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建怀
南宋有几个时间节点是颇值得人们注意的。1127年5月,金人破开封、灭北宋之后,宋徽宗之子赵构在应天府 (今河南商丘) 称帝,成为了南宋第一位皇帝,是为宋高宗。金人随即展开“搜山检海”行动,赵构从应天、镇江、扬州、杭州……温州,辗转十余个州府,一路南逃,仓皇如丧家之犬。直到1138年,宋金达成“天眷和议”,宋向金纳贡称臣后,赵构才回到杭州,将其升为临安府,定都于此。1141年,赵构与秦桧合谋,解除岳飞的兵权,将他关进大理寺,让他“直抵黄龙府,与诸君痛饮尔”的战略构想只有想法没有办法,从而取得向金国和谈资格,随后与金签订了 《绍兴和议》。1142年1月,赵构处死岳飞,增加了向金献媚的筹码,巩固了 《绍兴和议》。此后,乞和便成了赵构南宋朝廷的基本国策。
一个国家,如果认准了乞和的偏安而不是奋起反抗的话,他的官僚士大夫阶层便会像皇帝一样,甘心卖国而不以为耻,甘心为奴而不以为辱。这个时候的南宋就是这样,朝野之间,为了掩盖卖国求荣的劣迹,为了粉饰卑躬屈膝的太平,上吹下拍、歌功颂德的风气一时甚嚣尘上。随着这种马屁之风应运而生的,是政治上一反北宋时期的宽松与清明,尤其是秦桧当政的十九年间,拉帮结派有之,深文周纳者有之,谄媚者、构陷者、告密者遍布庙堂江湖,士大夫因一字一言而遭到贬黜、身陷囹圄甚至葬送掉卿卿性命者不可胜数,许多人不得不同流合污以求自保,社会阶层渗透出一种如同末世的颓唐之风、衰败之气。
在这种道路以目、人人自危的政治氛围下,秦桧鉴于对自由议论的畏惧和对自己罪责的掩盖,首先就力推禁书——私家野史写作和出版的禁止。《宋史·秦桧传》 载,绍兴十四年 (1144),秦桧“乞禁野史”;绍兴十五年七月,秦桧“又对帝言私史害正道”;绍兴十九年十二月,朝廷正式颁布诏令:“禁私作野史,许人告。”不难看出,禁止私家野史是秦桧一手推动的,他经过六年左右时间反复做赵构的工作,最后得到皇帝的同意,在政策层面全面禁止私家野史的创作和出版,而且“许人告”,谁还敢私撰?高压态势下,新书是不敢写了。不特如此,即便是以前曾经洛阳纸贵的名家名作,其作者的后人还纷纷站出来辩白和表态,如司马光的曾孙司马伋就信誓旦旦地说,《涑水记闻》 非其曾祖所撰。原参知政事 (副宰相)李光的家人,不惜把李光所珍藏的万余卷书悉数焚烧——“焚书”,北宋以来,这恐怕是破天荒头一遭。更有甚者,一个叫曹泳的小官,状告李光的儿子抄录李光所作私史,被逮捕归案,因为此时李光贬谪已久,于是朝廷下诏宣布对李光“永不检举”,即永远不再推荐提拔。同时,李孟坚被充军至峡州 (今湖北宜昌),同僚中受牵连罢官贬职者八人。而那个告密者曹泳,则因举报有功立马官升数级,一时间,“士大夫争以诬陷善类为功”。
所谓“国之将兴,必有祯祥”,当权者为计,大都信这个。因此,与禁野史相伴相随的是,吹牛拍马的“奏祥瑞”者蜂拥而至,而所谓祥瑞又是五花八门,千奇百怪,荒诞滑稽到让所有人闻之瞬间变弱智。《宋史·秦桧传》 说,绍兴十三年冬天下了一场雪,秦桧上表贺瑞雪,大臣贺雪自秦桧始。同年,楚州地方官来奏,说盐城县黄海出现“海清”,大臣纷纷请贺。进士施锷上《中兴颂》 《行都赋》 《绍兴雅》 等马屁文章十篇,赵构给予他“永免文解”(无需地方官签发证明,即拥有赴京应试资格) 的褒奖。绍兴十六年,虔州 (今江西赣州)知州薛弼上章,说一老百姓拆屋时,发现朽柱中有“天下太平年”字样,赵构很高兴,下诏收藏至史馆。从此,颂咏导谀、粉饰太平者越来越多,
马屁文章大行其道。不仅颂“圣”者日众,颂“相”者亦众,大小官吏,竞相揣摩迎合宰相。台州曾惇向秦桧献诗,称他为“圣相”,其他尾随者争相呼秦桧为“元圣”,大言不惭地说皋陶﹑后稷等贤臣尚不足比。于是,赵构和秦桧呆在歌舞不休的杭州,享受着谄媚带来的愉悦,如同西湖边被暖风熏醉的游人一样,苟且偷安,不复巡幸江上、作北定中原的思考和打算。
这个时候的南宋朝廷,对外卑躬屈膝,对内粉饰太平。那些心系家国前途和命运的士大夫本着自己的责任与担当纷纷愤愤不平,提出异议,发表看法,希望提振士气,复兴国家。这些不成功则成仁的士气遇到了赵构、秦桧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他们对金国忍气吞声,对自己人却磨刀霍霍,打压相加。礼部侍郎曾开问秦桧对金国使用什么礼节,秦桧答以“高丽之于本朝”,即承认自己是金国的附庸,曾开因此拒写国书,立即被罢。李纲、胡铨上疏反对议和,均被贬至蛮荒之地。迪功郎王廷珪作诗赠胡铨,鼓励他一路走好,结果被贬谪辰州 (今湖南沅陵)。宜兴进士吴师古将胡铨的奏疏刻板印刷,被流放到袁州(今江西宜春)而死。岳飞自不待说,南宋第一大冤狱。同时,朝廷还对持异议的原宰执大臣张浚、李光、赵鼎等人,分层次、分批次进行排挤打击,手段十分狠毒。赵鼎被贬茫茫海外吉阳军 (今海南三亚),朝廷安排地方官隨时监视,每月报告赵鼎生死。赵鼎知道朝廷要对他下毒手了,萌生了自杀念头,他托人转告儿子说:“秦桧必欲杀我。我死了,你们则无后患,我若迟死,必将祸及全家。”绍兴十七年,赵鼎在贬所绝食而死。
当赵构主导下的南宋朝廷进入一种麻木不仁的状态时,许多问题便积非成是好坏不分了。一有谀颂,就“永免文解”;一有异议,则“永不检举”;一有谏诤,便深文周纳;无罪可状无据可证时,或说“谤讪”,或说“怨望”,或说“莫须有”,或说“立党沽名”,或说“指斥乘舆”,或说“有无君心”,其天花乱坠的名目无所不用其极,目的只有一个,把人心和言论统一在偏安乞和的拜“金”主义政策下。所以,无论是禁野史还是奏祥瑞,抑或除异己,这诸多手段都是投降政策下相辅相成的必然,也是以一帝一相的利益而牺牲整个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取舍。故 《宋史·高宗本纪》 评价赵构说:“当其初立,因四方勤王之师,内相李纲,外任宗泽,天下之事宜无不可为者。顾乃播迁穷僻,重以苗 (傅)、刘 (正彦) 群盗之乱,权宜立国,确呼艰哉。其始惑于汪 (伯彦)、黄 (潜善),其终制于奸桧 (秦桧),恬堕猥懦,坐失事机。甚而赵鼎、张浚相继窜斥,岳飞父子竟死于大功垂成之秋。一时有志之士,为之扼腕切齿。帝方偷安忍耻,匿怨忘亲,卒不免于来世之诮,悲夫。”而所谓“来世之诮”,后人也只能如岳飞一样徒添叹息道:“天日昭昭,天日昭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