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以督导促创新 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019-04-17 01:06宜昌市教育局
湖北教育·综合资讯 2019年2期
关键词:县管校宜昌市督查

宜昌市教育局

宜昌市从2017年开始,每年开展一次县(市、区)教师队伍建设年度专项督导并面向社会发布公报,全面评估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现状,督促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深入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推动了教师待遇大幅提升,全市公办教师2017年全口径年工资总收入12万余元,与当地公务员大体相当;推动了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深入,共有9个县(市、区),开展了“县管校聘”改革试点或全面推进;推动了教师发展投入大幅增长,2017年全市教师培养和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投入2133.47万元,较2016年增长75.6%。

建立督导工作机制。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县(市、区)教师队伍建设年度专项督导和公报制度的通知》,决定每年的5月对全市14个县(市、区)上一年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专项督导检查,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相应等次,以公报的形式送达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并在宜昌教育网公开发布,结果作为宜昌市区域教育现代化监测重要指标,并直接作为县(市、区)政府和教育局目标考核中教师队伍建设部分的结果运用。

制定督导评价标准。依据国家、省、市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法规及政策文件,制定了《宜昌市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督导评估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包括A、B、C三级指标:A级指标分为教师配备、师德培育、待遇保障、专业发展、人才建设等五类;B级指标在A级指标的基础上,细化为人事制度、补充交流等15个二级指标;C级指标进一步细化为26条评价细则和相关政策标准。为鼓励各地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创新,惩处不端不良不为等行为,《细则》设置加减分项和一票否决项。

突出督导评估重点。针对当前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确立了专项督查重点内容:一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重点评估各县(市、区)关于国家、省、市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的落实情况;二是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重点督查各县(市、区)关于政策性补贴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三是教师编制配备与管理体制改革创新,重点评估学前教育、乡村教师配备达标情况和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四是教师队伍建设制度创新和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情况。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当前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各地教师队伍建设均衡发展、创新发展、全面发展。

严格督导工作程序。抽调懂业务、通政策的人员组建专项督查组,学习掌握政策标准,明确督查任务职责;制定督导工作流程,明确督查程序及方式方法;组织集中评议,分组分项梳理汇总考核情况,校验考核评价数据,统一量化评分尺度,集中商议评分定等。

强化督导问题整改。各县(市、区)对照《年度县(市、区)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督导的通报》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督导建议,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各级政府推动教师队伍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2017年,针对“将教师各项政策性补贴及社会保障全额纳入财政預算并足额发放,确保教师的实际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督导建议,枝江市政府、长阳县政府分别召开专题办公会,分别为2600、2650名教师补发奖励性补贴人均1万、1.2万元。2018年,通报各县(市、区)“县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进展缓慢问题后,全市组织召开了“县管校聘”工作推进会,各地积极行动,认真实施“县管校聘”改革,基本构建了“县管校聘”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同时市教育局将督查反馈的问题作为下一年度督查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责任编辑/杨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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