,可以直观认识中印文创产业行业结构的特点与差异。
从数量维度来看,中国、印度的文创产业上市公司数量均呈不断增长的良好态势。印度文创产业出现第一家上市公司的时间比我国晚,但数量上迅速赶超了我国,且一直保持领先的优势。但印度受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比中国明显,2008年、2009年的增长率不足1%,而我国依然保持10%以上的增速。
(1)从发展脉络看,我国文创产业上市公司可大致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一是1987-1994年,初始萌芽阶段。《关于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的意见》《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财税优惠政策的规定》等陆续出台,但扶持作用有限;由于上市公司数量基数小,所以在增长曲线上出现了多个增长峰值。
二是1995-2006年,稳定发展阶段。政府对文创产业支持力度逐步加大——国务院相继颁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等政策,鼓励文创公司发展,上市公司数量持续攀升,从1995年的64家增加到2006年的139家。
表1 中国四大城市关于文创产业的范畴
表2 1995-2016年中国、印度文创产业上市公司数量变迁情况
三是2 0 0 7-2 0 1 6 年,加速发展阶段。《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2007年文创产业上市公司数量迅速增加,突破150家,增长率达28.1%;特别是2009年《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提出将文化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助推文创上市公司在金融危机、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背景下逆势上扬。2015年“互联网+”战略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为的指导意见》将“互联网+”视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要求完善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这为文创产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移动互联网技术突飞猛进,打通了文化领域产业链,拓宽了文化金融合作模式,2016年文创上市公司数量增加到251家。
(2)印度文创产业上市公司的发展态势可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1995-2006年,这一阶段印度文创产业上市公司发展迅速,出现了几次较大的增长峰值。如1997年47.8%、2001年27.6%,这与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文创产业政策,在资金、人才培养和市场培育等方面的扶持息息相关,这个阶段正好属于印度政府第十个五年计划(2002-2007)的执行期。
二是2007-2014年,受经济危机影响,印度文创产业上市公司的数量增速放缓,2010年达到峰值275家,2011年起数量略有减少。印度是全球获得质量认证软件企业最多的国家。2014年印度总理莫迪上台后,稳定的政治环境和政策支持为文创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数字印度(Digital India)计划与2016年启动的“印度创业,印度崛起”(Start-up India and Stand-up India)计划,使得来自世界各地的大量风险投资涌入印度高附加值的公司,印度文创产业价值链不断向高技术含量领域扩展,超过一半集中于电子商务、聚合和消费者服务行业(见表2)[4]。
(1)1987-2000年:中国以文化设备制造为主导,印度电影娱乐业占较大比重。
我国文创产业的行业重心在文化制造业。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纸制品、家用音频与视频设备、广播电视播放设备、珠宝与贵金属行业。其中家用音频与视频设备行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1987-1989年连续三年保持100%占比,直到1990年才与珠宝与贵金属行业平分秋色。原因在于以CD为代表的音像产品市场规模扩大,但家用音频与视频设备行业比重随着总量的增加呈下降趋势。广电领域制播分离后,国家陆续出台了若干广播电视产业投融资政策,民营电视企业逐渐兴起,广播电视播放设备行业比重从25%下降到15.2%。此外,出版业也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出版业向民营资本开放,文化用纸制造业赢得了发展机遇,纸制品行业比重从1991年的12.5%增长到2000年的19.7%。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珠宝首饰的需求不断扩大,珠宝行业逐渐形成产业集聚,尽管珠宝与贵金属行业的上市公司数量略有增加,但比重从1990年的33.3%下降到2000年的4.5%(见图1)。
图1 1987-2000年中国文创产业上市公司行业分布情况
印度文创产业中电影娱乐业占较大比重。文创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纸制品、造纸业、再生纸和纸板产品、珠宝与贵金属、电影娱乐业。印度是世界电影产业中最有影响力的国家之一,电影娱乐业借助印度丰富的民族传统文化,保持长期的繁荣。从数据来看,电影娱乐业的上市公司数量占比在1997年减少到10.3%;之后印度政府解除了外国人不能投资印度电影的禁令,随着国外资金的进入,电影娱乐业比重迅速回升,1999年达到峰值15.6%。此外,纸类制造行业在文创产业上市公司中占据较大比重,各细分行业的比重略有起伏。纸制品行业比重维持在6%-9%,再生纸和纸板产品行业的比重维持在4.5%-8%,造纸业比重下降明显,从1995年的16%下降到2000年的10.2%。印度纸类制造行业的发展与出版业息息相关。印度出版业主要以报纸、杂志出版为主,图书出版只占很小份额,新媒体对传统出版业的影响尚未显现。此外,珠宝与贵金属行业也是印度发展历史悠久的支柱行业。印度珠宝资源丰富,政府大力支持珠宝产业的发展,通过与全球不同珠宝市场建立合作关系,使得印度成为珠宝加工贸易的集散地。因其大量依靠出口,容易受到国际市场需求影响,珠宝与贵金属行业的比重从1995年的16.0%下降到2000年的11.7%(见图2)。
(2)2001-2016年:中国从文化制造向文化服务转变,印度互联网软件与服务业异军突起。
我国文化制造业比重有所下降,文化服务业取得了较大发展。一是纸制品行业尽管在新世纪初还能保持积累的发展优势,但由于出版体制改革逐步推进,文创上市公司比重逐年下降,从2001年的21.9%下降到2016年的8.5%,尤其是2009年《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要求出版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加快从主要依赖传统纸介质出版物向多种介质形态出版物的数字出版产业转型,文化用纸制造业在文创产业中的地位衰退。二是家用音频与视频设备行业比重从2001年的13.7%下降到2016年的8.5%,呈波动下降趋势,但降幅小于纸制品行业。这是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文化载体,网络音乐与网络视频的崛起严重减少了大众对传统音像设备的需求,制约了家用音频与视频设备行业上市公司的发展。三是国家逐步完善了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基本建成了有线、无线、卫星等覆盖全国的广播电视网络,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产业链,广播电视播放设备行业比重不断上升,2007年该行业成为文创产业中上市公司数量最多的行业,2009年比重达到20.7%,为历史峰值。之后受信息化和网络化影响,行业比重有所下降。四是互联网软件与服务业后来居上。“互联网+”时代的开启与层出不穷的新科技成为推动文创产业升级的重要助推器,文化新业态不断发展壮大,互联网软件与服务业比重从2001年的1.4%迅速上升到2016年的11.9%,成为新兴文创产业的主体(见图3)。
印度文创产业行业结构基本稳定,其最大的亮点是互联网软件与服务业的异军突起。一是电影娱乐业发展基本稳定,在文创产业中持续占据最高比重。尽管印度电影产量、票房成绩表现优异,但进口电影正在侵蚀本土电影市场;特别是印度的电影娱乐产业还未形成经纪人体系,在制片投入、商业运作等方面缺陷严重,盗版侵权问题时有发生,均影响到了印度电影向更高层次发展,2014年其电影娱乐业的比重从15.2%下降到13.7%。二是印度的互联网软件与服务业起步较早,发展十分迅速。自20世纪90年代末期起,印度就出台了将计算机软件作为国家重要战略产业等一系列政策支持信息技术发展,其软件设计和编写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互联网软件与服务业的比重从2003年的5.2%增加到2013年的6.8%,2015年猛增至18.2%(见图4)。
图2 1995-2000年印度文创产业上市公司行业分布情况
图3 2001-2016年中国文创产业上市公司行业分布情况
图4 2001-2015年印度文创产业上市公司行业分布情况
(1)产业资源比较:我国拥有绝对优势。文创产业是文化资源、文化设施和资本资源等的集成者。在文化资源方面,中印同为四大文明古国,文化自然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十分丰富。截至2017年7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核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我国世界遗产数量居世界首位,为53项,比印度多30项,同时,我国也是目前世界上拥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在文化设施方面,包括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设以及信息传播媒介的发展两国落差大。印度2017年底的互联网渗透率为35%[5],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7.7%[6];与此同时,我国电影院基础设施较强,电影银幕总数是继美国之后的全球第二大国,数字化放映覆盖率高达99%,居全球第一[7]。在资本资源方面,两国差距很大。印度废除禁止外资参与传媒领域等规定,放松文创产业进入管制,鼓励支持私人资本和外资投入,通过竞争开放来激励产业界加强自身竞争力,为文创产业的发展带来活力。我国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加大财政、税收、金融和用地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完善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政策保障机制,鼓励外商投资文创产业领域尤其是文化制造业领域。从准入层面来看,中印均支持外资进入,但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外资流入体量远大于印度。
(2)需求条件比较:我国潜在需求比印度高。文创产业上市公司具有地域根植性特征,需要历史文化、社会风俗、价值理念、文化制度以及创新网络形成的特定的文化生态土壤,从而吸引优质文化资源集聚。需求条件是文创产业发展的动力,也是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部分。中印两国的人口均在13亿以上,拥有广阔的国内市场;2017年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为8690美元,是印度(1820美元)的4.77倍,购买能力远高于印度,这意味着,我国对文创产品的潜在需求更高。
(3)创新能力比较:我国总体水平高但分布不均衡。创新能力是文创产业持续发展的核心与源泉,也是文创上市公司增加商业价值、形成竞争优势的关键。具体而言,文化上市公司的创新能力主要取决于科技创新链的综合能力,表现在科技投入环节、开发过程环节和科技产出环节上,可客观测量的指标就是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与无形资产规模。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指标包含了经费投入和设备投入,反映了一个文创上市公司对创新能力的重视。无形资产指标是反映企业知识产权的资本形态,文创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表现为专利数量与版权等技术性无形资产。从2012-2016年中印两国文创产业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均值来看,我国是印度的8.4倍,我国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均值为8.39%,是印度的2.03倍。
中印两国的文创产业都在短时间内实现了翻倍增长,成为亚洲文创产业实力较强的国家。比较而言,印度的电影娱乐行业、互联网软件与服务业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更大。因此,我国文创产业的发展可以借鉴印度经验,取长补短,抓住当前“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促进产业的长远发展。
(1)印度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多种宗教的长期共存,多样的文化交融,奠定了印度深厚的文化根基,具有文化宗教性、包容性与多元性。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印度文创产业各细分行业,均呈现出浓厚的印度文化传统区域特色。保护民族文化、促进文化发展在印度宪法中有专门的规定,这保证了文创产品的创作源泉。
(2)我国文创产业发展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众多的历史文化遗址,各种类型的人文地理景观以及民俗、节日庆典,都是我国发展文创产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保持我国文创产业长久、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本土化的挖掘与创新,充分发挥独特的文化资源优势,释放文化优势。同时,“中华文化”是多元一体的文化,最大特点在于它的开放性与包容性。我国挖掘文化底蕴应基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文化审美与普世的文化价值,同时融入时代元素,对特色文化产品进行创新,尤其要将互联网文化的合理元素与传统文化相结合,释放和丰富传统文化的内涵,生产适配多屏的文化产品,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互联网文化服务。
(1)电影娱乐行业是印度文创产业的主力军,宝莱坞更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影业集群之一。为应对全球化浪潮与好莱坞电影的入侵,印度政府积极推动宝莱坞电影的国际化进程。从允许外国资金进入电影投资、生产和发行领域,取消娱乐税、下调数码影院建设相关设备进口税,到与多个国家签订《电影联合制作协议》,印度本土电影公司及相关文化服务公司与外国公司全方位合作,不仅获得了大量资金,还有来自国际著名电影及音乐公司如华纳兄弟、环球等的管理经验和规模市场,成为印度文创产业国际化的一大助力。同时,宝莱坞通过歌舞团出访的形式推广音乐、舞蹈,向世界展示印度文化、历史等各个方面,极大地提高了国际影响力。
(2)我国文创产业要与世界接轨,必须加强与欧洲、亚洲和非洲等多元文化的交流互通、共同发展,形成文化命运共同体。我国文创产业上市公司在探索与培育共享型、出口型文化产品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产业资源和成熟的管理经验,具备了“走出去”的能力。建议以中国文化与东南亚等国家的传承影响力为突破口,按文化距离的远近逐级开拓文化市场,扩大具有中国特色的、优势的文化产品出口范畴,扩大文创产业发展的战略空间。尤其是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行战略对接、优势互补,实现从文化产品贸易到文化服务贸易的全方位合作,打造完整的文创产业价值链、文化资源供应链和文化品牌服务链[8]。
(1)软件业是印度经济的支柱行业。以游戏产业、动漫产业为代表的数字文创产业蓬勃发展,成为全球游戏、动画制作服务外包的重地,但是由于软件外包服务实质是劳务输出,核心命脉掌握在海外公司手中,印度的软件业严重依赖海外市场。不仅是软件业,广告业等文创公司主要业务也是以代工为主,原创研发较少,在全球产业链中还处于较为低端的位置,面临很大的外部风险。如印度文创产业无形资产规模原排名第一的Videocon集团于2018年6月因无法偿还债务宣告破产。追根溯源,是其创新能力出现问题,专业技术人才的短缺或者人才流失造成了自主研发能力的不足。
(2)创新是引领我国文创产业发展的第一动力,亟需通过文化内容创新与发展模式创新,实现文创产业从垂直产品领域向平台立体化服务转型。一是建立积极有效的文创人才培养模式。着眼于世界文创产业发展的前沿,培养高素质的文创产业专业人才、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二是增强创新能力。学习印度软件和服务业企业行业协会(NASSCOM)对区块链技术在金融和非金融行业里的探索经验,将互联网技术和创新思维模式相融合,加快文创行业数字化进程。三是重塑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文化产业链,将发展方式从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随着文化“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我国必须改革和创新文创企业发展模式、技术创新路径和商业运营模式等,搭建泛文创产业平台,形成平台经济集群,使文创产业与其他产业全面跨界连接、融通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