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伟
【摘要】“心學”思想在提升个体道德修养、培养理想道德人格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党性修养教育中发挥着端正心性、修身养性等重要功能。应将“心学”思想用于党性修养教育中,通过反求诸己、日用常行、践履躬性等“心学”修养方式,消解党员干部中的知行脱节、言行不一等问题,以更好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关键词】“心学” 全面从严治 党党性修养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确立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明确了党建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向。其中,党性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内容,也是将党性原则“内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情感、道德人格、价值信仰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的“心学”和修身养性的必修课。“心学”是中国传统儒学的重要门派,最早可以追溯至孟子,两宋时程颢、陆九渊等将之发扬光大,明代王阳明建构了以知行合一、致良知为核心的“心学”思想体系。“心学”思想主张由内向外、在找回“良知”中成为圣人等,这些对党员干部的端正心性、修身养性等具有重要意义。
“心学”是以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致良知”等为思想内核的良知心学,也是以良知为道德本体、“致良知”为修养方法、知行合一与经世致用为目的的道德哲学。同时,“心学”是一种“力行实践的精神”,阐述了心与物、心与理的关系。由于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良知,所以王阳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致良知”的道德修养与实践方法。在“致良知”的问题上,王阳明提出良知和行为是不能分裂的,应以主观意识指导人的行动,做到知行合一。学者吴光认为,“心学”是以良知为内核的道德自觉精神,以和而不同为内核的包容精神,以知行合一为方法的践行精神。中国传统“心学”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之间是有理论交集的,可以将“心学”思想用于党员教育和党性修养之中。
首先,“心即理”是道德内化的前提。王阳明将先验的道德律令、人的思想意识及认识本能等结合起来建构了心本体的思想学说,从而使“心学”学说天然地具有眼光向内、主体向人的内化品质。同时,“心学”也有经验性的一面,如“吾心则吾身”“心欲视听言动,无耳目口鼻四肢亦不能”,也就是说,心的理性和感官的感性是合而为一的。其次,“致良知”是道德内化的修养方法。王阳明认为,“良知”是被外在物欲所羁绊或牵弊而不能遵循的内心良知,只有自我反省,扫除物欲,向内找寻,才能保持良知本体。同时,王阳明也将喜怒哀乐等情感体验看作心的本能,从而使“致良知”更符合人的生理和心理本能。最后,“知行合一”是道德内化的道德实践。良知是是非之心,“知行合一”的“知”就是良知,“行”是致良知的工夫,知行合一就是反求诸己、亲身体验、努力践行等,将道德要求内化为自己的道德认知与道德信仰。
当前,由于道德体系不健全、传统价值信仰式微、法律制度不完善、多元文化冲击等因素影响,党员干部知而不行、知行相悖等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都给全面从严治党带来诸多问题和挑战。为此,应当以“心学”理论分析党员干部在修身养性、正心修身等方面所面临的问题。从“心学”理论看,党性修养中的知行关系主要体现为以下几方面:党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好的方针政策是否能够落实下去;共产党员是否在真学、真用上下功夫,是不是勇于担当、勇于负责;是不是坚守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原则,是不是敢于同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做斗争;是否能够舍小家为大家,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是不是勇于反思自我、不断进行自我批评。
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知行不一是奢靡之风、不正之风的思想根源,给党风廉政建设带来很大危害。习近平总书记生动地将这些“知行脱节”的党员干部比作“两面人”,他们“说一套,做一套”,“面前一套,背后一套”,公开场合坚信马克思主义,背地里迷信风水大师,口头上坚定不移地反腐败,背地里疯狂敛财。比如,有些党员干部搞拉帮结派、收买人心、自行其是、阴奉阳违;有些党员干部唯亲是用、唯利是图,为个人仕途搞匿名诬陷等。知与行是不可分的,知而不行就是未知。也就是说,如果做不到就是不知或缺乏真知,如果懂得道理而不践行就是假知。显然,党员干部中的“双面人”是典型的假知假行,这些假知假行的“双面人”使党组织内部的人际关系失去了“真诚”,也使党组织陷入了蜕化、堕落的危险境遇。此外,“双面人”也将自己推向了人格分裂的深渊,在家庭生活、社交场合、行政活动等处都要处处作假和装扮,无法过上正常人的生活,王阳明将之称为“鬼迷”。
以反求诸己激发党性修养。反求诸己、自我反思等“心学”思想的重要修身方法,也是提高自我道德修养、提升自我道德人格的重要途径。孟子说过,“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在龙场悟道后,王阳明体会到“圣人之道,吾性自足”,进而将人的自我意识、内心感悟等作为道德修养的重要途径。显然,只有不断地躬身自问,反省自我,才能将认识和实践、求学和问道统一起来。所以,在党性修养教育上,不仅要加强道德管束和纪律约束,还应当提高党员干部的自我反思意识、自我批评意识等,使党员干部能够加强自我要求,自觉认同和践行党规党章和政治纪律,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在党风廉政建设、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等教育实践中,应当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党的方针路线、宗旨意识、个人理想信念等内容,将政治信仰、道德要求等内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价值认同。此外,在党性修养过程中,党员干部也应当善于反思自我,做到“吾日三省吾身”,不断纠正自己错误的想法和观念,提升自己的思想认识和人生境界。比如,应当借鉴“心学”的修养方法,将错误的思想念头扼杀于萌芽状态,遏制损害人民利益的“私欲”。
以常学常用促进道德内化。“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先天的良知包含了普遍的道德法则,只有在常学常用和亲身经历中,才能更深刻地体认这些普遍的道德法则。所以,在道德实践中我们不仅要做“知的工夫”,还应当做“行的工夫”,在日常的点点滴滴中进行格物致知,做到知行合一。在党性修养教育中,应当从细微之处和日常事务中培养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在“小事小节”中培养党员干部的自律精神,使党员干部能在细微处、私底下做到慎独慎微。此外,应当尊重不同个体在认知程度、党性修养、精神需求等方面的差异,结合党员干部的职业、年龄、受教育程度、生活阅历等开展针对性党性教育,以科学的、有针对性的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
以践履躬行化解知行脱节。王阳明认为,践行便是真知,如果闭门修养,不在事上磨练,是不能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的,“如言学孝,则必服劳奉养”,“岂徒悬空口耳讲说”。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也提出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党性修养观点,“革命者只能在革命实践中改造自己”,“离不开实践中的自我修养和学习”。可见,只有将思想认识、道德原则等落实到行动上,才能算得上真正的“致良知”。所以,应当将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作为党性修养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实践活动中培养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